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责任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民政局
(2010年1月6日)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消防安全责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管理
局党组、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制定了局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我局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抽调专人定期检查督办,使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局机关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消防安全隐患,研究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二、落实责任,完善工作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书》的任务,我局主要承担系统消防安全
工作和指导督查城乡社区消防建设两项任务。为了落实责任,我们主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年初,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会议上,及时安排部署局系统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系统“创选评”考核工作,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与县市区、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民政业务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我局机关2名工作人员被聘为市政府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积极参加了市政府和市消防部队组织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5月份,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并从xx 聘请消防安全专业人士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领导进行专门授课,使大家进一步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系统干部职工对消防法律法规知晓率达90%,消防常识普及率达95%以上。
三是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每逢重要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局机关都要下发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做好季节性火灾易发期的防火,做好节假日期间办公场所的断电、防火工作。同时,主管领导带队,带领有关业务科室深入局属单位和县市区对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骨灰堂、救灾仓库等人员和物资集中的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各类消防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给工作人员和住养人员强调消防工作的重要
性,全力做好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是预防为先,重视搞好民政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建设。我局对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消防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设计,例如,目前市民政大厦等新建工程都安装有消防喷淋系统和电子预警系统,整个设计都经过了消防部门的严格审查,都达到了消防部门的审查要求,并出据了消防审查合格意见书。 五是积极指导社区消防建设,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我局认真落实《 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指导督促社区建立消防组织,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治理防控体系,结合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以预防家庭火灾为突破口,把消防工作纳入“和谐社区”考核标准。在居民家庭中推行“四个一”:配备一具灭火器,发放一份消防常识手册,举办一次讲座,进行一次灭火逃生演练。在消防部队的大力支持和社区的积极组织下,全市社区居民家庭中有40%做到了“四个一”。社区完善了消防工作制度,落实了义务消防员,并能够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特别是 社区、供电局社区的消防演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清明节、寒衣节、春节等传统节日里,我们指导社区有关人员在交叉路口,背街小巷积极组织禁烧活动,极大的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不安全事故,减少了环境污染。同时,我们在检查指导社区工作时,每一次都对消防设施进行认真抽查,全面落实消防工作,促进了社区消防建设。
关于消防安全责任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民政局
(2010年1月6日)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消防安全责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管理
局党组、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制定了局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我局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抽调专人定期检查督办,使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局机关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消防安全隐患,研究对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二、落实责任,完善工作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书》的任务,我局主要承担系统消防安全
工作和指导督查城乡社区消防建设两项任务。为了落实责任,我们主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年初,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会议上,及时安排部署局系统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系统“创选评”考核工作,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与县市区、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民政业务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我局机关2名工作人员被聘为市政府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积极参加了市政府和市消防部队组织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5月份,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并从xx 聘请消防安全专业人士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领导进行专门授课,使大家进一步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系统干部职工对消防法律法规知晓率达90%,消防常识普及率达95%以上。
三是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每逢重要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局机关都要下发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做好季节性火灾易发期的防火,做好节假日期间办公场所的断电、防火工作。同时,主管领导带队,带领有关业务科室深入局属单位和县市区对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骨灰堂、救灾仓库等人员和物资集中的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各类消防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给工作人员和住养人员强调消防工作的重要
性,全力做好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是预防为先,重视搞好民政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建设。我局对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消防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设计,例如,目前市民政大厦等新建工程都安装有消防喷淋系统和电子预警系统,整个设计都经过了消防部门的严格审查,都达到了消防部门的审查要求,并出据了消防审查合格意见书。 五是积极指导社区消防建设,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我局认真落实《 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指导督促社区建立消防组织,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治理防控体系,结合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以预防家庭火灾为突破口,把消防工作纳入“和谐社区”考核标准。在居民家庭中推行“四个一”:配备一具灭火器,发放一份消防常识手册,举办一次讲座,进行一次灭火逃生演练。在消防部队的大力支持和社区的积极组织下,全市社区居民家庭中有40%做到了“四个一”。社区完善了消防工作制度,落实了义务消防员,并能够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特别是 社区、供电局社区的消防演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清明节、寒衣节、春节等传统节日里,我们指导社区有关人员在交叉路口,背街小巷积极组织禁烧活动,极大的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不安全事故,减少了环境污染。同时,我们在检查指导社区工作时,每一次都对消防设施进行认真抽查,全面落实消防工作,促进了社区消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