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试 行)

江苏省建设厅

2006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村庄布局.......................................................................................................... 3 第三章 公共服务设施.................................................................................................. 7 第四章 住宅.................................................................................................................. 9 第五章 基础设施........................................................................................................ 11 第六章 绿化景观........................................................................................................ 15 第七章 工程造价及主要技术指标............................................................................ 18 第八章 附则................................................................................................................ 19 附件: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及规划成果要求.................................. 20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省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特制定《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 适用范围

1.2.1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镇村布局规划定点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

1.2.2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和管理。

1.3 基本任务

在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下,具体确定村庄规模、范围和界限,综合部署村庄各项建设,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1.4 规划依据

1.4.1乡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 1.4.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3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4.4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5 村庄建设规划原则

1.5.1 城乡统筹的原则。村庄建设与城镇发展相协调,优先促进长期稳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合理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形成特色分明的城乡空间格局,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1.5.2 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产方式等,切合实际地部署村庄各项建设。

1.5.3 集约发展的原则。努力做到节约用地、节约建设、节约能源。 1.5.4 保护文化、注重特色的原则。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尊重健

康的民俗风情和生活习惯,保护村庄自然肌理,突出地方特色和乡村风情,防止千村一面和村庄小区化。

1.5.5 尊重民意的原则。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农民健康生活。

1.5.6 循序渐进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庄建设规模、速度同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增减相适应。

1.6 村庄建设类型

根据当地现有建设基础、建房需求等多种因素,可将村庄建设划分为整治(含古村保护)和新建型两大类型。

1.7 不同类型村庄建设要求

1.7.1 规划旧村整治应在调查建筑质量和村民建房需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留、整治、拆除的建筑,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合理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质量。

1.7.2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村庄,应按照有关文物和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现存比较完好的传统和特色村落,要加以保持,并整治影响和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构筑物,妥善处理好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1.7.3 规划新村扩建应与原有村庄在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社会关系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在原有村庄基础上沿1~2个方向集中建设(选择发展方向应考虑交通条件、土地供给、农业生产等因素),避免无序蔓延,形成紧凑布局形态;统筹安排新旧村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7.4新建农民住房应积极引(倡)导建设联排式、公寓式住宅,节约用地。 1.8 村庄建设用地标准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两类控制。Ⅰ类为90~110m2/人,适用于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Ⅱ类为不超过130 m2/人,适用于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

第二章 村庄布局

2.1 村庄布局原则

2.1.1 合理安排村庄各类用地。 2.1.2 集中紧凑布局,避免无序扩张。

2.1.3 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体现地方特色,防止千村一面。

2.1.4 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体现村庄特色,防止村庄布局小区化。

2.1.5 新、旧村庄有机衔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结构。 2.2 村庄布局规划要点

2.2.1 街道空间布局。在有条件的村庄(如规模较大、且远离城镇的村庄),规划引导沿村内道路布置(连续)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形成一条或多条街道空间,提升村庄活力。

2.2.2 组团组织形式。结合地形地貌、道路网络、村组单元和整治内容,可将村庄划分为若干大小不等的住宅组团,形成有序的空间脉络。

2.2.3 院落空间组织。积极引导村庄院落空间的建设,可利用纵横方向多进的方式和道路转折点、交叉口等空间条件组织院落空间,形成村庄空间特色。

2.2.4 村口。在主要出行方向选择合适位置形成村庄入口,以体现地方特色和标志性。

2.2.5 滨水空间利用。村庄布局应处理好水与道路、水与建筑、水与绿化、水与水、水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滨水环境和景观的优势。

2.2.6 与地形的结合。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对村庄布局的影响,顺应地形走势布局,地形的坡度应不大于25%(为宜),同时必须避开冲沟和易滑坡地带。

2.3 村庄布局模式 2.3.1 村庄布局基本模式

2.3.1.1 集中式布置模式 2.3.1.2 开敞式布置模式

2.3.2 按自然地理条件划分 2.3.2.1 平原地区模式 2.3.2.2 水网地区模式 2.3.2.3 丘陵地区模式

第三章 公共服务设施

3.1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3.1.1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指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等公共设施。

3.1.2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指日用百货、(集市贸易)、食品店、粮店、综合修理店、小吃店、便利店、理发店、娱乐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农副产品加工点等公共设施。

3.2 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原则

3.2.1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规模应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和产业特点确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2.2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在村民方便使用的地方(如村口或村庄主要道路旁)。根据公共设施的配置规模,其布局可以分为点状和带状两种形式。点状布局应结合公共活动场地,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带状布局应结合村庄主要道路形成街市。

