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人才发展规划和措施
十一五”以来,党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才强县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开展工作,努力在扩大人才数量、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做好人选
用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人才发展现状
新世纪以来,党校人才发展紧紧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着力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才队伍总量增长较快。截止2009年底,新疆地方人才总量为219.3万人,占同期地方人口总量的11.8%。人才队伍素质逐步提高。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1.4人年,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18.9%,人才贡献率达到16.8%。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增加。2009年底,全区共有院士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30人,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才比重达到9.4%。少数民族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2009年底,少数民族人才达到98.7万人。人才的城乡、区域、产业和行业布局日趋合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自治区制定出台一系列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把人才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基本形成了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正在形成,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制度环境逐步改善。
实践表明,新疆人才发展必须坚持把全面贯彻党的人才方针政策与新疆实际相结合,坚持把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相结合,坚持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支持与自身努力相结合,坚持加大投入与优化环境相结合,不断促进新疆人才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看,人才发展与内地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结构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人
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才稳定和引进难的问题仍然突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总体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坚持以提升能力、优化结构为主线,以重点领域人才开发为突破,以加大人才投入和实施重大政策为保障,以重点工程为载体,努力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西部人才强区,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跨越发展,人才优先。把服务跨越式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确定人才跨越式发展任务,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增大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发展,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先导,以应用型人才为主体,大力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促进重点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以用为本,激发活力。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引进人才。努力破除不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各种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不断提高人才的使用效能。
援疆支持,整体开发。充分发挥援疆省市的帮扶带动作用,不断拓宽人才援疆渠道,创新人才援疆方式,完善人才援疆机制。把人才援疆与加强新疆人才的培养开发相结合,通过各种方式,推进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开发,实现各类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疆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新疆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西部人才强省(区)行列,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人才基础。
——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资源总量从现在的219.3万人增加到351万人,年均增长5.5%,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11%,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1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8%。天山北坡经济带人才高地发挥带动作用,南疆三地州人才大幅集聚,城乡人才协调发展,区域人才优势互补,人才的层次结构趋于合理,少数民族人才和妇女人才比例明显提高。
——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一步增强。人才发展的后发优势、区位优势、援疆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区域人才竞争力不断提升,规模效益显著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人才贡献率达到35%。
——人才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性障碍,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比较完善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政策体系,形成激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
推进人才发展,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重点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人才贡献率不断提高,人才体制机制比较完善,人才环境得到优化。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人才
1.新型工业化人才
围绕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需要,加快石油石化、天然气、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和其它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一批在能源资源开发转换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领域人才开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定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的倾斜政策,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依托大企业大集团吸引区内外各类优
秀人才,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其发展提供便利、高效的人才服务。
2.农牧业现代化人才
围绕棉花、粮食、特色林果业和畜产品四大基地建设及设施农业和特色农牧业发展需要,大力加强农牧业科技、信息、丰产栽培、科学饲养、保鲜贮运、疫病防治、加工技术、产业化经营及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特色农牧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体系,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和应用开发型人才培养;积极扶持特色农牧业实用人才自主创业,支持各类特色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发展,为优秀特色农牧业人才脱颖而出优化环境、搭建平台。围绕提高薄弱环节的基础能力,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3.新型城镇化人才
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突出特色、以城带镇的原则,围绕新型城镇化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的要求,大力加强具有现代城市理念、能提升城市比较优势的高层次城市规划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优良职业操守的经济建设、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景观设计、建设监理人才。围绕发挥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力的需要,大力培养以城镇交通、供排水、供气、供电、供热、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和防灾减灾为重点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才。着眼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城镇产业结构,大力开发现代物流、金融财会、审计、律师、中介、电子商务、社区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围绕做大做强旅游业,重点加强旅游产业开发设计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旅游宣传促销、景点设计规划、旅游文化挖掘、民族特色(特种)旅游产品设计、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利用独特的区位地缘优势,依托外经贸企业、国际贸易洽谈会、口岸、边贸城市等吸引、集聚一批人才,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引进国外智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理念,了解周边国家政策和民族民俗习惯、精通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的高素质、复合型外经贸人才。
(二)大力开发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
1.宣传文化人才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实施“四个一批”等人才培养工程为依托,大力加强宣传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翻译和文化产业经营等领域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加大紧缺骨干人才培养力度,以外向型宣传文化人才、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和跨语种“双语”人才
为重点,推进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间文化传承人才成长,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文化骨干人才培训网络。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宣传文化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
2.教育人才
围绕优化教育结构、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人才培养,积极构建以“天山学者”为领军的高层次学术梯队,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加强高等工程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师资队伍。加强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师范教育,扩大免费师范教育范围,提高基层教师队伍素质。加强高素质中小学书记、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人才素质。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培育大量结构合理、教学能力强的“双语”骨干教师。
3.科技人才
