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创建信用村镇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信用环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推进“诚信桃江”建设,本着积极推进、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诚信桃江”为目标,以创建信用村镇为载体,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让“诚信”深入人心,使全县上下形成重合同,守信用,守法纪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县金融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步骤及要求
用3---5年时间,把全县50%以上的村镇建成金融秩序稳定、社会信用良好、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信用村镇”。2011年在1---2个村镇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在全县逐步推开。 参与创建的村镇,要按照信用村镇标准,由信用社牵头成立相应的创建信用村镇评定机构,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规划,报县联社信用村镇创建办公室。信用村镇创建办公室要及时对创建村镇进行指导、帮助,达到考核评定标准的,要及时向创建信用村镇办公室申请验收评定。创建信用村镇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三、“信用村镇”评定标准
(一)“信用村”评定标准
1、村委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责任心强,村支“两委”关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帮助宣传金融法规,协助组织资金,清收不良贷款,村、组干部带头倡导诚实守信,无拖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行为;
2、辖内信用农户等级评定面达到85%以上;
3、农户信用度高,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0%以上,辖内各项贷款当年到期收回率在95%以上,不良贷款(按信贷管理系统)控制在10%以内;
4、“二会一部”基金兑付完毕,民间高利贷和金融“三乱”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全村经济发展处于全乡(镇)中上水平,村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村组债务全部得到化解,有可供发展的产业项目。
(二)“信用乡镇”评定标准
1、乡镇党委政府重视诚信建设,领导有方,组织得力,机制科学,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把信用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不干预信用社业务经营,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不良贷款等;
2、农户信用度高,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0%,辖区内“信用村”占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
3、农户信用度高,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0%以上,辖内各项贷款当年到期收回率在95%以上,不良贷款(按信贷管理系统)控制在10%以内;
4、辖内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基本清收完毕,无逃废信用社债权行为;
5、“二会一部”基金兑付完毕,民间高利贷和金融“三乱”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6、全乡(镇)经济发展和农民人均收入处于全县中上水平,乡镇、村组债务全部得到化解,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效果好。
7、乡(镇)、村、组干部带头倡导诚实守信,无拖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行为;
四、“信用村镇”评定程序
“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原则上实行2年一次。有条件的可由当地乡镇党委及村委会先行推荐,并与信用社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参与信用村镇推选及评定准备上报工作。
(一)评定准备。由信用社客户经理对达到评定条件的信用村镇做好工作并整理如下资料:
1、申报村、乡(镇)提出评定申请;
2、信用农户评定情况;
3、辖内农户欠贷情况;
4、乡镇干部欠贷情况;
5、辖内有无逃废债情况;
6、政府部门关心、支持信用工作等。
(二)评定申报。评定准备好后由信用社主任填写申报资料并写出评审申报报告交联社信贷管理部门。
(三)信用村、镇评定。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收到信用社提交的评定申请后应进行指标审查并确定评定结果。
(四)验收授牌。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村镇评定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授牌议式,并建立台账,收集资料归档。
(五)监督管理。信用村镇评定应实行期限管理,原则上两年评定一次,每年进行年度审验,并依据核心指标进行动态管理,视信用状况适时提出警示、警告、取消、升级、降级等建议。
五、建立农户信用评价平台
联社积极建立农户信用评价平台,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主要工作措施:
(一)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由农户自由组合成若干个农户贷款小组,结合农户经济状况、资产状况、信用状况为农户评定信用等级,信用社根据信用等级授予相应的贷款额度,建立信用档案,小组成员在有信贷需求时可申请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操作按照《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额联保贷款试行办法》执行。
(二)在一个贷款小组内农户可以互相担保、互相监督使用、归还情况,申请信用等级必须加入贷款小组。
(三)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授予相应的贷款额度,农户贷款小组的各成员授信额度之和就是该贷款小组的信用额度。按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根据贷款小组的信用额度给予村、镇(乡)的贷款总额度。
(四)对于农户的资金需求,信用社按照信用等级高低确定优先顺序办理。联保贷款小组成员诚实守信、按时偿还本息的,每年可在原有授信额度上增加10%,但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的,则降低或取消期限授信额度。信用社根据每年的农户还贷情况给予村、镇(乡)提高或降低贷款额度。
六、“信用村镇”金融服务优惠政策
创建成功的“信用村镇”,信用社要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让讲诚信、守信用的农户得到实惠。“信用村镇”可以获得以下优惠:
(一)授信额度优惠。授予信用村镇信用户的贷款额度,可高于非信用村镇同类客户的授信额度;
(二)简化贷款手续。在建立和完善客户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对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三)信贷支持优先。各乡镇信用社的新增贷款要优先投向“信用村镇”,“信用村镇”的信贷需求应优先得到保障。
(四)享受优惠利率。信用村镇农户贷款利率可按照信用社社员贷款或黄金客户利率率执行。
