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 为了统一及规范地管理公司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所指车辆为领导专车与公务用车辆,制度所指驾驶员是持有合法的驾
驶证的行政司机。
3. 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二、 适用范围
延华生物及各分子公司。
三、 车辆管理
1.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证照管理、车辆调派、维
修保养、年度车检、保险理赔及司机管理。
2. 与车辆的交税本、购置本等有关原始证件交由档案室保管,行驶证、保险资
料等由司机负责随车保管。
3.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
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予私用,在未经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车辆不得由司机
开回家,违者罚款200元/次。领导专车需根据规定,停在领导指定位置;公务用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
5. 公司所有车辆配备《行车日志》(具体详见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
车辆里程表与《行车日志》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使用部门、所涉项目、用车人员、时间、始发地、目的地、行驶里程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以备每月核对及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油费分摊依据。
6. 公司所有车辆均配有单独油卡,每月初由行政司机申请月度加油费进行油卡
充值,每月额度由行政部确认并依据实际使用、市场单价进行调整。原则上,车辆加油需要使用油卡进行充值,特殊情况下可自行加油,并保留发票,以事后报销形式进行费用申请。
四、 司机管理
1. 公司行政司机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包括工作调配、管理检查、绩效考核等。 2. 公司所有行政司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及其相应的规定。严禁酒后、疲劳驾车、未带证驾驶;严禁车辆带病出车;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3. 司机根据经领导签字审批的《派车单》(具体详见附件2)方可出车。每次
出车均应在《行车日志》详细记载使用部门、所涉项目、用车人员、时间、始发地、目的地、行驶里程等信息,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4. 每月5日前,司机应向行政经理提供上月《行车日志》电子版与纸质版,做
好记录管理。
5. 司机在不出车时,应对车辆做好清洁与检查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工作;并应在公司办公,并听从行政经理安排,参与部分行政事务工作,严禁在非公司范围内休息。
6. 司机工作时间一旦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后,可享受误餐费补贴,补贴标准为:
工作时间超过19:30,补贴20元/次;工作时间超过22:30,在原先补贴基础上,额外补贴20元/次。误餐费补贴根据《行车日志》记录由司机个人以报销形式进行申请。
五、 车辆使用
1. 公司公务用车辆使用范围:接送公司宾客,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
联系业务等。
2. 车辆使用前,需求部门应填写《用车申请单》(具体详见附件2),说明用车
事由、出车时间、出车地、目的地、用车人等,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经理依重要性顺序进行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于司机联系。车辆使用尽量做到提前一天申请,以便统一安排。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立即与行政经理联系,事后一天内由用车人补办手续。 3. 车辆出车前,司机应做好灯光、刮水器、方向、制动等安全性能检查,还应
检查发动机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常,若发现车辆问题应及时反映,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4. 车辆外出时,司机应按用车人的目的地行车,选择最佳路线,确保时间效率
及成本控制;并根据《派车单》确认返程安排,与用车人做好对接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问题。
5. 车辆回公司后,司机应对车辆做好清洁与检查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
置,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工作。
六、 车辆维修保养
1. 公司所有车辆维修保养责任到人,由车辆对应司机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2. 车辆维修保养应在公司指定的正规4S店进行,行政部每年12月负责对4S
店进行评估,确认下一年指定合作店铺。
3. 根据《行车日志》记录,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应进行例行保养,由司机填
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具体详见附件3)向行政部提交保养申请及费
用预算,经审批后方可在无外出安排时进行保养。
4. 若司机发现车辆故障需要维修时,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向行
政部提交维修申请、申报维修项目及费用预算,经审批后第一时间进行维修。若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超过2000元时,应向行政经理请示。
5. 车辆维修保养结束后,司机应在提车时对维修保养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
合格后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后,方可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司机需对维修保养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6. 若由于司机使用操作不当或者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
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承担。
七、 车辆保险
1.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由公司统一申办并承担费用。保险到期前1个月内,由
专属司机提出《车辆保险申请单》(具体详见附件4),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续签。
2. 车辆投保险种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额度。 3.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经理和当事司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
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
八、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下列各类情形下,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后果,由专属司机全部承担,
并予以公司内部记过或免职处分。 (1) 未持证驾驶或持已过期驾照驾驶; (2) 未经许可私自用车或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 酒后驾驶;
(4)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无故变道、闯红灯、驾驶通话等情况。
2. 公司所有行政司机每周五通过公开网站查询本周行驶情况,若涉及交通违规,
司机应立即核对《行车日志》,做好自查并在20日内完成处罚工作。 3. 公司所有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
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于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
列承担。
九、 车辆费用
1. 车辆维修保养、过路费、停车费、临时加油费等费用按凭证由司机实报实销。 2. 车辆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十、 附件
1. 《行车日志》
2. 《用车申请单》、《派车单》 3.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4. 《车辆保险申请单》
十一、 附则
1.该制度解释权归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所有。 2. 本制度自2015年8月3日颁布实施。
上海延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日
附件1
行车日志
用车申请单
派车单
派车单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4
车辆保险申请单