围绕强化实施“科技兴新”战略的需要,以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学科(术)带头人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以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引领、各层次科技人才梯次配置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科学规划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积极构建跨区域、多元化、多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系统,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提升现有骨干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产业聚才、项目引才、基地育才的发展模式,依托各类产业基地、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吸引国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来疆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发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科技孵化、示范和推广作用,打造人才高地。
4.卫生人才
围绕提升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卫生改革发展和满足各族群众健康需求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医疗卫生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训,培养造就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医疗、预防、保健和科研、教学、卫生管理领域的拔尖人才。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合理配置,重点增加县及以下卫生人才数量。围绕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三)协调发展重点区域人才
适应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打造一批分布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人才聚集区,助推产业聚集力和城市竞争力的提升。
围绕以乌昌经济区为中心的天山北坡经济带产业发展,依托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在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开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吸引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集聚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人才,培养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打造新疆人才高地。
围绕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适应打造我国向西开放窗口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依托国家特殊经济政策支持,探索实施更加优惠、更加灵活的人才政策措施,大幅提升人才开发、吸引的水平。
继续加大对以南疆三地州为重点的边远贫困地区人才开发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扶持机制,不断改善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当地丰富的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化。
统筹各类人才在不同区域及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考核使用各级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进一步健全符合新疆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适应新疆实际的公务员法配套制度建设,加大从基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力度,建立和完善从基层选拔公务员的制度。完善和巩固“4211”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目的,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健全激励约束、投入保障等机制。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培养。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和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赴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省市以及县乡、社区挂职锻炼或任职。加大领导干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加强兵地之间的干部交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调一批兵团干部到地方工作,选调一批地方干部到兵团工作。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着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配置,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区内外学习培训。围绕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重点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家和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团队,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加大重点行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大选派中青年骨干人才赴区内外学习培训力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制,深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拓宽学历教育渠道。调整高校学科设置,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进海外智力援疆工程。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体系,着力构建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动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企业、社会组织、基层一线有序流动。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高技能人才队伍
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加大对职业院校的投入,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各项补助制度,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完善有突出贡献技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完善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健全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多元化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立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加快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培训活动,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重点培养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推广和完善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继续推进城乡人才对口扶持,切实加强农村引智帮带工作,鼓励和引导农牧业科技等各类人才通过技术开发、承包经营、投资入股、成果转让、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等形式到农村从事农技推广和产业化经营活动。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地位。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新疆区情和社会需要、规模相当、训练有素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初步形成覆盖全疆的社会工作培训网络。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着力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重点加强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司法、就业和社会保障、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建立社会工作职业标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有序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管理,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加快在相关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激励和引导优秀干部充实社区。
7.少数民族人才
以坚定政治立场、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可靠、
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时期新阶段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需要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重视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党政干部,对政治立场坚定、与党同心同德、在维护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在反分裂斗争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充分相信、坚定依靠、放手使用。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重视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着力提高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多渠道、宽领域开展培训工作,注重加强岗位业务培训,积极实施专项工程,加大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以民族特色产业开发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少数民族优秀企业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的少数民族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大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建立健全“双语”学习激励机制,适度扩大内地高中班规模。加大选派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省市任职挂职、培训考察的力度。
8.民汉“双语”人才
以政府为主导,以提高“双语”人才会话能力和翻译水平为核心,以高层次和基层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民汉“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选拔、培养、评价、激励等机制,实施专项培养计划,努力建设一支人员稳定、素质较高、业务较强的各领域翻译人才队伍。研究出台推进全疆基层人才学习“双语”的政策措施,制定全疆基层人才“双语”学习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医疗卫生、民航、铁路、邮电、公共交通等窗口服务行业和政法、农牧业等重点行业人才“双语”培训。依托区内高校加快培养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专业人才。
9.援疆干部人才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推进对口援疆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力争每批选派数量达到3000名左右,到2020年,为全区选派3批9000名以上援疆干部人才,其中以教育、卫生、农牧业等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占到总人数的70%以上。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的岗位职能、桥梁纽带和传帮带作用,依托派出省市和单位支持,通过双向挂职、两地培训、支教支医支农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帮助受援地区培养各类紧缺人才和骨干人才;通过开展与内地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项目引才、招商引才和柔性引才。大力支持援疆干部担任县(市)委书记试点县(市)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健全援疆干部人才管理机制,加强培训、服务等工作,规范有关待遇,落实保障措施,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对在疆工作期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援疆干部及时提拔使用。研究制定鼓励援疆干部人才长期留疆工作的政策措施。
四、重大政策
(一)人才开发优先投入政策
