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初期党在东北的群众工作
[摘要]解放战争初期,东北局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精神,为发动群众创建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开展了清算运动,清剿土匪,肃清敌伪残余,减租减息等一系列的群众工作,取得巨大成效,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贡献。
[关键词]解放战争 东北 群众工作
解放战争初期,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精神,东北局和东北人民自治军总部适时地转变了认识,把工作中心向群众工作转变。12月31日发出《对东北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之指示》,此后,东北局积极行动起来,派出部分主力部队和干部,有重点的分散于北满、西满、东满和南满广大地区,执行发动群众、清剿土匪、建立地方政权、创建根据地的任务。并在西、东、北、南满迅速地建立起四大军区,统一军队的指挥。同时,要求各分局各大军区加紧整军,发动群众,肃清土匪,开展清算运动并适时地进行减租减息,创建巩固的根据地。从而使根据地的建设开始较有成效地开展起来了。
一、摧毁日伪政权,建立民主政权
抗战胜利,日伪政权在东北全部瓦解,大部分地区的政权为土豪劣绅、官僚政客所把持。他们继续压在人民的头上,横行无忌。因此,党必须坚决地彻底摧毁敌伪政权,解放人民群众,建立民主政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革命战争。
根据当时东北地区的情况,尤其是苏联红军驻扎及我们党干部力量、军事力量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对不同地区,在步骤上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对于国民党军利用苏军驻扎的条件而劫掠的大城市,我党暂时未去接收,沈阳市一度接收,旋又退去。对于一切被敌伪残余所控制的地方政权,则完全予以接收。1945年10月底,把大批干部派往吉林、辽北、通化、白城等地,会同先期到达的抗联干部,利用国民党军主力尚未到达的有利时机,组建东北民主联军,建立人民政权。党派出的干部到了地方以后,立即酝酿召开民主参政会和代表会,推选省长、市长和县长。从1945年11月到1946年5月初,先后建立了11个省政府,党的许多富有经验的优秀干部被推选为省政府的主席和副主席。
随着省级政权的相继建立,将近30个市、专区、盟、200多个县和旗的政权也都先后建立起来。在建立各级政权的过程中,省、市、县等的各级党组织也相继建立起来,成立了各省工作委员会。
二、清剿土匪,安定社会秩序
抗战胜利后,东北各地土匪有较大发展。至1945年12月,“北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城掌握在顽匪手中”,东北全境土匪总数共达10万人左右。尽管我党
也在部分省、县接受了政权,可还未能及时改造巩固。配合蒋军正面进攻,国民党武装的土匪在我后方进行暴动和叛乱,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民主政权的巩固。在当时,不剿匪,党的工作就不能前进一步。因此,清剿土匪,肃清敌伪残余,在当时就成了发动群众,建设根据地,巩固民主政权的中心环节。
在东北局的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由各个军区抽调1/3的兵力,统一指挥,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会剿,采取追剿、堵剿、驻剿三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大规模的剿匪运动。1945年12月初, 陈云请求上级火速抽派三五九旅来东北,在地方部队的配合下开始大规模的剿匪运动。1946年2月初,三五九旅及七师开进北满,我军力量增加。这一时期,剿匪斗争取得很大胜利。据民主联军总部的不完全统计,截止1946年3月底,在东北全区内共进行规模较大的剿匪战斗计212次,毙伤俘土匪共达78,495人,缴获长枪25,500支,短枪911支,轻重高射机枪618挺,炮52门,收复过去为土匪盘踞的城镇118座。
剿匪工作的进行,使广大人民的生存环境有了新的改变, 满足了老百姓的生存需求,为党的工作展开铺平了道路。
三、开展反奸清算斗争,提高群众觉悟
我军在进入东北后,为发动群众,首先领导群众开展了反奸斗争。1945年10月,东北局在《关于顽军登陆及我军任务的指示》中要求“迅速接受(收)尚未接受(收)之各级政权,开展群众反对汉奸特务运动”。1945年11月,国民党与东北的敌伪残余势力、土匪、特务里应外合向东北解放区发动猖狂进攻。对此,东北局又发布“关于东北时局的具体主张”,号召东北人们立即组织起来,严惩一切罪大恶极为人民所痛恨的汉奸特务。
