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一般纳税人申报填写
业务示例
注:本示例以银行业务出发,保险企业可根据应税、免税、视同销售等不同业务自行替代参考,需注意银行为按季申报、保险企业为按月申报的差别。
某银行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为增值税全省集中核算的总机构,2016年5、6月汇总核算全系统业务如下:
一、销售收入项(未特别说明均为不含税收入):
1. 贷款利息及中间业务收入等10000万元(适用税率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免税的利息收入2000万元(联行间利息、国债利息、转贴现利息等,如保险企业有1年期以上人寿保险等),开具普通发票;
3.视同销售收入200万元(适用税率均为17%,如为拓展业务将购进的商品、礼品无偿赠送给不特定人员、单位等),未开具发票;
4. 处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收入1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 出租不动产收入20万元(适用5%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6.买卖金融商品业务,卖出价1060万元,买入价636
万元(均含税),未开具发票;
二、取得的进项情况(均不含税)
7.手续费支出1000万元(6%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0万元;
8.设备采购(属固定资产)500万元(17%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85万元;
9.装修办公场所支付施工费100万元(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1万元,支付建筑材料费1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
10.购进办公耗材200万元(17%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4万元;
11.支付办公用房租赁费50万元(2016年4月30日前房子,简易计税方法,5%征收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2.5万元;
12.组织单位职工旅游支付旅游费2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50万,进项税额3万元, 取得普通发票150万元。
13. 购进宣传用品100万,其中自一般纳税人购进90万元,进项税额15.3万元,自小规模纳税人购进10万元,取得代开专用发票进项0.3万元;
上述专用发票均已认证相符。
三、申报表填写
综合上述业务,该企业2016年7月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情况如下:
(一)填写附表1《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
第1项业务,贷款利息适用6%税率,在第1列第5栏填写10000万元,第2列第5栏填写销项税额600万元。 第2项业务,免税的利息收入2000万填写在第3列第19栏。注意:免税项目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做减免税备案。 第3项业务,视同销售未开具发票,销售收入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分别填写在第1栏第5列、第6列。 第4项业务,处置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3%减按2%,将金额100万元,税额3万元填分别写在附表1第11栏第2列、第3列。
第5项业务,出租不动产收入20万元,销项税额1万元,分别填写在9b 栏第1列、第2列;
第6项业务,买卖金融商品需按差额征税填写,卖出价106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销项税额60万元,分别填入第5栏第5列、第6列,买入价636万元填入第12列。
(二)填写附表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第6项业务金融商品买卖适用差额征税政策,需将差额扣除情况填写在附表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中,需注意金融商品负差仅能在年度内结转下期抵减,
每年第一期的期初余额应为“0”。
(三)填写附表2《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论是否允许抵扣,均应先进行认证,再根据不同情形相应填写附表2。
业务7、8、9、10、11、13取得的专用发票,按份数、金额、税额合计分别填写第1栏、第2栏,经计算为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25.1万元。
业务12取得的专用发票用于职工福利,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不应填写附表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栏次,而应填写“三、待抵扣进项税额”相关栏次,因此,将业务12进项填入第26栏、第27栏、第28栏。
本期实现免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做转出处理,应转出金额=225.1*2000万/(200万+11000万+20万+100万+2000万)=33.765万元。
本期所有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不论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均应填写第35栏。
(四)填写附表5《本期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将17%的进项合计填写在该表第2栏,如涉及有形动产租赁进项应同时填写第3栏。涉及的业务有业务
将6%的进项填写在该表第11栏,如涉及列明的项目同时填写相应栏次。
将5%的进项填写在第17栏,如涉及不动产租赁进项应
同时填写第17栏。
将3%的进项填写在该表第18栏,如涉及列明的项目同时填写相应栏次。
(五)填写《固定资产表》
业务8设备采购属于固定资产,应将相应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同时填入《固定资产表》。
(六)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减免政策规定,将对应金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2栏。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免税的利息收入应选择相应的免税项目后,将对应金额填入第10栏,对应的进项税额33.765万元填入第10栏第4列,免税额=2000万元*6%-33.765万元=86.235万元。
(七)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主表数据主要根据表间逻辑关系计算得出。
1. 销售额部分
第1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经计算为11200万元,其中视同销售货物收入200万元应填入第2栏。
第5栏填写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使用过的固
定资产和房屋租赁收入,合计120万元。
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免税利息收入2000万元。
2. 税款计算部分
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经计算为658万元。
第12栏进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225.1万元。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33.765万元。
第17、18、19栏按表内公式计算。
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8、9a 、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 、12、13a 、13b 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31万元。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的1万元。
