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龙铁路NLZQ-6标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南龙铁路NLZQ-6标项目经理部

2013年12月20日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 2

第三章 施工安全审批 ................................................................... 3

第四章 施工封锁、慢行的安全管理规定 ................................... 4

第五章 安全制度与监督管理 ....................................................... 7

第六章 防止施工惯性事故的安全管理重点 ............................... 8

第七章 工程线及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 ....................................... 9

第八章 人员安全 ......................................................................... 12

第九章 安全与奖惩 ..................................................................... 12

第十章 附 则 ............................................................................. 13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龙铁路NLZQ-6标段建设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快速、有序、高效、安全的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原福平、南龙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南铁办发„2010‟148号)以及其他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可能减少对行车的影响。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管理机构

1.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赵红军

副组长:赵宇、刘紫朝

成 员:王满仓、林卫春、彭伟、王历、石新民、高全功、何龙伟、

陈双林、雷俊平、于爽、乔国齐。

第五条 主要职责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⑴ 制订本施工标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⑵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投标书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分阶段、分项的安全控制细化措施,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⑶ 及时与有关运营、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落实记名制度,指定专人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⑷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培训制度。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营业线施工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加强劳务工管理,进行劳务工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

⑸ 建立定期营业线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分析制度,不断总结完善,全面掌握营业线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头,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措施,并上报福平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三章 施工安全审批

第六条 南龙铁路工程建设中与营业线并行范围的施工安全审批应严格执行南铁办发„2008‟222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和南铁办发„2010‟148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理细则补充规定‣及南铁运发„2011‟94号•关于修改†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实行项目部和设备管理部门双重审批制度,即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首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由营业线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会签,方可组织实施。各施工项目部上报审批的内容须含施工影响营业线安全行车部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的组织形式。涉及营业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需于施工前50天向各有关单位报批,必要时由福平公司组织会审。

第七条 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或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纳入南昌铁路局的月度施工计划管理。各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前将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计划交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再向行车组织部门申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的申报、审核、批准按•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执行。施工单位需于每月10日前,将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的次月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报建设单位分管工程师(含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章 施工封锁、慢行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一般规定

1.营业线施工应严格执行•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有关规定。

2.影响既有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实行“驻站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经施工负责人授权的驻站联络员)驻行车室,与车站值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并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

3.在营业线上施工,应按•技规‣第291、292、293、294、295条等规定设置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开工。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防护人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

4.施工封锁必须按•技规‣第283、284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 施工封锁前的准备工作

1.Ⅰ、Ⅱ级施工封锁项目应成立“施工封锁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施工封锁现场总指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临时办公地点及通信联络方法等事项,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封锁的有关问题,确保施工封锁安全、正点、顺利完成。

2.建设单位或施工封锁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施工封锁中的各项安排,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提前完成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的准备以及预铺、预拼、预调、预试等工作。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总指挥、安全员、防护员、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驻站联络员等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充分做好施工准备;人员联络采用对讲机进行,封锁前统一对讲机频道,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联络畅通。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在封锁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对准备工作进行详细的检查,尤其是对防护信号标志的种类和数量、工器具的数量和状态、滑轨和滑轮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的设置位置和稳定状态等要仔细检查,清除一切安全隐患。

4.按照已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向车站办理登记要点手续,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写明封锁区间、里程、作业名称、申请时间、施工负责人、停用行车设备的范围等项目,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确认后,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施工负责人在接到驻站联络员转达的调度命令,并按规定设好防护后,方能开始施工。

5.施工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不得影响列车运行,严禁准备工作“做过头”。

第十条 施工封锁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1.施工封锁中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作业标准等,并按施工网络计划各节点的时间安排有序进行,一旦发现工作滞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果无法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施工负责人必须提前通知驻站联络员向车站申请延长封锁时间。施工封锁严禁超范围作业。

