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理考核条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减少质量成本损失,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含进料检验的质量管理、工序过程的质量管理、成品检验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成本入库质量管理以及区域划分的规定。
第二章 质量损失管理规定
第三条 质量损失管理规定。
凡软管、软管总成发货前,因设计、计划、领料而造成返工、报废的损失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15%,500元以上承担10~15%,其中所罚款要落实责任者,使其能够吸取教训,受到教育,直接管理领导附有连带责任。
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涉事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于五日内将质量问题以8D报告形式发送邮件给质监部,否则,涉事部门主要领导负管理责任。公司将不定期就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召开质量问题质询会,对涉事部门领导进行问题质询。
第四条 让步接受的质量控制规定 当软管或软管总成的外购件或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轻微不合格(不
影响使用和性能)或在外观上有轻微缺陷,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后可能让步接收,但让步接受数量必须控制在总量2%以内,每超过1%,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五条 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1、为确保采购产品符合公司工艺要求,供应部应根据供方提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生产能力、编制《合格供方名录》,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采购时需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合格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同时每年应对《合格供方名录》中供方进行二方审核,否则每出现一次扣罚供应部负责人50元。
2、当合格供方在供货中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部应积极采取与供方沟通、停止供货、索赔、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等措施,以保证采购的产品持续符合要求,否则每出现一次扣罚供应部负责人50元。
3、采购的原材料,或材料质保书,交质监部验证,首次供货时需提供相关产品执行标准,供货过程中出现材料或标准更换,应及时提供新的材料质保书或新标准,交技术开发部验证。否则每出现一次缺项,扣罚供应部负责人50元。
4、软管总成件所需零部件、原材料到货后,供应部填写送检单,通知检验员,由检验员根据《外购件检验规程》参照相关标准或图纸进行入厂检验或验证,以检验合格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办理验收入库,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50元。
5、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所进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入库日期、原材料
名称、规格型号进行自检,发现厂家更换、名称不一致等一律不得验收入库,否则每出现一次扣罚仓库保管员50元。
6、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原材料的标识及维护,标识必须牢固、清晰、准确,以便识别和追溯,否则每出现一次标识不清或无标识扣罚保管员50元。
7、经检验或验证确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供应部要及时退货并填写退货记录,否则每次扣罚供应负责人50元。
(1)经检验或验证确定为原材料材质不符合图纸或技术要求的,要求供方立即停止供货,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根据造成的损失大小,每次扣罚供方1000元~5000元。
(2)经检验或验证确定为几何尺寸、物化性能等不符合图纸或技术要求的,应对供货进行退货处理,每次扣罚供方300元~500元。
第六条 工序过程质量管理规定 加强管体生产和总成生产的过程检验,实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检验员应及时检查,严禁压检、错检、漏检。加强生产过程中软管外径、内径、最小壁厚、总成下料长度、扣压直径、总成长度、原材料领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体生产每次开班更换规格,必须进行首件爆破压力检验,并有相关的首件记录。总成生产每种规格必须做接头型式、总成长度、扣压径等工艺参数的首件检查,并有相关的首件记录。没有按照要求做首件和首件记录的,每次罚款50元。
1、对没有首件检查、错检、漏检而造成的损失,每次扣责任人30元。
2、凡上道工序完工后不经检查而流入下道工序,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凡在让步接收未同意之前,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4、凡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的,一经发现,扣罚责任部门领导100元。
5、严禁擅自更改技术文件、检验记录、入库单等质量文件,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第七条 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
管体车间
1的或者一次损失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离岗培训;凡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质量损失或造成极坏影响的,一经发现给予下岗处理。
2、因生产指挥失误,影响产品质量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3、材料混杂或弄错,每次事故扣罚责任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
4、因管理混乱不重视质量,质量问题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工序完工不交检造成的质量事故,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5、操作工工作不负责所造成的质量事故损失全部由操作工本人负
责。
6、因设备大修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维修人员承担70%,操作工承担30%,明知设备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工擅自动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工全部负责;如果管理者错误指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挥者负70%责任,操作工负30%责任。如操作工事先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全部责任。因操作工对设备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故障而出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工负全部责任。
