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广使用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广使用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2]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下简称国发[2010]36号文件)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精神,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部组织开发了“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以下简称各地)免费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重要性

国发[2010]36号文件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在2012年底前建立统一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是加强职业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举措;是了解和掌握职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职业培训统计分析,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统一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的重要性,将推广与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作为落实就业政策,特别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做好、做实。

二、明确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范围和使用方式

实名制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对职业培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兼有监管功能,实现分级管理、分级统计。其主要内容包括定点培训机构登记、培训项目及班次登记、培训人员实名登记、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登记(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各类定点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和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 ://zypx.cettic.gov.cn),实现在相应页面进行相关信息录入、查询、统计分析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培训

为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我部将举办实名制管理系统培训班,对各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部署安排。各地要在2012年8月底前完成对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逐级分配好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按照我部统一要求,指导各级各类用户熟悉系统操作步骤,完成对系统的试用工作,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逐步实现全国数据联网奠定基础。2012年9月1日起,实名制管理系统将清空试用期间的全部测试数据,正式运行,各地应按照要求将2012年1月1日以来开展职业培训的相关情况录入该系统。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上传者 知盟网 http://www.zhimengwang.com

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明确牵头处室,确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门负 1

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建立由培训、就业等机构共同参加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使用工作方案,共同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各地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牵头处室负责人及工作联系人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备案。

五、其它事项

(一)已经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省份和地区,要制定数据信息对接方案,实现数据的无障碍对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需要进一步增加培训过程监管等相关功能的,可自行组织进行二次开发。尚未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省份和地区,要积极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职业培训统计等相关工作。

(二)我部将按季度对各地系统推广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并通报。2012年9月1日起,我部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了解和掌握各地职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并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报告制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对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的信息管理,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为推进职业培训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

(三)各地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培训处

联系人:项声闻

联系电话:010-84207469

传真:010-84207469

邮箱:xsw1972@126.com

2.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吴凯 李爽

联系电话:010-84661062 84661153

传真:010-84661060

邮箱:zybttj @163.com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2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广使用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2]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下简称国发[2010]36号文件)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精神,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部组织开发了“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以下简称各地)免费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重要性

国发[2010]36号文件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在2012年底前建立统一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是加强职业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举措;是了解和掌握职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职业培训统计分析,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统一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的重要性,将推广与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作为落实就业政策,特别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做好、做实。

二、明确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范围和使用方式

实名制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对职业培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兼有监管功能,实现分级管理、分级统计。其主要内容包括定点培训机构登记、培训项目及班次登记、培训人员实名登记、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登记(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各类定点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和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全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 ://zypx.cettic.gov.cn),实现在相应页面进行相关信息录入、查询、统计分析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培训

为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我部将举办实名制管理系统培训班,对各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部署安排。各地要在2012年8月底前完成对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逐级分配好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按照我部统一要求,指导各级各类用户熟悉系统操作步骤,完成对系统的试用工作,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逐步实现全国数据联网奠定基础。2012年9月1日起,实名制管理系统将清空试用期间的全部测试数据,正式运行,各地应按照要求将2012年1月1日以来开展职业培训的相关情况录入该系统。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上传者 知盟网 http://www.zhimengwang.com

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明确牵头处室,确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门负 1

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建立由培训、就业等机构共同参加的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使用工作方案,共同做好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各地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牵头处室负责人及工作联系人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备案。

五、其它事项

(一)已经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省份和地区,要制定数据信息对接方案,实现数据的无障碍对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需要进一步增加培训过程监管等相关功能的,可自行组织进行二次开发。尚未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省份和地区,要积极推广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职业培训统计等相关工作。

(二)我部将按季度对各地系统推广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并通报。2012年9月1日起,我部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了解和掌握各地职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并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报告制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对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的信息管理,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为推进职业培训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

(三)各地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培训处

联系人:项声闻

联系电话:010-84207469

传真:010-84207469

邮箱:xsw1972@126.com

2.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吴凯 李爽

联系电话:010-84661062 84661153

传真:010-84661060

邮箱:zybttj @163.com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2

3


相关内容

  •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总结
  •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总结 就业是民生之本,普通高校毕业生成为我县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不仅关系到毕业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才强国战略目标能否实现,更 关系到我县的和谐稳定发展.为此,我院于2009年申请成为陕西省各大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基 地.2010-2011年 ...

  • 对创业就业的看法
  • 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帮扶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13日就此进行了解读. ...

  • 就业创业知识竞赛题库
  • 一.单选题 第1题: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第2题: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6 )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 ...

  •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

  • 北京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 两年行动工作方案(京建发[2014]363号)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

  • 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汇编
  •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汇编 Cloud617分享 2015年4月 创业之路,与税同行 Cloud617分享 目录 一.税收优惠政策 ...................................................................................... ...

  • 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 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 ...

  • 失业登记证明书
  • 就业失业登记证 编辑本段证件简介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 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 ...

  • 学生资助卡
  • 中职学生资助卡 百科内容来自于: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充分调研.论证,决定在全国推广中职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中职卡),将银行卡的独特优势与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