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研究方向
在职硕士研究生班
音乐是艺术、音乐是智慧、音乐是科学、音乐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音乐艺术几乎是无处不在,凡是有人类足迹的地方,就有音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音乐艺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人才,经北京市学位办登记备案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举办2012级“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方向在职研究生班”。
天下英才,汇聚人大,本班除了为广大音乐工作者、爱好者提供一个学历提升的机会,亦将为有多年丰富经验积累的各类音乐相关人士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合作、激活思想、开拓创新的人际关系平台。
培养方向与培养目标
为中国乃至国际的音乐教育与表演领域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具有一定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及实战能力的高级研究型、应用型音乐人才。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既有文化产业的理论,又有艺术学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既有研究方法又有成功案例,同时又有哲学为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最高的智慧。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根据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实施课堂教学与自学。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说明:第四类或第五类可根据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热点适度调整。
授课师资
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师资力量授课,授课教师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音乐学院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学术翘楚及国家级文艺院团精英及社会文化艺术名人等组成师资队伍。
招生对象
1、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的相关人士; 2、科研院所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的研究人士; 3、大专院校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教育的相关人士; 4、有志于提高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水平相关人士。
学制与学习方式
A.周末班:4月29日开课!学制二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定期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专题讲座根据课时合理设计安排。专业课一对一实施教学。 上课时间:每个月的第一周或第二周的周六、周日全天上课。
B.集中班:2012年7月22日正式开学!学制二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分两个暑假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专业课一对一实施教学。
上课时间:2012年7月22日——8月18日;2013年7月22日——8月18日。
特别提示:集中班学员需要安排住宿者,需提前一个月同老师联系。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受教育背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并经专家推荐者)。
录取工作
1、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先报名,先审核,先录取。
2、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录取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通知书》。学员按照《入学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 学习管理
学员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注册,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实施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并由班主任负责组建学生班委会协同工作。
结业证书与硕士学位申请
学员学习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专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学习费用
1、学 费:32000元/两年 (含听课费、学杂费、证书费)。 2、资料费:按工本费实收。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4、学员如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及相关考试、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项费用均按国家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a.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A4)和2份复印件(A4); b.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
c.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A4)和2份复印件(A4);
d. 6张近期1寸证件照片(蓝底) ,3张2寸近期证件照片(蓝底); e. 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f. 有论著者交2份论著复印件,无论著者无需提交。
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楼321办公室 报名电话:010—62515519 010—82500681 联 系 人:王老师 曲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研究方向
在职硕士研究生班
音乐是艺术、音乐是智慧、音乐是科学、音乐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音乐艺术几乎是无处不在,凡是有人类足迹的地方,就有音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音乐艺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人才,经北京市学位办登记备案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举办2012级“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方向在职研究生班”。
天下英才,汇聚人大,本班除了为广大音乐工作者、爱好者提供一个学历提升的机会,亦将为有多年丰富经验积累的各类音乐相关人士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合作、激活思想、开拓创新的人际关系平台。
培养方向与培养目标
为中国乃至国际的音乐教育与表演领域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具有一定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及实战能力的高级研究型、应用型音乐人才。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既有文化产业的理论,又有艺术学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既有研究方法又有成功案例,同时又有哲学为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最高的智慧。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根据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实施课堂教学与自学。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说明:第四类或第五类可根据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热点适度调整。
授课师资
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师资力量授课,授课教师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音乐学院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学术翘楚及国家级文艺院团精英及社会文化艺术名人等组成师资队伍。
招生对象
1、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的相关人士; 2、科研院所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的研究人士; 3、大专院校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教育的相关人士; 4、有志于提高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水平相关人士。
学制与学习方式
A.周末班:4月29日开课!学制二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定期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专题讲座根据课时合理设计安排。专业课一对一实施教学。 上课时间:每个月的第一周或第二周的周六、周日全天上课。
B.集中班:2012年7月22日正式开学!学制二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分两个暑假在中国人民大学进行。专业课一对一实施教学。
上课时间:2012年7月22日——8月18日;2013年7月22日——8月18日。
特别提示:集中班学员需要安排住宿者,需提前一个月同老师联系。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受教育背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并经专家推荐者)。
录取工作
1、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先报名,先审核,先录取。
2、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录取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通知书》。学员按照《入学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 学习管理
学员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注册,由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实施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并由班主任负责组建学生班委会协同工作。
结业证书与硕士学位申请
学员学习结束后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专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学习费用
1、学 费:32000元/两年 (含听课费、学杂费、证书费)。 2、资料费:按工本费实收。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4、学员如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及相关考试、论文指导、论文答辩等项费用均按国家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a.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A4)和2份复印件(A4); b.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
c.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A4)和2份复印件(A4);
d. 6张近期1寸证件照片(蓝底) ,3张2寸近期证件照片(蓝底); e. 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f. 有论著者交2份论著复印件,无论著者无需提交。
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楼321办公室 报名电话:010—62515519 010—82500681 联 系 人:王老师 曲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