7
8 总成车间
9作业卡进行检查确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首检、过程检和完成时的尾件检查确认,首检必须有记录,其中包含管体规格、接头型式扣压径和总成长度等,否则每出现一次无记录扣罚操作工10元。
10、扣压时,操作工应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控制扣压径和扣压长度。扣压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扣压模具是否松动、损坏,限位是否移动等,以及扣压径是否变化,出现情况及时调整,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操作工10元。
11、扣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异响、歪头、没有插入到位等),应停止扣压,检查软管、接头及装配情况,查明原因后方可进行扣压,
以免造成批量损失,保证扣压质量,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操作工10元。
12长度、扣压径、接头型式进行检验,自检合格后,方可送检验人员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没有按照要求自检就送检,对责任人进行扣罚。
(1)送检后,总成件出现单件无接头、接头用错、管体用错、接头损伤、扣压尺寸不符、管体损伤、标识贴错、附件用错等质量问题,每件扣罚责任人2元。
(2)送检后,总成件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同一送检批次中出现20%以上(包含20%)质量问题,即为批量问题),每次扣罚责任人100~200元。
13、为了更好的保证软管组合件的质量,必须对区域进行划分。划分为不合格区、合格品区、待检区、半成品区。如未对其划分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凡经判定报废的零件、成品、半成品立即放置隔离区,每周定期由责任部门处理。
第八条 成品入库质量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对入库的管理进行了外包装检验,查看盘卷捆扎外包装是否整齐,标识是否完整,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10元。
2、管体和软管总成必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有检验员签字确认,未经检验接受入库的,责任保管员罚款50元。
3分类摆放,管体的码放高度,以相关规定为准,并且摆放整齐,否则
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10元。
4、成品管体和软管总成出库时,保管员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核对出库单据、材料定额后发放,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20元。
第九条 质量考核管理
由质监部负责每周对质量问题进行小计,每月进行合计,分别发送给各相关部门及公司生产副总,并根据汇总情况会同生产部、技术开发部和各车间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对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的相关部门,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将相应的给予每季度1000~3000元考核奖励,促进相关部门的质量管理积极性。
泰州长力树脂管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管理考核条例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减少质量成本损失,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含进料检验的质量管理、工序过程的质量管理、成品检验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成本入库质量管理以及区域划分的规定。
第二章 质量损失管理规定
第三条 质量损失管理规定。
凡软管、软管总成发货前,因设计、计划、领料而造成返工、报废的损失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15%,500元以上承担10~15%,其中所罚款要落实责任者,使其能够吸取教训,受到教育,直接管理领导附有连带责任。
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涉事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于五日内将质量问题以8D报告形式发送邮件给质监部,否则,涉事部门主要领导负管理责任。公司将不定期就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召开质量问题质询会,对涉事部门领导进行问题质询。
第四条 让步接受的质量控制规定 当软管或软管总成的外购件或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轻微不合格(不
影响使用和性能)或在外观上有轻微缺陷,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后可能让步接收,但让步接受数量必须控制在总量2%以内,每超过1%,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五条 原材料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1、为确保采购产品符合公司工艺要求,供应部应根据供方提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生产能力、编制《合格供方名录》,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采购时需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合格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同时每年应对《合格供方名录》中供方进行二方审核,否则每出现一次扣罚供应部负责人50元。
2、当合格供方在供货中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部应积极采取与供方沟通、停止供货、索赔、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等措施,以保证采购的产品持续符合要求,否则每出现一次扣罚供应部负责人50元。
3、采购的原材料,或材料质保书,交质监部验证,首次供货时需提供相关产品执行标准,供货过程中出现材料或标准更换,应及时提供新的材料质保书或新标准,交技术开发部验证。否则每出现一次缺项,扣罚供应部负责人50元。
4、软管总成件所需零部件、原材料到货后,供应部填写送检单,通知检验员,由检验员根据《外购件检验规程》参照相关标准或图纸进行入厂检验或验证,以检验合格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办理验收入库,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50元。
5、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所进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入库日期、原材料
名称、规格型号进行自检,发现厂家更换、名称不一致等一律不得验收入库,否则每出现一次扣罚仓库保管员50元。
