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网调度操作规程

西北电网调度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是西北电力系统运行操作的指挥人。凡属网调直接调管的设备,其倒闸操作、机炉启停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远动设备等的投退,均须按照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网调间接调管设备的操作,需征得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网调直接调管设备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系统有影响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调度。

第2条 在操作前,网调值班调度员应认真考虑以下问题:

(1)注意对系统运行方式、潮流、稳定、频率、电压、短路容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电抗器、载波通讯、远动设备、水库调度以及电力电量平衡等方面的影响;

(2)注意防止产生工频、操作和谐振过电压,严防非同期并列、带地线送电以及带负荷拉刀闸等误操作,并应作好操作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事故预想及对策;

(3)注意设备缺陷可能给操作带来的影响;

(4)根据检修工作范围和安全工作的规定,做安全措施。

第二章 操作制度

第4条 调度指令可分为下列三种形式:

(1)口头指令: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的调度指令。对此类指令,值班调度员无须填写操作指令票。对机炉开停、加减负荷、限电、送电、AGC 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或定值更改等,网调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口头指令。

在事故情况下,值班调度员为加快事故处理速度,也可以口头下达事故操作指令,对所调管的一、二次设备进行操作。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受该指令后,不必填写操作票,立即进行操作。

(2)综合指令: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只涉及一个单位的操作指令。该指令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内容,以及安全措施,均由受令单位运行值班员按现场规程自行拟定。

(3)逐项指令: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操作。值班调度员按操作规定分别对不同单位逐项下达操作指令,受令单位应严格按照指令的顺序逐项进行操作。

第5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1)发布综合指令和逐项指令时必须使用操作指令票,操作前网调值班调度员必须与现场值班人员仔细核对有关设备状态(包括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

(2)操作指令票要以检修工作票、运行方式变更通知单、调度业务单、继电保护通知单等为依据;

(3)操作指令票必须做到任务明确,措辞严密, 字体规范整齐,不

得涂改,设备名称用双编号填写并正确使用调度术语;

(4)操作指令票必须经过拟票、审核、发令、执行四个环节,其中拟票和发令不能由同一人完成且必须有当值调度长签字;

(5)发布指令时,应遵守发令、复诵、复核、记录、录音等制度;

(6)现场值班人员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报,并报告执行项目内容,网调值班调度员复核与调度指令一致,方可认为该项操作完毕。

第7条 操作时间的规定

1. 电气设备操作时间的规定

电气操作的停送电操作时间,规定以网调值班调度员发令允许执行算起,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操作结束时为止。电气操作原则不超过1小时,对于大型操作(如母线等),经网调同意时间可延长20分钟。

2. 水轮发电机并列时间的规定

水轮发电机并列时间以网调值班调度员发布开机指令算起, 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机组并入系统为止。在提门备用情况下,对于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不得超过20分钟;在落门备用的情况下,比提门备用并列时间相应增加60分钟。

3. 火电机组并列时间的规定

火电机组并列时间以网调值班调度员通知启动算起, 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机组并入系统为止。火电机组启动并列时间应满足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8条 安全措施

(1)网调调管的线路停电检修时,线路两侧的安全措施由网调管理,

具体操作按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执行; 检修工作班在线路上所做的安措由省调向网调负责。

(2)发电企业和变电站内部的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一切安全措施均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调度员只负责安全措施与设备检修状态之间的对应关系。在设备做好安全措施、具备检修条件时,值班调度员许可开工;检修工作结束、安全措施拆除之前,即向调度员汇报完工。

第6条 应尽可能避免在系统高峰负荷期间、系统发生事故和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必须进行操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进行户外的倒闸操作。

第9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的开工和完工,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三章 基本操作原则及并列点的规定

第10条 发电机或电网的并列条件:

(1)相序一致,相位相同;

(2)机组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5%以内;

(3)频率相等(调整困难时允许频率偏差不大于0.10Hz )

第11条 电网解列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网解列成几部分前,网调值班调度员应平衡各部分有功

和无功负荷,调整有关控制点和监视点电压,指定调频厂,并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

(2) 解列操作时应考虑电网结构变化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的影响,并应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

(3)应使解列点的有功负荷调至零或接近于零,无功负荷和电流调至最小,确保解列后各部分电网的频率和电压质量在合格范围内。

第12条 电网的解合环操作

(1)解环操作:应先检查解环点的有功和无功,确保解环后电网电压质量在规定范围之内,考虑各环节潮流的变化对继电保护、电网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影响,并应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

