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 何?
发布日期:2009-04-27 浏览次数:24702 字体:〖大 中 小〗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 1 年享受 2 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根据 《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 2011 年 7 月 1 日 起,我市的失业保险核定标准为:缴费不满 10 年的,按照失业人 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 40%确定;缴费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 45%确定; 缴费 20 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 的 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 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对 2011 年 7 月 1 日 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规定 执行。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 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 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但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
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 何?
发布日期:2009-04-27 浏览次数:24702 字体:〖大 中 小〗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 1 年享受 2 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根据 《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 2011 年 7 月 1 日 起,我市的失业保险核定标准为:缴费不满 10 年的,按照失业人 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 40%确定;缴费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 45%确定; 缴费 20 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 的 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 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对 2011 年 7 月 1 日 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规定 执行。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 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 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但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