3.2.3小学应按县(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进行布点。 3.3 公共设施配套指标体系 3.3.1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m2建筑面积计算。 3.3.2公益性公共建筑项目参照表3.1配置。

表3.1公益性公共建筑项目配置表

3.3.3 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市场需要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合理结合经

营者住房设置。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参照表3.2执行。

表3.2 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

3.4 公共设施的布置方式 3.4.1 公共设施的布点

3.4.2 公共建筑排列方式

第四章 住宅

4.1 住宅建设原则

4.1.1遵循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原则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 4.1.2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

4.1.3 住宅建设应根据主导产业方式的不同选择相应的建筑类型。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村庄积极引导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4.1.4 住宅平面设计应尊重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引导卫生、科学、舒适的生活方式。

4.1.5 住宅建筑风格应适合农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风貌的建筑。

4.2 住宅建设要求

4.2.1 宅基地标准: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33m2;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m2。具体按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4.2.2 单户住宅建筑面积:

二人居:80 m2~100 m2 三人居:120 m2~150 m2 四人居:150 m2~200 m2 五人居以上:200 m2~250 m2

4.2.3 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

4.2.4住宅日照间距标准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另行制订。

4.2.5住宅设计的基本要求

4.2.5.1平面设计要求: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应保证不少于两间居室朝南;厨房及卫生间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平面形式多

样。

4.2.5.2住宅层高要求:层高2.8~3.3米,不应(宜)超过3.3米,净高不应低于2.5米;属于风景保护和古村落保护范围的村庄,建筑高度应符合保护要求。

4.2.5.3住宅应以坡屋顶为主,充分运用地方材料。

4.2.5.4灵活选择院落形式,丰富院墙设计,创造自然、适宜交流的院落空间。 4.2.6 住宅设计技术性要求

4.2.6.1合理加大进深,减小面宽,节约用地。

4.2.6.2加强屋面、墙体保温节能措施,有效利用朝向及合理安排窗墙比,推广应用节水型设备、节能型灯具。

4.2.6.3积极利用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能源利用的相关设施应结合住宅设计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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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础设施

5.1 道路交通规划 5.1.1 道路等级与宽度

村庄主要道路:路面宽度6~9m;建筑控制线10~14m。 村庄次要道路:路面宽度3~5m;建筑控制线8~10m。 宅间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2.5m。

根据村庄不同的规模,选择相应的道路等级与宽度。2000人以上的村庄可按照主要、次要、宅间道路进行布置,2000人以下的村庄可酌情选择道路等级与宽度;由于私人机动车停车方式的不同选择(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对道路的组织形式与断面宽度的选择也要因地制宜(位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道路应主要考虑与城镇道路网衔接)。

5.1.2 停车场

停车场地的布置主要考虑停车安全和停车的舒适度。私家农用车停车场地、多层公寓住宅停车场地宜集中布置,低层住宅停车可结合宅、院分散布置,可适当考虑部分村内道路占道停车,公共建筑停车场地应结合车流集中的场所统一安排。

5.2 给水工程规划

5.2.1 根据村庄分布特点、生活水平和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用水量指标、供水水源和水压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2.2供水水源应与区域供水、农村改水相衔接,用自备水源的村庄应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宜满足建筑室内末端供水龙头不低于5米的水压。

5.2.3 结合道路规划,合理布置输配水管网,有条件的地区可布置成环状网。 5.3 排水工程规划

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型村庄、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现状工业基础较好的村庄以及现状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宜采用雨污分流制。

5.3.2 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宜采用就近集中的原则,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污水可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其它村庄可根据村庄分布与地理条件,集中或相对集中收集处理污水。

5.3.3根据地区经济和生活水平,科学预测污水量,合理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水采用简单处理(化粪池)或二级处理(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设施等),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应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5.3.4优化排水管渠。布置排水管渠时,雨水应充分利用地面径流和沟渠就近排90放;分流制、合流制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排放,雨污水管渠宜尽量采用重力流。

(污水处理可采用不同的方式:沼汽池及一池三改) 5.4 供电工程规划

5.4.1参考不同地区的现状用电水平,合理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5.4.2 村庄10KV电源的确定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以乡镇供电规划为依 据,并符合建站条件,线路进出方便和接近负荷中心。

5.4.3 村庄10KV配电可采用杆上配电式及户内式,变压器的布点符合“小容量、多布点、近户”原则。

5.4.4 农村低压线路(380/220V)的干线宜采用绝缘电缆架空方式敷设为主,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村庄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架空线杆排列应整齐,尽量沿路侧架设。低压架空线路的干线截面不宜小于70平方毫米。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50m。