坚持“全民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体系。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额度不少于上年度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0.5%,并按1‰的比例逐年递增,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奖励及重点人才工程的实施等。确保自治区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积极拓宽人才投入渠道,争取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援疆资金中要有一部分用于人才培养开发。在重大建设、技术改造、科研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比例,并允许税前扣除。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投资人才发展项目。通过适当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奖(助)学金,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二)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发挥政府指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交流、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设立研究生培养基地,加快专业学位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步伐。实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定期发布制度,聚集项目所需优秀人才。加强重点学科、博士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的项目免征各项行政性收费,并加大资助力度。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个人自主创新,对申请专利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扶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办科技型创新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格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国内外经济组织在疆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
(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策
围绕自治区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制定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策,以柔性流动为主要方式,建立完善内地专家来疆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其子女就学、配偶就业、购买住房、户口迁移、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安家费和科研经费补助,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支持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创新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对引进
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奖励股权期权、成果有偿转让、利润分成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鼓励引进人才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不受编制和岗位职数限制。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配置政策
坚持稳定、用好本地现有人才,制定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办法措施,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制度,破除制约人才流动的身份、单位、部门、地域和所有制界限。鼓励人才向南疆三地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流动。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更加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构建社会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服务、交流调节、培训开发、人才管理、社会保障等功能,逐步实现人才公共服务一体化。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就业服务等人才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以及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全覆盖。开放人才中介服务行业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改革现行人事调配办法。鼓励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在内地、国外设立科研分支机构,利用当地优势资源为自治区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五)促进基层人才发展政策
制定支持基层人才发展的意见。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完善从基层招录公务员的办法。继续做好“三支一扶”、选拔优秀毕业生到社区和村任职、5%人才储备编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双语”教师特岗计划等工作。制定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服务和挂职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办法。定期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高级专家到基层进行讲学、技术培训等活动。多渠道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提高基层人才队伍素质。在实施国家级、自治区级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时,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
(六)促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政策
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和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等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行更加灵活的人才机制和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在试验区全面搞活收入分配,使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各类人才以停薪留职、兼职兼薪、带薪留职等方式到试验区工作。
率先在试验区实行优秀人才居住证制度,持居住证人才可不迁户口、不转变工作关系,享受当地市民待遇。在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奖励、资助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向试验区倾斜。对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一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评审可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实行企业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试点,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可无需抵押和担保,优先申请信用贷款。鼓励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在试验区设立企业研究院、科研分支机构、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以创新创业为主要目的的国际性高层次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政府每年择优给予资助或补贴。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不受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高起点、高规格建设或购置一批人才公寓,优惠租赁给引进的优秀人才。设立试验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为海内外人才到试验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重点工程
(一)天山英才工程
适应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着眼于提升整体竞争力,在自治区具有学科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的领域,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瞄准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引领作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开放式实验室、科技合作示范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到2020年,培养造就50名国内一流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300名具有区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1000名在各学科领域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
(二)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着眼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现代工业、农牧业、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态环境、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1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创新骨干人才。积极争取国家和援疆省市的支持,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每年选拔1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紧缺专业优秀大学生进行定向跟踪培养。
(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程
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有计划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重点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优秀科学家、企业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2020年,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500名国内一流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来疆创新创业。建立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府投保制度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基金,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
(四)新型工业化人才保障工程
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到2020年,培养造就100名具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引领新疆企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家,1000名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万名煤炭、煤化工、石油开采加工、采矿技术、地质工程、有色金属、建材及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化工、电气、机械、新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15万名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在发展前景广阔、具有人才技术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优先设立1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五)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工程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需要,加大对现代农牧业人才开发支持力度。到2020年,每年选拔一批农牧业科研骨干人才并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支持5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牧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选拔1000名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1万名优秀生产经营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等拔尖人才,给予重点扶持。