(2)合环操作:必须相位相同,电压差一般允许在20%以内,相角差一般不超过20°, 应考虑合环后潮流变化对继电保护、电网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影响,合环后应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对于较复杂环网的操作,应先进行模拟计算。

第13条 变压器操作规定

(1)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①相位相同,结线组别相同;

②电压比相等;

③短路电压差不大于10%;

④容量比不超过3:1。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②、③、④条件时,在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载情况下,也可以并列运行;

(2)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电源侧开关。停电时,先断负荷侧开关。对于有多侧电源的变压器,则应根据差动保护的灵敏度和后备保护情况等,正确选择操作步骤;

(3)大电流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停、送电操作时,中性点必须接地;

(4)运行中的变压器滤油、加油,以及打开各种阀门放气、放油、清理呼吸器孔时,重瓦斯保护应改投信号位置;

(5)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应先合未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再拉开另一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第14条 线路操作规定:

(1)应考虑电压和潮流转移,特别注意使非停电设备不过负荷,使线路输送功率不超过稳定限额,应防止发电机自励磁及线路末端电压超过允许值;

(2)联络线停送电操作,如一侧发电厂、一侧变电站,一般在发电厂侧解合环,变电站侧停送电;如两侧均为变电站或发电厂,一般在短路容量小的一侧解合环,短路容量大的一侧停送电;环网线路操作时,一般在中间侧解合环,在两端厂站停送电;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操作线路时,应待一侧开关操作完毕后,再操作另一侧开关;

(4)线路停电时,断开开关后,先拉线路侧刀闸,后拉母线侧刀闸,送电时与此相反;

(5)线路操作时,不允许线路末端带变压器停送电;线路高抗(无专用开关)停送电操作必须在线路冷备用或检修状态下进行。

(6)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装设地线或合上接地刀

闸。多侧电源(包括用户自备电源)设备停电,各电源侧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后,方可在设备上装设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第15条开关操作规定:

(1)开关合闸前必须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开关合闸后,必须确认三相均已合上,三相电流基本平衡。

(2)开关操作时,若控制室操作失灵,厂站规定允许进行就地操作时,必须进行三相同时操作,不得进行分相操作;

(3)母线为3/2接线方式,设备送电时,应先合母线侧开关,后合中间开关;停电时应先拉开中间开关,后拉开母线侧开关。

(4)用旁路开关代其它开关运行,应先将旁路开关保护按所代开关保护定值整定投入,确认旁路开关三相均已合上后,方可断开被代开关,最后拉开被代开关两侧刀闸。

第16条 用发电机单独对线路递升加压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发电机容量足以防止发生自励磁;

(2)递升加压的变压器中性点应接地, 变压器保护必须完整并可靠投入;

(3)递升加压线路时,该线路所有保护装置起动相邻元件的后备结线(开关失灵保护)应退出;线路重合闸改投直跳或退出。用作递升加压的发电机后备保护跳其他开关的压板应断开,失磁保护应退出;

(4)递升加压时,发电机采用手动励磁, 强励退出;

(5)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进行递升加压时,母差保护应停用。母联开

关应改为冷备用,防止开关误合造成非同期并列。

(6)一般避免用2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火电机组对线路递升加压;如有必要,需经西北电网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17条 允许用刀闸进行的操作:

(1)拉合无故障电压互感器或避雷器;

(2)拉合空母线(有特殊规定的母线例外)及直接联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

(3)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4)拉合经开关闭合的旁路电流;

(5)用三联刀闸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培的无负荷变压器及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无负荷线路;

(6)凡经过现场试验的以下情况:在角形结线,闭环运行的情况下;一个半开关结线,两串及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双开关结线,两串及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允许用刀闸断开因故不能分闸的开关。操作前还应注意刀闸闭锁装置要退出及调整通过该开关的电流到最小值。

第18条 新设备投入或运行设备检修后可能引起相位紊乱时,在并列或合环前必须定相或核相。

第19条 双母线元件按固定联接的母线完全差动保护在倒母线时需将母差改为非固定方式。相位比较式母差保护,可不受母线元件按固定联接的限制,但每组母线必须有电源元件。倒母线时还应切换相应的出口跳闸回路和重合闸闭锁回路。

第四章 330kV 线路操作规定

第20条 主要电源联络线的操作规定

1. 渭河二厂送出线路

(1)渭沣1线、渭沣2线、渭桃线、渭庄线的操作, 应配合渭河二厂的开机方式,原则上停电由渭二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渭桃线解环前及合环后,要通知陕西省调调整有关地区网运行方式。