5.4.5 村庄主要道路设置路灯照明,光源宜采用节能灯,经济条件允许的村庄推荐采用太阳能灯具。

表5-1 道路照明设置参考标准

5.5 通信工程规划

5. 5.1 电信工程规划包括预测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结合周边电信交换中心的位置及主干光缆的走向确定村庄光缆接入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村庄的固定电话主线容量按1门/户计算,另外考虑10%左右的公共用户。

5.5.2有线电视、广播管线应和电信线路同路径敷设。

5.5.3村庄的通信线路一般以架空方式为主,电信、有线电视线路宜同杆敷设,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在新建集中区可以采用管道下地敷设,一般采用2~4孔PVC110塑料管。

5.6 清洁能源利用

村庄应以发展清洁燃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提高燃气使用普及率。 5.6.1燃气利用

根据不同地区的村庄特点,结合地区经济条件,确定农村燃气利用方式。一般村庄以提高燃气普及率为主,城镇边缘村庄的可以接入城镇燃气管网。燃气主要包括液化气、管道天然气、秸秆制气、沼气等。

表5-2 发展秸秆制气、沼气条件

5.6.2推进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可结合住宅建设,采取集中或分户设置太阳能热水装置。

5.7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5.7.1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应实行垃圾袋装化,按照“村保洁、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置模式,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收集站位置、容量。垃圾收

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00米。积极鼓励农户利用产生的有机垃圾作为有机肥料,实现有机垃圾资源化。

5.7.2加强村级环卫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配置环卫力量对村庄保洁。

5.7.3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公共厕所。1500人以下规模的村庄,宜设置1~2座公厕,1500人以上规模的村庄,宜设置2~3座公厕。公厕建设标准应达到或超过二类水冲式标准。

5.8 防灾减灾 5.8.1 消防规划

5.8.1.1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它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5.8.1.2 村庄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水源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设置消火栓。

5.8.1.3 村庄应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5.8.2 防洪规划

根据流域防洪、城镇防洪标准,结合农田水利设施要求,因地制宜安排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

5.8.3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提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 5.8.4 地震灾害防治规划

根据地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措施。 5.9 竖向规划

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应做竖向规划,相关要求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第六章 绿化景观

6.1绿化景观规划原则 6.1.1本土化原则

强调绿化景观的本土特色,营造有利形成村庄特色的景观环境,绿化景观材料以简朴、经济的本地、乡土材料为主,与乡村环境氛围相协调。

6.1.2文化性原则

尊重地方文脉,结合民俗民风,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防止盲目标新立异和生搬硬套。

6.1.3 整体性原则

注重村庄风格的协调统一,呈现自然、简洁的村庄整体风貌,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的村庄绿化景观效果。

6.2绿化规划

6.2.1适宜将村口、道路两侧、不布置建筑物的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作为绿化布置的重点,有条件的规模较大村庄可设置农民公园。

6.2.2 保护现有的村庄绿化,做到不推山、不填河、不砍树。

6.2.3 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必要时以草点缀,植物品种宜选用具有地方特色、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

结合墙体的立体绿化,适当布置桌椅

结合公共空间绿化,选用地方特色品种

6.3景观规划 6.3.1村口景观

6.3.1.1 村口景观风貌应自然、亲切、宜人,并能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 6.3.1.2村口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景观效果。

植物造景强化村口

设置小品建筑强化村口

公共建筑营造村口 住宅建筑营造村口

6.3.2水体景观

6.3.2.1 尽量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并进行必要的整治和沟通,改善水质环境。 6.3.2.2 村庄内有防洪要求的河道以硬质驳岸形式为主,河道驳岸宜随岸线自然走向,保护河道的自然线形;无防洪要求的河道,可采用生态景观护岸形式。

6.3.2.2 滨水绿化景观以亲水型植物为特色,营造自然式滨水植物景观。 6.3.3道路景观

6.3.3.1

道路两侧绿化以自然设计手法为主,绿化配置错落有致,以乔木种

植为主,灌木点缀为辅,避免城市化的绿化种植模式和模纹色块形式。

6.3.3.2道路路面以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装材料为主,保留和修复现状中富有特色的石板路和青砖路等传统街巷道。

6.3.4建筑景观

6.3.4.1充分利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地理特征,塑造具有地域特点的建筑形态。

6.3.4.2应就地取材,优化传统建筑技术,利用地方资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感的建筑风格。