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创建信用村镇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信用环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推进“诚信桃江”建设,本着积极推进、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诚信桃江”为目标,以创建信用村镇为载体,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让“诚信”深入人心,使全县上下形成重合同,守信用,守法纪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县金融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步骤及要求
用3---5年时间,把全县50%以上的村镇建成金融秩序稳定、社会信用良好、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信用村镇”。2011年在1---2个村镇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在全县逐步推开。 参与创建的村镇,要按照信用村镇标准,由信用社牵头成立相应的创建信用村镇评定机构,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规划,报县联社信用村镇创建办公室。信用村镇创建办公室要及时对创建村镇进行指导、帮助,达到考核评定标准的,要及时向创建信用村镇办公室申请验收评定。创建信用村镇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三、“信用村镇”评定标准
(一)“信用村”评定标准
1、村委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责任心强,村支“两委”关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帮助宣传金融法规,协助组织资金,清收不良贷款,村、组干部带头倡导诚实守信,无拖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行为;
2、辖内信用农户等级评定面达到85%以上;
3、农户信用度高,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0%以上,辖内各项贷款当年到期收回率在95%以上,不良贷款(按信贷管理系统)控制在10%以内;
4、“二会一部”基金兑付完毕,民间高利贷和金融“三乱”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全村经济发展处于全乡(镇)中上水平,村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村组债务全部得到化解,有可供发展的产业项目。
(二)“信用乡镇”评定标准
1、乡镇党委政府重视诚信建设,领导有方,组织得力,机制科学,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把信用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不干预信用社业务经营,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不良贷款等;
2、农户信用度高,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0%,辖区内“信用村”占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
3、农户信用度高,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0%以上,辖内各项贷款当年到期收回率在95%以上,不良贷款(按信贷管理系统)控制在10%以内;
4、辖内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基本清收完毕,无逃废信用社债权行为;
5、“二会一部”基金兑付完毕,民间高利贷和金融“三乱”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6、全乡(镇)经济发展和农民人均收入处于全县中上水平,乡镇、村组债务全部得到化解,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效果好。
7、乡(镇)、村、组干部带头倡导诚实守信,无拖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行为;
四、“信用村镇”评定程序
“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原则上实行2年一次。有条件的可由当地乡镇党委及村委会先行推荐,并与信用社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参与信用村镇推选及评定准备上报工作。
(一)评定准备。由信用社客户经理对达到评定条件的信用村镇做好工作并整理如下资料:
1、申报村、乡(镇)提出评定申请;
2、信用农户评定情况;
3、辖内农户欠贷情况;
4、乡镇干部欠贷情况;
5、辖内有无逃废债情况;
6、政府部门关心、支持信用工作等。
(二)评定申报。评定准备好后由信用社主任填写申报资料并写出评审申报报告交联社信贷管理部门。
(三)信用村、镇评定。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收到信用社提交的评定申请后应进行指标审查并确定评定结果。
(四)验收授牌。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村镇评定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授牌议式,并建立台账,收集资料归档。
(五)监督管理。信用村镇评定应实行期限管理,原则上两年评定一次,每年进行年度审验,并依据核心指标进行动态管理,视信用状况适时提出警示、警告、取消、升级、降级等建议。
五、建立农户信用评价平台
联社积极建立农户信用评价平台,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主要工作措施:
(一)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由农户自由组合成若干个农户贷款小组,结合农户经济状况、资产状况、信用状况为农户评定信用等级,信用社根据信用等级授予相应的贷款额度,建立信用档案,小组成员在有信贷需求时可申请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操作按照《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额联保贷款试行办法》执行。
(二)在一个贷款小组内农户可以互相担保、互相监督使用、归还情况,申请信用等级必须加入贷款小组。
(三)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授予相应的贷款额度,农户贷款小组的各成员授信额度之和就是该贷款小组的信用额度。按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根据贷款小组的信用额度给予村、镇(乡)的贷款总额度。
(四)对于农户的资金需求,信用社按照信用等级高低确定优先顺序办理。联保贷款小组成员诚实守信、按时偿还本息的,每年可在原有授信额度上增加10%,但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的,则降低或取消期限授信额度。信用社根据每年的农户还贷情况给予村、镇(乡)提高或降低贷款额度。
六、“信用村镇”金融服务优惠政策
创建成功的“信用村镇”,信用社要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让讲诚信、守信用的农户得到实惠。“信用村镇”可以获得以下优惠:
(一)授信额度优惠。授予信用村镇信用户的贷款额度,可高于非信用村镇同类客户的授信额度;
(二)简化贷款手续。在建立和完善客户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对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三)信贷支持优先。各乡镇信用社的新增贷款要优先投向“信用村镇”,“信用村镇”的信贷需求应优先得到保障。
(四)享受优惠利率。信用村镇农户贷款利率可按照信用社社员贷款或黄金客户利率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