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超.张呈磊 | 子女随迁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原文发表于《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2期)

提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父母在迁移的过程中选择把子女带在身边,形成了“家庭迁移”模式。相较于“个体迁移”,这种“家庭迁移”的模式是否有利于增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本文在构建效用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利用微观调查数据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使用工具变量和内生转换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发现子女随迁确实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家庭迁移”模式下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其本地人身份认同感均显著高于个体迁移者。

关键词:子女随迁;农民工城市融入;身份认同

一、引言

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促进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政府和社会对待农民工的态度和应对政策从最初的强力限制和控制变为了现在的引导和疏导,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管理与服务措施也开始出台。近年来,农民工在迁入地的经济社会地位普遍有一定的改善,但要解决其在迁入地的城市融入问题,必须关注农民工对迁入地工作生活的主观心理感受和社会认同。农民工在迁入地的主观城市融入感问题日益引起了学界和政府的重视。卢晖临等(2014)、魏万青(2015)分别研究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入户意愿和身份认同问题。与此同时,农民工的迁移模式也逐步体现出和以往不同的特征。相较于个人流动,子女随迁子女随迁的家庭在农民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举家迁移(Fan et al., 2012)。2014年底,举家迁移的农民工占到外出农民工总数的21%(国家统计局,2015)。相较于个体的迁移,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更具有家庭决策特征,这种家庭式迁移的农民工在迁入地的工作生活和行为习惯可能会与个体迁移者有着较大的差异。杨菊华(2009)认为,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过程基本可以概括为“隔离-选择融入-融合”的过程。现阶段,进城农民工已经跨过“隔离”阶段,正处于“选择融入”的阶段,因此研究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显得尤为重要。李代和张春泥(2016)表示,农村人口外出从单人外出向家庭外出的转变首先意味着农村外出者卷入城市生活的程度加深;其次,在外出家庭化趋势下,农民的乡—城迁移行为会凸显出一系列社会后果。那么,在当前的这种形势下,子女随迁式的家庭迁移行为是否会影响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从而促进农民工更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呢?子女随迁与否对于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具有多大影响?本文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在明瑟(Mincer,1978)提出家庭迁移的概念以来,较多的文献从家庭的角度来研究农民工的迁移问题。但主要都集中在分析迁移的原因上,鲜有文献从家庭的视角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问题。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往往是基于家庭层面综合考虑而形成的,特别是与子女相关的因素,在家庭决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量文献研究了父母迁移对留守儿童发展的影响(Zhang et al., 2014; Xu & Xie, 2015),也有部分文献研究了留守儿童对促进父母返乡的拉力作用(Démurger & Xu, 2013; 刘庆玉,2015);但与此同时,研究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影响的文献尚未看到,而且随着家庭化迁移的农民工比例逐年增加,这一研究的必要性更加凸显出来。因此,本文重点关注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问题,将农民工的留城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城市身份认同综合为城市融入感指标,并进一步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本文在建立两期效用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利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实证研究了子女随迁这一迁移特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具体而言,本文通过基础模型估计,尝试回答将子女带在身边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本地身份认同等方面是否有别于没有将子女带在身边的农民工。需要注意的是,子女随迁与否并不是一个外生的变量,可能存在某些主观不可观测的因素同时影响子女是否随迁和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简单的回归分析得到的结果可能存在偏差。因此,本文在基础模型估计的基础上分别使用工具变量方法和内生转换回归模型方法进行估计。

二、相关文献与理论框架

(一)文献综述

早期社会融合理论的发展主要来自于西方学者研究国际移民的社会融入文献。在西方的社会融合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融合论”、“多元文化论”和“区隔融合论”。而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对于移民社会融入的概念内涵存在多重界定,如同化、文化适应、社会吸纳等。杜斯特曼和弗拉蒂尼(Dustmann & Frattini,2011)全面地阐述了欧洲移民的社会融入问题,分别从经济融入、社会融入、政治融入和文化融入四个方面做了总结,并重点考虑了教育、代际及婚姻等因素在融入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不同于国外的“移民社会融合”,虽然农民工在城市融入的过程中也存在社会同化、文化适应和社会吸纳等情况,但在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初始阶段最主要的还是社会经济融入,而后才是进一步的心理和文化融入。因此,国际移民社会融入研究的基本范式是从不同的维度考察融入的程度和影响因素,但更侧重于文化融入(语言、跨国婚姻)和政治融入(选举权)的考虑(Dustmann  & Frattini, 2011)。我国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研究可以借鉴其分析思路,但还需要结合农民工家庭具体的情况。

国内学者对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研究中的相关概念的定义并不统一,部分文献直接使用“农民工市民化”这一宽泛的概念,而大部分文章在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时重点考虑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也沿用了西方的“社会融入”的概念。李培林、田丰(2012)指出,虽然大多数时候这些概念都被用来说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或社会融入问题,但实际上,产生这些概念的社会现实基础有显著差别。只不过随着社会政策理论对社会融入概念的使用和推广,“社会融入”的政策意义和可操作性要强于“社会融合”,所以目前使用“社会融入”概念的文章较多。按照一般的定义,农民工的社会融入是指农民工在城市社区定居下来并且渐渐适应、接受和认同当地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从而融入到当地的社会(王春光,2001)。但是现阶段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还并没有到那一步,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而言,他们更多的是希望在城市获得稳定的职业和更高的收入;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策导向在于引导和规范农民工的流动、居住和就业,维持社会稳定。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与西方社会移民融入的语言学习、文化适应以及行为习惯的同化等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对于农民工社会融入的准确定义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

部分学者重点考察了某一个维度的城市融入程度及其影响因素(李树茁等,2008;魏万青、陆淑珍,2012;崔岩,2012;谢桂华,2012),例如崔岩(2012)发现户籍制度、社会排斥、社会差异以及社区融合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到外来人口的自我认同,而另一些文献则研究了农民工的综合城市融入程度(何军,2011;李培林、田丰,2012)。当前的研究普遍表明,中国的农民工城市融入度,特别是文化融入和心理融入的程度普遍较低(杨菊华,2009;李树茁等,2008;何军,2011;李培林、田丰,2012)。而部分农民工的迁移行为也只是暂时的,他们对城市生活并没有认同感,也没有主动融入城市的意愿。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还处于从隔离到选择融入的过程中。同时,要促进“人的城镇化”,除了改善农民工的收入和社会福利以外,更需要关注他们对迁入地的主观的城市融入感,以及影响这种主观感受的重要因素和背后的机制。因此本文将从农民工的留城意愿、长期定居意愿和身份认同三个维度来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对于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因素,现有文献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有学者从农民工自身的禀赋特征出发,研究农民工的个人禀赋、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等因素对其城市融入程度的影响(王春光,2010;何军,2011;李培林、田丰,2012;Yue et al.,2013;王桂新、武俊奎,2011;Lu & Chen,2015);也有学者从市民接纳和市民与农民工互动(任远、乔楠,2010;Tse,2014)的角度或者户籍限制(Wang & Fan,2012)等因素分析其对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影响。上述研究各有侧重,为认识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因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文献研究了农民工的职业认同(罗明忠、卢颖霞,2013)以及社会和地域认同(Gui et al.,2012)对城市融入的影响。

但是,现有文献缺乏对农民工家庭决策的关注,特别是缺乏对农民工子女随迁问题的关注(魏万青,2015;Wen & Hanley, 2015)。部分学者(Meng et al., 2016; 田艳平,2014;盛亦男,2014)已经意识到家庭决策在农民工迁移以及定居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主要的研究还是集中在夫妻在迁移过程中的集体决策以及家庭迁移这一现象本身(Fan et al., 2011;石智雷、杨云彦,2012;Schmidt, 2012; Steele et al., 2013; 刘建娥等,2015),而较少关注子女随迁问题。李实和宋锦(2014)对农民工子女随迁原因进行了分析,但并没有分析子女随迁可能对农民工父母城市融入的影响问题。特别是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加,子女随迁的现象会更加普遍,子女对父母的影响也会更大。罗森茨威格等人(Rosenzweig & Zhang,2009)的研究就表明父母在子女的数量和质量之间存在权衡取舍。在子女数量下降的情况下,父母更关心子女的未来发展,而子女对父母可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子女因素对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感的影响问题需要给予关注。