(2)渭大线、大雍线停电操作时,先从大杨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 宝鸡二厂送出线路

新雍1线、新雍2线、新马1线、新马2线的操作, 应配合宝鸡二厂开机方式,原则上停电由宝二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 靖远一、二厂送出线路

(1)靖银1线、靖银2线、靖西线的操作, 应配合靖远一、二厂开机方式,原则上停电由靖远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靖固线操作时,应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控制有关线路输送功率。停电时由固原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由靖远充电,固原侧同期合环。

(3)靖铜1线、靖铜2线操作时,应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

的规定控制有关线路输送功率。停电时由青铜峡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4. 平凉电厂送出线路

平和1线、平和2线、平眉1线、平眉2线操作时,要与平凉电厂开机方式及周边线路运行情况相配合,原则上停电由平凉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5. 大坝电厂送出线路

(1)大固线、大铜1线、大铜2线停电操作时,应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控制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

(2)大固线停电操作时,由固原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大铜1、2线停送电时,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大铜线解环前,应通知宁夏调注意220kV 大铜环网的联络方式。

6. 龙羊峡电厂送出线路

龙花线、龙硝兰线、龙源线操作时,要与龙羊峡电厂开机方式相配合。龙花线、龙硝兰线操作时,原则上停电由龙厂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7. 李家峡电厂送出线路

李硝线、李兰线、李西1线、李西2线操作时,要与李家峡电厂开机方式相配合,原则上停电由李厂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8. 刘家峡电厂送出线路

(1)刘炳线线刀闸操作时,必须在线路无电压的情况下进行。

(2)刘炳线操作时原则上要求炳灵侧解环,刘厂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配合开机方式, 按设备允许容量控制刘厂其它220kV 线路的输送功率。

9. 安康电厂送出线路

(1) 安柞1线、柞南1线、安南2线操作时,应按照《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考虑安厂送出及其与系统西电东送的稳定限制,安厂开机与连锁切机装置投退方式的配合。

(2)安南2线停电操作时, 由安厂侧解环, 南郊侧停电; 送电操作时, 南郊侧充电, 安厂侧经同期合环。安柞1线和南柞1线停电操作时,原则上由柞水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安南2线退出运行后,应将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退出运行。

(3)如安厂仅通过一回线与系统联络时,该线路停电操作时,应提前通知陕西省调调整安康地区电网运行方式。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将安厂大机仅通过110KV 线路并入主网运行。

第21条 环网线路的操作规定

1. 马-汤-庄-段环网

(1)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控制有关联络线路功率在允许范围内。

(2)环网线路停电时,由汤峪或段家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

顺序相反。

2. 花-海-兰-硝环网

(1)花海线、花硝线、硝兰1线、硝兰2线停电时, 需和龙羊峡、李家峡的发电出力相配合, 并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控制有关联络线的输送功率。

(2)环网中任一线路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

3. 海-西-银-和-炳环网

(1)海西线、西银线、炳海线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炳和线、银和线停电操作时,原则上从和平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炳海线或炳和线、银和线停电时, 对电网运行方式影响较大,应按规定控制相关线路及断面的输送功率。

4. 雍-秦-陇-天环网

(1)其中任一线路停电, 均需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要求, 控制有关线路输送功率在允许范围内。

(2)陇秦线或雍秦线停电时, 由秦安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陇秦线或雍秦线停送电操作过程中, 若电压不超标, 线路是否带电抗器均可进行操作。陇秦线停电时, 须退出雍城振荡解列装置跳雍秦线压板。

(4) 陇天线或雍天线停电时, 由天水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5. 庄-沣-北-东-南环网

(1)南庄线、北沣线、沣庄线停送电操作顺序无要求, 但应注意潮流的变化及对系统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的影响。

(2)南东1线、东北线停电时, 由东郊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操作时应注意与安康电厂、秦岭电厂开机方式相配合,防止相关线路过载。

6. 龙-湟-花环网

龙湟线、花湟线操作时,应注意龙羊峡厂开机方式,操作时由湟源变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第22条 其它线路的操作规定:

1. 陇炳1、2线

(1)其中一回线停电, 需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 控制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 。

(2)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

2. 西固线、西桃线、西眉线

(1)西桃线、西固线或西眉线停电时, 由西峰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固西线、西桃线或西眉线停电, 需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 控制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

3. 马雍线

线路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

第五章 220kV 线路操作规定

第23条 刘家峡电厂220kV 出线操作由甘肃省调下令,但线路操作前须征得网调同意。

第24条 碧勉线操作规定:

