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董府发【2013】号

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管理和使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厅转发的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2〕8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总体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稳定、团结、和谐的前提下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度安排补偿村17个,面积共计62218万亩,分别为:

1、街上村5776.2亩,2、青文村4403.6,3、罗嘎村2815.3亩,

4、蒲达村6504.3亩,5、黎明村7329.3亩,6、以撒落村4358.7亩,

7、石关村1015.2亩,8、三家寨村1237.1亩,9、小田坝村1567.7亩,10、乃扒村2074亩,11、联乡村782.4亩,12、联益村3639.4亩,13、冷冲村5472.3亩,14、沙落村4548.6亩,15、尖山村2765.2亩,16、青龙村3461.1亩,17、青山村4467.6亩。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

1、成立村生态补偿组织机构。村成立以驻村班干部为组长,村主职干部为副组长,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4月28——29日)

2、根据国家划定的区域,结合村实际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详细,具有操作性,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责任,并经村相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讨论并经本人签字通过后,报乡审核后实施。(4月30——5月5日)

3、宣传培训。通过村、组代表或全体农户会议,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生态补偿的目的、意义及步骤程序,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知晓,深入人心。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有关国家政策及技术规定,相关表格的填写,公示及资金兑现等内容。(5月6日——5月10日)

4、纠纷调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充

分发挥村级最大作用,积极调处。调处确实有困难的,以书面形式上报乡林权纠纷调处小组,调处成功的,进行公示,申请办证。(5月11日——6月20日)

5、资料整理汇总无误后,与相关公益林补偿农户签订管护合同及限伐协议。(6月21日——6月30日)

6、以村为单位,用书面形式申请县公益林办公室进行验收。(7月)

7、资金兑现。(8月)

四、生态补偿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操作原则。按照2003年国家批复的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结合林改资料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落实到小班并进行公示,以一村一事一议的方式将资金运用到相关项目,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2、坚持行政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林业站技术指导、村级组织实施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坚持区划红线不变的原则。严格按照已经审核的区划红线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小班区划界线和范围。

4、集体所有和联户经营的公益林坚持内部所有农户共同所有的原则。按照均责、均权、不均利的方式,依据公山或联户经营山处置方案及利益分配协议、利益分配明细表格(相关农户本人签字表),上报审核后凭林权证办理。

5、以2010年核发的林权证的内容为依据的原则。小班面积应与林权证登记面积相符。

6、监管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村民委员会为生态公益林保护监管主体,林业站为技术管理主体,加大对权属主体的监管。

五、提交成果资料

1、村民小组群众会议农户签字表。

2、村级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及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签字表。

3、集体或联户经营山处置方案、协议签字表、利益分配分户签字表

4、实施小班一览表(附签字)

5、分户情况统计表(附签字)

6、农户补偿表(附签字)

7、小班区划图

8、检查验收图

9、管护合同(签字二份)且合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10、限伐协议(签字二份)

11、申请验收报告

12、总结

以上各资料均须村主职干部、驻村干部、技术员签字认可,且户主姓名、身份证、一卡通信息准确无误,然后办理生态公益林补偿。

六、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

董地乡成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洪峰

副 组 长:王志侠 郭 涛 陈金华

成 员:李欲贵 吴 江 龙 斌 王 荐 王府荣 张青平 熊 涟 相关村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办公,王志侠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确保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小组如下:

组 长:朱洪峰

副组长:陈金华 王志侠 郭 涛

成 员:张青平、徐恨清、王 荐、王府荣、熊 涟、相关村村干部和驻村干部

3、成立技术工作专班,负责档案资料的汇总以及技术指导。技术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王志侠

成 员:熊 涟 周鹏义

4、成立资金兑现组

组 长:李欲贵

成 员:吴 江 龙 斌

七、工作要求

1、各村驻村干部是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第一责任人,相关村的主职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林业站工作员为技术责任人,对全乡所实施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终身负责。

2、为保障补偿工作按时完成,时间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

3、生态公益林补偿是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强,要求高,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步骤,比照政策实施,必须先公示七天,再验收的方法,严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4、按照工作时间,应及时准确地上报资料给驻村技术员,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5、工作中应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理各项事宜,特别是要积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凡是因生态补偿工作造成不稳定或不正常上访,得不到妥善处理的村,超出规定时间的,一律取消生态补偿任务。

6、各级干部在生态补偿工作中,要做到求真务实,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有违反者,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2013年1月13日

主题词:公益林 资金兑现 实施方案 报:县政府 送:县林业局 乡领导班子 董地乡党政办公室 2013年1月13日

(共印42份,存2份)

