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之我见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的网络现象,一般是指将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与人工引擎相结合,通过充分动员广大网民的力量,集中网民注意力,在网络上搜索某一个人、某一件事情的信息和资料,确定被搜索对象的真实身份并将其暴露于互联网世界之中的一种超强的搜索手段。这种搜索手段之所以被称为“人肉搜索”,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信息搜索和机器搜索。简而言之,“人肉搜索”就是以网络为平台,以网民为资源,逐渐获取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信息,然后整理分析这些信息,最后找出这个人并确认其个人信息的过程。在对待“人肉搜索”这个新生事物时,我们要以一分为二的态度去看待,这样方能减少我们的盲目、我们的屈从,增加我们的客观、我们的理性。 当今,“人肉搜索”无处不在,一不小心,可能你的个人信息就会被人晒到网上,成为广大网民咀嚼的对象。我们承认,“人肉搜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揪出了一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人。例如前几年发生的虐猫事件,一名网名为“碎玻璃渣子”的网民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其心肠之狠毒、手段之毒辣令人触目惊心。网友“1200kie—hz”把有关虐猫
事件的网址放在了猫扑网上,网友“黑暗执政官”更是贴出了踩猫女人的照片,并做成了一张“宇宙通缉令”,让天下网友举报。这下网民沸腾了,不少网民自愿捐出猫币,连猫扑网官方也悬赏捉拿凶手,且悬赏金迅速从1000元升至5000元。几天后,网友“我不是沙漠天使”在网上发帖:“这个女人是黑龙江某个小城的……”,随后,虐猫事件的三个嫌疑人基本被确定。距“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发布虐猫组图不过六天时间,其效率之高可能不亚于警方的办案速度。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如周久耕案、杭州飙车案等,均最终有了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这不得不归功于“人肉搜索”。 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它所带来的危害。如今,人工+搜索的模式已无孔不入,几乎能八卦出当事人的所有信息,大部分网民仅将人肉搜索当做猎奇的手段,并没有意识到网络的传播性会给当事人带来多么巨大的影响。当当事人犯了一个并非不可饶恕的错误时,网民们也不计后果,非要一层层地揭开此人的面纱,让他本人、他的家人乃至他的工作单位暴露在大家的视野之下,继而唾弃、鄙夷便一齐向他们涌去,即使他们想改过也无济于事,这会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带上永远难以抹去的阴影。或许这只是网民们一时的冲动,但由此冲动所带来的代价未免太大了吧!退一步讲,
如果当事人是成年人,那倒也罢了,毕竟成年人有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的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对较强,受到的影响可能要小一些,可倘若是青少年呢,他们还不具备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责的能力,如果人肉搜索暴露了这部分人的隐私,将他们置于舆论的浪尖,互联网上部分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论将会给青少年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2008年的首句流行语“很黄很暴力”,牵扯到的便是一名年仅13岁的小学生。2007年底新闻联播播出一则小学生接受采访的话,“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关了。”一周之内,这名小学生的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家庭地址等真实信息都被公布于网上,众多恣意批评小学生虚伪、思想道德败坏等的言论遍及网络。难以想象当这名小学生得知网民对他的众多评点时,内心会产生多大的动荡。这只是一句实话,况且童言无忌,然而他终究没有逃脱被人肉搜索的下场,为这名小学生感到不公之时,我不禁陷入对人肉搜索的反思。
不仅如此,部分人还会以人肉搜索为手段,借助网民的巨大热情与同情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由此,我们在对待论坛上出现的一些求助时,应慎思明辨。例如,2007年7月网上出现一篇名为《史上最恶
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现场千人哭成一片》的帖子,“天理何在?六岁儿童被后母打得在医院狂吐鲜血,流了一地,六块脊柱被打断,亲生父亲却称是自己摔的,亲属报案后,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犯罪嫌疑人仍未落网。”广大网友乍一看到这帖子,想都没想,便纷纷回帖指责“这样的后妈禽兽不如”、“他的亲生父亲也是一个兽类”等等,部分网友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甚至要发网上通缉令,让这个后妈不能出门。而当记者采访这位后妈时,她竟跪地喊冤。随后,官方也出面澄清:该女孩并非继母所伤。最后此事件被曝光是治不起病的人的人为炒作。由此看来,若不是事实得以很快澄清,这位无辜的后妈就算不被网友的跟帖压死,也会被周围人的唾沫淹得喘不过气来。论坛上帖子的真实度有多高?有没有陷害与造谣掺杂其间?如果有,势必会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害,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所有的这些我们都认真想过吗?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有愈演愈烈之势,对个人信息的恣意泄露已成为对网民隐私安全的巨大威胁。CNNIC分析师孙秀秀认为,人肉搜索正挑战网上私密信息泄露的底线,从法律层面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已刻不容缓。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已有部分地区意识到了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危害。《广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布当事人信息、给当事人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的或会受重罚。不仅广东,“不能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今年6月1日起,《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正式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特别是对近年来社会上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也明确地做了相关规定。期望在不久的将来,不仅仅是广东、徐州等地,全国各地都能陆续制定相应法规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
总之,“人肉搜索”是现阶段历史条件下的一种产物。它是一把双刃剑,但只要我们在全社会倡导合理地对待、使用“人肉搜索”,并辅以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它、引导它,相信它必定会沿着健康的方向越走越远。
