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纷纷建议“公家”的水损不应计入居民成本
记者程思敏 实习生徐晓
黄石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后,依靠从黄石“买水”的大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多少才能让市民接受?13日,大冶市物价局、大冶市自来水公司、来自大冶各行各业的代表参加了该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会上,大多代表对水价调整无异议,但必须考虑特困群体的承受能力,一些园林绿化、消防用水损耗也不应计入居民生活用水成本。
经营方:亏损严重,每吨拟上调0.63元
大冶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柯献群表示,目前大冶现行的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为1.22元/吨,而自来水公司供水的平均单位成本已达1.92元/吨,2003年元月至2006年6月期间累计亏损793万元。因原水价格和电价的上涨,实施一户一表后供水量的不断下滑,销售收入减少,服务性成本支出持续上升,供水压力提增,供水公共设施的大量投入,供水成本的不断上升,与供水价格发生倒挂,导致亏损日益严重,诸多因素导致供水单位成本增加0.543元/吨。
柯献群介绍,大冶城区用水资源全部购于黄石,过低的水价使一些用户缺乏节约用水意识。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供水成本得不到合理补偿,供水建设缺乏资金保障,企业无力实施扩大再生产,会严重影响到市民的用水质量。
柯献群表示,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本次水价只调增0.63元/吨,即将居民生活用水由1.22元/吨调整到1.85元/吨,调增的幅度为51.6%。增收的费用用来更新改造供水设施、城市管网维护改造、完善供水服务承诺、增加便民服务措施等。
据了解,以一个中等收入家庭为例,每月按10吨自来水消费水平计算,每吨水上调0.63元,则每月所增加的支出不足10元,每月水费支出20元左右,仅占家庭收入的1.5%,影响甚小。
物价部门:拟上调0.48元/ 吨
大冶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自来水成本监审表明,该公司2003年—2006年6月累计销售水量4244.66万吨,综合考虑其现行价格性亏损、购水价格、电价上涨、供水服务质量提升等因素,建议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1.16元/吨调整到1.64元/吨,上调0.48元/吨,并将现已开征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6元/吨并入水价,用于旧城管网改造,最终到户价格为1.7元/吨。
大冶市物价局价格科科长柯尊武表示,此次调整水价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采取适度从紧的调价政策。企业要发展,只能通过扩大售水量、减少损耗、降低成本来实现,调增收入要优先于旧城管网改造。
[听证代表]
调价要考虑特困群体
听证会上,来自大冶各行各业的19名代表大多赞同大冶适当调整水价,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节水意识,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不过要考虑特困、弱势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
代表朱勇华认为,自来水是一种资源,要适当的投入,价格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不过,调价涉及到千家万户,企业也有社会责任,必须公开、公平的对待弱势群体。
代表成国胜认为,水价从1.16元/吨上调至1.64元/吨,对工薪阶层而言,绝对值并不多,但对困难群体、下岗职工、失业群体影响较大,在各种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此调价对他们必须有一个政策。代表余雪姣认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职工等,都应列入优惠范围。
大冶物价部门表示,将对大冶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家庭生活用水,凭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
质疑:绿化、消防用水损耗为何要市民承担
湖北华泉律师事务所所长徐松涛认为,水涉及国计民生,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势必影响供水质量与服务质量。不过,水价调整时,自来水公司可考虑从几个方面降低损耗,不要将过多的成本定价分摊到居民身上。如园林绿化、城市设施、消防用水等的损耗,就不应让居民承担,而从自来水公司提交的亏损情况看,基本上都是要居民承担,这些部分可考虑由城管局、消防等单位自行消化一部分。
黄石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德仲认为,大冶矿产比较多,导致污染比较严重,只能购买黄石的成品水,购价成本比较高。不过,提价不应由消费者全部承担,自来水公司有社会责任,部分的损耗应内部消化,而政府也应拿出一些方案解决问题,如财政考虑对自来水公司进行补贴,由几方面共同承担企业亏损。
大冶市消费者协会干部黄治斌认为,生活用水应与商业、工业用水区分开来,水损应由这些地方共同承担,而不是只分摊到居民身上。
荟萃社区居民高德发认为,水价应分3个部分调整,以减轻居民生活用水负担。一是服务行业,二是工业、企业,三是特种行业(如美容院)等,不要让居民全部承担。
代表余友厚建议,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政府“买单”,考虑群众利益,降低水价涨幅。
建议:早日实行“阶梯式”水价
有代表建议,水是商品,也是一种资源,能否实行“阶梯式”水价,在一个范围内是一个价格,超过部分则翻倍涨。上调价格毕竟不是促进节约用水的唯一途径,只有从源头上杜绝浪费,才能真正促进节约用水。有代表认为,自来水公司亏损的793万元中,损耗率大,自来水公司能否通过一定的技术改造,减少损耗。
大冶市物价局表示,将在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综合水价调整方案,经大冶市政府同意后,上报黄石市物价局批审执行。