6、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原材料的标识及维护,标识必须牢固、清晰、准确,以便识别和追溯,否则每出现一次标识不清或无标识扣罚保管员50元。
7、经检验或验证确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供应部要及时退货并填写退货记录,否则每次扣罚供应负责人50元。
(1)经检验或验证确定为原材料材质不符合图纸或技术要求的,要求供方立即停止供货,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根据造成的损失大小,每次扣罚供方1000元~5000元。
(2)经检验或验证确定为几何尺寸、物化性能等不符合图纸或技术要求的,应对供货进行退货处理,每次扣罚供方300元~500元。
第六条 工序过程质量管理规定 加强管体生产和总成生产的过程检验,实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检验员应及时检查,严禁压检、错检、漏检。加强生产过程中软管外径、内径、最小壁厚、总成下料长度、扣压直径、总成长度、原材料领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体生产每次开班更换规格,必须进行首件爆破压力检验,并有相关的首件记录。总成生产每种规格必须做接头型式、总成长度、扣压径等工艺参数的首件检查,并有相关的首件记录。没有按照要求做首件和首件记录的,每次罚款50元。
1、对没有首件检查、错检、漏检而造成的损失,每次扣责任人30元。
2、凡上道工序完工后不经检查而流入下道工序,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凡在让步接收未同意之前,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4、凡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的,一经发现,扣罚责任部门领导100元。
5、严禁擅自更改技术文件、检验记录、入库单等质量文件,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第七条 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
管体车间
1的或者一次损失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离岗培训;凡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质量损失或造成极坏影响的,一经发现给予下岗处理。
2、因生产指挥失误,影响产品质量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3、材料混杂或弄错,每次事故扣罚责任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
4、因管理混乱不重视质量,质量问题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工序完工不交检造成的质量事故,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5、操作工工作不负责所造成的质量事故损失全部由操作工本人负
责。
6、因设备大修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维修好就交付使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维修人员承担70%,操作工承担30%,明知设备有故障停用,如操作工擅自动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工全部负责;如果管理者错误指挥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指挥者负70%责任,操作工负30%责任。如操作工事先提出异议未被接受,由指挥者负全部责任。因操作工对设备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故障而出的质量事故,由操作工负全部责任。
7
8 总成车间
9作业卡进行检查确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首检、过程检和完成时的尾件检查确认,首检必须有记录,其中包含管体规格、接头型式扣压径和总成长度等,否则每出现一次无记录扣罚操作工10元。
10、扣压时,操作工应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控制扣压径和扣压长度。扣压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扣压模具是否松动、损坏,限位是否移动等,以及扣压径是否变化,出现情况及时调整,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操作工10元。
11、扣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异响、歪头、没有插入到位等),应停止扣压,检查软管、接头及装配情况,查明原因后方可进行扣压,
以免造成批量损失,保证扣压质量,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操作工10元。
12长度、扣压径、接头型式进行检验,自检合格后,方可送检验人员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没有按照要求自检就送检,对责任人进行扣罚。
(1)送检后,总成件出现单件无接头、接头用错、管体用错、接头损伤、扣压尺寸不符、管体损伤、标识贴错、附件用错等质量问题,每件扣罚责任人2元。
(2)送检后,总成件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同一送检批次中出现20%以上(包含20%)质量问题,即为批量问题),每次扣罚责任人100~200元。
13、为了更好的保证软管组合件的质量,必须对区域进行划分。划分为不合格区、合格品区、待检区、半成品区。如未对其划分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凡经判定报废的零件、成品、半成品立即放置隔离区,每周定期由责任部门处理。
第八条 成品入库质量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对入库的管理进行了外包装检验,查看盘卷捆扎外包装是否整齐,标识是否完整,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10元。
2、管体和软管总成必须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有检验员签字确认,未经检验接受入库的,责任保管员罚款50元。
3分类摆放,管体的码放高度,以相关规定为准,并且摆放整齐,否则
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10元。
4、成品管体和软管总成出库时,保管员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核对出库单据、材料定额后发放,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保管员20元。
第九条 质量考核管理
由质监部负责每周对质量问题进行小计,每月进行合计,分别发送给各相关部门及公司生产副总,并根据汇总情况会同生产部、技术开发部和各车间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对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的相关部门,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将相应的给予每季度1000~3000元考核奖励,促进相关部门的质量管理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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