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西 市 安 定 区 青 岚 山 中 心 小 学
校外住宿生家长、租房主、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年级 姓名 性别
一、监护人责任
1、家长要为孩子租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的住房。凡租住不符合要求的住房,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2、教育监督孩子养成自立的习惯,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明辨是非,克已做人。教育监督孩子遵守《校外住宿生安全制度》,按时回宿舍休息,不串宿,不把非本宿舍人带进宿舍,不群聚过生日,玩牌,不参与赌博活动,不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来往,保障自身安全。
3、教育监督孩子防煤气中毒,防溺水事故,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人在房间,一定要把蜂窝煤炉放在室外,正确使用煤气灶;不下池、塘、河、库洗澡游泳;不乱接电线,不骑摩托车、不骑飞车,在马路上行走时要靠边走,靠右行,并注意行人及过往车辆。
4、教育监督孩子要尊重房主,与人和睦相处。及时交纳房租,爱护房主的一切设施。自觉服从房主的监督、看管。
5、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检查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了解孩子在住地的表现,及时纠正、解决孩子的不良行为和问题,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共同教育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遇假期,及时与房主联系,督促孩子及时回家,以防不测。
6、以上各条,学生及家长未做到,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二、房主责任
1、完善住房条件,保证租赁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租住要求,并到公安机关登记,接受监管。不合规定,不在公安机关登记,日常无人管理的住房,不能租给学生。
2、详细登记并熟悉租住学生基本情况,制订学生住房安全公约,严格要求,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净化租住环境,确保学生租住安全。
3、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每日重点时间段检查学生房间、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在住处玩耍、聚会、过生日、酗酒、夜不归宿、无故不上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通报学校和家长。若遇学校放假,及时告知家长放假时间,并督促孩子按时回家,以防不测。
4、严格门卫,不允许串宿,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到学生住地,严防学生财物丢失。若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公安等职能部门。
5、教育监督学生和睦相处,预防打架、斗殴等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班主任职责:
定期、不定期深入学生校外租住房屋,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住宿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各责任人务必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若学生在住处出现不安全事故,将凭本责任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安全责任。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按法律相关规定由家长、房主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家长(签名): 房主(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名) 学校(公章)
联系电话: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名盖章后生效。
定 西 市 安 定 区 青 岚 山 中 心 小 学
校外住宿生家长、租房主、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年级 姓名 性别
一、监护人责任
1、家长要为孩子租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的住房。凡租住不符合要求的住房,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2、教育监督孩子养成自立的习惯,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明辨是非,克已做人。教育监督孩子遵守《校外住宿生安全制度》,按时回宿舍休息,不串宿,不把非本宿舍人带进宿舍,不群聚过生日,玩牌,不参与赌博活动,不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来往,保障自身安全。
3、教育监督孩子防煤气中毒,防溺水事故,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人在房间,一定要把蜂窝煤炉放在室外,正确使用煤气灶;不下池、塘、河、库洗澡游泳;不乱接电线,不骑摩托车、不骑飞车,在马路上行走时要靠边走,靠右行,并注意行人及过往车辆。
4、教育监督孩子要尊重房主,与人和睦相处。及时交纳房租,爱护房主的一切设施。自觉服从房主的监督、看管。
5、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检查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了解孩子在住地的表现,及时纠正、解决孩子的不良行为和问题,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共同教育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遇假期,及时与房主联系,督促孩子及时回家,以防不测。
6、以上各条,学生及家长未做到,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二、房主责任
1、完善住房条件,保证租赁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租住要求,并到公安机关登记,接受监管。不合规定,不在公安机关登记,日常无人管理的住房,不能租给学生。
2、详细登记并熟悉租住学生基本情况,制订学生住房安全公约,严格要求,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净化租住环境,确保学生租住安全。
3、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每日重点时间段检查学生房间、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在住处玩耍、聚会、过生日、酗酒、夜不归宿、无故不上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通报学校和家长。若遇学校放假,及时告知家长放假时间,并督促孩子按时回家,以防不测。
4、严格门卫,不允许串宿,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到学生住地,严防学生财物丢失。若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公安等职能部门。
5、教育监督学生和睦相处,预防打架、斗殴等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班主任职责:
定期、不定期深入学生校外租住房屋,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住宿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各责任人务必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若学生在住处出现不安全事故,将凭本责任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安全责任。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按法律相关规定由家长、房主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家长(签名): 房主(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名) 学校(公章)
联系电话: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名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