2.单线封锁临线通车时,防护人员要加强巡视、了望,确保施工机具不侵入限界;如临线有列车通过,参与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的警示喇叭声后要立即下道,并要保证工器具不侵入限界。

3.建设、施工、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监理、设计单位和部门应根据施工封锁的类别,派出相应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把关。安全把关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封锁的内容,明确安全把关重点,深入施工封锁现场,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中如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或不能按规定速度运行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行调延长时间或限速运行。

第十一条 施工封锁完成后的安全控制

1.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线路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7条要求,信号试验彻底、联锁正确,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并办理开通手续后方能恢复设备使用。

2.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开通慢行的线路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交接。对不能预先压道的地段及通行正式列车的过渡工程,经静态检验合格可不压道先开通,但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

3.信号设备开通启用后,施工单位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应共同加强检查和值守,密切注意新设备的运行情况。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负责看管设备和处理故障,待新设备运行24小时无异常情况后即办理交接。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施工单位、车站、电务设备管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签字后,由电务设备管理单位接管。

第五章 安全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做好营业线施工安全交底工作,提供指导性施工方案和提出确保安全的有关措施。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组织做好施工安全审批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施工中真正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灭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接受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 防止施工惯性事故的安全管理重点

第十六条 与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1.在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械均不得侵入铁路限界。机械施工作业时,工地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员。火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停止机械施工作业。

2.为防止机械侵限,在新线与营业线接近等高地段,在靠营业线一侧距离钢轨外侧2m处应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防护绳,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得少于1000mm,每10m设置一根,并选择地形较宽阔的地点作会车和转头地点,以防止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

3.施工机械在营业线路堑边上推土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向营业线滑落。

4.机械进入营业线路堑高坡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设安全防护员,以便一旦出现险情时,立即进行防护。

5.自卸汽车不准将翻斗升起在营业线旁运行。

6.在营业线堑坡或堑顶上修筑便道或公路,应在便道或公路靠营业线一侧基础稳定处设置防护石墩,以防止汽车在运行过程中滑落到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既有线上。

7.严禁在电缆、管线径路2m之内使用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作业。

第七章 工程线及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工程线管理安全规定

工程线管理应按•行规‣相关规定执行。

1.在营业线正线、到发线或其他站线需铺设工程线道岔时,应按规定办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工程线在区间或站内与正线、到发线衔接时,应铺设安全线。如确因地形条件限制无法铺设安全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南昌铁路局批准。

3.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新接入或移设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车作业。

4.衔接正线、到发线的工程线道岔,必须与有关信号机有联锁关系。同时,道岔握柄及尖轨处均须加锁锁闭。握柄处,锁闭后的钥匙,由车站值班员保管;尖轨处,锁闭后的钥匙,由施工负责人保管(集中联锁车站,车站值班员通过控制台能控制该道岔时,只由施工负责人在尖轨处加锁锁闭)。进入工程线调车前,须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道岔使用后双方共同确认加锁,并将相关安全线道岔定位开通安全线方向。

5.衔接正线、到发线和其他站线的工程线道岔,均应装设道岔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示器。

6.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工程列车卸料

或调车,工程列车进车速度一般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① 与营业线的线间距≥4米;

② 工程线尽端设有临时车挡;

③ 与营业线衔接的工程线道岔警冲标内方50米处设一度停车牌; ④ 设有安全线道岔时,该道岔定位为开通安全线方向;

⑤ 线路状态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2条要求;

⑥ 营业线和工程线之间的超限设备已迁移。

第十八条 在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卸料的规定

1.工程线在站内与正线、到发线衔接时必须铺设安全线,不允许

以铺设脱轨道岔或拆除工程线上外侧一节钢轨来代替安全线,如确因地形条件限制无法铺设安全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南昌铁路局批准。

2.临时运营的工程线进车前,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线路状态不

低于•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2条规定的最低标准,且线间距必须大于4米,否则禁止进车。