6.3.4.3建筑的体量、尺度、色彩及风格应协调统一,注重建筑组群的整体风貌。

6.3.4.4避免单调雷同的建筑造型,创造出丰富、愉悦的建筑形象。 6.3.5其他重点空间景观

6.3.5.1 村庄其他重点空间包括绿化空间和活动空间。其他重点空间绿化应以落叶树种为主,做到夏天有树荫、冬天有阳光。

6.3.5.2 村庄绿化空间以小尺度景观为宜,充分利用不宜建设用地,做到见缝插绿。

6.3.5.3 村庄活动空间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应紧密结合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民俗乡情,适当布置休息、健身活动和文化设施。

结合公共中心进行集中绿化 集中绿地上适当安排活动设施

第七章 工程造价及主要技术指标

7.1 工程造价

明确近1~2年内村庄建设整治所实施的内容,并对所实施的内容中集体投资部分进行造价估算。

7.2 村庄建设规划主要技术指标及其计量单位应符合表7.1、7.2规定

表7.1村庄用地汇总表

表7.2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第八章 附则

8.1 各市、县(市)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导则》制定实施细则。

8.2 本《导则》由江苏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及规划成果要求

一、基础资料收集

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对村庄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镇村布局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本规划的要求;

2、现状人口情况;

3、需保留或改建整治的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

4、公共设施规模和分布;

5、基础设施及管网现状;

6、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

7、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

8、建设工程造价资料;

9、村庄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1000~1:2000。

二、规划成果要求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说明书(文本)和图纸两部分。

(二)规划说明书

不同规模的村庄、不同建设类型的村庄可以按照下列规划成果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减。

1、前言

规划工作背景与过程简述,委托单位、规划范围与目标,规划组织。

2、概述

(1)村庄现状

地理位置、人口与面积、与周围村镇、城市的关系、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风景旅游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与民俗风情、村庄住宅建设情况等。

(2)主要问题

用地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建筑形式与村民住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环境卫生与村容村貌、对外交通联系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3、规划内容

(1)基本原则

(2)建设用地选择

(3)规划布局

对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等进行合理布局。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和江苏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规定、乡镇总体规划、本导则的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及用地安排。

(5)基础设施规划

道路交通:确定道路系统,道路功能和走向、红线宽度、控制点坐标;广场、停车场位置和用地范围。

给水排水:确定用水指标,预测生产、生活用水量,配水设施位置、规模等,确定供水管线走向、管径。预测污水量,确定污水排放体制,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等,确定污水管线走向、管径等。

供电电信:确定用电指标,预测规划目标年的用电负荷水平,确定供电电源点的位置、主变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范围等;确定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结合周边电信交换中心的位置及主干光缆的走向确定村庄光缆接入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等。

广电:确定有线电视的入网率、广播网络的覆盖率,确定有线广播电视管线的走向。

环卫设施:确定村庄生活垃圾去向或处理方式,收集点、中转站位置、容量;按照标准设置废物筒、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

防灾减灾:村庄和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防洪设施达到二十年一遇以上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措施;提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提出地震灾害防治的规划与建设措施。

(6)绿化景观规划

绿化要点、景观要点。

(7)住宅、主要公共建筑选型

新建和改建整治的住宅形式;户型标准、户型比。

(8)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对规划所需的工程规模、投资额进行估算,对资金来源做出分析。主要公共建筑和绿化或广场工程等所需投资应单独列出。

(二)规划文本(与说明书比较后取舍)

一、总则

1、规划原则

2、村庄建设类型

3、村庄建设要求

二、村庄布局

1、建设用地范围

2、布局结构

三、公共服务设施

1、布局

2、配置规模及内容

四、住宅建设

1、住宅建设类型

2、住宅建设要求

3、住宅选型

五、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工程

(1)道路等级与宽度,(2)停车场地。

2、给水与消防工程

(1)水源,(2)管网,(3)消防设施。

3、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2)污水处理,(3)管网。

4、供电工程

(1)变电所,(2)供电线路,(3)路灯。

5、通信工程

(1)居所设置,(2)线路。

6、燃气工程

(1)供气方式,(2)线路。

7、环卫工程

(1)垃圾收集点,(2)垃圾处理方式,(3)公厕。

六、绿化景观规划

1、绿化规划

(1)绿化布局,(2)绿化配置。

2、景观规划

(1)村口景观,(2)水体景观,(3)建筑景观,(4)道路景观,(5)其他重点地区景观。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工程造价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工程造价

(三)规划图纸

1、现状图(标示村庄位置)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标明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建筑的性质、层数、质量等。

2、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等的位置和范围。

3、基础设施规划图,包括:

(1)道路交通规划

比例尺同上,标明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座标、车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界限。

(2)市政管网规划

比例尺同上,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管线的走向、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规模。