(六)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培养工程
立足自治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为更好地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升文化软实力,以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为重点,每年择优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创作翻译、广播影视、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造诣深厚、成就突出、在区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家、文化大家、艺术名家和文化企业家。到2020年,培养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500名,紧缺人才5000名。
(七)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适应维护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大力加强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政法高端人才培养。通过有计划地培养引进、定向招生等方式,到2020年,充实基层政法人才2万人,培养情报研判分析、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等
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8000名,引进和招录法学、计算机、心理学、信息工程、司法鉴定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万名,培养和引进外语人才800名。
(八)教育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着眼提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大力强化教育人才素质能力培养。实施普通高校“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加快领军型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学术骨干人才培养,到2020年,建设一支5000人的硕士生、博士生导师队伍(含1500名企业和科研机构导师),全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学位和职称结构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达到1.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达到2.2万人,其中“双师型”教师达到70%以上;建立一支数量满足需要、素质优良的“双语”教师队伍;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学科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10个左右的“双师型”教师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7个学前“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6个中小学“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九)医疗卫生人才推动工程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的需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利用国家和援疆省市对口支援,培养100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医疗卫生领域拔尖人才,1000名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按照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拥有至少1名实用型人才的标准,定向培养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实用型医学人才1万名;通过多种途径培养8000名全科医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素质和学历教育,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工作,到2020年,乡镇、社区卫生机构90%的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90%的临床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村级卫生机构95%以上的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60%以上的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工程
着眼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加大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到2020年,培养造就1000名少数民族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万名各行业、领域的中青年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500名少数民族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十一)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支持工程
为促进艰苦边远地区加快发展,每年招录1100名高校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充实乡镇机关,招聘1万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学校、医院,扶持培养3000名艰苦边远地区急需紧缺人才,选派和招募1万名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高校毕业生、青年志愿者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或提供服务。
(十二)对口援疆人才培养工程
充分利用援疆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丰富的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各类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实施选派干部赴内地挂职交流计划,分批选派5000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各级党政干部赴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省市挂职锻炼。实施新疆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200名高层次创新型后备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省市所属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每年选派1000名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省市所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卫生机构等单位深造或挂职学习。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选派2.2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赴内地进行针对性培训和就业见习。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和重大决策咨询等制度。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党委组织部门做好《人才规划纲要》的协调、实施、评估和监督,实施人才工作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各用人单位切实发挥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推进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人才规划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制定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确保《人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二)机制保障
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完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发挥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部门宏
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三)基础保障
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人才发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强化对《人才规划纲要》的指导。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才库和科学统一的人才资源统计及紧缺人才发布制度。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努力提高人才工作者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才更好发展。
(四)监督保障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人才规划纲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组织开展《人才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监督和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编制本地区人才发展规划,并把人才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人才发展规划,促进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党校人才发展规划和措施
十一五”以来,党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才强县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开展工作,努力在扩大人才数量、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做好人选
用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人才发展现状
新世纪以来,党校人才发展紧紧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着力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才队伍总量增长较快。截止2009年底,新疆地方人才总量为219.3万人,占同期地方人口总量的11.8%。人才队伍素质逐步提高。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1.4人年,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18.9%,人才贡献率达到16.8%。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增加。2009年底,全区共有院士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30人,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才比重达到9.4%。少数民族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2009年底,少数民族人才达到98.7万人。人才的城乡、区域、产业和行业布局日趋合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自治区制定出台一系列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把人才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基本形成了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正在形成,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制度环境逐步改善。
实践表明,新疆人才发展必须坚持把全面贯彻党的人才方针政策与新疆实际相结合,坚持把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相结合,坚持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支持与自身努力相结合,坚持加大投入与优化环境相结合,不断促进新疆人才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看,人才发展与内地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结构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人