车辆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 为了统一及规范地管理公司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所指车辆为领导专车与公务用车辆,制度所指驾驶员是持有合法的驾
驶证的行政司机。
3. 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二、 适用范围
延华生物及各分子公司。
三、 车辆管理
1.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证照管理、车辆调派、维
修保养、年度车检、保险理赔及司机管理。
2. 与车辆的交税本、购置本等有关原始证件交由档案室保管,行驶证、保险资
料等由司机负责随车保管。
3.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
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予私用,在未经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车辆不得由司机
开回家,违者罚款200元/次。领导专车需根据规定,停在领导指定位置;公务用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
5. 公司所有车辆配备《行车日志》(具体详见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
车辆里程表与《行车日志》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使用部门、所涉项目、用车人员、时间、始发地、目的地、行驶里程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以备每月核对及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油费分摊依据。
6. 公司所有车辆均配有单独油卡,每月初由行政司机申请月度加油费进行油卡
充值,每月额度由行政部确认并依据实际使用、市场单价进行调整。原则上,车辆加油需要使用油卡进行充值,特殊情况下可自行加油,并保留发票,以事后报销形式进行费用申请。
四、 司机管理
1. 公司行政司机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包括工作调配、管理检查、绩效考核等。 2. 公司所有行政司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及其相应的规定。严禁酒后、疲劳驾车、未带证驾驶;严禁车辆带病出车;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3. 司机根据经领导签字审批的《派车单》(具体详见附件2)方可出车。每次
出车均应在《行车日志》详细记载使用部门、所涉项目、用车人员、时间、始发地、目的地、行驶里程等信息,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4. 每月5日前,司机应向行政经理提供上月《行车日志》电子版与纸质版,做
好记录管理。
5. 司机在不出车时,应对车辆做好清洁与检查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工作;并应在公司办公,并听从行政经理安排,参与部分行政事务工作,严禁在非公司范围内休息。
6. 司机工作时间一旦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后,可享受误餐费补贴,补贴标准为:
工作时间超过19:30,补贴20元/次;工作时间超过22:30,在原先补贴基础上,额外补贴20元/次。误餐费补贴根据《行车日志》记录由司机个人以报销形式进行申请。
五、 车辆使用
1. 公司公务用车辆使用范围:接送公司宾客,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
联系业务等。
2. 车辆使用前,需求部门应填写《用车申请单》(具体详见附件2),说明用车
事由、出车时间、出车地、目的地、用车人等,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经理依重要性顺序进行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于司机联系。车辆使用尽量做到提前一天申请,以便统一安排。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立即与行政经理联系,事后一天内由用车人补办手续。 3. 车辆出车前,司机应做好灯光、刮水器、方向、制动等安全性能检查,还应
检查发动机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常,若发现车辆问题应及时反映,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4. 车辆外出时,司机应按用车人的目的地行车,选择最佳路线,确保时间效率
及成本控制;并根据《派车单》确认返程安排,与用车人做好对接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问题。
5. 车辆回公司后,司机应对车辆做好清洁与检查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
置,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工作。
六、 车辆维修保养
1. 公司所有车辆维修保养责任到人,由车辆对应司机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2. 车辆维修保养应在公司指定的正规4S店进行,行政部每年12月负责对4S
店进行评估,确认下一年指定合作店铺。
3. 根据《行车日志》记录,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应进行例行保养,由司机填
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具体详见附件3)向行政部提交保养申请及费
用预算,经审批后方可在无外出安排时进行保养。
4. 若司机发现车辆故障需要维修时,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向行
政部提交维修申请、申报维修项目及费用预算,经审批后第一时间进行维修。若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超过2000元时,应向行政经理请示。
5. 车辆维修保养结束后,司机应在提车时对维修保养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
合格后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后,方可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司机需对维修保养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6. 若由于司机使用操作不当或者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
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承担。
七、 车辆保险
1.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由公司统一申办并承担费用。保险到期前1个月内,由
专属司机提出《车辆保险申请单》(具体详见附件4),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续签。
2. 车辆投保险种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额度。 3.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经理和当事司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
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
八、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下列各类情形下,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后果,由专属司机全部承担,
并予以公司内部记过或免职处分。 (1) 未持证驾驶或持已过期驾照驾驶; (2) 未经许可私自用车或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 酒后驾驶;
(4)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无故变道、闯红灯、驾驶通话等情况。
2. 公司所有行政司机每周五通过公开网站查询本周行驶情况,若涉及交通违规,
司机应立即核对《行车日志》,做好自查并在20日内完成处罚工作。 3. 公司所有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
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于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
列承担。
九、 车辆费用
1. 车辆维修保养、过路费、停车费、临时加油费等费用按凭证由司机实报实销。 2. 车辆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十、 附件
1. 《行车日志》
2. 《用车申请单》、《派车单》 3.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4. 《车辆保险申请单》
十一、 附则
1.该制度解释权归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所有。 2. 本制度自2015年8月3日颁布实施。
上海延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日
附件1
行车日志
用车申请单
派车单
派车单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4
车辆保险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