3.施工单位卸路料的施工负责人:凡卸敞车,行政职务应不低于

队长,卸K车应不低于分队长,敞车卸料时必须在每辆车上指定一名职工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完余料时的整理工作。

4.工程线靠营业线一侧不准卸轨枕、钢轨等长大路料、机具,并

不准使用蒸汽吊作业,必须使用时,须派专人要车站联系,利用营业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线列车间隔时间设好防护后才能进行,并且必须在列车通过前五分钟停止作业及清理好侵入营业线限界的机具和材料。

5.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轨枕等)禁止边走边卸,

在甩车卸料时,车轮应打楔,并有专人清道。

6.卸车负责人要密切掌握路料卸车情况,确保营业线一侧路料堆

放稳固和不侵限。

7.卸车过程中,卸车负责人要认真检查车内材料不偏载,应尽量

避免在曲线上单侧卸料(如确需单侧卸料时,在卸料过程中不准动车);卸车完毕,要按规定全面清道,确保无材料侵限方准动车;当卸车地段较长,卸下砂石料较多,特别是卸片石时,施工单位应留下适当人员,在列车开走后再次复查限界,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6.6条的规定检查卸下路料的堆放情况。

8.列车通过时,不得在靠营业线一侧开关车门并必须停止作业;车门打开后采用车门钩固定外,必须加“U”型卡卡住,确保营业线开车通过不致使车门震下侵限,当在线间距为4米的地段卸道碴时,靠营业线一侧车门打开不准超过45度。

9.禁止在线路两侧堆放的河砂、石碴、炉碴等松散料上再堆卸其

他笨重的料具。

10.风动卸碴车不得推进运行卸车,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使用

风动卸碴车卸碴时,需边走边卸时,应行在卸碴地点一度停车,然后发出卸车通知,车速不超过10km/h。

11.如果发生车辆掉道,施工单位应通知相邻车站及列检部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掉道的车辆未经列检检查认可不准挂运。

第八章 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 在线路上作业,必须穿黄色防护背心。

第二十条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不得在轨道、钢轨和枕木头上

行走,应在路肩上行走。行走时所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及碰伤人员。通过桥梁、隧道、道口或横越铁路时必须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办法,来车时不准抢越。

第二十一条在站内必须选择宽敞的地带行走,横越线路时不准

脚踏钢轨、尖轨和滑床板,并注意来往车辆。

第二十二条通过电气化铁路时应将高长工具保持水平状态,不

准高举抖动,防止碰触接触网,人员和工具距离接触网、立柱及相关部件应保持在4米以上。

第九章 安全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安全风险抵押金

铁路营业线施工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按照南昌铁路局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核办法

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施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及险情的具体考核办

法如下:

1.发生责任行车较大及以上事故,严格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

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处理,由责任单位赔偿事故损失费用,并扣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同时向上级部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建议,并按原福平、南龙铁办„2008‟190号文规定处理。

2.发生责任行车一般A、B、C类事故,扣罚抵押金的20%~50%,

并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3.发生责任行车一般D类事故,扣安全风险抵押金5%~10%,同

时取消责任单位劳动竞赛参评资格。

4.发生责任险情(指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员发

现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每次扣安全风险抵押金1%~3%。

5.发生责任行车事故、险情,并造成线路中断或列车慢行的,除

扣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应按照南昌铁路局规定清算间接损失费。

6.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建设单位凭南昌铁路局安监室的有关事故

认定材料扣发;发生责任险情时,建设单位凭南昌铁路局相关业务处与安监室联合认定材料扣发(必要时凭相关运营单位认定的材料扣发);影响运输秩序,造成线路中断或列车慢行时,建设单位凭南昌铁路局运输处(必要时凭相关运营单位)认定的材料扣发。

7.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化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凡在施工安全管理中由于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将负连带责任,并按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当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

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龙铁路NLZQ-6标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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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南龙铁路NLZQ-6标项目经理部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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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 2