(1)碧勉线停送电由网调下令操作,停电时先令甘肃调调整线路负荷接近于零,从碧口侧解列,勉县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碧口电厂220kV 母线及碧广线运行方式由甘肃省调负责操作。严禁将西北网、川渝网通过碧广线并列运行,或者将陕南网与陇南网通过碧勉线环网运行。

第六章 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第26条 带高压电抗器线路的操作规定:

(1)为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规定在线路两侧停电状态下才能操作高压电抗器刀闸及高抗侧线路刀闸;在线路带电前,必须先合上高压电抗器刀闸及高抗侧线路刀闸。

(2)调度员、厂站值班人员在避免带负荷拉合刀闸方面负有同等责任。

第27条 安康电厂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通过开关接入330KV 母线,正常运行方式在330KV2母运行。

(2)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无功补偿,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

(3)当安南2线退出运行后,为防止安柞1线非全相故障后,其健全相与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发生谐振,应将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退出运行。

第28条 南郊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南郊#2高压电抗器通过刀闸接入南安2线,其停送电操作必须在线路停电状态下进行。

(2)南郊#2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和防止自励磁, 应随安南二线投退。当其因故障退出时,南安2线不能运行。

第29条 秦安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秦安#1、#2高压电抗器均配有开关, 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正常运行情况下,工频过电压在允许范围内,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一般情况下,不宜将两台电抗器同时停运。

(2)秦安#1高压电抗器只能投入秦雍线运行。

(3)正常情况下,秦安#2高压电抗器投入秦陇线运行;当#1高压电抗器故障退出后,也可投入秦雍线运行,但投入秦雍线前应按规定调整电抗器中性点接地小电抗的抽头位置。

(4)严禁将秦安#2高压电抗器同时投在秦陇线和秦雍线上运行,或者将#1、#2电抗器同时投在秦雍线上运行。

第30条 雍天线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雍天线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的工频过电压,当陇-秦-雍

-天开环运行时,雍天线高压电抗器必须与雍天线同时投退,且秦安两台高压电抗器应尽量投运;当陇-秦-雍-天环网运行时,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若该电抗器因故不能投运时,要求秦安两台高压电抗器均投运。

第31条 陇西变电抗器操作规定

(1)陇西#1高压电抗器配有开关,可以接在陇西330KV Ⅰ母或Ⅱ母运行,但不能同时接在两条母线上运行。

(2)陇西#1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无功补偿,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

第32条 兰州西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兰州西#0高压电抗器配有开关,正常情况下接在兰州西330KV Ⅰ母运行;当330KV Ⅰ母因故退出运行后,可以将该电抗器倒至西海线运行。

(2)兰州西#0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无功补偿,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

第33条 靖-固-大-铜环网内高压电抗器的操作规定

(1)环网内有四台高压电抗器,其中靖铜1线、靖固线、大固线电抗器有开关,靖铜2线电抗器无开关。无开关的电抗器操作必须在线路停电状态下进行。

(2)靖铜1线、靖铜2线、靖固线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进行无功补偿和限制工频过电压,均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但靖远三台高压电抗器不能同时退出运行。

(3)大固线电抗器应随线路而投退,不宜用来调压;因故不能投运时,要求靖远三台高压电抗器投运且固原两台主变及低抗应投运。

第34条 西峰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西峰变西固线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西固线停送电必须带电抗器操作;

(2)西固线电抗器因故不能运行时,固原低压电抗器及大固、靖固线电抗器应投运。

(3)当西固线因故停运而西峰变电压过高时,则可以拉开西固线线刀闸,将电抗器通过3342、3340开关加运,但应注意投短引线保护。

(4)电抗器操作必须在无电压情况下进行(电抗器无开关)。

第35条 平和1、2线电抗器操作规定

(1)平和1、2线共装设四台高压电抗器,均未配电抗器开关,电抗器操作必须在无电压情况下进行。

(2)平和1、2线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无功补偿及长线并列,应随线路而投退。当平和1、2线均运行时,一般要求线路两侧至少要有三台电抗器同时运行;不允许任一回线上二台电抗器同时退出运行。

第35条 高压电抗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高压电抗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及小电抗抽头位置按网调有关规定执行。

西北电网调度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是西北电力系统运行操作的指挥人。凡属网调直接调管的设备,其倒闸操作、机炉启停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远动设备等的投退,均须按照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进行;网调间接调管设备的操作,需征得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网调直接调管设备的操作对下级调度管辖系统有影响时应提前通知有关调度。