4、附图

住宅选型图,可配公共建筑选型图、部分效果图。

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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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村庄布局.......................................................................................................... 3 第三章 公共服务设施.................................................................................................. 7 第四章 住宅.................................................................................................................. 9 第五章 基础设施........................................................................................................ 11 第六章 绿化景观........................................................................................................ 15 第七章 工程造价及主要技术指标............................................................................ 18 第八章 附则................................................................................................................ 19 附件: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及规划成果要求.................................. 20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省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特制定《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 适用范围

1.2.1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镇村布局规划定点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

1.2.2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和管理。

1.3 基本任务

在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下,具体确定村庄规模、范围和界限,综合部署村庄各项建设,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1.4 规划依据

1.4.1乡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 1.4.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3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4.4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5 村庄建设规划原则

1.5.1 城乡统筹的原则。村庄建设与城镇发展相协调,优先促进长期稳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合理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形成特色分明的城乡空间格局,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1.5.2 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产方式等,切合实际地部署村庄各项建设。

1.5.3 集约发展的原则。努力做到节约用地、节约建设、节约能源。 1.5.4 保护文化、注重特色的原则。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尊重健

康的民俗风情和生活习惯,保护村庄自然肌理,突出地方特色和乡村风情,防止千村一面和村庄小区化。

1.5.5 尊重民意的原则。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农民健康生活。

1.5.6 循序渐进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庄建设规模、速度同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增减相适应。

1.6 村庄建设类型

根据当地现有建设基础、建房需求等多种因素,可将村庄建设划分为整治(含古村保护)和新建型两大类型。

1.7 不同类型村庄建设要求

1.7.1 规划旧村整治应在调查建筑质量和村民建房需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留、整治、拆除的建筑,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合理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质量。

1.7.2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村庄,应按照有关文物和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专项保护规划。现存比较完好的传统和特色村落,要加以保持,并整治影响和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构筑物,妥善处理好新建住宅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1.7.3 规划新村扩建应与原有村庄在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社会关系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在原有村庄基础上沿1~2个方向集中建设(选择发展方向应考虑交通条件、土地供给、农业生产等因素),避免无序蔓延,形成紧凑布局形态;统筹安排新旧村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7.4新建农民住房应积极引(倡)导建设联排式、公寓式住宅,节约用地。 1.8 村庄建设用地标准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两类控制。Ⅰ类为90~110m2/人,适用于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Ⅱ类为不超过130 m2/人,适用于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

第二章 村庄布局

2.1 村庄布局原则

2.1.1 合理安排村庄各类用地。 2.1.2 集中紧凑布局,避免无序扩张。

2.1.3 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内涵,体现地方特色,防止千村一面。

2.1.4 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体现村庄特色,防止村庄布局小区化。

2.1.5 新、旧村庄有机衔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结构。 2.2 村庄布局规划要点

2.2.1 街道空间布局。在有条件的村庄(如规模较大、且远离城镇的村庄),规划引导沿村内道路布置(连续)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形成一条或多条街道空间,提升村庄活力。

2.2.2 组团组织形式。结合地形地貌、道路网络、村组单元和整治内容,可将村庄划分为若干大小不等的住宅组团,形成有序的空间脉络。

2.2.3 院落空间组织。积极引导村庄院落空间的建设,可利用纵横方向多进的方式和道路转折点、交叉口等空间条件组织院落空间,形成村庄空间特色。

2.2.4 村口。在主要出行方向选择合适位置形成村庄入口,以体现地方特色和标志性。

2.2.5 滨水空间利用。村庄布局应处理好水与道路、水与建筑、水与绿化、水与水、水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滨水环境和景观的优势。

2.2.6 与地形的结合。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对村庄布局的影响,顺应地形走势布局,地形的坡度应不大于25%(为宜),同时必须避开冲沟和易滑坡地带。

2.3 村庄布局模式 2.3.1 村庄布局基本模式

2.3.1.1 集中式布置模式 2.3.1.2 开敞式布置模式

2.3.2 按自然地理条件划分 2.3.2.1 平原地区模式 2.3.2.2 水网地区模式 2.3.2.3 丘陵地区模式

第三章 公共服务设施

3.1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3.1.1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指文化、教育、行政管理、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等公共设施。

3.1.2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指日用百货、(集市贸易)、食品店、粮店、综合修理店、小吃店、便利店、理发店、娱乐场所、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农副产品加工点等公共设施。

3.2 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原则

3.2.1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规模应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和产业特点确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2.2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在村民方便使用的地方(如村口或村庄主要道路旁)。根据公共设施的配置规模,其布局可以分为点状和带状两种形式。点状布局应结合公共活动场地,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带状布局应结合村庄主要道路形成街市。