第三章 施工安全审批 ................................................................... 3

第四章 施工封锁、慢行的安全管理规定 ................................... 4

第五章 安全制度与监督管理 ....................................................... 7

第六章 防止施工惯性事故的安全管理重点 ............................... 8

第七章 工程线及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 ....................................... 9

第八章 人员安全 ......................................................................... 12

第九章 安全与奖惩 ..................................................................... 12

第十章 附 则 ............................................................................. 13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龙铁路NLZQ-6标段建设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快速、有序、高效、安全的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技术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原福平、南龙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南铁办发„2010‟148号)以及其他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可能减少对行车的影响。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管理机构

1.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赵红军

副组长:赵宇、刘紫朝

成 员:王满仓、林卫春、彭伟、王历、石新民、高全功、何龙伟、

陈双林、雷俊平、于爽、乔国齐。

第五条 主要职责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⑴ 制订本施工标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⑵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投标书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分阶段、分项的安全控制细化措施,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⑶ 及时与有关运营、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落实记名制度,指定专人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⑷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培训制度。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营业线施工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加强劳务工管理,进行劳务工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

⑸ 建立定期营业线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分析制度,不断总结完善,全面掌握营业线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头,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措施,并上报福平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三章 施工安全审批

第六条 南龙铁路工程建设中与营业线并行范围的施工安全审批应严格执行南铁办发„2008‟222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和南铁办发„2010‟148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理细则补充规定‣及南铁运发„2011‟94号•关于修改†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实行项目部和设备管理部门双重审批制度,即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首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由营业线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会签,方可组织实施。各施工项目部上报审批的内容须含施工影响营业线安全行车部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的组织形式。涉及营业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需于施工前50天向各有关单位报批,必要时由福平公司组织会审。

第七条 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或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纳入南昌铁路局的月度施工计划管理。各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前将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计划交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再向行车组织部门申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的申报、审核、批准按•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执行。施工单位需于每月10日前,将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的次月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报建设单位分管工程师(含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章 施工封锁、慢行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一般规定

1.营业线施工应严格执行•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有关规定。

2.影响既有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实行“驻站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经施工负责人授权的驻站联络员)驻行车室,与车站值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并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

3.在营业线上施工,应按•技规‣第291、292、293、294、295条等规定设置防护,未设好防护不得开工。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防护人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担任。

4.施工封锁必须按•技规‣第283、284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 施工封锁前的准备工作

1.Ⅰ、Ⅱ级施工封锁项目应成立“施工封锁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施工封锁现场总指挥、各有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临时办公地点及通信联络方法等事项,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封锁的有关问题,确保施工封锁安全、正点、顺利完成。

2.建设单位或施工封锁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施工封锁中的各项安排,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提前完成人员、材料、机具、设备的准备以及预铺、预拼、预调、预试等工作。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总指挥、安全员、防护员、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驻站联络员等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充分做好施工准备;人员联络采用对讲机进行,封锁前统一对讲机频道,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联络畅通。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在封锁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对准备工作进行详细的检查,尤其是对防护信号标志的种类和数量、工器具的数量和状态、滑轨和滑轮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的设置位置和稳定状态等要仔细检查,清除一切安全隐患。

4.按照已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向车站办理登记要点手续,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写明封锁区间、里程、作业名称、申请时间、施工负责人、停用行车设备的范围等项目,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确认后,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施工负责人在接到驻站联络员转达的调度命令,并按规定设好防护后,方能开始施工。

5.施工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不得影响列车运行,严禁准备工作“做过头”。

第十条 施工封锁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1.施工封锁中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作业标准等,并按施工网络计划各节点的时间安排有序进行,一旦发现工作滞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果无法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施工负责人必须提前通知驻站联络员向车站申请延长封锁时间。施工封锁严禁超范围作业。

2.单线封锁临线通车时,防护人员要加强巡视、了望,确保施工机具不侵入限界;如临线有列车通过,参与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的警示喇叭声后要立即下道,并要保证工器具不侵入限界。