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才稳定和引进难的问题仍然突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总体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坚持以提升能力、优化结构为主线,以重点领域人才开发为突破,以加大人才投入和实施重大政策为保障,以重点工程为载体,努力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西部人才强区,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跨越发展,人才优先。把服务跨越式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确定人才跨越式发展任务,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增大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发展,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先导,以应用型人才为主体,大力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促进重点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以用为本,激发活力。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引进人才。努力破除不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各种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不断提高人才的使用效能。
援疆支持,整体开发。充分发挥援疆省市的帮扶带动作用,不断拓宽人才援疆渠道,创新人才援疆方式,完善人才援疆机制。把人才援疆与加强新疆人才的培养开发相结合,通过各种方式,推进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开发,实现各类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疆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新疆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西部人才强省(区)行列,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人才基础。
——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资源总量从现在的219.3万人增加到351万人,年均增长5.5%,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11%,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1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8%。天山北坡经济带人才高地发挥带动作用,南疆三地州人才大幅集聚,城乡人才协调发展,区域人才优势互补,人才的层次结构趋于合理,少数民族人才和妇女人才比例明显提高。
——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一步增强。人才发展的后发优势、区位优势、援疆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区域人才竞争力不断提升,规模效益显著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人才贡献率达到35%。
——人才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性障碍,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比较完善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政策体系,形成激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
推进人才发展,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重点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人才贡献率不断提高,人才体制机制比较完善,人才环境得到优化。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人才
1.新型工业化人才
围绕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需要,加快石油石化、天然气、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和其它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一批在能源资源开发转换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领域人才开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定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的倾斜政策,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依托大企业大集团吸引区内外各类优
秀人才,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其发展提供便利、高效的人才服务。
2.农牧业现代化人才
围绕棉花、粮食、特色林果业和畜产品四大基地建设及设施农业和特色农牧业发展需要,大力加强农牧业科技、信息、丰产栽培、科学饲养、保鲜贮运、疫病防治、加工技术、产业化经营及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特色农牧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体系,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和应用开发型人才培养;积极扶持特色农牧业实用人才自主创业,支持各类特色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发展,为优秀特色农牧业人才脱颖而出优化环境、搭建平台。围绕提高薄弱环节的基础能力,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3.新型城镇化人才
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突出特色、以城带镇的原则,围绕新型城镇化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套的要求,大力加强具有现代城市理念、能提升城市比较优势的高层次城市规划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优良职业操守的经济建设、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景观设计、建设监理人才。围绕发挥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力的需要,大力培养以城镇交通、供排水、供气、供电、供热、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和防灾减灾为重点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才。着眼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城镇产业结构,大力开发现代物流、金融财会、审计、律师、中介、电子商务、社区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围绕做大做强旅游业,重点加强旅游产业开发设计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旅游宣传促销、景点设计规划、旅游文化挖掘、民族特色(特种)旅游产品设计、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能力。利用独特的区位地缘优势,依托外经贸企业、国际贸易洽谈会、口岸、边贸城市等吸引、集聚一批人才,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引进国外智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理念,了解周边国家政策和民族民俗习惯、精通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的高素质、复合型外经贸人才。
(二)大力开发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
1.宣传文化人才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实施“四个一批”等人才培养工程为依托,大力加强宣传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翻译和文化产业经营等领域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加大紧缺骨干人才培养力度,以外向型宣传文化人才、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和跨语种“双语”人才
为重点,推进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间文化传承人才成长,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文化骨干人才培训网络。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宣传文化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
2.教育人才
围绕优化教育结构、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人才培养,积极构建以“天山学者”为领军的高层次学术梯队,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加强高等工程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师资队伍。加强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师范教育,扩大免费师范教育范围,提高基层教师队伍素质。加强高素质中小学书记、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人才素质。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培育大量结构合理、教学能力强的“双语”骨干教师。
3.科技人才
围绕强化实施“科技兴新”战略的需要,以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学科(术)带头人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以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引领、各层次科技人才梯次配置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科学规划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积极构建跨区域、多元化、多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系统,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提升现有骨干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产业聚才、项目引才、基地育才的发展模式,依托各类产业基地、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吸引国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来疆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发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科技孵化、示范和推广作用,打造人才高地。
4.卫生人才
围绕提升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卫生改革发展和满足各族群众健康需求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医疗卫生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训,培养造就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医疗、预防、保健和科研、教学、卫生管理领域的拔尖人才。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合理配置,重点增加县及以下卫生人才数量。围绕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三)协调发展重点区域人才
适应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打造一批分布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人才聚集区,助推产业聚集力和城市竞争力的提升。
围绕以乌昌经济区为中心的天山北坡经济带产业发展,依托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在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开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吸引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集聚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人才,培养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打造新疆人才高地。
围绕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适应打造我国向西开放窗口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依托国家特殊经济政策支持,探索实施更加优惠、更加灵活的人才政策措施,大幅提升人才开发、吸引的水平。