3.2.3小学应按县(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进行布点。 3.3 公共设施配套指标体系 3.3.1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m2建筑面积计算。 3.3.2公益性公共建筑项目参照表3.1配置。

表3.1公益性公共建筑项目配置表

3.3.3 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市场需要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合理结合经

营者住房设置。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参照表3.2执行。

表3.2 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

3.4 公共设施的布置方式 3.4.1 公共设施的布点

3.4.2 公共建筑排列方式

第四章 住宅

4.1 住宅建设原则

4.1.1遵循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原则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 4.1.2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

4.1.3 住宅建设应根据主导产业方式的不同选择相应的建筑类型。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村庄积极引导建设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4.1.4 住宅平面设计应尊重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引导卫生、科学、舒适的生活方式。

4.1.5 住宅建筑风格应适合农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风貌的建筑。

4.2 住宅建设要求

4.2.1 宅基地标准: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每户宅基地不超过133m2;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m2。具体按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4.2.2 单户住宅建筑面积:

二人居:80 m2~100 m2 三人居:120 m2~150 m2 四人居:150 m2~200 m2 五人居以上:200 m2~250 m2

4.2.3 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

4.2.4住宅日照间距标准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另行制订。

4.2.5住宅设计的基本要求

4.2.5.1平面设计要求: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应保证不少于两间居室朝南;厨房及卫生间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平面形式多

样。

4.2.5.2住宅层高要求:层高2.8~3.3米,不应(宜)超过3.3米,净高不应低于2.5米;属于风景保护和古村落保护范围的村庄,建筑高度应符合保护要求。

4.2.5.3住宅应以坡屋顶为主,充分运用地方材料。

4.2.5.4灵活选择院落形式,丰富院墙设计,创造自然、适宜交流的院落空间。 4.2.6 住宅设计技术性要求

4.2.6.1合理加大进深,减小面宽,节约用地。

4.2.6.2加强屋面、墙体保温节能措施,有效利用朝向及合理安排窗墙比,推广应用节水型设备、节能型灯具。

4.2.6.3积极利用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能源利用的相关设施应结合住宅设计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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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础设施

5.1 道路交通规划 5.1.1 道路等级与宽度

村庄主要道路:路面宽度6~9m;建筑控制线10~14m。 村庄次要道路:路面宽度3~5m;建筑控制线8~10m。 宅间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2.5m。

根据村庄不同的规模,选择相应的道路等级与宽度。2000人以上的村庄可按照主要、次要、宅间道路进行布置,2000人以下的村庄可酌情选择道路等级与宽度;由于私人机动车停车方式的不同选择(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对道路的组织形式与断面宽度的选择也要因地制宜(位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道路应主要考虑与城镇道路网衔接)。

5.1.2 停车场

停车场地的布置主要考虑停车安全和停车的舒适度。私家农用车停车场地、多层公寓住宅停车场地宜集中布置,低层住宅停车可结合宅、院分散布置,可适当考虑部分村内道路占道停车,公共建筑停车场地应结合车流集中的场所统一安排。

5.2 给水工程规划

5.2.1 根据村庄分布特点、生活水平和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用水量指标、供水水源和水压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2.2供水水源应与区域供水、农村改水相衔接,用自备水源的村庄应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宜满足建筑室内末端供水龙头不低于5米的水压。

5.2.3 结合道路规划,合理布置输配水管网,有条件的地区可布置成环状网。 5.3 排水工程规划

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型村庄、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现状工业基础较好的村庄以及现状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宜采用雨污分流制。

5.3.2 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宜采用就近集中的原则,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污水可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其它村庄可根据村庄分布与地理条件,集中或相对集中收集处理污水。

5.3.3根据地区经济和生活水平,科学预测污水量,合理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水采用简单处理(化粪池)或二级处理(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设施等),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应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5.3.4优化排水管渠。布置排水管渠时,雨水应充分利用地面径流和沟渠就近排90放;分流制、合流制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排放,雨污水管渠宜尽量采用重力流。

(污水处理可采用不同的方式:沼汽池及一池三改) 5.4 供电工程规划

5.4.1参考不同地区的现状用电水平,合理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5.4.2 村庄10KV电源的确定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以乡镇供电规划为依 据,并符合建站条件,线路进出方便和接近负荷中心。

5.4.3 村庄10KV配电可采用杆上配电式及户内式,变压器的布点符合“小容量、多布点、近户”原则。

5.4.4 农村低压线路(380/220V)的干线宜采用绝缘电缆架空方式敷设为主,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村庄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架空线杆排列应整齐,尽量沿路侧架设。低压架空线路的干线截面不宜小于70平方毫米。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50m。