3.建设、施工、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监理、设计单位和部门应根据施工封锁的类别,派出相应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把关。安全把关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封锁的内容,明确安全把关重点,深入施工封锁现场,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中如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或不能按规定速度运行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行调延长时间或限速运行。

第十一条 施工封锁完成后的安全控制

1.施工完成后,施工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线路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7条要求,信号试验彻底、联锁正确,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并办理开通手续后方能恢复设备使用。

2.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开通慢行的线路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交接。对不能预先压道的地段及通行正式列车的过渡工程,经静态检验合格可不压道先开通,但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

3.信号设备开通启用后,施工单位与电务设备管理单位应共同加强检查和值守,密切注意新设备的运行情况。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负责看管设备和处理故障,待新设备运行24小时无异常情况后即办理交接。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施工单位、车站、电务设备管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签字后,由电务设备管理单位接管。

第五章 安全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做好营业线施工安全交底工作,提供指导性施工方案和提出确保安全的有关措施。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组织做好施工安全审批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施工中真正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灭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接受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 防止施工惯性事故的安全管理重点

第十六条 与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1.在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械均不得侵入铁路限界。机械施工作业时,工地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员。火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停止机械施工作业。

2.为防止机械侵限,在新线与营业线接近等高地段,在靠营业线一侧距离钢轨外侧2m处应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防护绳,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得少于1000mm,每10m设置一根,并选择地形较宽阔的地点作会车和转头地点,以防止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

3.施工机械在营业线路堑边上推土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向营业线滑落。

4.机械进入营业线路堑高坡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设安全防护员,以便一旦出现险情时,立即进行防护。

5.自卸汽车不准将翻斗升起在营业线旁运行。

6.在营业线堑坡或堑顶上修筑便道或公路,应在便道或公路靠营业线一侧基础稳定处设置防护石墩,以防止汽车在运行过程中滑落到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既有线上。

7.严禁在电缆、管线径路2m之内使用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作业。

第七章 工程线及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工程线管理安全规定

工程线管理应按•行规‣相关规定执行。

1.在营业线正线、到发线或其他站线需铺设工程线道岔时,应按规定办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工程线在区间或站内与正线、到发线衔接时,应铺设安全线。如确因地形条件限制无法铺设安全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南昌铁路局批准。

3.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新接入或移设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车作业。

4.衔接正线、到发线的工程线道岔,必须与有关信号机有联锁关系。同时,道岔握柄及尖轨处均须加锁锁闭。握柄处,锁闭后的钥匙,由车站值班员保管;尖轨处,锁闭后的钥匙,由施工负责人保管(集中联锁车站,车站值班员通过控制台能控制该道岔时,只由施工负责人在尖轨处加锁锁闭)。进入工程线调车前,须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道岔使用后双方共同确认加锁,并将相关安全线道岔定位开通安全线方向。

5.衔接正线、到发线和其他站线的工程线道岔,均应装设道岔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示器。

6.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工程列车卸料

或调车,工程列车进车速度一般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① 与营业线的线间距≥4米;

② 工程线尽端设有临时车挡;

③ 与营业线衔接的工程线道岔警冲标内方50米处设一度停车牌; ④ 设有安全线道岔时,该道岔定位为开通安全线方向;

⑤ 线路状态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2条要求;

⑥ 营业线和工程线之间的超限设备已迁移。

第十八条 在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卸料的规定

1.工程线在站内与正线、到发线衔接时必须铺设安全线,不允许

以铺设脱轨道岔或拆除工程线上外侧一节钢轨来代替安全线,如确因地形条件限制无法铺设安全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南昌铁路局批准。

2.临时运营的工程线进车前,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线路状态不

低于•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2条规定的最低标准,且线间距必须大于4米,否则禁止进车。