经计算,本月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和第34栏“应补(退)税额”均为4966650元。
九、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提示:先将主表填写完毕后,方可填写本表。
1. 项目及栏次部分
根据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应税项目,分别填写本表“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部分。
业务1、业务6对应税率6%,业务5对应征收率5%,分别填入本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将金融业原营业税对应税率5%,填入“营业税税率” 注意:不同应税项目或同一应税项目适用不同计税方法,均应分别填写。
2. 增值税部分
第1列根据业务1、业务5、业务6销售额和销项(应纳)税额情况,结合附表1《本期销项情况明细表》对应填写不含税销售额。
第2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的销项(应纳)税额填入,按计算公式。
第3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价税合计数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4列将业务6对应扣除部分636万元填入,其他业务为0。
第5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扣除后销售额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6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7列分别按填表说明公式计算填入。具体为:
业务1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该栏次=60000000÷6580000×4666650 =4255303.95元。
业务6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该栏次=240000÷6580000×4666650 =170212.06元。
业务5中,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10000元。
3. 营业税部分
第8列,6月申报5月税款时,期初余额均为0。以后 该列本月数等于上月该表第12列“期末余额”数
第9列,填写业务6本期扣除发生额626万元, 其他业
务不填写。需要注意的是,该列为按营业税制度可差额扣除项目,与增值税制度下的差额扣除政策有所差别。
第10列,填写业务6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本列各行次=第8列对应各行次+第9列对应各行次。
第11列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1. 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
2. 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第12列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第13列“应税营业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对应项目的应税营业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第14列“营业税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计算出的对应项目的营业税应纳税额。
本列各行次=第13列对应各行次×对应行次营业税税率。
行次逻辑关系
“合计”行:本行各栏为对应栏次的合计数。
本行第3列“价税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5+9b +12+13a +13b 行。
本行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9b +12+13a +13b 行。
以上填写方法,具体见:金融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示例。
金融(保险)业一般纳税人申报填写
业务示例
注:本示例以银行业务出发,保险企业可根据应税、免税、视同销售等不同业务自行替代参考,需注意银行为按季申报、保险企业为按月申报的差别。
某银行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为增值税全省集中核算的总机构,2016年5、6月汇总核算全系统业务如下:
一、销售收入项(未特别说明均为不含税收入):
1. 贷款利息及中间业务收入等10000万元(适用税率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免税的利息收入2000万元(联行间利息、国债利息、转贴现利息等,如保险企业有1年期以上人寿保险等),开具普通发票;
3.视同销售收入200万元(适用税率均为17%,如为拓展业务将购进的商品、礼品无偿赠送给不特定人员、单位等),未开具发票;
4. 处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收入1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 出租不动产收入20万元(适用5%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6.买卖金融商品业务,卖出价1060万元,买入价636
万元(均含税),未开具发票;
二、取得的进项情况(均不含税)
7.手续费支出1000万元(6%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0万元;
8.设备采购(属固定资产)500万元(17%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85万元;
9.装修办公场所支付施工费100万元(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1万元,支付建筑材料费1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
10.购进办公耗材200万元(17%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4万元;
11.支付办公用房租赁费50万元(2016年4月30日前房子,简易计税方法,5%征收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2.5万元;
12.组织单位职工旅游支付旅游费2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50万,进项税额3万元, 取得普通发票150万元。
13. 购进宣传用品100万,其中自一般纳税人购进90万元,进项税额15.3万元,自小规模纳税人购进10万元,取得代开专用发票进项0.3万元;
上述专用发票均已认证相符。
三、申报表填写
综合上述业务,该企业2016年7月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情况如下:
(一)填写附表1《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
第1项业务,贷款利息适用6%税率,在第1列第5栏填写10000万元,第2列第5栏填写销项税额600万元。 第2项业务,免税的利息收入2000万填写在第3列第19栏。注意:免税项目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做减免税备案。 第3项业务,视同销售未开具发票,销售收入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分别填写在第1栏第5列、第6列。 第4项业务,处置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3%减按2%,将金额100万元,税额3万元填分别写在附表1第11栏第2列、第3列。
第5项业务,出租不动产收入20万元,销项税额1万元,分别填写在9b 栏第1列、第2列;
第6项业务,买卖金融商品需按差额征税填写,卖出价106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销项税额60万元,分别填入第5栏第5列、第6列,买入价636万元填入第12列。
(二)填写附表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第6项业务金融商品买卖适用差额征税政策,需将差额扣除情况填写在附表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中,需注意金融商品负差仅能在年度内结转下期抵减,