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号召下,各级民主政府建立后,相继领导人民开展反奸清算斗争,斗争的主要对象是敌伪统治时期,为群众所痛恨的伪官吏、汉奸、特务和恶霸分子。在城镇工矿企业中,主要是放手发动群众,向恶霸、汉奸、走狗以及大配给店的经理等进行清算斗争。在农村则发动广大农民向恶霸地主、汉奸、走狗进行斗争。斗争的主要方式是首先开群众大会进行控诉,揭发其罪恶,然后根据本人罪恶情节予以法办,对其逆产实行没收,通过清算委员会把斗争果实交给群众处理。反奸清算斗争,从1945年9月起,首先在南满辽宁省的本溪、抚顺、辽阳、鞍山及安东省安东市等开展起来,相继发展到以哈尔滨、齐齐哈尔为中心的北满各大城市。12月我军撤出沈阳后,运动由大城市发展到中小城市和乡村。在运动中,实行发动群众,依靠基本群众与照顾各阶级群众利益相结合,政治没收与经济清算相区别的原则,因而斗争取得了重要成果。到1946年的上半年,东北解放区各省市县,先后都清算了一批汉奸、恶霸分子。据安东省全省7个县的不完全统计,共召开反奸犯反特务、反伪村长贪污斗争会718次。辽北省的海龙、东丰、梅河、西安等地运动发展较快,到1946年5月时,仅西安市即召开控诉会、讲理会、公审会12次,参加最多的一次有3万多人。清算出现款加上实物的价值共达360余万元,粮4万余斤。约有12,000余群众参加了工会、农会、妇女会等组织。
通过反奸清算斗争,一方面,使群众得到了一些实际的经济利益,改善了生活,初步发动了群众,提高了群众觉悟,扩大了党的影响。另一方面,有效地打击了敌伪残余势力,削弱了城市与农村的封建势力,提高了工人、农民的政治地位,瓦解了国民党在东北的社会基础。
四、减租减息,恢复发展生产
为了减轻农民的封建负担,发展农业生产,改善生活,以发动群众,粉碎国民党的进攻,1946年春,东北解放区在反奸清算斗争的基础上,结合春耕生产,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
中共中央东北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辽东、安东两省工作的指示”和《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的指示精神,于11月9日,在对时局的主张中,明确提出“反对增租增息,实行减租减息,合理解决土地纠纷,调整土地关系”,“保障农民的佃权与地权,使农民有地耕种,以改善农民的生活,发展农村的经济”。根据这一指示,各级民主政府,自1946年2月起,相继公布了减租法令和租佃债息暂行条例。如辽北省政府,公布减租条例规定:“不论秋分地和春分地自1945年起,按原租减25%”,“减租后的租额最多不得超过生产物375‰”。还规定要“保障佃农的使用权,地主不得无理夺佃”。东北局在1946年3月,进一步明文规定:“普遍彻底实行二五减租,改上缴租为下缴租,废除押租制度及实行减息为一分半”。自1946年2月起,解放区的减租减息运动,结合备耕工作,在各地迅速展开,并不断取得成果。到同年3月,辽宁省本溪县的25个大村,233个屯中,已有131个屯进行了减租。据不完全的统计,农民在减租斗争中,获得粮食2,700石,现款180万元。有122个屯,占全县半数以上的屯子组织了农会。在北满各地农民,先后开展减租斗争。
减租减息运动,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使农民收回了部分劳动果实,改善了生活,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阶级觉悟,锻炼了群众,这就为土地改革准备了条件。
五、分配敌伪土地,改善人民生活
1946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公布了“关于处理日伪土地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必须将过去日伪所集中的土地立即妥善处理,使农民有地可耕”,规定“所有东北境内一切日伪地产、开拓地以及日本人和大汉奸所有地,应立即无代价的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和贫民所有,以利春耕,以增民食,并免致荒芜”。
东北局的指示下达后,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民主政府组成农村工作团,奔赴农村,发动农民,掀起分配敌伪土地斗争高潮。这一斗争,在东北战略根据地的基本区合江省、牡丹江省首先发动,逐渐发展到松江、黑龙江、嫩江、辽吉、吉林、安东及辽宁各地,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到6月份,黑龙江、嫩江、吉林、安东省等地,敌伪土地大部分分完。
分配敌伪土地的斗争,初步地解决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土地问题,进一步打击了敌伪残余势力,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党在东北的力量大大发展。广大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初步地组织起来,工会、农会、商会、学生会、妇女会、自卫武装等相继建立。据不完全统计,到1946年5月安东省全省有组织的群众即达378,000多人,其中桓仁、庄河两县有组织的妇女就有20,000名,桓仁县就有120个屯成立了农会。这一切,就为粉碎国民党进攻、恢复和发展生产,创造了条件。
根据党中央的指示,深入到广大乡村的各级干部和东北群众团结努力,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改造农村政权等群众运动。广大人民翻身后,成立了工会、农会、妇女会、青年会等群众组织,努力恢复发展生产,积极拥护党的领导。东北根据地的建设取得巨大成效,逐渐成为解放战争的稳固后方和物资支援地,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到来作出了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东北日报.1946,4.20.
[2]常城.现代东北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6.414-415.
[3]东北日报.1946,4.11.
[4]东北日报.1946,4.6.