另一方面,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大量文献研究了父母迁移对留守儿童的影响(Zhang et al., 2014; Xu & Xie, 2015)以及留守儿童对父母留城意愿的影响(刘庆玉,2015;谭深,2011);但我们尚未看到有文献关注随迁儿童对父母迁移行为以及城市融入感的可能产生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文将拓展以往的研究,关注在当前家庭迁移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问题。其中,城市融入感主要通过留城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城市身份认同等三个方面来衡量,同时我们将重点研究子女随迁式的家庭迁移行为是否会显著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并尝试对背后的机制进行讨论分析。

(二)理论假说

假设子女随迁与否是一个外生变量,那么分析子女随迁是否增进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可以从父母的效用出发。在文献综述部分,我们认为城市融入感是一个比较主观和综合性的指标,如何对其进行细致的刻画是研究该问题的重点。结合现有数据,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衡量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和本地人身份认同。根据我们对城市融入感的定义,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主要取决于其在城市获得的效用和在农村老家获得的效用的比较。而父母效用的获得主要来自于三个部分:第一是收入,即农民工能在城市获得比农村高的收入;第二是父母自身对于城市的偏好,也就是对城市福利条件以及生活便利程度的偏好;第三是父母从子女处获得的效用。对于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的家庭,父母效用的前两个部分,也即其父母来自各自收入以及自身对城市偏好的效用是一致的,而第三部分来自子女的效用则不同。对于留守儿童家庭,这部分父母获得的效用单纯来自于子女自身效用的增加。而对于子女随迁家庭,一方面由于子女在父母身边生活和成长,子女的效用获得要大于留守的子女,从而父母从子女处获得的效用得以增加;另一方面,父母还通过家庭团聚带来的部分主观福利获得了效用提升。

因此,相比于子女非随迁家庭的父母,子女随迁家庭的父母获得了两项额外的效用增加。其他条件一致的前提下,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由于将子女带在身边,从对子女的消费回报(子女的短期和长期发展)中获得了额外的效用满足,因此,这些家庭的农民工父母更有动力和主观的意愿选择融入城市,进而更倾向于在城市定居生活。另一方面,由于将子女带在身边,使得农民工获得了家庭团聚带来的另一部分主观效用的增加。对独自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而言,其在情感上的孤独可能比经济上的压力更大,而家庭的团聚能够让其在城市有家的感觉,将子女带在身边能够弱化那种“漂”在城市的感觉,从而增加自己本地人的身份认同。

综上,不论是子女随迁家庭还是子女非随迁家庭,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主要决定因素均为迁入地与迁出地的收入差距、父母的偏好以及父母从子女处获得的效用。对于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非随迁家庭来说,前两项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主要因素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子女随迁家庭,父母留在城市的效用有两项增加项:子女在城市生活效用增加而带来的父母效用的增加,以及与子女团聚带来的主观福利增加。这两方面主观效用的增加促进了子女随迁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理论假设。

假设1:子女随迁促进了父母的迁入地城市融入感。

假设2:子女随迁通过父母将其子女带在身边,从对子女的消费中获得的效用满足以及家庭团聚获得的效用满足增加了父母的主观效用,从而促进了父母的城市融入感。

三、数据与实证方法

(一)数据与变量说明

1.数据与样本

本文实证分析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卫计委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做的农民工动态监测抽样调查。该项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其中抽样调查按照随机原则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市地区抽取样本点,使调查结果有较好的代表性。抽样调查样本包含了农民工的个人基本特征、迁移特征、家庭特征等重要信息。专题调查重点关注农民工的城市融合情况,在上海市(松江区)、苏州市、无锡市、武汉市、长沙市、西安市、泉州市和咸阳市等八个城市展开,专题调查样本除了抽样调查中涉及到的信息之外,还包括农民工在城市的社区参与、生活习惯以及心理感受等一系列与城市融入有关的指标信息。虽然社会融合专题调查的这八个城市并不是随机抽取的,但这八个城市覆盖了东、中、西部,而且数据样本量大,市内样本均采用PPS抽样,仍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杨菊华,2015)。社会融合专题调查总样本为15000人,由于本文主要研究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的影响,因此仅保留了有小孩且最小的孩子年龄小于16岁的样本,同时剔除了主要变量存在缺失值的样本后,剩余8701个有效样本,其中87.9%来自农村,12.1%来自城镇。另外,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为进城农民工,因此,删除城镇户籍样本后,本文最后的研究样本为7649个农民工样本。

2.变量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主要从如下三个方面衡量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城市融入意愿:主要通过农民工自己回答“我愿意与本地人做邻居”、“我愿意与本地人交朋友”、“我愿意融入社区/单位”以及“我对目前居住的城市有归属感”等四个问题来测度,农民工对每个问题的回答分为“完全不同意”、“不同意”、“基本同意”和“完全同意”。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分别将这四个回答赋值为0、1、2和3,并采用probit模型来分别估计子女随迁对其父母融入意愿的影响。同时,参考叶静怡、王琼(2014)的做法,采用模糊集理论模糊集理论的方法介绍和使用详见罗彻(Roche,2008)。将这四个指标采用一定的权重加总为一个综合指标,综合后的城市融入意愿为取值范围为0-1区间的连续变量。

长期定居意愿:主要通过长期生活意愿和户口迁移意愿来衡量。其中长期生活意愿为二元虚拟变量,打算长期在本地工作和生活的为1,否则为0;户口迁移意愿为二元虚拟变量,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的为1,否则为0。类似于对城市融入意愿的衡量,本文使用模糊集理论对这两个指标进行加权综合,得到一个综合的取值在0-1区间的连续变量。

本地人身份认同:主要通过农民工对自己身份的自我感知来测度,通过农民工回答“你认为自己现在是哪里人”将答案分为四元虚拟变量(本地人、新本地人、老家人和不知道)。在综合分析城市融入感时,本文将此指标和城市融入意愿综合指标、长期定居意愿综合指标进行加权综合;在进一步单独分析身份认同对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时,本文直接使用了原始的数据,采用ordered-probit模型进行分析。

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首先根据模糊集理论将三个维度的各指标综合为一个综合的城市融入感指标,该指标为0-100区间内的连续变量,从而以此为核心被解释变量分析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进一步地,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将分别考察子女随迁对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本地人身份认同等三个维度的影响,多角度、更细致地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本文计量模型中的核心解释变量和主要控制变量说明如下:

核心解释变量:本文主要研究子女是否随迁对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子女随迁亦即父母在从老家迁移到现工作地时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共同生活。由于年满16周岁的子女一般都离开老家去读高中或者步入社会开始工作,因此我们仅考虑16岁以下的子女。我们将子女随迁家庭定义为二元虚拟变量,外出工作生活的父母将其子女带在身边,取值为1,而子女留守家庭定义为外出工作生活的父母没有将其子女带在身边,取值(留在老家或者寄养在亲戚家)为0。

控制变量:主要包括被调查对象的个体特征(年龄、性别、民族、教育程度等)、迁移特征(迁移年限、迁移距离等)、职业特征(职业、工作时间、工作经验等)、配偶特征(配偶年龄、配偶教育程度、配偶是否随迁等)以及家庭特征(老家土地、老家住房、老家收入、老家是否有老人需要赡养等)。表1给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实证方法

1.基础(benchmark)回归

本文主要讨论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与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家庭的城市融入感情况。本文重点分析农民工的心理层面上的融入,主要从其心理维度上的融入意愿、主观的留城意愿和本地人身份认同方面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影响。笔者在农民工城市融入理论和本文理论框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相关实证研究,构建如下的基本模型:

其中被解释变量integration表示父母的城市融入感,children_with为二分虚拟变量,children_with=1表示子女随迁,children_with=0表示子女没有随迁。上式中的控制变量individual,spouse和household分别表示农民工的个体特征、配偶特征和家庭特征。参数刻画了子女随迁对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和留城意愿的影响。该模型的原假设是子女随迁与子女非随迁的家庭之间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和留城意愿没有显著差别。