第2条 在操作前,网调值班调度员应认真考虑以下问题:

(1)注意对系统运行方式、潮流、稳定、频率、电压、短路容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电抗器、载波通讯、远动设备、水库调度以及电力电量平衡等方面的影响;

(2)注意防止产生工频、操作和谐振过电压,严防非同期并列、带地线送电以及带负荷拉刀闸等误操作,并应作好操作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事故预想及对策;

(3)注意设备缺陷可能给操作带来的影响;

(4)根据检修工作范围和安全工作的规定,做安全措施。

第二章 操作制度

第4条 调度指令可分为下列三种形式:

(1)口头指令:由值班调度员口头下达的调度指令。对此类指令,值班调度员无须填写操作指令票。对机炉开停、加减负荷、限电、送电、AGC 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或定值更改等,网调值班调度员可以下达口头指令。

在事故情况下,值班调度员为加快事故处理速度,也可以口头下达事故操作指令,对所调管的一、二次设备进行操作。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受该指令后,不必填写操作票,立即进行操作。

(2)综合指令: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只涉及一个单位的操作指令。该指令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内容,以及安全措施,均由受令单位运行值班员按现场规程自行拟定。

(3)逐项指令: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操作。值班调度员按操作规定分别对不同单位逐项下达操作指令,受令单位应严格按照指令的顺序逐项进行操作。

第5条 网调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1)发布综合指令和逐项指令时必须使用操作指令票,操作前网调值班调度员必须与现场值班人员仔细核对有关设备状态(包括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

(2)操作指令票要以检修工作票、运行方式变更通知单、调度业务单、继电保护通知单等为依据;

(3)操作指令票必须做到任务明确,措辞严密, 字体规范整齐,不

得涂改,设备名称用双编号填写并正确使用调度术语;

(4)操作指令票必须经过拟票、审核、发令、执行四个环节,其中拟票和发令不能由同一人完成且必须有当值调度长签字;

(5)发布指令时,应遵守发令、复诵、复核、记录、录音等制度;

(6)现场值班人员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汇报,并报告执行项目内容,网调值班调度员复核与调度指令一致,方可认为该项操作完毕。

第7条 操作时间的规定

1. 电气设备操作时间的规定

电气操作的停送电操作时间,规定以网调值班调度员发令允许执行算起,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操作结束时为止。电气操作原则不超过1小时,对于大型操作(如母线等),经网调同意时间可延长20分钟。

2. 水轮发电机并列时间的规定

水轮发电机并列时间以网调值班调度员发布开机指令算起, 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机组并入系统为止。在提门备用情况下,对于2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不得超过20分钟;在落门备用的情况下,比提门备用并列时间相应增加60分钟。

3. 火电机组并列时间的规定

火电机组并列时间以网调值班调度员通知启动算起, 到现场值班人员汇报机组并入系统为止。火电机组启动并列时间应满足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8条 安全措施

(1)网调调管的线路停电检修时,线路两侧的安全措施由网调管理,

具体操作按网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执行; 检修工作班在线路上所做的安措由省调向网调负责。

(2)发电企业和变电站内部的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一切安全措施均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调度员只负责安全措施与设备检修状态之间的对应关系。在设备做好安全措施、具备检修条件时,值班调度员许可开工;检修工作结束、安全措施拆除之前,即向调度员汇报完工。

第6条 应尽可能避免在系统高峰负荷期间、系统发生事故和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必须进行操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进行户外的倒闸操作。

第9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检修的开工和完工,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三章 基本操作原则及并列点的规定

第10条 发电机或电网的并列条件:

(1)相序一致,相位相同;

(2)机组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1%以内;电网与电网并列,并列点两侧电压偏差在5%以内;

(3)频率相等(调整困难时允许频率偏差不大于0.10Hz )

第11条 电网解列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网解列成几部分前,网调值班调度员应平衡各部分有功

和无功负荷,调整有关控制点和监视点电压,指定调频厂,并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

(2) 解列操作时应考虑电网结构变化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的影响,并应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

(3)应使解列点的有功负荷调至零或接近于零,无功负荷和电流调至最小,确保解列后各部分电网的频率和电压质量在合格范围内。

第12条 电网的解合环操作

(1)解环操作:应先检查解环点的有功和无功,确保解环后电网电压质量在规定范围之内,考虑各环节潮流的变化对继电保护、电网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影响,并应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

(2)合环操作:必须相位相同,电压差一般允许在20%以内,相角差一般不超过20°, 应考虑合环后潮流变化对继电保护、电网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影响,合环后应通知有关调度及厂站。对于较复杂环网的操作,应先进行模拟计算。