3.施工单位卸路料的施工负责人:凡卸敞车,行政职务应不低于

队长,卸K车应不低于分队长,敞车卸料时必须在每辆车上指定一名职工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完余料时的整理工作。

4.工程线靠营业线一侧不准卸轨枕、钢轨等长大路料、机具,并

不准使用蒸汽吊作业,必须使用时,须派专人要车站联系,利用营业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线列车间隔时间设好防护后才能进行,并且必须在列车通过前五分钟停止作业及清理好侵入营业线限界的机具和材料。

5.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轨枕等)禁止边走边卸,

在甩车卸料时,车轮应打楔,并有专人清道。

6.卸车负责人要密切掌握路料卸车情况,确保营业线一侧路料堆

放稳固和不侵限。

7.卸车过程中,卸车负责人要认真检查车内材料不偏载,应尽量

避免在曲线上单侧卸料(如确需单侧卸料时,在卸料过程中不准动车);卸车完毕,要按规定全面清道,确保无材料侵限方准动车;当卸车地段较长,卸下砂石料较多,特别是卸片石时,施工单位应留下适当人员,在列车开走后再次复查限界,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6.6条的规定检查卸下路料的堆放情况。

8.列车通过时,不得在靠营业线一侧开关车门并必须停止作业;车门打开后采用车门钩固定外,必须加“U”型卡卡住,确保营业线开车通过不致使车门震下侵限,当在线间距为4米的地段卸道碴时,靠营业线一侧车门打开不准超过45度。

9.禁止在线路两侧堆放的河砂、石碴、炉碴等松散料上再堆卸其

他笨重的料具。

10.风动卸碴车不得推进运行卸车,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使用

风动卸碴车卸碴时,需边走边卸时,应行在卸碴地点一度停车,然后发出卸车通知,车速不超过10km/h。

11.如果发生车辆掉道,施工单位应通知相邻车站及列检部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掉道的车辆未经列检检查认可不准挂运。

第八章 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 在线路上作业,必须穿黄色防护背心。

第二十条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不得在轨道、钢轨和枕木头上

行走,应在路肩上行走。行走时所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及碰伤人员。通过桥梁、隧道、道口或横越铁路时必须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办法,来车时不准抢越。

第二十一条在站内必须选择宽敞的地带行走,横越线路时不准

脚踏钢轨、尖轨和滑床板,并注意来往车辆。

第二十二条通过电气化铁路时应将高长工具保持水平状态,不

准高举抖动,防止碰触接触网,人员和工具距离接触网、立柱及相关部件应保持在4米以上。

第九章 安全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安全风险抵押金

铁路营业线施工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按照南昌铁路局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核办法

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施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及险情的具体考核办

法如下:

1.发生责任行车较大及以上事故,严格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

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处理,由责任单位赔偿事故损失费用,并扣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同时向上级部门

南龙铁路NLZQ-6标(DK154+081.9~DK194+835.47)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建议,并按原福平、南龙铁办„2008‟190号文规定处理。

2.发生责任行车一般A、B、C类事故,扣罚抵押金的20%~50%,

并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3.发生责任行车一般D类事故,扣安全风险抵押金5%~10%,同

时取消责任单位劳动竞赛参评资格。

4.发生责任险情(指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施工安全监督员发

现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每次扣安全风险抵押金1%~3%。

5.发生责任行车事故、险情,并造成线路中断或列车慢行的,除

扣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应按照南昌铁路局规定清算间接损失费。

6.发生责任行车事故,建设单位凭南昌铁路局安监室的有关事故

认定材料扣发;发生责任险情时,建设单位凭南昌铁路局相关业务处与安监室联合认定材料扣发(必要时凭相关运营单位认定的材料扣发);影响运输秩序,造成线路中断或列车慢行时,建设单位凭南昌铁路局运输处(必要时凭相关运营单位)认定的材料扣发。

7.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化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凡在施工安全管理中由于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将负连带责任,并按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核。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当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

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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