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申请及维护缴费指南 中国专利申请及维护缴费指南 专利申请及维护 1.申请费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 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 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 30 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 10 项时,需要缴纳 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 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实用新 型 500 外观设 计 500(人民币:元) 申请费 文件印刷费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每页 从第 301 页起每 页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 第 11 项起每项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发明 900 50 50 100 150 8050 100 150 8050 100 150 80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 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 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人民币:元) 审查费 发明 25003.复审费 3.复审费1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 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 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人民 币:元) 复审费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著录事项变更费、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 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 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 出。 (人民币:元)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 权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 委托关系变更 中止程序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费 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制许可使用费 5.恢复权利请求费 5.恢复权利请求费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 用。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 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人民 币:元) 恢复费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发明 1000实用新型 300外观设计 300200 50 600 3000 300 300200 50 600 1500 200 300200 50 600 1500发明 1000实用新型 1000外观设计 100026.延长期限请求费 6.延长期限请求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 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 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人民币: 元) 延长期限请 求费 7.办理退款的手续 7.办理退款的手续 当事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可以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退款请求。提出退款请求的,应提交意见陈述书,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 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8.专利费用的减缓 8.专利费用的减缓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可以减缓 的费用包括五种: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 查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其他 费用不予减缓。 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 况,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9.年费的缴纳 9.年费的缴纳 (1)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 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 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 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 定的期限内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第一次延长期每月 300再次延长期每月 20003(2) 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 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 10.滞纳金的缴纳 10.滞纳金的缴纳 (1)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 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 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 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 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 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 10%(专利法实 施细则第 96 条)。 (2) 首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 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 金。例如,年费滞纳金 5%的缴纳时段为 5 月 5 日至 6 月 5 日,滞纳金为 45 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 25 元。缴费人在 6 月 7 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 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 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 90 元,所以缴费人 还应补缴滞纳金 65 元。 (3)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 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 25%缴纳。 11.年费的减缓 11.年费的减缓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 减缓比例缴纳年费。例如,一件已获准减缓专利费用的专利申请的授权当年为 第三年度(即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指明的年度),则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 缓比例可以减缓第三年度、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年费,第六年度起应按全额 缴纳年费。 12.“专利年度” 12.“专利年度”概念 专利年度 (1) 授予专利权当年:是指专利申请在第 N 年度授权,第 N 年即为授权当 年,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注明的为准。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办理登记4手续通知书中要求缴纳第三年度的年费,即表示该案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 度。 (2) 专利年度: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例如, 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 1998 年 6 月 1 日,则自该日起至 1999 年 6 月 1 日为 该案的第一年度,自 1999 年 6 月 2 日至 2000 年 6 月 1 日为该案的第二年 度……第 N 年度。 13.缴费注意事项 13.缴费注意事项 (1)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或者汇款用途栏中写 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 9 位(2003 年 10 月 1 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 13 位(2003 年 10 月 1 日之后申请的专 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 位申请号可写成 9910XXXX.2 或者 9910XXXX2;13 位数申请号可以 写成 200510XXXXXX.1 或者 200510XXXXXX1。所缴的费用名称可以用简称(见专 利费用标准)。 (2)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 请号或者专利号和缴纳费用的名称(或简称)。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 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这些 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3)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如需发传真,应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单复印 件及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分项金额、邮编、地址、收件人信息,发至 收费处。(传真:010-62084312)。此办法是对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 的补救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5帐号:[***********]8邮局汇付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 收 款 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4)费用的查询:当事人汇款后未收到专利局收费收据需要查询的,可电 话查询(010-62085566),查询时效为一年。