如果子女是否随迁是完全外生的变量,即父母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是随机决定的,那么模型(1)就可以完全识别子女随迁对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但子女是否随迁并不是父母随机决定的,而是内生于模型中的父母的主观选择。子女的随迁与否可能取决于父母的个体特征、父母的迁移特征以及家庭特征等,这些特征可能也会同时影响其城市融入感。同时,还可能存在其他不可观测的因素(比如父母的偏好)会同时影响子女是否随迁以及城市融入感。因此,子女是否随迁这一核心解释变量可能是内生的,直接以模型(1)来估计会导致估计结果的偏误。为了解决模型(1)的内生性问题,按照一般做法,本文为子女随迁这一内生变量寻找工具变量,使用工具变量方法进行估计,从而得到一致的估计量。按照工具变量估计的基本思想,可以考虑为子女是否随迁决策变量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children_with*表示潜在的父母将子女带在身边的相对效用,父母根据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的预期效用做出子女是否随迁的决策。Xi表示控制变量,Zi表示为内生变量children_with选取的工具变量。首先根据工具变量的第一阶段估计出子女随迁的概率,然后进行第二阶段,估计出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的一致影响效应,这样可以克服由于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等问题导致的内生性问题。

2.内生转换模型

尽管工具变量估计能够解决由于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等问题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得到一致无偏的估计结果,但是每个家庭i的子女随迁决策以及子女随迁与否对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机制可能是不同的,当存在异质性和选择性偏误时,使用简单的probit(多元probit)回归和工具变量估计并不能得到子女随迁对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一致估计。为了得到更具说服力的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的一致估计量,本文进一步使用基于内生转换模型的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影响的处理效应估计方法(李雪松、黄彦彦,2015)。对总体样本而言,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每个家庭只能选择将其子女带在身边或者不带在身边(留在老家或者寄养在其他亲戚家),而不可能同时观察到同一个家庭将子女带在身边和不带在身边的城市融入感,即integration1i和integration0i不可能同时被观察到,直接使用probit(multi-probit)估计方程(3)和(4)会得到不一致的结果。如果要一致地估计方程(3)和方程(4),可以利用内生转换的思想。

记σu2=var(u),σ1u=cov(ε1,u),σ0u=cov(ε0,u),将σu2标准化为1,ε1和ε2的条件期望可以表示为:

其中φ(·)和ψ(·)分别表示标准正态分布的密度函数和分布函数。在全样本的情况下,假定随机误差项(ε1,ε0,u)服从三元联合正态分布,则可基于子女随迁决策构建父母城市融入感的内生转换回归模型。它借助方程(1)中定义的两种子女随迁状态的转换方程,对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状态下的父母城市融入感进行刻画,以校正选择性偏误,得到异质性估计。

内生转换模型的两阶段估计思路为:首先用最大似然估计(MLE)方法对方程(2)进行probit回归估计出θ,并计算θ(^)1i和θ(^)2i。然后分别运用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家庭两个子样本,估计如下方程,就可以得到β1和β0的一致估计:

估计方程(7)和(8)的识别条件是子女是否随迁方程的解释变量中至少有一个变量不出现在父母城市融入感的决定方程中,这些变量影响到子女是否随迁,但不直接影响父母的城市融入感,也就是基准模型估计中的工具变量。

基于内生转换模型(7)和(8),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留守家庭的父母平均城市融入感可以表述为方程(9)和(10)。他们的反事实城市融入感分别是子女随迁家庭如果没有将其子女带在身边时的城市融入感与子女留守家庭如果将其子女带在身边时的城市融入感,可以表述为方程(11)和(12)。这四个结果变量的条件期望表示如下:

对子女随迁家庭,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可以表述为方程(9)与方程(11)之差:

对子女留守家庭,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平均处理效应(ATU)可以表述为方程(12)与方程(10)之差:

四、实证结果

本文在效用分析框架的基础上,主要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下面的实证部分首先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综合城市融入感的影响,然后分别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三个维度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一)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综合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1.简单最小二乘估计和工具变量估计结果

我们通过模糊集理论将三个维度的各指标综合为一个总的城市融入感指标后,首先利用简单最小二乘法来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综合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为了得到稳健的结果,我们首先将子女随迁定义为长子(女)随迁,同时也分析了所有子女随迁的情况。表2的结果(1)和(3)报告了OLS的回归结果。结果表明,不论以何种方式定义子女随迁,子女随迁都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尽管表2的OLS结果表明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并没有考虑到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方程(1)控制了可能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意愿的个人特征、配偶特征及家庭特征等相关变量,但部分不可观测的可能影响农民工社会融入且同时又与子女是否随迁相关的主观因素没有纳入到模型中来。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方法解决遗漏变量所带来的内生性问题,也就是为内生变量子女随迁寻找工具变量。根据工具变量的两个基本条件,我们需要找到的工具变量必须与父母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相关,同时又不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在可得数据的基础上,我们选取第一胎子女性别、第一胎子女年龄以及迁入地社区的平均子女随迁率为子女随迁的工具变量。第一胎子女性别、第一胎子女年龄一般被认为是外生的变量,不会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但另一方面,子女的性别和年龄与父母是否将其带在身边是高度相关的。一般而言,父母对男孩和女孩有不同的偏好,不同年龄段的子女所面临的照料、入学等情况也不同,德莫格和徐慧(Démurger & Xu, 2013)的研究表明,农民工父母更愿意将学龄前女儿和在学儿子带在身边,即父母是否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是受到子女性别和年龄影响的。而这又会直接影响父母是否将其带在身边。社区的平均随迁率一般认为和单个家庭的子女随迁与否相关,而又不和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直接相关,现有文献一般也使用社区或村层面的指标作为个体层面指标的工具变量。因此,可以认为我们选取的工具变量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后文内生转换模型的部分结果也为工具变量的合理性提供了一定的证据。接下来我们进行了弱工具变量检验、过度识别检验以及内生性检验。表2结果(2)和(4)的检验结果表明,三个工具变量通过了过度识别检验和弱工具变量检验,而且第一阶段回归结果表明三个工具变量和子女随迁是显著相关的。限于篇幅,本文没有报告第一阶段估计结果。表2的结果(2)和(4)表明,在使用工具变量回归后,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仍然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工具变量估计的系数要比OLS估计大,说明OLS估计低估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促进作用。总的来看,不论是简单最小二乘回归还是工具变量回归,所有结果都是显著为正,根据工具变量估计结果,相对于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来说,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城市融入感要高10%。表2的结果说明子女随迁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验证了假设1。

  

2.内生转换模型估计结果

尽管采取工具变量解决了由遗漏变量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但仍然会存在一定的异质性问题和选择性偏误,即不同家庭的行为逻辑和出发点可能不同,特别是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留守家庭之间的行为决策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工具变量估计的结果也不一定是一致的。这里进一步借鉴梁玉成(2010)、李雪松和黄彦彦(2015)的做法,使用内生转换回归模型进行估计,即同时估计方程(2)和(3)、(4)。内生转换回归模型并不能直接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因此我们需要利用内生转换回归模型的反事实分析框架进行分析。对于内生转换模型的反事实框架,现有文献一般通过内生转换模型中的结构参数σ1和σ0的系数来分析判断是否有必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如果结构变量显著不为0,则说明有必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纠正选择性偏误。在确定需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后,接下来就进一步考虑处理组(子女随迁)和控制组(子女非随迁)的ATT和ATU。其中,ATT表示子女随迁(处理组)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平均处理效应,ATU表示子女非随迁(控制组)的反事实估计结果。

内生转换模型回归结果显示结构参数σ1和σ0显著不为0,说明确实存在选择性偏误,需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进行纠正。而ATT为12.95,ATU为9.86,且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克服自选择的内生性问题后,子女随迁确实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表4比较了三种主要方法估计得到的结果,其中OLS估计低估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而IV估计结果和内生转换模型估计结果较相近。IV估计和内生转换模型估计的结果显示,子女随迁确实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将子女带在身边使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增加了10%。同时,这里的ATU即是政策评估中的潜在产出或潜在效果。因此,这里的政策含义是,如果农民工所在城市能够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例如入学、医疗等),将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把子女带在身边,从而大大增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一步地,为了更直观地考察基于反事实估计框架的结果,我们将内生转换模型预测的反事实估计结果用密度图来呈现。下图分别显示了内生转换模型预测的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密度分布。图a表明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如将子女留在老家其城市融入感将会明显降低;图b则表示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如果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那么其城市融入感会显著提高。