继续加大对以南疆三地州为重点的边远贫困地区人才开发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扶持机制,不断改善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当地丰富的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化。
统筹各类人才在不同区域及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考核使用各级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进一步健全符合新疆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适应新疆实际的公务员法配套制度建设,加大从基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力度,建立和完善从基层选拔公务员的制度。完善和巩固“4211”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目的,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健全激励约束、投入保障等机制。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培养。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和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赴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省市以及县乡、社区挂职锻炼或任职。加大领导干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加强兵地之间的干部交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调一批兵团干部到地方工作,选调一批地方干部到兵团工作。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着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配置,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区内外学习培训。围绕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重点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家和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团队,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加大重点行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大选派中青年骨干人才赴区内外学习培训力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制,深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拓宽学历教育渠道。调整高校学科设置,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进海外智力援疆工程。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体系,着力构建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动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企业、社会组织、基层一线有序流动。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高技能人才队伍
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加大对职业院校的投入,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各项补助制度,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完善有突出贡献技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完善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健全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多元化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立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加快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培训活动,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重点培养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推广和完善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继续推进城乡人才对口扶持,切实加强农村引智帮带工作,鼓励和引导农牧业科技等各类人才通过技术开发、承包经营、投资入股、成果转让、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等形式到农村从事农技推广和产业化经营活动。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激励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地位。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新疆区情和社会需要、规模相当、训练有素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初步形成覆盖全疆的社会工作培训网络。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着力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重点加强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司法、就业和社会保障、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建立社会工作职业标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有序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管理,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加快在相关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激励和引导优秀干部充实社区。
7.少数民族人才
以坚定政治立场、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可靠、
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时期新阶段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需要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重视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党政干部,对政治立场坚定、与党同心同德、在维护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在反分裂斗争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充分相信、坚定依靠、放手使用。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重视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着力提高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多渠道、宽领域开展培训工作,注重加强岗位业务培训,积极实施专项工程,加大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以民族特色产业开发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少数民族优秀企业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的少数民族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大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建立健全“双语”学习激励机制,适度扩大内地高中班规模。加大选派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省市任职挂职、培训考察的力度。
8.民汉“双语”人才
以政府为主导,以提高“双语”人才会话能力和翻译水平为核心,以高层次和基层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民汉“双语”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选拔、培养、评价、激励等机制,实施专项培养计划,努力建设一支人员稳定、素质较高、业务较强的各领域翻译人才队伍。研究出台推进全疆基层人才学习“双语”的政策措施,制定全疆基层人才“双语”学习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医疗卫生、民航、铁路、邮电、公共交通等窗口服务行业和政法、农牧业等重点行业人才“双语”培训。依托区内高校加快培养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专业人才。
9.援疆干部人才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推进对口援疆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力争每批选派数量达到3000名左右,到2020年,为全区选派3批9000名以上援疆干部人才,其中以教育、卫生、农牧业等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占到总人数的70%以上。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的岗位职能、桥梁纽带和传帮带作用,依托派出省市和单位支持,通过双向挂职、两地培训、支教支医支农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帮助受援地区培养各类紧缺人才和骨干人才;通过开展与内地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项目引才、招商引才和柔性引才。大力支持援疆干部担任县(市)委书记试点县(市)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健全援疆干部人才管理机制,加强培训、服务等工作,规范有关待遇,落实保障措施,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对在疆工作期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援疆干部及时提拔使用。研究制定鼓励援疆干部人才长期留疆工作的政策措施。
四、重大政策
(一)人才开发优先投入政策
坚持“全民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体系。各级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额度不少于上年度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0.5%,并按1‰的比例逐年递增,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奖励及重点人才工程的实施等。确保自治区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积极拓宽人才投入渠道,争取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援疆资金中要有一部分用于人才培养开发。在重大建设、技术改造、科研项目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比例,并允许税前扣除。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投资人才发展项目。通过适当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奖(助)学金,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二)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发挥政府指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交流、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设立研究生培养基地,加快专业学位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步伐。实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定期发布制度,聚集项目所需优秀人才。加强重点学科、博士点、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的项目免征各项行政性收费,并加大资助力度。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个人自主创新,对申请专利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扶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办科技型创新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格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国内外经济组织在疆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
(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策
