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 累计访问人数:33195人次 ] 2010-12-02

为了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1年,我校艺术特长生计划招收西洋乐、民乐、舞蹈、声乐等4个大类共78人(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须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对于我校艺术团急需的项目:舞蹈、声乐、唢呐、笙、柳琴、阮类、三弦、民族鼓、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大管、圆号、大号、双簧管、竖琴,可适当放宽至二级证书。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相关规定,并组织艺术特长生资格认证测试,考生还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于2011年2月20日12:00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上报名(点击报名)。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1年2月28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达武汉大学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2.“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艺术特长测试等级证书及文化笔试成绩单复印件;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格式为avi或wma,不能使用后期制作技术优化器乐和声乐作品的录像音质)。

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志愿确认

考生于2011年3月5日9:00-3月1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志愿确认。未按规定进行志愿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文化课测试成绩确定文化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在文化课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证书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选拔2011年艺术特长生备选生(以下简称“备选生”)。必要时将组织专家参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同艺术项目相同证书等级考生的排序。

2.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备选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经审批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预备生”),我校将与其签订有关协议。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所签协议即行中止,空缺名额不递补。

3.预备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线时,我校将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特长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校可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线上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其他规定,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及咨询

2011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咨询工作由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负责。“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期间,学校将进行现场咨询。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八、其他事宜

1.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1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中应至少有一个为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于2011年6月3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提交本人高考报名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信息,以免影响录取。

当考生在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的专业志愿与其高考专业志愿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如考生未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 累计访问人数:198387人次 ] 2010-12-03

为选拔个性才能突出、综合素质好的拔尖人才,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2011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共同举办“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以下简称“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学生须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一定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具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潜在能力,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身体健康。

采取中学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对部分中学下达推荐名额,并寄发推荐表。

二、报名材料

1.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该表由我校寄给中学,自荐考生可不提供)、联考范围内其他高校发放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2.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3.高中阶段已修习课程的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成绩单)。

4.各种证书或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及测试办法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在河南、湖北、湖南三省单独组织报名、测试(以下简称“单考省份”),在其他省份(西藏除外)通过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进行选拔(以下简称“联考省份”)。

(一)单考省份(河南、湖北、湖南三省)

1.报名程序

学生于2011年1月1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1年1月1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2.资格审查、缴费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资格。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于2011年1月28日12:00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3.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总分作为评奖的依据。

(1)笔试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7日。

(3)我校在河南、湖北、湖南设置若干笔试考点,学生在网报时可按照就近的原则申请考点。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分为文化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800分。 文化基础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综合(200分),满分500分,时长18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包括逻辑推理、图形认知、创新潜质等,满分300分,时长120分钟。

(二)联考省份(除河南、湖北、湖南、西藏外的其他省区市)

1.报名程序

学生须经中学推荐,并于2010年12月20日前登录“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以下简称“联考平台”,点击报名),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申请报名号(每名学生最多可申请3所高校),然后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0年12月25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

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2.资格审查、缴费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联考笔试资格。名单在联考平台及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按照联考平台上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

3.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和我校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联考笔试通过的考生来校综合面试。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综合面试的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评奖的依据。

(1)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0日。考生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学校从有我校志愿且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总分达所有考生前50%,且7科(3门必考+4门选考)中至少有一门单科成绩位居该科所有参考考生前15%(即单科优胜)的考生中,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时,优胜科目多者优先;优胜科目数相同时,以最优的优胜科目位置值小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必考科目总分高者优先。(注:位置值=100×考生优胜科目名次/该科目参加考试人数)。

面试考生名单于2011年3月10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校报到。面试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共400人左右,其中单考省份200人左右、联考省份200人左右。自主选拔录取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获奖人数的20%、30%、50%。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获奖名单时,单考省份考生以测试总分为依据、联考省份以综合面试成绩为依据。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适当调整自主选拔录取总计划和各分解计划。

获奖名单于2011年3月30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2.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最多可保留至2012年6月(二年有效),

二、三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当年有效。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按其高考文化成绩分别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六、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我校组织的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联考的笔试费用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6875 4231 传 真:027-6875 6701

单考省份(湖北、湖南、河南)自主选拔录取报名 点击报名点击登

联考省份自主选拔录取 点击报名点击登录(考生需已完成在联考省

份自主选拔录取平台的报名才可登录)