(二)稳健性检验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得出了子女随迁显著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结论。上述分析使用的核心解释变量“子女随迁”的定义是:第一胎子女和其农民工父母生活在一起,则为子女随迁家庭。而实际上,尽管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了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了人口,但农村地区如果家庭第一胎为女孩,那么仍然被允许生第二胎,同时也存在着其他情况的有第二胎出生的家庭,因此仅使用第一胎子女是否带在身边作为子女随迁的判断标准可能会不全面。尽管我们在基准模型中对比分析了子女全部随迁的情况,但为了更细致地分析随迁子女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本文进一步分析了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随迁子女数量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我们将子女按照年龄分为学龄前(0-6岁)和学龄段(7-15岁),并按照性别和是否随迁进行分类,统计了每个农民工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随迁或留守的子女数量,并以此为核心解释变量代替表2中的子女随迁这一0-1变量进行分别回归,表4对各回归的核心解释变量系数进行了整理。

表4的结果表明,总体上来看,随迁子女数量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有着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留守子女数量则抑制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虽然男孩表现出更强的影响,但差别并不大。进一步而言,随迁子女的年龄对其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没有明显差距。而随迁的学龄段男孩对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促进作用更大,随迁的学龄前女孩对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影响更大。可能的解释是父母一般比较关心年龄更小的女儿,希望能在女儿很小时就和女儿生活在一起,而对于儿子,他们更看重的是上学后的陪伴。此发现和德莫格和徐慧(Démurger & Xu, 2013)的结论是一致的。总体上来说,子女随迁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一步支持了前面得到的结论。

(三)基于性别差异的异质性分析

在对方程(1)进行估计时,尽管我们控制了配偶的特征,但我们分析的主体是户主,而并不是所有的户主都是男性。现有文献(Stell et al., 2013; Meng & Zhao, 2014)研究发现,男性和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参与决策以及迁移决策中的表现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希望知道子女随迁对父母(丈夫和妻子)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也是否存在性别差异。我们分性别考虑了子女随迁对父亲和母亲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表5分别报告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影响的性别差异。我们同时报告了最小二乘估计和工具变量估计结果。结果发现,最小二乘估计结果表明子女随迁对父亲的城市融入感的促进作用要大于母亲。但工具变量估计结果表明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并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也就是说,子女随迁同时促进了迁移到城市的父亲和母亲的城市融入感,而且促进作用并没有偏向于父亲或者母亲。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说明子女在父亲和母亲的心目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五、迁移模式与城市融入:机制讨论

上述分析表明,在克服内生性问题后,子女随迁确实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不论是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还是本地人身份认同,子女随迁都发挥着重要的角色。但子女随迁是如何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其中的影响机制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数据情况对子女随迁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根据前文理论框架部分的分析,与子女留守家庭相比,子女随迁家庭的父母主要通过将子女带在身边带来的“子女效用增加”和“家庭团聚”获得了两部分额外的效用。一方面,随迁的农民工子女因获得了父母更多的时间投入和金钱投入而增加了效用,父母自己的效用也因为子女效用的增加而增加了(Rosenzweig & Zhang,2009)。此部分内容可以通过农民工在城市的消费行为或预期消费来衡量,子女随迁的农民工父母会更多地考虑对子女的教育投入,相比之下对自身的消费却不那么重视。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团聚带来的直接效用增加,子女生活在身边的农民工可能工作生活更加踏实和满足,这一点可以用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和谐程度来衡量,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其生活和谐度会更高。

我们分别考察了子女随迁家庭与子女非随迁家庭农民工在城市的消费结构、预期消费规划以及生活和谐度情况,以此结合理论假说对子女随迁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机制进行检验。表6第(1)-(3)列表明子女随迁的家庭愿意将收入的更大比例花在子女的教育和发展上,第(4)和(5)列表明子女随迁的家庭父母在选择工作和生活地点时主要考虑的是子女的教育和发展,而并不是自己的工作机会和收入。因此子女随迁的家庭其父母对迁入地的偏好更大程度上来源于其花在子女身上的消费而非自己的消费,而父母也能够从这种对子女的利他中获得额外的效用和满足(当然这种效用的获得是不可观察的,只能通过行为去判断),因此他们才愿意在子女身上投入更多,而这种额外的效用获得使得他们心理上更愿意融入城市,更愿意留在城市,因而父母在迁入地的城市融入感更高。

表6第(1)-(5)列表明了本文理论框架中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留守家庭父母效用相区别的第一部分效用的增加,即对子女随迁的家庭而言,父母工作和支出的主要目的在于子女的消费,因此他们从对子女的效用增加中获得了效用增加(所以会增加对子女的投入);第(6)列表明了第二部分效用的增加,即子女随迁的家庭在城里的生活更加融洽和谐,反映了家庭团聚促进了父母主观福利。可以看出,子女随迁家庭主要通过将子女带在身边促进了这两部分主观效用的增加,从而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验证了假设2。

六、结论和政策含义

本文构建了一个两期效用模型,研究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试图分析家庭迁移这一日益增多的迁移模式是否有利于提升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利用国家卫计委2013年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本文综合工具变量估计方法和内生转换回归模型方法,对子女随迁是否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子女随迁确实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具体来看,子女随迁家庭提高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增进了农民工的长期定居意愿,同时也促进了农民工对迁入地社会的本地人身份认同。此外,这种影响效应在性别之间无明显差异,说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并不是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基于整个家庭迁移情况的一种心理感受和态度。本文的研究证明了子女因素对提升农民工在城市的融入感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子女随迁(家庭迁移)模式在农民工的流动过程中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趋势,而现有文献普遍较为关注留守儿童问题,容易忽视实际上和留守儿童问题为同一问题的随迁儿童问题。如果能解决好随迁子女在城市的学习、生活和发展问题,有条件的农民工都会选择将子女带到城市,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解决了目前比较严峻的留守儿童问题;另一方面,当前文献探讨“人的城镇化”多是从城市发展和规划考虑如何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而当前农民工的多地区多阶段流动以及回迁现象依然很普遍,因此,对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比较重要的一环就是农民工主动选择融入城市,于是相对于收入、社会保障以及生活环境等客观因素,农民工主观上的城市融入感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会受到经济、社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农民工的子女在这个过程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考虑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时,有必要把子女随迁等因素纳入到分析框架中来。

内生转换模型的反事实分析表明,如果子女非随迁的家庭将子女带在身边,会大大增进他们的城市融入感。只有他们主动选择融入城市,才会开始真正的融合。目前,中国的留守儿童与父母的长期分离导致其在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方面都处于劣势(Zhang et al., 2014)。中国目前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全国妇联,2013)。但与此同时,仍然有大量的农民工在条件并不宽裕的前提下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所以,在促进“人的城镇化”、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政策方面,除了直接针对改善农民工生活、工作情况以外,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关注也显得尤为重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农民工子女随迁,一方面解决了留守儿童问题,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

因此,本文的政策含义可总结如下:第一,考虑到子女随迁这种家庭迁移模式大大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而农民工城市融入程度的提高将有助于“人的城镇化”过程的深入,政府应该鼓励这种家庭化的迁移模式,公共政策可以从提升家庭整体福利角度着眼,在社区层面加快推进农民工家庭福利改善的各种措施。第二,政府宜以家庭为单位制定针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规划,尤其是针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整体的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第三,农民工的子女在其父母城市融入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当前农民工的子女在迁入地仍然面临着上学难、福利保障跟不上等障碍,政府需要广泛发动各界力量关心农民工子女发展,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迁入地的入学问题以及其他各项福利。

当然,由于数据等方面的限制,本文也存在着一些局限。首先,对于流动人口,目前还没有较长期的跟踪调查数据,而利用截面数据进行分析一方面难以很好地处理内生性问题,另一方面也不能动态地分析农民工从迁移到融入城市整个决策过程的变化。其次,本文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效用分析框架,尝试对子女随迁如何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行了探讨,但由于缺乏更丰富的家庭信息(例如祖父母信息、子女的上学信息等),无法对影响机制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期待未来能够有较为长期的跟踪调查数据,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本文的研究。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发展与创新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杨可

图片来源网络:中央政府网

篇幅有限,参考文献、脚注省略。

(原文发表于《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2期)

提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父母在迁移的过程中选择把子女带在身边,形成了“家庭迁移”模式。相较于“个体迁移”,这种“家庭迁移”的模式是否有利于增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本文在构建效用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利用微观调查数据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使用工具变量和内生转换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发现子女随迁确实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家庭迁移”模式下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其本地人身份认同感均显著高于个体迁移者。