第13条 变压器操作规定

(1)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①相位相同,结线组别相同;

②电压比相等;

③短路电压差不大于10%;

④容量比不超过3:1。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②、③、④条件时,在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载情况下,也可以并列运行;

(2)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电源侧开关。停电时,先断负荷侧开关。对于有多侧电源的变压器,则应根据差动保护的灵敏度和后备保护情况等,正确选择操作步骤;

(3)大电流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停、送电操作时,中性点必须接地;

(4)运行中的变压器滤油、加油,以及打开各种阀门放气、放油、清理呼吸器孔时,重瓦斯保护应改投信号位置;

(5)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在倒换中性点接地刀闸时,应先合未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再拉开另一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第14条 线路操作规定:

(1)应考虑电压和潮流转移,特别注意使非停电设备不过负荷,使线路输送功率不超过稳定限额,应防止发电机自励磁及线路末端电压超过允许值;

(2)联络线停送电操作,如一侧发电厂、一侧变电站,一般在发电厂侧解合环,变电站侧停送电;如两侧均为变电站或发电厂,一般在短路容量小的一侧解合环,短路容量大的一侧停送电;环网线路操作时,一般在中间侧解合环,在两端厂站停送电;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操作线路时,应待一侧开关操作完毕后,再操作另一侧开关;

(4)线路停电时,断开开关后,先拉线路侧刀闸,后拉母线侧刀闸,送电时与此相反;

(5)线路操作时,不允许线路末端带变压器停送电;线路高抗(无专用开关)停送电操作必须在线路冷备用或检修状态下进行。

(6)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装设地线或合上接地刀

闸。多侧电源(包括用户自备电源)设备停电,各电源侧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后,方可在设备上装设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第15条开关操作规定:

(1)开关合闸前必须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开关合闸后,必须确认三相均已合上,三相电流基本平衡。

(2)开关操作时,若控制室操作失灵,厂站规定允许进行就地操作时,必须进行三相同时操作,不得进行分相操作;

(3)母线为3/2接线方式,设备送电时,应先合母线侧开关,后合中间开关;停电时应先拉开中间开关,后拉开母线侧开关。

(4)用旁路开关代其它开关运行,应先将旁路开关保护按所代开关保护定值整定投入,确认旁路开关三相均已合上后,方可断开被代开关,最后拉开被代开关两侧刀闸。

第16条 用发电机单独对线路递升加压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发电机容量足以防止发生自励磁;

(2)递升加压的变压器中性点应接地, 变压器保护必须完整并可靠投入;

(3)递升加压线路时,该线路所有保护装置起动相邻元件的后备结线(开关失灵保护)应退出;线路重合闸改投直跳或退出。用作递升加压的发电机后备保护跳其他开关的压板应断开,失磁保护应退出;

(4)递升加压时,发电机采用手动励磁, 强励退出;

(5)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进行递升加压时,母差保护应停用。母联开

关应改为冷备用,防止开关误合造成非同期并列。

(6)一般避免用2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火电机组对线路递升加压;如有必要,需经西北电网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17条 允许用刀闸进行的操作:

(1)拉合无故障电压互感器或避雷器;

(2)拉合空母线(有特殊规定的母线例外)及直接联接在母线上设备的电容电流;

(3)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4)拉合经开关闭合的旁路电流;

(5)用三联刀闸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安培的无负荷变压器及电容电流不超过5安培的无负荷线路;

(6)凡经过现场试验的以下情况:在角形结线,闭环运行的情况下;一个半开关结线,两串及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双开关结线,两串及以上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允许用刀闸断开因故不能分闸的开关。操作前还应注意刀闸闭锁装置要退出及调整通过该开关的电流到最小值。

第18条 新设备投入或运行设备检修后可能引起相位紊乱时,在并列或合环前必须定相或核相。

第19条 双母线元件按固定联接的母线完全差动保护在倒母线时需将母差改为非固定方式。相位比较式母差保护,可不受母线元件按固定联接的限制,但每组母线必须有电源元件。倒母线时还应切换相应的出口跳闸回路和重合闸闭锁回路。

第四章 330kV 线路操作规定

第20条 主要电源联络线的操作规定

1. 渭河二厂送出线路

(1)渭沣1线、渭沣2线、渭桃线、渭庄线的操作, 应配合渭河二厂的开机方式,原则上停电由渭二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渭桃线解环前及合环后,要通知陕西省调调整有关地区网运行方式。