解放战争初期党在东北的群众工作
[摘要]解放战争初期,东北局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精神,为发动群众创建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开展了清算运动,清剿土匪,肃清敌伪残余,减租减息等一系列的群众工作,取得巨大成效,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贡献。
[关键词]解放战争 东北 群众工作
解放战争初期,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精神,东北局和东北人民自治军总部适时地转变了认识,把工作中心向群众工作转变。12月31日发出《对东北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之指示》,此后,东北局积极行动起来,派出部分主力部队和干部,有重点的分散于北满、西满、东满和南满广大地区,执行发动群众、清剿土匪、建立地方政权、创建根据地的任务。并在西、东、北、南满迅速地建立起四大军区,统一军队的指挥。同时,要求各分局各大军区加紧整军,发动群众,肃清土匪,开展清算运动并适时地进行减租减息,创建巩固的根据地。从而使根据地的建设开始较有成效地开展起来了。
一、摧毁日伪政权,建立民主政权
抗战胜利,日伪政权在东北全部瓦解,大部分地区的政权为土豪劣绅、官僚政客所把持。他们继续压在人民的头上,横行无忌。因此,党必须坚决地彻底摧毁敌伪政权,解放人民群众,建立民主政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革命战争。
根据当时东北地区的情况,尤其是苏联红军驻扎及我们党干部力量、军事力量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对不同地区,在步骤上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对于国民党军利用苏军驻扎的条件而劫掠的大城市,我党暂时未去接收,沈阳市一度接收,旋又退去。对于一切被敌伪残余所控制的地方政权,则完全予以接收。1945年10月底,把大批干部派往吉林、辽北、通化、白城等地,会同先期到达的抗联干部,利用国民党军主力尚未到达的有利时机,组建东北民主联军,建立人民政权。党派出的干部到了地方以后,立即酝酿召开民主参政会和代表会,推选省长、市长和县长。从1945年11月到1946年5月初,先后建立了11个省政府,党的许多富有经验的优秀干部被推选为省政府的主席和副主席。
随着省级政权的相继建立,将近30个市、专区、盟、200多个县和旗的政权也都先后建立起来。在建立各级政权的过程中,省、市、县等的各级党组织也相继建立起来,成立了各省工作委员会。
二、清剿土匪,安定社会秩序
抗战胜利后,东北各地土匪有较大发展。至1945年12月,“北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城掌握在顽匪手中”,东北全境土匪总数共达10万人左右。尽管我党
也在部分省、县接受了政权,可还未能及时改造巩固。配合蒋军正面进攻,国民党武装的土匪在我后方进行暴动和叛乱,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民主政权的巩固。在当时,不剿匪,党的工作就不能前进一步。因此,清剿土匪,肃清敌伪残余,在当时就成了发动群众,建设根据地,巩固民主政权的中心环节。
在东北局的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由各个军区抽调1/3的兵力,统一指挥,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会剿,采取追剿、堵剿、驻剿三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大规模的剿匪运动。1945年12月初, 陈云请求上级火速抽派三五九旅来东北,在地方部队的配合下开始大规模的剿匪运动。1946年2月初,三五九旅及七师开进北满,我军力量增加。这一时期,剿匪斗争取得很大胜利。据民主联军总部的不完全统计,截止1946年3月底,在东北全区内共进行规模较大的剿匪战斗计212次,毙伤俘土匪共达78,495人,缴获长枪25,500支,短枪911支,轻重高射机枪618挺,炮52门,收复过去为土匪盘踞的城镇118座。
剿匪工作的进行,使广大人民的生存环境有了新的改变, 满足了老百姓的生存需求,为党的工作展开铺平了道路。
三、开展反奸清算斗争,提高群众觉悟
我军在进入东北后,为发动群众,首先领导群众开展了反奸斗争。1945年10月,东北局在《关于顽军登陆及我军任务的指示》中要求“迅速接受(收)尚未接受(收)之各级政权,开展群众反对汉奸特务运动”。1945年11月,国民党与东北的敌伪残余势力、土匪、特务里应外合向东北解放区发动猖狂进攻。对此,东北局又发布“关于东北时局的具体主张”,号召东北人们立即组织起来,严惩一切罪大恶极为人民所痛恨的汉奸特务。
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号召下,各级民主政府建立后,相继领导人民开展反奸清算斗争,斗争的主要对象是敌伪统治时期,为群众所痛恨的伪官吏、汉奸、特务和恶霸分子。在城镇工矿企业中,主要是放手发动群众,向恶霸、汉奸、走狗以及大配给店的经理等进行清算斗争。在农村则发动广大农民向恶霸地主、汉奸、走狗进行斗争。斗争的主要方式是首先开群众大会进行控诉,揭发其罪恶,然后根据本人罪恶情节予以法办,对其逆产实行没收,通过清算委员会把斗争果实交给群众处理。反奸清算斗争,从1945年9月起,首先在南满辽宁省的本溪、抚顺、辽阳、鞍山及安东省安东市等开展起来,相继发展到以哈尔滨、齐齐哈尔为中心的北满各大城市。12月我军撤出沈阳后,运动由大城市发展到中小城市和乡村。在运动中,实行发动群众,依靠基本群众与照顾各阶级群众利益相结合,政治没收与经济清算相区别的原则,因而斗争取得了重要成果。到1946年的上半年,东北解放区各省市县,先后都清算了一批汉奸、恶霸分子。据安东省全省7个县的不完全统计,共召开反奸犯反特务、反伪村长贪污斗争会718次。辽北省的海龙、东丰、梅河、西安等地运动发展较快,到1946年5月时,仅西安市即召开控诉会、讲理会、公审会12次,参加最多的一次有3万多人。清算出现款加上实物的价值共达360余万元,粮4万余斤。约有12,000余群众参加了工会、农会、妇女会等组织。