关键词:子女随迁;农民工城市融入;身份认同

一、引言

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促进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政府和社会对待农民工的态度和应对政策从最初的强力限制和控制变为了现在的引导和疏导,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管理与服务措施也开始出台。近年来,农民工在迁入地的经济社会地位普遍有一定的改善,但要解决其在迁入地的城市融入问题,必须关注农民工对迁入地工作生活的主观心理感受和社会认同。农民工在迁入地的主观城市融入感问题日益引起了学界和政府的重视。卢晖临等(2014)、魏万青(2015)分别研究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入户意愿和身份认同问题。与此同时,农民工的迁移模式也逐步体现出和以往不同的特征。相较于个人流动,子女随迁子女随迁的家庭在农民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举家迁移(Fan et al., 2012)。2014年底,举家迁移的农民工占到外出农民工总数的21%(国家统计局,2015)。相较于个体的迁移,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更具有家庭决策特征,这种家庭式迁移的农民工在迁入地的工作生活和行为习惯可能会与个体迁移者有着较大的差异。杨菊华(2009)认为,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过程基本可以概括为“隔离-选择融入-融合”的过程。现阶段,进城农民工已经跨过“隔离”阶段,正处于“选择融入”的阶段,因此研究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显得尤为重要。李代和张春泥(2016)表示,农村人口外出从单人外出向家庭外出的转变首先意味着农村外出者卷入城市生活的程度加深;其次,在外出家庭化趋势下,农民的乡—城迁移行为会凸显出一系列社会后果。那么,在当前的这种形势下,子女随迁式的家庭迁移行为是否会影响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从而促进农民工更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呢?子女随迁与否对于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具有多大影响?本文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在明瑟(Mincer,1978)提出家庭迁移的概念以来,较多的文献从家庭的角度来研究农民工的迁移问题。但主要都集中在分析迁移的原因上,鲜有文献从家庭的视角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问题。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往往是基于家庭层面综合考虑而形成的,特别是与子女相关的因素,在家庭决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量文献研究了父母迁移对留守儿童发展的影响(Zhang et al., 2014; Xu & Xie, 2015),也有部分文献研究了留守儿童对促进父母返乡的拉力作用(Démurger & Xu, 2013; 刘庆玉,2015);但与此同时,研究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影响的文献尚未看到,而且随着家庭化迁移的农民工比例逐年增加,这一研究的必要性更加凸显出来。因此,本文重点关注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问题,将农民工的留城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城市身份认同综合为城市融入感指标,并进一步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本文在建立两期效用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利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实证研究了子女随迁这一迁移特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具体而言,本文通过基础模型估计,尝试回答将子女带在身边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本地身份认同等方面是否有别于没有将子女带在身边的农民工。需要注意的是,子女随迁与否并不是一个外生的变量,可能存在某些主观不可观测的因素同时影响子女是否随迁和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简单的回归分析得到的结果可能存在偏差。因此,本文在基础模型估计的基础上分别使用工具变量方法和内生转换回归模型方法进行估计。

二、相关文献与理论框架

(一)文献综述

早期社会融合理论的发展主要来自于西方学者研究国际移民的社会融入文献。在西方的社会融合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融合论”、“多元文化论”和“区隔融合论”。而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对于移民社会融入的概念内涵存在多重界定,如同化、文化适应、社会吸纳等。杜斯特曼和弗拉蒂尼(Dustmann & Frattini,2011)全面地阐述了欧洲移民的社会融入问题,分别从经济融入、社会融入、政治融入和文化融入四个方面做了总结,并重点考虑了教育、代际及婚姻等因素在融入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不同于国外的“移民社会融合”,虽然农民工在城市融入的过程中也存在社会同化、文化适应和社会吸纳等情况,但在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初始阶段最主要的还是社会经济融入,而后才是进一步的心理和文化融入。因此,国际移民社会融入研究的基本范式是从不同的维度考察融入的程度和影响因素,但更侧重于文化融入(语言、跨国婚姻)和政治融入(选举权)的考虑(Dustmann  & Frattini, 2011)。我国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研究可以借鉴其分析思路,但还需要结合农民工家庭具体的情况。

国内学者对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研究中的相关概念的定义并不统一,部分文献直接使用“农民工市民化”这一宽泛的概念,而大部分文章在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时重点考虑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也沿用了西方的“社会融入”的概念。李培林、田丰(2012)指出,虽然大多数时候这些概念都被用来说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或社会融入问题,但实际上,产生这些概念的社会现实基础有显著差别。只不过随着社会政策理论对社会融入概念的使用和推广,“社会融入”的政策意义和可操作性要强于“社会融合”,所以目前使用“社会融入”概念的文章较多。按照一般的定义,农民工的社会融入是指农民工在城市社区定居下来并且渐渐适应、接受和认同当地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从而融入到当地的社会(王春光,2001)。但是现阶段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还并没有到那一步,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而言,他们更多的是希望在城市获得稳定的职业和更高的收入;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策导向在于引导和规范农民工的流动、居住和就业,维持社会稳定。中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与西方社会移民融入的语言学习、文化适应以及行为习惯的同化等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对于农民工社会融入的准确定义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

部分学者重点考察了某一个维度的城市融入程度及其影响因素(李树茁等,2008;魏万青、陆淑珍,2012;崔岩,2012;谢桂华,2012),例如崔岩(2012)发现户籍制度、社会排斥、社会差异以及社区融合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到外来人口的自我认同,而另一些文献则研究了农民工的综合城市融入程度(何军,2011;李培林、田丰,2012)。当前的研究普遍表明,中国的农民工城市融入度,特别是文化融入和心理融入的程度普遍较低(杨菊华,2009;李树茁等,2008;何军,2011;李培林、田丰,2012)。而部分农民工的迁移行为也只是暂时的,他们对城市生活并没有认同感,也没有主动融入城市的意愿。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还处于从隔离到选择融入的过程中。同时,要促进“人的城镇化”,除了改善农民工的收入和社会福利以外,更需要关注他们对迁入地的主观的城市融入感,以及影响这种主观感受的重要因素和背后的机制。因此本文将从农民工的留城意愿、长期定居意愿和身份认同三个维度来研究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对于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因素,现有文献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有学者从农民工自身的禀赋特征出发,研究农民工的个人禀赋、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等因素对其城市融入程度的影响(王春光,2010;何军,2011;李培林、田丰,2012;Yue et al.,2013;王桂新、武俊奎,2011;Lu & Chen,2015);也有学者从市民接纳和市民与农民工互动(任远、乔楠,2010;Tse,2014)的角度或者户籍限制(Wang & Fan,2012)等因素分析其对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影响。上述研究各有侧重,为认识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因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文献研究了农民工的职业认同(罗明忠、卢颖霞,2013)以及社会和地域认同(Gui et al.,2012)对城市融入的影响。

但是,现有文献缺乏对农民工家庭决策的关注,特别是缺乏对农民工子女随迁问题的关注(魏万青,2015;Wen & Hanley, 2015)。部分学者(Meng et al., 2016; 田艳平,2014;盛亦男,2014)已经意识到家庭决策在农民工迁移以及定居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主要的研究还是集中在夫妻在迁移过程中的集体决策以及家庭迁移这一现象本身(Fan et al., 2011;石智雷、杨云彦,2012;Schmidt, 2012; Steele et al., 2013; 刘建娥等,2015),而较少关注子女随迁问题。李实和宋锦(2014)对农民工子女随迁原因进行了分析,但并没有分析子女随迁可能对农民工父母城市融入的影响问题。特别是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加,子女随迁的现象会更加普遍,子女对父母的影响也会更大。罗森茨威格等人(Rosenzweig & Zhang,2009)的研究就表明父母在子女的数量和质量之间存在权衡取舍。在子女数量下降的情况下,父母更关心子女的未来发展,而子女对父母可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子女因素对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感的影响问题需要给予关注。

