附表一
XXX有限公司
科技项目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项目组织管理部门:
申 请 日 期: 年 月日
XXX有限公司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适用于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申报各类科技项目。
2. 填表前,请先仔细阅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铜色科技[2006]46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3. 申请单位:单位名称要按公章填写全称。
4.项目名称:按申请单位研究确定的科技项目名称填报。
5. 项目负责人:指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科技人员,须局具备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一定的科技项目研发资历。
6.项目组织管理部门:指“暂行办法”规定的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协同部门,无协同管理部门的,填写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
7.技术来源:指企业自主研发、合作研发、购买或引进技术等。
8.预计完成期限:指项目批准并开始实施后的预计完成时间。
9.本表须经申请单位主管科技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印章(有合作单位的,须经合作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印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
附表一
XXX有限公司
科技项目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项目组织管理部门:
申 请 日 期: 年 月日
XXX有限公司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适用于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申报各类科技项目。
2. 填表前,请先仔细阅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铜色科技[2006]46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3. 申请单位:单位名称要按公章填写全称。
4.项目名称:按申请单位研究确定的科技项目名称填报。
5. 项目负责人:指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科技人员,须局具备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一定的科技项目研发资历。
6.项目组织管理部门:指“暂行办法”规定的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协同部门,无协同管理部门的,填写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
7.技术来源:指企业自主研发、合作研发、购买或引进技术等。
8.预计完成期限:指项目批准并开始实施后的预计完成时间。
9.本表须经申请单位主管科技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印章(有合作单位的,须经合作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印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