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了对公司后勤事务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或减少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为公司正常业务的有效运作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员工食堂、集体宿舍、生活后勤区域的管理。 2 职责 2.1 办公室 2.1.1 负责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的制定。 2.1.2 负责对公司总部及分(子) 公司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2.2 企业发展管理部 企业发展管理部负责生活后勤设施、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及处置的归口工作。 2.3 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总部及分子公司防疫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项目部生活后勤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5 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项目部生活后勤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 2.6 分(子)公司 负责对本公司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 与EMS 、OHSMS 有关 3.1 员工食堂管理 3.1.1 办公室及分(子) 公司主管部门选择和评价有服务能力及合作愿望的单位进行员工食堂的运作,执行供方选择和评价的相关要求。 3.1.2 确定候选服务单位以后,办公室及分(子) 公司主管部门分别与其对应的服务单位签订协议,协议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 食堂卫生许可证; b)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定期体检要求; c )食堂从业人员的着装和基本行为规范要求; d) 食品、调味品的采购渠道和质量要求; e) 食堂的操作间、餐厅、炊具、餐具的清洁卫生要求; f) 食堂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g) 食堂的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严禁出售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3.1.3 对区域内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由经营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人员、卫生、烹调工艺、菜点标准、留样、采购、验收、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建设公司办公室或分(子)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3.1.4 承包单位必须确保进餐过程中本公司人员的安全、卫生原则,并确保餐后剩余食物及垃圾不随意丢弃。 3.1.5 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不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烹调质量进行检查。 必要时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 3.1.6 对本公司和员工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承包单位必须给与答复,并按期整改完成。由办公室验证整改落实情况。
3.1.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不定期对项目部食堂承包单位或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品安全、卫生防疫进行检查。 3.2 员工宿舍管理 3.2.1 办公室或分(子)公司选择和评价有服务能力及合作愿望的承包单位进行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执行供方选择和评价的相关要求。 3.2.2 确定供方以后,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负责与其签订协议。 3.2.3 对员工集体宿舍的日常事务管理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人员、卫生、安全用电、物业维修管理方案、管理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报办公室或分(子) 3 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3.2.4 承包单位必须确保员工集体宿舍中人员的住宿安全。
3.2.5 办公室或分(子)公司主管部门委托承包单位不定期对员工集体宿舍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绿化、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结果反馈主管部门。 3.3 生活后勤区域管理 3.3.1 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宝冶建设新办公区管理通则的要求,明确相关区域内的管理要求,各分(子)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按制定的管理要求实施。 3.3.2 公共区域、院区道路等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不得堆放各类物品或随意停放车辆。 3.3.3 严禁私自砍伐树木、穿越绿化等破坏绿化的行为,严禁在绿化带倾倒各类垃圾等物。 3.3.4 严格执行消防规定,严禁随意移动、挪用、他用或损坏消防器具。 3.3.5 场地使用应事先办理报批手续,不准擅自使用场地。 3.4 应急响应 3.4.1 当总部机关或分(子) 公司发生一般食物中毒紧急事故时,当事人立即向办公室或分(子) 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重大食物中毒紧急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
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立即到现场协助调查处理。 3.4.2 当项目部发生一般食物中毒紧急事故时,当事人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重大食物中毒紧急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立即到现场协助调查处理。 3.5 检查与整改
3.5.1 执行对口检查制度,即分(子)公司自查、办公室不定期抽查;项目部自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定期与随机抽查,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3.5.2 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3.5.3 各分(子)公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食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4 3.5.4 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总部机关、各分(子)公司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食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3.5.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部生活后勤安全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食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3.5.6 工程管理部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部生活后勤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4 记录 4.1 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记录) 4.2 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 记录表(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记录) 5 相关文件 5.1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定》 5.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于2009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9年12月2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QG/SBC AB 177—2007/B)同时废止。 主题词:区域 安全 环境 管理规定 拟 稿:办公室 校 对:陈雪峰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印 共印7份