每年第一期的期初余额应为“0”。
(三)填写附表2《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论是否允许抵扣,均应先进行认证,再根据不同情形相应填写附表2。
业务7、8、9、10、11、13取得的专用发票,按份数、金额、税额合计分别填写第1栏、第2栏,经计算为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25.1万元。
业务12取得的专用发票用于职工福利,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不应填写附表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栏次,而应填写“三、待抵扣进项税额”相关栏次,因此,将业务12进项填入第26栏、第27栏、第28栏。
本期实现免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做转出处理,应转出金额=225.1*2000万/(200万+11000万+20万+100万+2000万)=33.765万元。
本期所有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不论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均应填写第35栏。
(四)填写附表5《本期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将17%的进项合计填写在该表第2栏,如涉及有形动产租赁进项应同时填写第3栏。涉及的业务有业务
将6%的进项填写在该表第11栏,如涉及列明的项目同时填写相应栏次。
将5%的进项填写在第17栏,如涉及不动产租赁进项应
同时填写第17栏。
将3%的进项填写在该表第18栏,如涉及列明的项目同时填写相应栏次。
(五)填写《固定资产表》
业务8设备采购属于固定资产,应将相应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同时填入《固定资产表》。
(六)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减免政策规定,将对应金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2栏。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免税的利息收入应选择相应的免税项目后,将对应金额填入第10栏,对应的进项税额33.765万元填入第10栏第4列,免税额=2000万元*6%-33.765万元=86.235万元。
(七)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主表数据主要根据表间逻辑关系计算得出。
1. 销售额部分
第1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经计算为11200万元,其中视同销售货物收入200万元应填入第2栏。
第5栏填写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使用过的固
定资产和房屋租赁收入,合计120万元。
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免税利息收入2000万元。
2. 税款计算部分
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经计算为658万元。
第12栏进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225.1万元。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33.765万元。
第17、18、19栏按表内公式计算。
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8、9a 、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 、12、13a 、13b 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31万元。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的1万元。
经计算,本月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和第34栏“应补(退)税额”均为4966650元。
九、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提示:先将主表填写完毕后,方可填写本表。
1. 项目及栏次部分
根据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应税项目,分别填写本表“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部分。
业务1、业务6对应税率6%,业务5对应征收率5%,分别填入本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将金融业原营业税对应税率5%,填入“营业税税率” 注意:不同应税项目或同一应税项目适用不同计税方法,均应分别填写。
2. 增值税部分
第1列根据业务1、业务5、业务6销售额和销项(应纳)税额情况,结合附表1《本期销项情况明细表》对应填写不含税销售额。
第2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的销项(应纳)税额填入,按计算公式。
第3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价税合计数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4列将业务6对应扣除部分636万元填入,其他业务为0。
第5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扣除后销售额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6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7列分别按填表说明公式计算填入。具体为:
业务1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该栏次=60000000÷6580000×4666650 =4255303.95元。
业务6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该栏次=240000÷6580000×4666650 =170212.06元。
业务5中,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10000元。
3. 营业税部分
第8列,6月申报5月税款时,期初余额均为0。以后 该列本月数等于上月该表第12列“期末余额”数
第9列,填写业务6本期扣除发生额626万元, 其他业
务不填写。需要注意的是,该列为按营业税制度可差额扣除项目,与增值税制度下的差额扣除政策有所差别。
第10列,填写业务6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本列各行次=第8列对应各行次+第9列对应各行次。
第11列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1. 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
2. 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第12列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第13列“应税营业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对应项目的应税营业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第14列“营业税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计算出的对应项目的营业税应纳税额。
本列各行次=第13列对应各行次×对应行次营业税税率。
行次逻辑关系
“合计”行:本行各栏为对应栏次的合计数。
本行第3列“价税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5+9b +12+13a +13b 行。
本行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9b +12+13a +13b 行。
以上填写方法,具体见:金融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