(2)渭大线、大雍线停电操作时,先从大杨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 宝鸡二厂送出线路

新雍1线、新雍2线、新马1线、新马2线的操作, 应配合宝鸡二厂开机方式,原则上停电由宝二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 靖远一、二厂送出线路

(1)靖银1线、靖银2线、靖西线的操作, 应配合靖远一、二厂开机方式,原则上停电由靖远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靖固线操作时,应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控制有关线路输送功率。停电时由固原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由靖远充电,固原侧同期合环。

(3)靖铜1线、靖铜2线操作时,应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

的规定控制有关线路输送功率。停电时由青铜峡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4. 平凉电厂送出线路

平和1线、平和2线、平眉1线、平眉2线操作时,要与平凉电厂开机方式及周边线路运行情况相配合,原则上停电由平凉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5. 大坝电厂送出线路

(1)大固线、大铜1线、大铜2线停电操作时,应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控制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

(2)大固线停电操作时,由固原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大铜1、2线停送电时,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大铜线解环前,应通知宁夏调注意220kV 大铜环网的联络方式。

6. 龙羊峡电厂送出线路

龙花线、龙硝兰线、龙源线操作时,要与龙羊峡电厂开机方式相配合。龙花线、龙硝兰线操作时,原则上停电由龙厂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7. 李家峡电厂送出线路

李硝线、李兰线、李西1线、李西2线操作时,要与李家峡电厂开机方式相配合,原则上停电由李厂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8. 刘家峡电厂送出线路

(1)刘炳线线刀闸操作时,必须在线路无电压的情况下进行。

(2)刘炳线操作时原则上要求炳灵侧解环,刘厂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配合开机方式, 按设备允许容量控制刘厂其它220kV 线路的输送功率。

9. 安康电厂送出线路

(1) 安柞1线、柞南1线、安南2线操作时,应按照《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考虑安厂送出及其与系统西电东送的稳定限制,安厂开机与连锁切机装置投退方式的配合。

(2)安南2线停电操作时, 由安厂侧解环, 南郊侧停电; 送电操作时, 南郊侧充电, 安厂侧经同期合环。安柞1线和南柞1线停电操作时,原则上由柞水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安南2线退出运行后,应将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退出运行。

(3)如安厂仅通过一回线与系统联络时,该线路停电操作时,应提前通知陕西省调调整安康地区电网运行方式。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将安厂大机仅通过110KV 线路并入主网运行。

第21条 环网线路的操作规定

1. 马-汤-庄-段环网

(1)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控制有关联络线路功率在允许范围内。

(2)环网线路停电时,由汤峪或段家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

顺序相反。

2. 花-海-兰-硝环网

(1)花海线、花硝线、硝兰1线、硝兰2线停电时, 需和龙羊峡、李家峡的发电出力相配合, 并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控制有关联络线的输送功率。

(2)环网中任一线路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

3. 海-西-银-和-炳环网

(1)海西线、西银线、炳海线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炳和线、银和线停电操作时,原则上从和平侧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炳海线或炳和线、银和线停电时, 对电网运行方式影响较大,应按规定控制相关线路及断面的输送功率。

4. 雍-秦-陇-天环网

(1)其中任一线路停电, 均需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要求, 控制有关线路输送功率在允许范围内。

(2)陇秦线或雍秦线停电时, 由秦安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3)陇秦线或雍秦线停送电操作过程中, 若电压不超标, 线路是否带电抗器均可进行操作。陇秦线停电时, 须退出雍城振荡解列装置跳雍秦线压板。

(4) 陇天线或雍天线停电时, 由天水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5. 庄-沣-北-东-南环网

(1)南庄线、北沣线、沣庄线停送电操作顺序无要求, 但应注意潮流的变化及对系统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的影响。

(2)南东1线、东北线停电时, 由东郊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操作时应注意与安康电厂、秦岭电厂开机方式相配合,防止相关线路过载。

6. 龙-湟-花环网

龙湟线、花湟线操作时,应注意龙羊峡厂开机方式,操作时由湟源变解环,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第22条 其它线路的操作规定:

1. 陇炳1、2线

(1)其中一回线停电, 需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 控制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 。

(2)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

2. 西固线、西桃线、西眉线

(1)西桃线、西固线或西眉线停电时, 由西峰侧解环, 对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固西线、西桃线或西眉线停电, 需按《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的规定, 控制有关线路的输送功率。