另一方面,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大量文献研究了父母迁移对留守儿童的影响(Zhang et al., 2014; Xu & Xie, 2015)以及留守儿童对父母留城意愿的影响(刘庆玉,2015;谭深,2011);但我们尚未看到有文献关注随迁儿童对父母迁移行为以及城市融入感的可能产生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文将拓展以往的研究,关注在当前家庭迁移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问题。其中,城市融入感主要通过留城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城市身份认同等三个方面来衡量,同时我们将重点研究子女随迁式的家庭迁移行为是否会显著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并尝试对背后的机制进行讨论分析。

(二)理论假说

假设子女随迁与否是一个外生变量,那么分析子女随迁是否增进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可以从父母的效用出发。在文献综述部分,我们认为城市融入感是一个比较主观和综合性的指标,如何对其进行细致的刻画是研究该问题的重点。结合现有数据,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衡量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和本地人身份认同。根据我们对城市融入感的定义,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主要取决于其在城市获得的效用和在农村老家获得的效用的比较。而父母效用的获得主要来自于三个部分:第一是收入,即农民工能在城市获得比农村高的收入;第二是父母自身对于城市的偏好,也就是对城市福利条件以及生活便利程度的偏好;第三是父母从子女处获得的效用。对于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的家庭,父母效用的前两个部分,也即其父母来自各自收入以及自身对城市偏好的效用是一致的,而第三部分来自子女的效用则不同。对于留守儿童家庭,这部分父母获得的效用单纯来自于子女自身效用的增加。而对于子女随迁家庭,一方面由于子女在父母身边生活和成长,子女的效用获得要大于留守的子女,从而父母从子女处获得的效用得以增加;另一方面,父母还通过家庭团聚带来的部分主观福利获得了效用提升。

因此,相比于子女非随迁家庭的父母,子女随迁家庭的父母获得了两项额外的效用增加。其他条件一致的前提下,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由于将子女带在身边,从对子女的消费回报(子女的短期和长期发展)中获得了额外的效用满足,因此,这些家庭的农民工父母更有动力和主观的意愿选择融入城市,进而更倾向于在城市定居生活。另一方面,由于将子女带在身边,使得农民工获得了家庭团聚带来的另一部分主观效用的增加。对独自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而言,其在情感上的孤独可能比经济上的压力更大,而家庭的团聚能够让其在城市有家的感觉,将子女带在身边能够弱化那种“漂”在城市的感觉,从而增加自己本地人的身份认同。

综上,不论是子女随迁家庭还是子女非随迁家庭,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主要决定因素均为迁入地与迁出地的收入差距、父母的偏好以及父母从子女处获得的效用。对于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非随迁家庭来说,前两项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主要因素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子女随迁家庭,父母留在城市的效用有两项增加项:子女在城市生活效用增加而带来的父母效用的增加,以及与子女团聚带来的主观福利增加。这两方面主观效用的增加促进了子女随迁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理论假设。

假设1:子女随迁促进了父母的迁入地城市融入感。

假设2:子女随迁通过父母将其子女带在身边,从对子女的消费中获得的效用满足以及家庭团聚获得的效用满足增加了父母的主观效用,从而促进了父母的城市融入感。

三、数据与实证方法

(一)数据与变量说明

1.数据与样本

本文实证分析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卫计委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做的农民工动态监测抽样调查。该项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其中抽样调查按照随机原则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市地区抽取样本点,使调查结果有较好的代表性。抽样调查样本包含了农民工的个人基本特征、迁移特征、家庭特征等重要信息。专题调查重点关注农民工的城市融合情况,在上海市(松江区)、苏州市、无锡市、武汉市、长沙市、西安市、泉州市和咸阳市等八个城市展开,专题调查样本除了抽样调查中涉及到的信息之外,还包括农民工在城市的社区参与、生活习惯以及心理感受等一系列与城市融入有关的指标信息。虽然社会融合专题调查的这八个城市并不是随机抽取的,但这八个城市覆盖了东、中、西部,而且数据样本量大,市内样本均采用PPS抽样,仍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杨菊华,2015)。社会融合专题调查总样本为15000人,由于本文主要研究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的影响,因此仅保留了有小孩且最小的孩子年龄小于16岁的样本,同时剔除了主要变量存在缺失值的样本后,剩余8701个有效样本,其中87.9%来自农村,12.1%来自城镇。另外,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为进城农民工,因此,删除城镇户籍样本后,本文最后的研究样本为7649个农民工样本。

2.变量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主要从如下三个方面衡量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城市融入意愿:主要通过农民工自己回答“我愿意与本地人做邻居”、“我愿意与本地人交朋友”、“我愿意融入社区/单位”以及“我对目前居住的城市有归属感”等四个问题来测度,农民工对每个问题的回答分为“完全不同意”、“不同意”、“基本同意”和“完全同意”。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分别将这四个回答赋值为0、1、2和3,并采用probit模型来分别估计子女随迁对其父母融入意愿的影响。同时,参考叶静怡、王琼(2014)的做法,采用模糊集理论模糊集理论的方法介绍和使用详见罗彻(Roche,2008)。将这四个指标采用一定的权重加总为一个综合指标,综合后的城市融入意愿为取值范围为0-1区间的连续变量。

长期定居意愿:主要通过长期生活意愿和户口迁移意愿来衡量。其中长期生活意愿为二元虚拟变量,打算长期在本地工作和生活的为1,否则为0;户口迁移意愿为二元虚拟变量,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的为1,否则为0。类似于对城市融入意愿的衡量,本文使用模糊集理论对这两个指标进行加权综合,得到一个综合的取值在0-1区间的连续变量。

本地人身份认同:主要通过农民工对自己身份的自我感知来测度,通过农民工回答“你认为自己现在是哪里人”将答案分为四元虚拟变量(本地人、新本地人、老家人和不知道)。在综合分析城市融入感时,本文将此指标和城市融入意愿综合指标、长期定居意愿综合指标进行加权综合;在进一步单独分析身份认同对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时,本文直接使用了原始的数据,采用ordered-probit模型进行分析。

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首先根据模糊集理论将三个维度的各指标综合为一个综合的城市融入感指标,该指标为0-100区间内的连续变量,从而以此为核心被解释变量分析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进一步地,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将分别考察子女随迁对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以及本地人身份认同等三个维度的影响,多角度、更细致地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本文计量模型中的核心解释变量和主要控制变量说明如下:

核心解释变量:本文主要研究子女是否随迁对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子女随迁亦即父母在从老家迁移到现工作地时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共同生活。由于年满16周岁的子女一般都离开老家去读高中或者步入社会开始工作,因此我们仅考虑16岁以下的子女。我们将子女随迁家庭定义为二元虚拟变量,外出工作生活的父母将其子女带在身边,取值为1,而子女留守家庭定义为外出工作生活的父母没有将其子女带在身边,取值(留在老家或者寄养在亲戚家)为0。

控制变量:主要包括被调查对象的个体特征(年龄、性别、民族、教育程度等)、迁移特征(迁移年限、迁移距离等)、职业特征(职业、工作时间、工作经验等)、配偶特征(配偶年龄、配偶教育程度、配偶是否随迁等)以及家庭特征(老家土地、老家住房、老家收入、老家是否有老人需要赡养等)。表1给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实证方法

1.基础(benchmark)回归

本文主要讨论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与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家庭的城市融入感情况。本文重点分析农民工的心理层面上的融入,主要从其心理维度上的融入意愿、主观的留城意愿和本地人身份认同方面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影响。笔者在农民工城市融入理论和本文理论框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相关实证研究,构建如下的基本模型:

其中被解释变量integration表示父母的城市融入感,children_with为二分虚拟变量,children_with=1表示子女随迁,children_with=0表示子女没有随迁。上式中的控制变量individual,spouse和household分别表示农民工的个体特征、配偶特征和家庭特征。参数刻画了子女随迁对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和留城意愿的影响。该模型的原假设是子女随迁与子女非随迁的家庭之间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和留城意愿没有显著差别。