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了对公司后勤事务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或减少环境污染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为公司正常业务的有效运作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员工食堂、集体宿舍、生活后勤区域的管理。 2 职责 2.1 办公室 2.1.1 负责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的制定。 2.1.2 负责对公司总部及分(子) 公司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2.2 企业发展管理部 企业发展管理部负责生活后勤设施、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及处置的归口工作。 2.3 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总部及分子公司防疫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项目部生活后勤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2.5 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项目部生活后勤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 2.6 分(子)公司 负责对本公司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 与EMS 、OHSMS 有关 3.1 员工食堂管理 3.1.1 办公室及分(子) 公司主管部门选择和评价有服务能力及合作愿望的单位进行员工食堂的运作,执行供方选择和评价的相关要求。 3.1.2 确定候选服务单位以后,办公室及分(子) 公司主管部门分别与其对应的服务单位签订协议,协议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 食堂卫生许可证; b)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定期体检要求; c )食堂从业人员的着装和基本行为规范要求; d) 食品、调味品的采购渠道和质量要求; e) 食堂的操作间、餐厅、炊具、餐具的清洁卫生要求; f) 食堂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g) 食堂的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严禁出售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3.1.3 对区域内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由经营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人员、卫生、烹调工艺、菜点标准、留样、采购、验收、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建设公司办公室或分(子)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3.1.4 承包单位必须确保进餐过程中本公司人员的安全、卫生原则,并确保餐后剩余食物及垃圾不随意丢弃。 3.1.5 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不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烹调质量进行检查。 必要时听取员工代表的意见。 3.1.6 对本公司和员工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承包单位必须给与答复,并按期整改完成。由办公室验证整改落实情况。
3.1.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不定期对项目部食堂承包单位或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品安全、卫生防疫进行检查。 3.2 员工宿舍管理 3.2.1 办公室或分(子)公司选择和评价有服务能力及合作愿望的承包单位进行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执行供方选择和评价的相关要求。 3.2.2 确定供方以后,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负责与其签订协议。 3.2.3 对员工集体宿舍的日常事务管理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人员、卫生、安全用电、物业维修管理方案、管理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报办公室或分(子) 3 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3.2.4 承包单位必须确保员工集体宿舍中人员的住宿安全。
3.2.5 办公室或分(子)公司主管部门委托承包单位不定期对员工集体宿舍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绿化、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结果反馈主管部门。 3.3 生活后勤区域管理 3.3.1 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宝冶建设新办公区管理通则的要求,明确相关区域内的管理要求,各分(子)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按制定的管理要求实施。 3.3.2 公共区域、院区道路等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不得堆放各类物品或随意停放车辆。 3.3.3 严禁私自砍伐树木、穿越绿化等破坏绿化的行为,严禁在绿化带倾倒各类垃圾等物。 3.3.4 严格执行消防规定,严禁随意移动、挪用、他用或损坏消防器具。 3.3.5 场地使用应事先办理报批手续,不准擅自使用场地。 3.4 应急响应 3.4.1 当总部机关或分(子) 公司发生一般食物中毒紧急事故时,当事人立即向办公室或分(子) 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重大食物中毒紧急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
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立即到现场协助调查处理。 3.4.2 当项目部发生一般食物中毒紧急事故时,当事人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重大食物中毒紧急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立即到现场协助调查处理。 3.5 检查与整改
3.5.1 执行对口检查制度,即分(子)公司自查、办公室不定期抽查;项目部自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定期与随机抽查,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3.5.2 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3.5.3 各分(子)公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食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4 3.5.4 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总部机关、各分(子)公司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食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3.5.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部生活后勤安全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如食堂有重大食物中毒隐患、员工宿舍有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3.5.6 工程管理部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部生活后勤环境的准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填《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下发《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表》。 4 记录 4.1 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记录) 4.2 隐患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 记录表(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记录) 5 相关文件 5.1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定》 5.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3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于2009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9年12月2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QG/SBC AB 177—2007/B)同时废止。 主题词:区域 安全 环境 管理规定 拟 稿:办公室 校 对:陈雪峰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印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