人肉搜索之我见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的网络现象,一般是指将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与人工引擎相结合,通过充分动员广大网民的力量,集中网民注意力,在网络上搜索某一个人、某一件事情的信息和资料,确定被搜索对象的真实身份并将其暴露于互联网世界之中的一种超强的搜索手段。这种搜索手段之所以被称为“人肉搜索”,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信息搜索和机器搜索。简而言之,“人肉搜索”就是以网络为平台,以网民为资源,逐渐获取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信息,然后整理分析这些信息,最后找出这个人并确认其个人信息的过程。在对待“人肉搜索”这个新生事物时,我们要以一分为二的态度去看待,这样方能减少我们的盲目、我们的屈从,增加我们的客观、我们的理性。 当今,“人肉搜索”无处不在,一不小心,可能你的个人信息就会被人晒到网上,成为广大网民咀嚼的对象。我们承认,“人肉搜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揪出了一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人。例如前几年发生的虐猫事件,一名网名为“碎玻璃渣子”的网民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其心肠之狠毒、手段之毒辣令人触目惊心。网友“1200kie—hz”把有关虐猫
事件的网址放在了猫扑网上,网友“黑暗执政官”更是贴出了踩猫女人的照片,并做成了一张“宇宙通缉令”,让天下网友举报。这下网民沸腾了,不少网民自愿捐出猫币,连猫扑网官方也悬赏捉拿凶手,且悬赏金迅速从1000元升至5000元。几天后,网友“我不是沙漠天使”在网上发帖:“这个女人是黑龙江某个小城的……”,随后,虐猫事件的三个嫌疑人基本被确定。距“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发布虐猫组图不过六天时间,其效率之高可能不亚于警方的办案速度。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如周久耕案、杭州飙车案等,均最终有了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这不得不归功于“人肉搜索”。 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它所带来的危害。如今,人工+搜索的模式已无孔不入,几乎能八卦出当事人的所有信息,大部分网民仅将人肉搜索当做猎奇的手段,并没有意识到网络的传播性会给当事人带来多么巨大的影响。当当事人犯了一个并非不可饶恕的错误时,网民们也不计后果,非要一层层地揭开此人的面纱,让他本人、他的家人乃至他的工作单位暴露在大家的视野之下,继而唾弃、鄙夷便一齐向他们涌去,即使他们想改过也无济于事,这会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带上永远难以抹去的阴影。或许这只是网民们一时的冲动,但由此冲动所带来的代价未免太大了吧!退一步讲,
如果当事人是成年人,那倒也罢了,毕竟成年人有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的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对较强,受到的影响可能要小一些,可倘若是青少年呢,他们还不具备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责的能力,如果人肉搜索暴露了这部分人的隐私,将他们置于舆论的浪尖,互联网上部分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论将会给青少年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2008年的首句流行语“很黄很暴力”,牵扯到的便是一名年仅13岁的小学生。2007年底新闻联播播出一则小学生接受采访的话,“上次我上网查资料,突然弹出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赶紧把它关了。”一周之内,这名小学生的姓名、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家庭地址等真实信息都被公布于网上,众多恣意批评小学生虚伪、思想道德败坏等的言论遍及网络。难以想象当这名小学生得知网民对他的众多评点时,内心会产生多大的动荡。这只是一句实话,况且童言无忌,然而他终究没有逃脱被人肉搜索的下场,为这名小学生感到不公之时,我不禁陷入对人肉搜索的反思。
不仅如此,部分人还会以人肉搜索为手段,借助网民的巨大热情与同情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由此,我们在对待论坛上出现的一些求助时,应慎思明辨。例如,2007年7月网上出现一篇名为《史上最恶
毒后妈,把女儿打得狂吐鲜血,现场千人哭成一片》的帖子,“天理何在?六岁儿童被后母打得在医院狂吐鲜血,流了一地,六块脊柱被打断,亲生父亲却称是自己摔的,亲属报案后,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犯罪嫌疑人仍未落网。”广大网友乍一看到这帖子,想都没想,便纷纷回帖指责“这样的后妈禽兽不如”、“他的亲生父亲也是一个兽类”等等,部分网友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甚至要发网上通缉令,让这个后妈不能出门。而当记者采访这位后妈时,她竟跪地喊冤。随后,官方也出面澄清:该女孩并非继母所伤。最后此事件被曝光是治不起病的人的人为炒作。由此看来,若不是事实得以很快澄清,这位无辜的后妈就算不被网友的跟帖压死,也会被周围人的唾沫淹得喘不过气来。论坛上帖子的真实度有多高?有没有陷害与造谣掺杂其间?如果有,势必会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害,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所有的这些我们都认真想过吗?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有愈演愈烈之势,对个人信息的恣意泄露已成为对网民隐私安全的巨大威胁。CNNIC分析师孙秀秀认为,人肉搜索正挑战网上私密信息泄露的底线,从法律层面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已刻不容缓。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已有部分地区意识到了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危害。《广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布当事人信息、给当事人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的或会受重罚。不仅广东,“不能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今年6月1日起,《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正式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特别是对近年来社会上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也明确地做了相关规定。期望在不久的将来,不仅仅是广东、徐州等地,全国各地都能陆续制定相应法规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
总之,“人肉搜索”是现阶段历史条件下的一种产物。它是一把双刃剑,但只要我们在全社会倡导合理地对待、使用“人肉搜索”,并辅以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它、引导它,相信它必定会沿着健康的方向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