如果子女是否随迁是完全外生的变量,即父母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是随机决定的,那么模型(1)就可以完全识别子女随迁对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但子女是否随迁并不是父母随机决定的,而是内生于模型中的父母的主观选择。子女的随迁与否可能取决于父母的个体特征、父母的迁移特征以及家庭特征等,这些特征可能也会同时影响其城市融入感。同时,还可能存在其他不可观测的因素(比如父母的偏好)会同时影响子女是否随迁以及城市融入感。因此,子女是否随迁这一核心解释变量可能是内生的,直接以模型(1)来估计会导致估计结果的偏误。为了解决模型(1)的内生性问题,按照一般做法,本文为子女随迁这一内生变量寻找工具变量,使用工具变量方法进行估计,从而得到一致的估计量。按照工具变量估计的基本思想,可以考虑为子女是否随迁决策变量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children_with*表示潜在的父母将子女带在身边的相对效用,父母根据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的预期效用做出子女是否随迁的决策。Xi表示控制变量,Zi表示为内生变量children_with选取的工具变量。首先根据工具变量的第一阶段估计出子女随迁的概率,然后进行第二阶段,估计出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的一致影响效应,这样可以克服由于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等问题导致的内生性问题。

2.内生转换模型

尽管工具变量估计能够解决由于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等问题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得到一致无偏的估计结果,但是每个家庭i的子女随迁决策以及子女随迁与否对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机制可能是不同的,当存在异质性和选择性偏误时,使用简单的probit(多元probit)回归和工具变量估计并不能得到子女随迁对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一致估计。为了得到更具说服力的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的一致估计量,本文进一步使用基于内生转换模型的子女随迁对父母城市融入感影响的处理效应估计方法(李雪松、黄彦彦,2015)。对总体样本而言,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可以表示如下:

由于每个家庭只能选择将其子女带在身边或者不带在身边(留在老家或者寄养在其他亲戚家),而不可能同时观察到同一个家庭将子女带在身边和不带在身边的城市融入感,即integration1i和integration0i不可能同时被观察到,直接使用probit(multi-probit)估计方程(3)和(4)会得到不一致的结果。如果要一致地估计方程(3)和方程(4),可以利用内生转换的思想。

记σu2=var(u),σ1u=cov(ε1,u),σ0u=cov(ε0,u),将σu2标准化为1,ε1和ε2的条件期望可以表示为:

其中φ(·)和ψ(·)分别表示标准正态分布的密度函数和分布函数。在全样本的情况下,假定随机误差项(ε1,ε0,u)服从三元联合正态分布,则可基于子女随迁决策构建父母城市融入感的内生转换回归模型。它借助方程(1)中定义的两种子女随迁状态的转换方程,对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状态下的父母城市融入感进行刻画,以校正选择性偏误,得到异质性估计。

内生转换模型的两阶段估计思路为:首先用最大似然估计(MLE)方法对方程(2)进行probit回归估计出θ,并计算θ(^)1i和θ(^)2i。然后分别运用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家庭两个子样本,估计如下方程,就可以得到β1和β0的一致估计:

估计方程(7)和(8)的识别条件是子女是否随迁方程的解释变量中至少有一个变量不出现在父母城市融入感的决定方程中,这些变量影响到子女是否随迁,但不直接影响父母的城市融入感,也就是基准模型估计中的工具变量。

基于内生转换模型(7)和(8),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留守家庭的父母平均城市融入感可以表述为方程(9)和(10)。他们的反事实城市融入感分别是子女随迁家庭如果没有将其子女带在身边时的城市融入感与子女留守家庭如果将其子女带在身边时的城市融入感,可以表述为方程(11)和(12)。这四个结果变量的条件期望表示如下:

对子女随迁家庭,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平均处理效应(ATT)可以表述为方程(9)与方程(11)之差:

对子女留守家庭,其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的平均处理效应(ATU)可以表述为方程(12)与方程(10)之差:

四、实证结果

本文在效用分析框架的基础上,主要研究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下面的实证部分首先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综合城市融入感的影响,然后分别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三个维度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一)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综合城市融入感的影响

1.简单最小二乘估计和工具变量估计结果

我们通过模糊集理论将三个维度的各指标综合为一个总的城市融入感指标后,首先利用简单最小二乘法来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综合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为了得到稳健的结果,我们首先将子女随迁定义为长子(女)随迁,同时也分析了所有子女随迁的情况。表2的结果(1)和(3)报告了OLS的回归结果。结果表明,不论以何种方式定义子女随迁,子女随迁都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尽管表2的OLS结果表明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并没有考虑到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方程(1)控制了可能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意愿的个人特征、配偶特征及家庭特征等相关变量,但部分不可观测的可能影响农民工社会融入且同时又与子女是否随迁相关的主观因素没有纳入到模型中来。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方法解决遗漏变量所带来的内生性问题,也就是为内生变量子女随迁寻找工具变量。根据工具变量的两个基本条件,我们需要找到的工具变量必须与父母是否将子女带在身边相关,同时又不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在可得数据的基础上,我们选取第一胎子女性别、第一胎子女年龄以及迁入地社区的平均子女随迁率为子女随迁的工具变量。第一胎子女性别、第一胎子女年龄一般被认为是外生的变量,不会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但另一方面,子女的性别和年龄与父母是否将其带在身边是高度相关的。一般而言,父母对男孩和女孩有不同的偏好,不同年龄段的子女所面临的照料、入学等情况也不同,德莫格和徐慧(Démurger & Xu, 2013)的研究表明,农民工父母更愿意将学龄前女儿和在学儿子带在身边,即父母是否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是受到子女性别和年龄影响的。而这又会直接影响父母是否将其带在身边。社区的平均随迁率一般认为和单个家庭的子女随迁与否相关,而又不和父母的城市融入感直接相关,现有文献一般也使用社区或村层面的指标作为个体层面指标的工具变量。因此,可以认为我们选取的工具变量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后文内生转换模型的部分结果也为工具变量的合理性提供了一定的证据。接下来我们进行了弱工具变量检验、过度识别检验以及内生性检验。表2结果(2)和(4)的检验结果表明,三个工具变量通过了过度识别检验和弱工具变量检验,而且第一阶段回归结果表明三个工具变量和子女随迁是显著相关的。限于篇幅,本文没有报告第一阶段估计结果。表2的结果(2)和(4)表明,在使用工具变量回归后,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仍然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工具变量估计的系数要比OLS估计大,说明OLS估计低估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促进作用。总的来看,不论是简单最小二乘回归还是工具变量回归,所有结果都是显著为正,根据工具变量估计结果,相对于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来说,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城市融入感要高10%。表2的结果说明子女随迁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验证了假设1。

  

2.内生转换模型估计结果

尽管采取工具变量解决了由遗漏变量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但仍然会存在一定的异质性问题和选择性偏误,即不同家庭的行为逻辑和出发点可能不同,特别是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留守家庭之间的行为决策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工具变量估计的结果也不一定是一致的。这里进一步借鉴梁玉成(2010)、李雪松和黄彦彦(2015)的做法,使用内生转换回归模型进行估计,即同时估计方程(2)和(3)、(4)。内生转换回归模型并不能直接估计子女随迁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因此我们需要利用内生转换回归模型的反事实分析框架进行分析。对于内生转换模型的反事实框架,现有文献一般通过内生转换模型中的结构参数σ1和σ0的系数来分析判断是否有必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如果结构变量显著不为0,则说明有必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纠正选择性偏误。在确定需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后,接下来就进一步考虑处理组(子女随迁)和控制组(子女非随迁)的ATT和ATU。其中,ATT表示子女随迁(处理组)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平均处理效应,ATU表示子女非随迁(控制组)的反事实估计结果。

内生转换模型回归结果显示结构参数σ1和σ0显著不为0,说明确实存在选择性偏误,需要使用内生转换模型进行纠正。而ATT为12.95,ATU为9.86,且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克服自选择的内生性问题后,子女随迁确实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表4比较了三种主要方法估计得到的结果,其中OLS估计低估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而IV估计结果和内生转换模型估计结果较相近。IV估计和内生转换模型估计的结果显示,子女随迁确实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将子女带在身边使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增加了10%。同时,这里的ATU即是政策评估中的潜在产出或潜在效果。因此,这里的政策含义是,如果农民工所在城市能够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例如入学、医疗等),将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把子女带在身边,从而大大增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一步地,为了更直观地考察基于反事实估计框架的结果,我们将内生转换模型预测的反事实估计结果用密度图来呈现。下图分别显示了内生转换模型预测的子女随迁和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密度分布。图a表明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如将子女留在老家其城市融入感将会明显降低;图b则表示子女非随迁的农民工如果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那么其城市融入感会显著提高。