点击下载 武汉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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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冬令营问答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学系简介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成立于2003年8月,是学校独立建制的直属系之一。现设有戏剧戏曲、影视、表演、音乐、舞蹈等五个教研室和表演艺术研究所、表演实验艺术团。拥有一个博士点:戏剧影视文学博士点;四个硕士点:戏剧戏曲学硕士点、电影学硕士点、艺术学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获批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本科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人,并聘请了谭霈生、曾永义、华玮、郑洞天、冯天瑜、梁伯龙、尚长荣、余笑予、张华、王立平、吴雁泽、王晓鹰、王丽君、彭青莲、张英进、刘祯、沈铁梅等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为兼职教授,形成了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科互补性较强的学术梯队。

自成立以来,艺术学系稳健发展,在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诸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形成戏曲文化学、戏曲史论、戏剧美学、东方电影、表演诗学、音乐教育学等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同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地位或优势的研究方向。近年来,艺术学系获批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在《文艺研究》、《文学遗产》、《戏剧》、《电影艺术》、《北京大学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有多篇为《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转摘。出版了一批戏剧、戏曲、影视、音乐、表演及美学、艺术学的学术专著和教材。创办了艺术类理论与批评学术刊物《珞珈艺术评论》。教师中有多人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 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励或表彰;学术著作和论文荣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奖”、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社科成果等各种奖项;师生创作的戏剧、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作品多次获得省部级大奖。近年来,艺术学系将全校大学生艺术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正规化轨道,普及艺术知识,面向全校开设了戏剧、影视、音乐、舞蹈、艺术理论等多类课程,建有湖北省精品课程一项。艺术学系积极为学生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建立了中央电视台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湖北省话剧院、湖北省歌舞剧院、《知音》杂志社等多个专业实践基地。其中,中央电视台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还设立了奖励艺术学系学子的“中视影视”专项奖学金。学系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已经与美国杰克逊威尔州立大学、伊利诺斯大学、康奈尔大学、莫斯科艺术学院、台湾中央研究院、韩国中央大学等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多次互派访问学者和联合培养学生。

年轻的艺术学系正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引进人才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依托武汉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学术传统,为积极建设教学与科研并重,本科、硕士点和博士点齐全,学科间互相支撑和渗透,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艺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武汉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 累计访问人数:33195人次 ] 2010-12-02

为了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1年,我校艺术特长生计划招收西洋乐、民乐、舞蹈、声乐等4个大类共78人(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须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对于我校艺术团急需的项目:舞蹈、声乐、唢呐、笙、柳琴、阮类、三弦、民族鼓、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大管、圆号、大号、双簧管、竖琴,可适当放宽至二级证书。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相关规定,并组织艺术特长生资格认证测试,考生还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于2011年2月20日12:00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上报名(点击报名)。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1年2月28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寄达武汉大学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2.“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艺术特长测试等级证书及文化笔试成绩单复印件;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格式为avi或wma,不能使用后期制作技术优化器乐和声乐作品的录像音质)。

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志愿确认

考生于2011年3月5日9:00-3月1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志愿确认。未按规定进行志愿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文化课测试成绩确定文化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在文化课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或“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证书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选拔2011年艺术特长生备选生(以下简称“备选生”)。必要时将组织专家参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同艺术项目相同证书等级考生的排序。

2.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备选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经审批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预备生”),我校将与其签订有关协议。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所签协议即行中止,空缺名额不递补。

3.预备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线时,我校将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特长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校可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线上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其他规定,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及咨询

2011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咨询工作由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负责。“北京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清华大学2011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期间,学校将进行现场咨询。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八、其他事宜

1.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1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中应至少有一个为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于2011年6月3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提交本人高考报名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信息,以免影响录取。

当考生在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的专业志愿与其高考专业志愿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如考生未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实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 累计访问人数:198387人次 ] 2010-12-03

为选拔个性才能突出、综合素质好的拔尖人才,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2011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共同举办“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以下简称“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学生须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一定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具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潜在能力,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身体健康。

采取中学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对部分中学下达推荐名额,并寄发推荐表。

二、报名材料

1.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该表由我校寄给中学,自荐考生可不提供)、联考范围内其他高校发放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2.武汉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3.高中阶段已修习课程的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成绩单)。

4.各种证书或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及测试办法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在河南、湖北、湖南三省单独组织报名、测试(以下简称“单考省份”),在其他省份(西藏除外)通过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进行选拔(以下简称“联考省份”)。

(一)单考省份(河南、湖北、湖南三省)