3. 马雍线

线路操作顺序无具体规定。

第五章 220kV 线路操作规定

第23条 刘家峡电厂220kV 出线操作由甘肃省调下令,但线路操作前须征得网调同意。

第24条 碧勉线操作规定:

(1)碧勉线停送电由网调下令操作,停电时先令甘肃调调整线路负荷接近于零,从碧口侧解列,勉县侧停电;送电时操作顺序相反。

(2)碧口电厂220kV 母线及碧广线运行方式由甘肃省调负责操作。严禁将西北网、川渝网通过碧广线并列运行,或者将陕南网与陇南网通过碧勉线环网运行。

第六章 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第26条 带高压电抗器线路的操作规定:

(1)为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规定在线路两侧停电状态下才能操作高压电抗器刀闸及高抗侧线路刀闸;在线路带电前,必须先合上高压电抗器刀闸及高抗侧线路刀闸。

(2)调度员、厂站值班人员在避免带负荷拉合刀闸方面负有同等责任。

第27条 安康电厂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通过开关接入330KV 母线,正常运行方式在330KV2母运行。

(2)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无功补偿,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

(3)当安南2线退出运行后,为防止安柞1线非全相故障后,其健全相与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发生谐振,应将安康电厂#1高压电抗器退出运行。

第28条 南郊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南郊#2高压电抗器通过刀闸接入南安2线,其停送电操作必须在线路停电状态下进行。

(2)南郊#2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和防止自励磁, 应随安南二线投退。当其因故障退出时,南安2线不能运行。

第29条 秦安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秦安#1、#2高压电抗器均配有开关, 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正常运行情况下,工频过电压在允许范围内,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一般情况下,不宜将两台电抗器同时停运。

(2)秦安#1高压电抗器只能投入秦雍线运行。

(3)正常情况下,秦安#2高压电抗器投入秦陇线运行;当#1高压电抗器故障退出后,也可投入秦雍线运行,但投入秦雍线前应按规定调整电抗器中性点接地小电抗的抽头位置。

(4)严禁将秦安#2高压电抗器同时投在秦陇线和秦雍线上运行,或者将#1、#2电抗器同时投在秦雍线上运行。

第30条 雍天线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雍天线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的工频过电压,当陇-秦-雍

-天开环运行时,雍天线高压电抗器必须与雍天线同时投退,且秦安两台高压电抗器应尽量投运;当陇-秦-雍-天环网运行时,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若该电抗器因故不能投运时,要求秦安两台高压电抗器均投运。

第31条 陇西变电抗器操作规定

(1)陇西#1高压电抗器配有开关,可以接在陇西330KV Ⅰ母或Ⅱ母运行,但不能同时接在两条母线上运行。

(2)陇西#1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无功补偿,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

第32条 兰州西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兰州西#0高压电抗器配有开关,正常情况下接在兰州西330KV Ⅰ母运行;当330KV Ⅰ母因故退出运行后,可以将该电抗器倒至西海线运行。

(2)兰州西#0高压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无功补偿,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

第33条 靖-固-大-铜环网内高压电抗器的操作规定

(1)环网内有四台高压电抗器,其中靖铜1线、靖固线、大固线电抗器有开关,靖铜2线电抗器无开关。无开关的电抗器操作必须在线路停电状态下进行。

(2)靖铜1线、靖铜2线、靖固线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进行无功补偿和限制工频过电压,均可根据系统电压情况进行投退,但靖远三台高压电抗器不能同时退出运行。

(3)大固线电抗器应随线路而投退,不宜用来调压;因故不能投运时,要求靖远三台高压电抗器投运且固原两台主变及低抗应投运。

第34条 西峰变高压电抗器操作规定

(1)西峰变西固线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西固线停送电必须带电抗器操作;

(2)西固线电抗器因故不能运行时,固原低压电抗器及大固、靖固线电抗器应投运。

(3)当西固线因故停运而西峰变电压过高时,则可以拉开西固线线刀闸,将电抗器通过3342、3340开关加运,但应注意投短引线保护。

(4)电抗器操作必须在无电压情况下进行(电抗器无开关)。

第35条 平和1、2线电抗器操作规定

(1)平和1、2线共装设四台高压电抗器,均未配电抗器开关,电抗器操作必须在无电压情况下进行。

(2)平和1、2线电抗器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线路工频过电压、无功补偿及长线并列,应随线路而投退。当平和1、2线均运行时,一般要求线路两侧至少要有三台电抗器同时运行;不允许任一回线上二台电抗器同时退出运行。

第35条 高压电抗器中性点接地方式

高压电抗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及小电抗抽头位置按网调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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