代表们纷纷建议“公家”的水损不应计入居民成本
记者程思敏 实习生徐晓
黄石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后,依靠从黄石“买水”的大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多少才能让市民接受?13日,大冶市物价局、大冶市自来水公司、来自大冶各行各业的代表参加了该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会上,大多代表对水价调整无异议,但必须考虑特困群体的承受能力,一些园林绿化、消防用水损耗也不应计入居民生活用水成本。
经营方:亏损严重,每吨拟上调0.63元
大冶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柯献群表示,目前大冶现行的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为1.22元/吨,而自来水公司供水的平均单位成本已达1.92元/吨,2003年元月至2006年6月期间累计亏损793万元。因原水价格和电价的上涨,实施一户一表后供水量的不断下滑,销售收入减少,服务性成本支出持续上升,供水压力提增,供水公共设施的大量投入,供水成本的不断上升,与供水价格发生倒挂,导致亏损日益严重,诸多因素导致供水单位成本增加0.543元/吨。
柯献群介绍,大冶城区用水资源全部购于黄石,过低的水价使一些用户缺乏节约用水意识。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供水成本得不到合理补偿,供水建设缺乏资金保障,企业无力实施扩大再生产,会严重影响到市民的用水质量。
柯献群表示,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本次水价只调增0.63元/吨,即将居民生活用水由1.22元/吨调整到1.85元/吨,调增的幅度为51.6%。增收的费用用来更新改造供水设施、城市管网维护改造、完善供水服务承诺、增加便民服务措施等。
据了解,以一个中等收入家庭为例,每月按10吨自来水消费水平计算,每吨水上调0.63元,则每月所增加的支出不足10元,每月水费支出20元左右,仅占家庭收入的1.5%,影响甚小。
物价部门:拟上调0.48元/ 吨
大冶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自来水成本监审表明,该公司2003年—2006年6月累计销售水量4244.66万吨,综合考虑其现行价格性亏损、购水价格、电价上涨、供水服务质量提升等因素,建议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1.16元/吨调整到1.64元/吨,上调0.48元/吨,并将现已开征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6元/吨并入水价,用于旧城管网改造,最终到户价格为1.7元/吨。
大冶市物价局价格科科长柯尊武表示,此次调整水价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采取适度从紧的调价政策。企业要发展,只能通过扩大售水量、减少损耗、降低成本来实现,调增收入要优先于旧城管网改造。
[听证代表]
调价要考虑特困群体
听证会上,来自大冶各行各业的19名代表大多赞同大冶适当调整水价,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节水意识,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不过要考虑特困、弱势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
代表朱勇华认为,自来水是一种资源,要适当的投入,价格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不过,调价涉及到千家万户,企业也有社会责任,必须公开、公平的对待弱势群体。
代表成国胜认为,水价从1.16元/吨上调至1.64元/吨,对工薪阶层而言,绝对值并不多,但对困难群体、下岗职工、失业群体影响较大,在各种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此调价对他们必须有一个政策。代表余雪姣认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职工等,都应列入优惠范围。
大冶物价部门表示,将对大冶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家庭生活用水,凭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
质疑:绿化、消防用水损耗为何要市民承担
湖北华泉律师事务所所长徐松涛认为,水涉及国计民生,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势必影响供水质量与服务质量。不过,水价调整时,自来水公司可考虑从几个方面降低损耗,不要将过多的成本定价分摊到居民身上。如园林绿化、城市设施、消防用水等的损耗,就不应让居民承担,而从自来水公司提交的亏损情况看,基本上都是要居民承担,这些部分可考虑由城管局、消防等单位自行消化一部分。
黄石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德仲认为,大冶矿产比较多,导致污染比较严重,只能购买黄石的成品水,购价成本比较高。不过,提价不应由消费者全部承担,自来水公司有社会责任,部分的损耗应内部消化,而政府也应拿出一些方案解决问题,如财政考虑对自来水公司进行补贴,由几方面共同承担企业亏损。
大冶市消费者协会干部黄治斌认为,生活用水应与商业、工业用水区分开来,水损应由这些地方共同承担,而不是只分摊到居民身上。
荟萃社区居民高德发认为,水价应分3个部分调整,以减轻居民生活用水负担。一是服务行业,二是工业、企业,三是特种行业(如美容院)等,不要让居民全部承担。
代表余友厚建议,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政府“买单”,考虑群众利益,降低水价涨幅。
建议:早日实行“阶梯式”水价
有代表建议,水是商品,也是一种资源,能否实行“阶梯式”水价,在一个范围内是一个价格,超过部分则翻倍涨。上调价格毕竟不是促进节约用水的唯一途径,只有从源头上杜绝浪费,才能真正促进节约用水。有代表认为,自来水公司亏损的793万元中,损耗率大,自来水公司能否通过一定的技术改造,减少损耗。
大冶市物价局表示,将在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综合水价调整方案,经大冶市政府同意后,上报黄石市物价局批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