1.报名程序

学生于2011年1月1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1年1月1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2.资格审查、缴费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资格。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于2011年1月28日12:00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3.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总分作为评奖的依据。

(1)笔试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7日。

(3)我校在河南、湖北、湖南设置若干笔试考点,学生在网报时可按照就近的原则申请考点。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分为文化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800分。 文化基础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综合(200分),满分500分,时长18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包括逻辑推理、图形认知、创新潜质等,满分300分,时长120分钟。

(二)联考省份(除河南、湖北、湖南、西藏外的其他省区市)

1.报名程序

学生须经中学推荐,并于2010年12月20日前登录“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以下简称“联考平台”,点击报名),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申请报名号(每名学生最多可申请3所高校),然后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于2010年12月25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

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2.资格审查、缴费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联考笔试资格。名单在联考平台及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按照联考平台上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

3.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和我校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联考笔试通过的考生来校综合面试。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综合面试的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评奖的依据。

(1)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0日。考生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学校从有我校志愿且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总分达所有考生前50%,且7科(3门必考+4门选考)中至少有一门单科成绩位居该科所有参考考生前15%(即单科优胜)的考生中,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时,优胜科目多者优先;优胜科目数相同时,以最优的优胜科目位置值小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必考科目总分高者优先。(注:位置值=100×考生优胜科目名次/该科目参加考试人数)。

面试考生名单于2011年3月10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校报到。面试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共400人左右,其中单考省份200人左右、联考省份200人左右。自主选拔录取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获奖人数的20%、30%、50%。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获奖名单时,单考省份考生以测试总分为依据、联考省份以综合面试成绩为依据。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适当调整自主选拔录取总计划和各分解计划。

获奖名单于2011年3月30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2.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最多可保留至2012年6月(二年有效),

二、三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当年有效。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按其高考文化成绩分别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六、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我校组织的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费用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联考的笔试费用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6875 4231 传 真:027-6875 6701

单考省份(湖北、湖南、河南)自主选拔录取报名 点击报名点击登

联考省份自主选拔录取 点击报名点击登录(考生需已完成在联考省

份自主选拔录取平台的报名才可登录)

点击下载 武汉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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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冬令营问答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学系简介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成立于2003年8月,是学校独立建制的直属系之一。现设有戏剧戏曲、影视、表演、音乐、舞蹈等五个教研室和表演艺术研究所、表演实验艺术团。拥有一个博士点:戏剧影视文学博士点;四个硕士点:戏剧戏曲学硕士点、电影学硕士点、艺术学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获批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本科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人,并聘请了谭霈生、曾永义、华玮、郑洞天、冯天瑜、梁伯龙、尚长荣、余笑予、张华、王立平、吴雁泽、王晓鹰、王丽君、彭青莲、张英进、刘祯、沈铁梅等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为兼职教授,形成了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学历层次较高、学科互补性较强的学术梯队。

自成立以来,艺术学系稳健发展,在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诸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形成戏曲文化学、戏曲史论、戏剧美学、东方电影、表演诗学、音乐教育学等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同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地位或优势的研究方向。近年来,艺术学系获批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在《文艺研究》、《文学遗产》、《戏剧》、《电影艺术》、《北京大学学报》等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有多篇为《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转摘。出版了一批戏剧、戏曲、影视、音乐、表演及美学、艺术学的学术专著和教材。创办了艺术类理论与批评学术刊物《珞珈艺术评论》。教师中有多人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 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励或表彰;学术著作和论文荣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奖”、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社科成果等各种奖项;师生创作的戏剧、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作品多次获得省部级大奖。近年来,艺术学系将全校大学生艺术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正规化轨道,普及艺术知识,面向全校开设了戏剧、影视、音乐、舞蹈、艺术理论等多类课程,建有湖北省精品课程一项。艺术学系积极为学生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建立了中央电视台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湖北省话剧院、湖北省歌舞剧院、《知音》杂志社等多个专业实践基地。其中,中央电视台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还设立了奖励艺术学系学子的“中视影视”专项奖学金。学系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已经与美国杰克逊威尔州立大学、伊利诺斯大学、康奈尔大学、莫斯科艺术学院、台湾中央研究院、韩国中央大学等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多次互派访问学者和联合培养学生。

年轻的艺术学系正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引进人才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依托武汉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学术传统,为积极建设教学与科研并重,本科、硕士点和博士点齐全,学科间互相支撑和渗透,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艺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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