5.4.5 村庄主要道路设置路灯照明,光源宜采用节能灯,经济条件允许的村庄推荐采用太阳能灯具。

表5-1 道路照明设置参考标准

5.5 通信工程规划

5. 5.1 电信工程规划包括预测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结合周边电信交换中心的位置及主干光缆的走向确定村庄光缆接入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村庄的固定电话主线容量按1门/户计算,另外考虑10%左右的公共用户。

5.5.2有线电视、广播管线应和电信线路同路径敷设。

5.5.3村庄的通信线路一般以架空方式为主,电信、有线电视线路宜同杆敷设,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在新建集中区可以采用管道下地敷设,一般采用2~4孔PVC110塑料管。

5.6 清洁能源利用

村庄应以发展清洁燃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提高燃气使用普及率。 5.6.1燃气利用

根据不同地区的村庄特点,结合地区经济条件,确定农村燃气利用方式。一般村庄以提高燃气普及率为主,城镇边缘村庄的可以接入城镇燃气管网。燃气主要包括液化气、管道天然气、秸秆制气、沼气等。

表5-2 发展秸秆制气、沼气条件

5.6.2推进太阳能的综合利用。可结合住宅建设,采取集中或分户设置太阳能热水装置。

5.7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5.7.1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应实行垃圾袋装化,按照“村保洁、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置模式,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收集站位置、容量。垃圾收

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00米。积极鼓励农户利用产生的有机垃圾作为有机肥料,实现有机垃圾资源化。

5.7.2加强村级环卫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配置环卫力量对村庄保洁。

5.7.3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公共厕所。1500人以下规模的村庄,宜设置1~2座公厕,1500人以上规模的村庄,宜设置2~3座公厕。公厕建设标准应达到或超过二类水冲式标准。

5.8 防灾减灾 5.8.1 消防规划

5.8.1.1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它村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5.8.1.2 村庄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水源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设置消火栓。

5.8.1.3 村庄应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5.8.2 防洪规划

根据流域防洪、城镇防洪标准,结合农田水利设施要求,因地制宜安排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

5.8.3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提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 5.8.4 地震灾害防治规划

根据地震设防标准与防御目标,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措施。 5.9 竖向规划

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应做竖向规划,相关要求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

第六章 绿化景观

6.1绿化景观规划原则 6.1.1本土化原则

强调绿化景观的本土特色,营造有利形成村庄特色的景观环境,绿化景观材料以简朴、经济的本地、乡土材料为主,与乡村环境氛围相协调。

6.1.2文化性原则

尊重地方文脉,结合民俗民风,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防止盲目标新立异和生搬硬套。

6.1.3 整体性原则

注重村庄风格的协调统一,呈现自然、简洁的村庄整体风貌,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的村庄绿化景观效果。

6.2绿化规划

6.2.1适宜将村口、道路两侧、不布置建筑物的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作为绿化布置的重点,有条件的规模较大村庄可设置农民公园。

6.2.2 保护现有的村庄绿化,做到不推山、不填河、不砍树。

6.2.3 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必要时以草点缀,植物品种宜选用具有地方特色、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

结合墙体的立体绿化,适当布置桌椅

结合公共空间绿化,选用地方特色品种

6.3景观规划 6.3.1村口景观

6.3.1.1 村口景观风貌应自然、亲切、宜人,并能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 6.3.1.2村口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景观效果。

植物造景强化村口

设置小品建筑强化村口

公共建筑营造村口 住宅建筑营造村口

6.3.2水体景观

6.3.2.1 尽量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并进行必要的整治和沟通,改善水质环境。 6.3.2.2 村庄内有防洪要求的河道以硬质驳岸形式为主,河道驳岸宜随岸线自然走向,保护河道的自然线形;无防洪要求的河道,可采用生态景观护岸形式。

6.3.2.2 滨水绿化景观以亲水型植物为特色,营造自然式滨水植物景观。 6.3.3道路景观

6.3.3.1

道路两侧绿化以自然设计手法为主,绿化配置错落有致,以乔木种

植为主,灌木点缀为辅,避免城市化的绿化种植模式和模纹色块形式。

6.3.3.2道路路面以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装材料为主,保留和修复现状中富有特色的石板路和青砖路等传统街巷道。

6.3.4建筑景观

6.3.4.1充分利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地理特征,塑造具有地域特点的建筑形态。

6.3.4.2应就地取材,优化传统建筑技术,利用地方资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感的建筑风格。