董府发【2013】号

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管理和使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厅转发的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2〕8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总体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稳定、团结、和谐的前提下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度安排补偿村17个,面积共计62218万亩,分别为:

1、街上村5776.2亩,2、青文村4403.6,3、罗嘎村2815.3亩,

4、蒲达村6504.3亩,5、黎明村7329.3亩,6、以撒落村4358.7亩,

7、石关村1015.2亩,8、三家寨村1237.1亩,9、小田坝村1567.7亩,10、乃扒村2074亩,11、联乡村782.4亩,12、联益村3639.4亩,13、冷冲村5472.3亩,14、沙落村4548.6亩,15、尖山村2765.2亩,16、青龙村3461.1亩,17、青山村4467.6亩。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

1、成立村生态补偿组织机构。村成立以驻村班干部为组长,村主职干部为副组长,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4月28——29日)

2、根据国家划定的区域,结合村实际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详细,具有操作性,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责任,并经村相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讨论并经本人签字通过后,报乡审核后实施。(4月30——5月5日)

3、宣传培训。通过村、组代表或全体农户会议,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生态补偿的目的、意义及步骤程序,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知晓,深入人心。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有关国家政策及技术规定,相关表格的填写,公示及资金兑现等内容。(5月6日——5月10日)

4、纠纷调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充

分发挥村级最大作用,积极调处。调处确实有困难的,以书面形式上报乡林权纠纷调处小组,调处成功的,进行公示,申请办证。(5月11日——6月20日)

5、资料整理汇总无误后,与相关公益林补偿农户签订管护合同及限伐协议。(6月21日——6月30日)

6、以村为单位,用书面形式申请县公益林办公室进行验收。(7月)

7、资金兑现。(8月)

四、生态补偿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操作原则。按照2003年国家批复的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结合林改资料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落实到小班并进行公示,以一村一事一议的方式将资金运用到相关项目,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2、坚持行政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林业站技术指导、村级组织实施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坚持区划红线不变的原则。严格按照已经审核的区划红线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小班区划界线和范围。

4、集体所有和联户经营的公益林坚持内部所有农户共同所有的原则。按照均责、均权、不均利的方式,依据公山或联户经营山处置方案及利益分配协议、利益分配明细表格(相关农户本人签字表),上报审核后凭林权证办理。

5、以2010年核发的林权证的内容为依据的原则。小班面积应与林权证登记面积相符。

6、监管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村民委员会为生态公益林保护监管主体,林业站为技术管理主体,加大对权属主体的监管。

五、提交成果资料

1、村民小组群众会议农户签字表。

2、村级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及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签字表。

3、集体或联户经营山处置方案、协议签字表、利益分配分户签字表

4、实施小班一览表(附签字)

5、分户情况统计表(附签字)

6、农户补偿表(附签字)

7、小班区划图

8、检查验收图

9、管护合同(签字二份)且合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10、限伐协议(签字二份)

11、申请验收报告

12、总结

以上各资料均须村主职干部、驻村干部、技术员签字认可,且户主姓名、身份证、一卡通信息准确无误,然后办理生态公益林补偿。

六、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

董地乡成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洪峰

副 组 长:王志侠 郭 涛 陈金华

成 员:李欲贵 吴 江 龙 斌 王 荐 王府荣 张青平 熊 涟 相关村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办公,王志侠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确保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小组如下:

组 长:朱洪峰

副组长:陈金华 王志侠 郭 涛

成 员:张青平、徐恨清、王 荐、王府荣、熊 涟、相关村村干部和驻村干部

3、成立技术工作专班,负责档案资料的汇总以及技术指导。技术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王志侠

成 员:熊 涟 周鹏义

4、成立资金兑现组

组 长:李欲贵

成 员:吴 江 龙 斌

七、工作要求

1、各村驻村干部是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第一责任人,相关村的主职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林业站工作员为技术责任人,对全乡所实施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终身负责。

2、为保障补偿工作按时完成,时间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

3、生态公益林补偿是一项惠农政策,政策性强,要求高,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步骤,比照政策实施,必须先公示七天,再验收的方法,严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4、按照工作时间,应及时准确地上报资料给驻村技术员,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5、工作中应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理各项事宜,特别是要积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凡是因生态补偿工作造成不稳定或不正常上访,得不到妥善处理的村,超出规定时间的,一律取消生态补偿任务。

6、各级干部在生态补偿工作中,要做到求真务实,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有违反者,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2013年1月13日

主题词:公益林 资金兑现 实施方案 报:县政府 送:县林业局 乡领导班子 董地乡党政办公室 2013年1月13日

(共印42份,存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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