(二)稳健性检验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得出了子女随迁显著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结论。上述分析使用的核心解释变量“子女随迁”的定义是:第一胎子女和其农民工父母生活在一起,则为子女随迁家庭。而实际上,尽管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了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了人口,但农村地区如果家庭第一胎为女孩,那么仍然被允许生第二胎,同时也存在着其他情况的有第二胎出生的家庭,因此仅使用第一胎子女是否带在身边作为子女随迁的判断标准可能会不全面。尽管我们在基准模型中对比分析了子女全部随迁的情况,但为了更细致地分析随迁子女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本文进一步分析了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随迁子女数量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我们将子女按照年龄分为学龄前(0-6岁)和学龄段(7-15岁),并按照性别和是否随迁进行分类,统计了每个农民工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随迁或留守的子女数量,并以此为核心解释变量代替表2中的子女随迁这一0-1变量进行分别回归,表4对各回归的核心解释变量系数进行了整理。

表4的结果表明,总体上来看,随迁子女数量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有着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留守子女数量则抑制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虽然男孩表现出更强的影响,但差别并不大。进一步而言,随迁子女的年龄对其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没有明显差距。而随迁的学龄段男孩对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促进作用更大,随迁的学龄前女孩对农民工父母的城市融入感影响更大。可能的解释是父母一般比较关心年龄更小的女儿,希望能在女儿很小时就和女儿生活在一起,而对于儿子,他们更看重的是上学后的陪伴。此发现和德莫格和徐慧(Démurger & Xu, 2013)的结论是一致的。总体上来说,子女随迁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一步支持了前面得到的结论。

(三)基于性别差异的异质性分析

在对方程(1)进行估计时,尽管我们控制了配偶的特征,但我们分析的主体是户主,而并不是所有的户主都是男性。现有文献(Stell et al., 2013; Meng & Zhao, 2014)研究发现,男性和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参与决策以及迁移决策中的表现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希望知道子女随迁对父母(丈夫和妻子)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也是否存在性别差异。我们分性别考虑了子女随迁对父亲和母亲的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表5分别报告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影响的性别差异。我们同时报告了最小二乘估计和工具变量估计结果。结果发现,最小二乘估计结果表明子女随迁对父亲的城市融入感的促进作用要大于母亲。但工具变量估计结果表明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效应并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也就是说,子女随迁同时促进了迁移到城市的父亲和母亲的城市融入感,而且促进作用并没有偏向于父亲或者母亲。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说明子女在父亲和母亲的心目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五、迁移模式与城市融入:机制讨论

上述分析表明,在克服内生性问题后,子女随迁确实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不论是城市融入意愿、长期定居意愿还是本地人身份认同,子女随迁都发挥着重要的角色。但子女随迁是如何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的?其中的影响机制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数据情况对子女随迁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根据前文理论框架部分的分析,与子女留守家庭相比,子女随迁家庭的父母主要通过将子女带在身边带来的“子女效用增加”和“家庭团聚”获得了两部分额外的效用。一方面,随迁的农民工子女因获得了父母更多的时间投入和金钱投入而增加了效用,父母自己的效用也因为子女效用的增加而增加了(Rosenzweig & Zhang,2009)。此部分内容可以通过农民工在城市的消费行为或预期消费来衡量,子女随迁的农民工父母会更多地考虑对子女的教育投入,相比之下对自身的消费却不那么重视。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团聚带来的直接效用增加,子女生活在身边的农民工可能工作生活更加踏实和满足,这一点可以用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和谐程度来衡量,子女随迁的农民工家庭其生活和谐度会更高。

我们分别考察了子女随迁家庭与子女非随迁家庭农民工在城市的消费结构、预期消费规划以及生活和谐度情况,以此结合理论假说对子女随迁影响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机制进行检验。表6第(1)-(3)列表明子女随迁的家庭愿意将收入的更大比例花在子女的教育和发展上,第(4)和(5)列表明子女随迁的家庭父母在选择工作和生活地点时主要考虑的是子女的教育和发展,而并不是自己的工作机会和收入。因此子女随迁的家庭其父母对迁入地的偏好更大程度上来源于其花在子女身上的消费而非自己的消费,而父母也能够从这种对子女的利他中获得额外的效用和满足(当然这种效用的获得是不可观察的,只能通过行为去判断),因此他们才愿意在子女身上投入更多,而这种额外的效用获得使得他们心理上更愿意融入城市,更愿意留在城市,因而父母在迁入地的城市融入感更高。

表6第(1)-(5)列表明了本文理论框架中子女随迁家庭和子女留守家庭父母效用相区别的第一部分效用的增加,即对子女随迁的家庭而言,父母工作和支出的主要目的在于子女的消费,因此他们从对子女的效用增加中获得了效用增加(所以会增加对子女的投入);第(6)列表明了第二部分效用的增加,即子女随迁的家庭在城里的生活更加融洽和谐,反映了家庭团聚促进了父母主观福利。可以看出,子女随迁家庭主要通过将子女带在身边促进了这两部分主观效用的增加,从而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验证了假设2。

六、结论和政策含义

本文构建了一个两期效用模型,研究了子女随迁对农民工城市融入感的影响,试图分析家庭迁移这一日益增多的迁移模式是否有利于提升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利用国家卫计委2013年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本文综合工具变量估计方法和内生转换回归模型方法,对子女随迁是否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子女随迁确实显著增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具体来看,子女随迁家庭提高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意愿,增进了农民工的长期定居意愿,同时也促进了农民工对迁入地社会的本地人身份认同。此外,这种影响效应在性别之间无明显差异,说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并不是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基于整个家庭迁移情况的一种心理感受和态度。本文的研究证明了子女因素对提升农民工在城市的融入感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子女随迁(家庭迁移)模式在农民工的流动过程中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趋势,而现有文献普遍较为关注留守儿童问题,容易忽视实际上和留守儿童问题为同一问题的随迁儿童问题。如果能解决好随迁子女在城市的学习、生活和发展问题,有条件的农民工都会选择将子女带到城市,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解决了目前比较严峻的留守儿童问题;另一方面,当前文献探讨“人的城镇化”多是从城市发展和规划考虑如何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而当前农民工的多地区多阶段流动以及回迁现象依然很普遍,因此,对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比较重要的一环就是农民工主动选择融入城市,于是相对于收入、社会保障以及生活环境等客观因素,农民工主观上的城市融入感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农民工的主观城市融入感会受到经济、社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农民工的子女在这个过程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考虑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时,有必要把子女随迁等因素纳入到分析框架中来。

内生转换模型的反事实分析表明,如果子女非随迁的家庭将子女带在身边,会大大增进他们的城市融入感。只有他们主动选择融入城市,才会开始真正的融合。目前,中国的留守儿童与父母的长期分离导致其在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方面都处于劣势(Zhang et al., 2014)。中国目前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全国妇联,2013)。但与此同时,仍然有大量的农民工在条件并不宽裕的前提下选择将子女带在身边。所以,在促进“人的城镇化”、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政策方面,除了直接针对改善农民工生活、工作情况以外,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关注也显得尤为重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农民工子女随迁,一方面解决了留守儿童问题,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

因此,本文的政策含义可总结如下:第一,考虑到子女随迁这种家庭迁移模式大大促进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而农民工城市融入程度的提高将有助于“人的城镇化”过程的深入,政府应该鼓励这种家庭化的迁移模式,公共政策可以从提升家庭整体福利角度着眼,在社区层面加快推进农民工家庭福利改善的各种措施。第二,政府宜以家庭为单位制定针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规划,尤其是针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整体的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第三,农民工的子女在其父母城市融入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当前农民工的子女在迁入地仍然面临着上学难、福利保障跟不上等障碍,政府需要广泛发动各界力量关心农民工子女发展,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迁入地的入学问题以及其他各项福利。

当然,由于数据等方面的限制,本文也存在着一些局限。首先,对于流动人口,目前还没有较长期的跟踪调查数据,而利用截面数据进行分析一方面难以很好地处理内生性问题,另一方面也不能动态地分析农民工从迁移到融入城市整个决策过程的变化。其次,本文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效用分析框架,尝试对子女随迁如何影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进行了探讨,但由于缺乏更丰富的家庭信息(例如祖父母信息、子女的上学信息等),无法对影响机制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期待未来能够有较为长期的跟踪调查数据,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本文的研究。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发展与创新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杨可

图片来源网络:中央政府网

篇幅有限,参考文献、脚注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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