6.3.4.3建筑的体量、尺度、色彩及风格应协调统一,注重建筑组群的整体风貌。

6.3.4.4避免单调雷同的建筑造型,创造出丰富、愉悦的建筑形象。 6.3.5其他重点空间景观

6.3.5.1 村庄其他重点空间包括绿化空间和活动空间。其他重点空间绿化应以落叶树种为主,做到夏天有树荫、冬天有阳光。

6.3.5.2 村庄绿化空间以小尺度景观为宜,充分利用不宜建设用地,做到见缝插绿。

6.3.5.3 村庄活动空间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应紧密结合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民俗乡情,适当布置休息、健身活动和文化设施。

结合公共中心进行集中绿化 集中绿地上适当安排活动设施

第七章 工程造价及主要技术指标

7.1 工程造价

明确近1~2年内村庄建设整治所实施的内容,并对所实施的内容中集体投资部分进行造价估算。

7.2 村庄建设规划主要技术指标及其计量单位应符合表7.1、7.2规定

表7.1村庄用地汇总表

表7.2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第八章 附则

8.1 各市、县(市)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导则》制定实施细则。

8.2 本《导则》由江苏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及规划成果要求

一、基础资料收集

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对村庄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镇村布局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本规划的要求;

2、现状人口情况;

3、需保留或改建整治的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

4、公共设施规模和分布;

5、基础设施及管网现状;

6、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

7、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

8、建设工程造价资料;

9、村庄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1000~1:2000。

二、规划成果要求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说明书(文本)和图纸两部分。

(二)规划说明书

不同规模的村庄、不同建设类型的村庄可以按照下列规划成果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减。

1、前言

规划工作背景与过程简述,委托单位、规划范围与目标,规划组织。

2、概述

(1)村庄现状

地理位置、人口与面积、与周围村镇、城市的关系、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风景旅游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与民俗风情、村庄住宅建设情况等。

(2)主要问题

用地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建筑形式与村民住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环境卫生与村容村貌、对外交通联系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3、规划内容

(1)基本原则

(2)建设用地选择

(3)规划布局

对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等进行合理布局。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和江苏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规定、乡镇总体规划、本导则的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及用地安排。

(5)基础设施规划

道路交通:确定道路系统,道路功能和走向、红线宽度、控制点坐标;广场、停车场位置和用地范围。

给水排水:确定用水指标,预测生产、生活用水量,配水设施位置、规模等,确定供水管线走向、管径。预测污水量,确定污水排放体制,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等,确定污水管线走向、管径等。

供电电信:确定用电指标,预测规划目标年的用电负荷水平,确定供电电源点的位置、主变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范围等;确定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结合周边电信交换中心的位置及主干光缆的走向确定村庄光缆接入模块点的位置及交换设备容量等。

广电:确定有线电视的入网率、广播网络的覆盖率,确定有线广播电视管线的走向。

环卫设施:确定村庄生活垃圾去向或处理方式,收集点、中转站位置、容量;按照标准设置废物筒、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

防灾减灾:村庄和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防洪设施达到二十年一遇以上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措施;提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措施;提出地震灾害防治的规划与建设措施。

(6)绿化景观规划

绿化要点、景观要点。

(7)住宅、主要公共建筑选型

新建和改建整治的住宅形式;户型标准、户型比。

(8)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对规划所需的工程规模、投资额进行估算,对资金来源做出分析。主要公共建筑和绿化或广场工程等所需投资应单独列出。

(二)规划文本(与说明书比较后取舍)

一、总则

1、规划原则

2、村庄建设类型

3、村庄建设要求

二、村庄布局

1、建设用地范围

2、布局结构

三、公共服务设施

1、布局

2、配置规模及内容

四、住宅建设

1、住宅建设类型

2、住宅建设要求

3、住宅选型

五、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工程

(1)道路等级与宽度,(2)停车场地。

2、给水与消防工程

(1)水源,(2)管网,(3)消防设施。

3、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2)污水处理,(3)管网。

4、供电工程

(1)变电所,(2)供电线路,(3)路灯。

5、通信工程

(1)居所设置,(2)线路。

6、燃气工程

(1)供气方式,(2)线路。

7、环卫工程

(1)垃圾收集点,(2)垃圾处理方式,(3)公厕。

六、绿化景观规划

1、绿化规划

(1)绿化布局,(2)绿化配置。

2、景观规划

(1)村口景观,(2)水体景观,(3)建筑景观,(4)道路景观,(5)其他重点地区景观。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工程造价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工程造价

(三)规划图纸

1、现状图(标示村庄位置)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标明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建筑的性质、层数、质量等。

2、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尺同上,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等的位置和范围。

3、基础设施规划图,包括:

(1)道路交通规划

比例尺同上,标明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座标、车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用地界限。

(2)市政管网规划

比例尺同上,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管线的走向、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规模。

4、附图

住宅选型图,可配公共建筑选型图、部分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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