通过反奸清算斗争,一方面,使群众得到了一些实际的经济利益,改善了生活,初步发动了群众,提高了群众觉悟,扩大了党的影响。另一方面,有效地打击了敌伪残余势力,削弱了城市与农村的封建势力,提高了工人、农民的政治地位,瓦解了国民党在东北的社会基础。
四、减租减息,恢复发展生产
为了减轻农民的封建负担,发展农业生产,改善生活,以发动群众,粉碎国民党的进攻,1946年春,东北解放区在反奸清算斗争的基础上,结合春耕生产,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
中共中央东北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辽东、安东两省工作的指示”和《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的指示精神,于11月9日,在对时局的主张中,明确提出“反对增租增息,实行减租减息,合理解决土地纠纷,调整土地关系”,“保障农民的佃权与地权,使农民有地耕种,以改善农民的生活,发展农村的经济”。根据这一指示,各级民主政府,自1946年2月起,相继公布了减租法令和租佃债息暂行条例。如辽北省政府,公布减租条例规定:“不论秋分地和春分地自1945年起,按原租减25%”,“减租后的租额最多不得超过生产物375‰”。还规定要“保障佃农的使用权,地主不得无理夺佃”。东北局在1946年3月,进一步明文规定:“普遍彻底实行二五减租,改上缴租为下缴租,废除押租制度及实行减息为一分半”。自1946年2月起,解放区的减租减息运动,结合备耕工作,在各地迅速展开,并不断取得成果。到同年3月,辽宁省本溪县的25个大村,233个屯中,已有131个屯进行了减租。据不完全的统计,农民在减租斗争中,获得粮食2,700石,现款180万元。有122个屯,占全县半数以上的屯子组织了农会。在北满各地农民,先后开展减租斗争。
减租减息运动,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使农民收回了部分劳动果实,改善了生活,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阶级觉悟,锻炼了群众,这就为土地改革准备了条件。
五、分配敌伪土地,改善人民生活
1946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公布了“关于处理日伪土地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必须将过去日伪所集中的土地立即妥善处理,使农民有地可耕”,规定“所有东北境内一切日伪地产、开拓地以及日本人和大汉奸所有地,应立即无代价的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和贫民所有,以利春耕,以增民食,并免致荒芜”。
东北局的指示下达后,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民主政府组成农村工作团,奔赴农村,发动农民,掀起分配敌伪土地斗争高潮。这一斗争,在东北战略根据地的基本区合江省、牡丹江省首先发动,逐渐发展到松江、黑龙江、嫩江、辽吉、吉林、安东及辽宁各地,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到6月份,黑龙江、嫩江、吉林、安东省等地,敌伪土地大部分分完。
分配敌伪土地的斗争,初步地解决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土地问题,进一步打击了敌伪残余势力,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党在东北的力量大大发展。广大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初步地组织起来,工会、农会、商会、学生会、妇女会、自卫武装等相继建立。据不完全统计,到1946年5月安东省全省有组织的群众即达378,000多人,其中桓仁、庄河两县有组织的妇女就有20,000名,桓仁县就有120个屯成立了农会。这一切,就为粉碎国民党进攻、恢复和发展生产,创造了条件。
根据党中央的指示,深入到广大乡村的各级干部和东北群众团结努力,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改造农村政权等群众运动。广大人民翻身后,成立了工会、农会、妇女会、青年会等群众组织,努力恢复发展生产,积极拥护党的领导。东北根据地的建设取得巨大成效,逐渐成为解放战争的稳固后方和物资支援地,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到来作出了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东北日报.1946,4.20.
[2]常城.现代东北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6.414-415.
[3]东北日报.1946,4.11.
[4]东北日报.19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