发明专利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发明 专利 900 50 50 100 150 80 2500 300 1000 375 减缓比例 85% 135 70% 27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750 60 200 120 400 80% 60%费用种类 申请费 文件印刷费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 每页 从第 301 页起每页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 每项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审查费 维持费 复审费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 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 关系变更 恢复权利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费简称 申 文 说附 权附 优 审 维 复变200 50 1000 3000不予减缓恢 无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6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延长费: 第一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中止程序请求费 登记印刷费 印花费 年费强求 强裁 延 中 登 印 年300 300 300 2000 600 250 5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年费标准见年费计算参考表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费用种类 申请费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每项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 起每页 从第 301 页起每页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 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 托关系变更 复审费 恢复权利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费 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延长费: 第一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中止程序请求费 登记印刷费 简称 申 权附 实用 新型 500 150 50 10 0 80 外观 设计 500 150 50 100 80 减缓比例 85% 75 70% 15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80% 60%说附 优变200 50 300 1000 1500 200 300 300 2000 600 200200 50 300 1000 1500不予减缓复 恢 无 强求 强裁 延 中 登6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120300 2000 600 200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7印花费 检索报告费 年费印 实检 年5 24005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年费标准见年费计算参考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费用种类 登记费 印花费 复审费 恢复权利请求费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延长费 非自愿许可请求费 非自愿许可请求的裁决 请求费 简称 登 印 复 恢 变 延 非 非裁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2000 5 2000 1000 100 300 300 300发明专利年费计算参考表 (人民币:元) 对 应 年 度 应缴 年费 金额 年费标准值 减 70%年费标准 值 减 85%年费标准 值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第 1-3 年 900 270 135 45 945 第 4-6 年 1200 360 180 60 1260 第 7-9 第 10-12 第 13-15 第 16年 年 年 20 年 2000 4000 6000 8000 600 300 100 2100 1200 600 200 4200 1800 900 300 6300 2400 1200 400 84005%滞 纳金[***********]800180 90240 120400 200800 4001200 6001600 80010%滞 纳金815%滞 纳金20%滞 纳金25%滞 纳金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1**********] 135 1035300 180 1380500 300 23001000 600 46001500 900 69002000 1200 [***********]7003600270 180 1080360 240 1440600 400 24001200 800 48001800 1200 72002400 1600 [***********][1**********] 225 1125420 300 1500700 500 25001400 1000 50002100 1500 75002800 2000 [***********][***********][1**********]0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年费计算参考表 (人民币:元)9应 缴 年 费 金 额 5% 滞 纳 金对 应 年 度 年费标准值 减 70%年费标准值 减 85%年费标准值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第 1-3 年 600 180 90第 4-5 年 900 270 135第 6-8 年 1200 360 180第 9-10 年 2000 600 30030 630 210 120 60 660 240 150 90 690 270 180 120 720 300 210 150 75045 945 315 180 90 990 360 225 135 1035 405 270 180 1080 450 315 225 112560 1260 420 240 120 1320 480 300 180 1380 540 360 240 1440 600 420 300 1500100 2100 700 400 200 2200 800 500 300 2300 900 600 400 2400 1000 700 500 250010% 滞 纳 金15% 滞 纳 金20% 滞 纳 金25% 滞 纳 金10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330 240495 360660 4801100 800以上表中数值按现行标准计算,如费用标准调整,以新标准为准。 2008 年修订11
中国专利申请及维护缴费指南 中国专利申请及维护缴费指南 专利申请及维护 1.申请费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 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 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 30 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 10 项时,需要缴纳 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 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实用新 型 500 外观设 计 500(人民币:元) 申请费 文件印刷费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每页 从第 301 页起每 页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 第 11 项起每项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发明 900 50 50 100 150 8050 100 150 8050 100 150 80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 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 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人民币:元) 审查费 发明 25003.复审费 3.复审费1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 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 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人民 币:元) 复审费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著录事项变更费、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 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 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 出。 (人民币:元)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 权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 委托关系变更 中止程序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费 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制许可使用费 5.恢复权利请求费 5.恢复权利请求费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 用。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 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人民 币:元) 恢复费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发明 1000实用新型 300外观设计 300200 50 600 3000 300 300200 50 600 1500 200 300200 50 600 1500发明 1000实用新型 1000外观设计 100026.延长期限请求费 6.延长期限请求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 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 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人民币: 元) 延长期限请 求费 7.办理退款的手续 7.办理退款的手续 当事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可以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退款请求。提出退款请求的,应提交意见陈述书,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 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8.专利费用的减缓 8.专利费用的减缓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可以减缓 的费用包括五种: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 查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其他 费用不予减缓。 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 况,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9.年费的缴纳 9.年费的缴纳 (1)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 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 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 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 定的期限内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第一次延长期每月 300再次延长期每月 20003(2) 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 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 10.滞纳金的缴纳 10.滞纳金的缴纳 (1)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 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 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 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 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 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 10%(专利法实 施细则第 96 条)。 (2) 首次缴纳数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 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 金。例如,年费滞纳金 5%的缴纳时段为 5 月 5 日至 6 月 5 日,滞纳金为 45 元,但缴费人仅缴纳了 25 元。缴费人在 6 月 7 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 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 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为 90 元,所以缴费人 还应补缴滞纳金 65 元。 (3)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 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全额的 25%缴纳。 11.年费的减缓 11.年费的减缓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 减缓比例缴纳年费。例如,一件已获准减缓专利费用的专利申请的授权当年为 第三年度(即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指明的年度),则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 缓比例可以减缓第三年度、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年费,第六年度起应按全额 缴纳年费。 12.“专利年度” 12.“专利年度”概念 专利年度 (1) 授予专利权当年:是指专利申请在第 N 年度授权,第 N 年即为授权当 年,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注明的为准。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办理登记4手续通知书中要求缴纳第三年度的年费,即表示该案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 度。 (2) 专利年度: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例如, 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 1998 年 6 月 1 日,则自该日起至 1999 年 6 月 1 日为 该案的第一年度,自 1999 年 6 月 2 日至 2000 年 6 月 1 日为该案的第二年 度……第 N 年度。 13.缴费注意事项 13.缴费注意事项 (1)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或者汇款用途栏中写 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 9 位(2003 年 10 月 1 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 13 位(2003 年 10 月 1 日之后申请的专 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 位申请号可写成 9910XXXX.2 或者 9910XXXX2;13 位数申请号可以 写成 200510XXXXXX.1 或者 200510XXXXXX1。所缴的费用名称可以用简称(见专 利费用标准)。 (2)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 请号或者专利号和缴纳费用的名称(或简称)。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 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这些 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3)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如需发传真,应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单复印 件及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分项金额、邮编、地址、收件人信息,发至 收费处。(传真:010-62084312)。此办法是对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 的补救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5帐号:[***********]8邮局汇付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 收 款 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4)费用的查询:当事人汇款后未收到专利局收费收据需要查询的,可电 话查询(010-62085566),查询时效为一年。发明专利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发明 专利 900 50 50 100 150 80 2500 300 1000 375 减缓比例 85% 135 70% 27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750 60 200 120 400 80% 60%费用种类 申请费 文件印刷费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 每页 从第 301 页起每页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 每项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审查费 维持费 复审费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 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 关系变更 恢复权利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费简称 申 文 说附 权附 优 审 维 复变200 50 1000 3000不予减缓恢 无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6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延长费: 第一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中止程序请求费 登记印刷费 印花费 年费强求 强裁 延 中 登 印 年300 300 300 2000 600 250 5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年费标准见年费计算参考表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费用种类 申请费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每项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 起每页 从第 301 页起每页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 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 托关系变更 复审费 恢复权利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费 强制许可请求费 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延长费: 第一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请求费每月 中止程序请求费 登记印刷费 简称 申 权附 实用 新型 500 150 50 10 0 80 外观 设计 500 150 50 100 80 减缓比例 85% 75 70% 15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80% 60%说附 优变200 50 300 1000 1500 200 300 300 2000 600 200200 50 300 1000 1500不予减缓复 恢 无 强求 强裁 延 中 登6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120300 2000 600 200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7印花费 检索报告费 年费印 实检 年5 24005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年费标准见年费计算参考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标准 (人民币:元) 费用种类 登记费 印花费 复审费 恢复权利请求费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延长费 非自愿许可请求费 非自愿许可请求的裁决 请求费 简称 登 印 复 恢 变 延 非 非裁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2000 5 2000 1000 100 300 300 300发明专利年费计算参考表 (人民币:元) 对 应 年 度 应缴 年费 金额 年费标准值 减 70%年费标准 值 减 85%年费标准 值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第 1-3 年 900 270 135 45 945 第 4-6 年 1200 360 180 60 1260 第 7-9 第 10-12 第 13-15 第 16年 年 年 20 年 2000 4000 6000 8000 600 300 100 2100 1200 600 200 4200 1800 900 300 6300 2400 1200 400 84005%滞 纳金[***********]800180 90240 120400 200800 4001200 6001600 80010%滞 纳金815%滞 纳金20%滞 纳金25%滞 纳金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 数额 年费标准值+滞 纳金 减 70%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 值 +滞纳金[***********][***********][1**********] 135 1035300 180 1380500 300 23001000 600 46001500 900 69002000 1200 [***********]7003600270 180 1080360 240 1440600 400 24001200 800 48001800 1200 72002400 1600 [***********][1**********] 225 1125420 300 1500700 500 25001400 1000 50002100 1500 75002800 2000 [***********][***********][1**********]0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年费计算参考表 (人民币:元)9应 缴 年 费 金 额 5% 滞 纳 金对 应 年 度 年费标准值 减 70%年费标准值 减 85%年费标准值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 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应缴纳的滞纳金数 额 年费标准值+滞纳 金第 1-3 年 600 180 90第 4-5 年 900 270 135第 6-8 年 1200 360 180第 9-10 年 2000 600 30030 630 210 120 60 660 240 150 90 690 270 180 120 720 300 210 150 75045 945 315 180 90 990 360 225 135 1035 405 270 180 1080 450 315 225 112560 1260 420 240 120 1320 480 300 180 1380 540 360 240 1440 600 420 300 1500100 2100 700 400 200 2200 800 500 300 2300 900 600 400 2400 1000 700 500 250010% 滞 纳 金15% 滞 纳 金20% 滞 纳 金25% 滞 纳 金10减 70%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 减 85%年费标准值 +滞纳金330 240495 360660 4801100 800以上表中数值按现行标准计算,如费用标准调整,以新标准为准。 2008 年修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