围绕自治区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制定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策,以柔性流动为主要方式,建立完善内地专家来疆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其子女就学、配偶就业、购买住房、户口迁移、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安家费和科研经费补助,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支持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创新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对引进
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奖励股权期权、成果有偿转让、利润分成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鼓励引进人才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不受编制和岗位职数限制。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配置政策
坚持稳定、用好本地现有人才,制定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办法措施,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制度,破除制约人才流动的身份、单位、部门、地域和所有制界限。鼓励人才向南疆三地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流动。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更加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构建社会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服务、交流调节、培训开发、人才管理、社会保障等功能,逐步实现人才公共服务一体化。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就业服务等人才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以及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全覆盖。开放人才中介服务行业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改革现行人事调配办法。鼓励区内企业、科研院所在内地、国外设立科研分支机构,利用当地优势资源为自治区培养急需紧缺人才。
(五)促进基层人才发展政策
制定支持基层人才发展的意见。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完善从基层招录公务员的办法。继续做好“三支一扶”、选拔优秀毕业生到社区和村任职、5%人才储备编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双语”教师特岗计划等工作。制定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基层服务和挂职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办法。定期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高级专家到基层进行讲学、技术培训等活动。多渠道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提高基层人才队伍素质。在实施国家级、自治区级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时,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
(六)促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政策
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和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等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行更加灵活的人才机制和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在试验区全面搞活收入分配,使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各类人才以停薪留职、兼职兼薪、带薪留职等方式到试验区工作。
率先在试验区实行优秀人才居住证制度,持居住证人才可不迁户口、不转变工作关系,享受当地市民待遇。在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奖励、资助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向试验区倾斜。对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一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评审可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实行企业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试点,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可无需抵押和担保,优先申请信用贷款。鼓励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在试验区设立企业研究院、科研分支机构、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以创新创业为主要目的的国际性高层次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政府每年择优给予资助或补贴。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不受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高起点、高规格建设或购置一批人才公寓,优惠租赁给引进的优秀人才。设立试验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为海内外人才到试验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重点工程
(一)天山英才工程
适应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着眼于提升整体竞争力,在自治区具有学科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的领域,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瞄准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引领作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开放式实验室、科技合作示范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到2020年,培养造就50名国内一流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300名具有区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1000名在各学科领域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
(二)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着眼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现代工业、农牧业、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态环境、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1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创新骨干人才。积极争取国家和援疆省市的支持,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每年选拔1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紧缺专业优秀大学生进行定向跟踪培养。
(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程
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有计划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重点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优秀科学家、企业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2020年,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500名国内一流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来疆创新创业。建立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政府投保制度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基金,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
(四)新型工业化人才保障工程
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到2020年,培养造就100名具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引领新疆企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家,1000名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万名煤炭、煤化工、石油开采加工、采矿技术、地质工程、有色金属、建材及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化工、电气、机械、新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15万名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在发展前景广阔、具有人才技术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优先设立1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五)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工程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需要,加大对现代农牧业人才开发支持力度。到2020年,每年选拔一批农牧业科研骨干人才并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支持5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牧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选拔1000名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1万名优秀生产经营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等拔尖人才,给予重点扶持。
(六)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培养工程
立足自治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为更好地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升文化软实力,以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为重点,每年择优扶持、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创作翻译、广播影视、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造诣深厚、成就突出、在区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家、文化大家、艺术名家和文化企业家。到2020年,培养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500名,紧缺人才5000名。
(七)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适应维护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大力加强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政法高端人才培养。通过有计划地培养引进、定向招生等方式,到2020年,充实基层政法人才2万人,培养情报研判分析、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等
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8000名,引进和招录法学、计算机、心理学、信息工程、司法鉴定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万名,培养和引进外语人才800名。
(八)教育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着眼提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大力强化教育人才素质能力培养。实施普通高校“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加快领军型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学术骨干人才培养,到2020年,建设一支5000人的硕士生、博士生导师队伍(含1500名企业和科研机构导师),全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学位和职称结构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达到1.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达到2.2万人,其中“双师型”教师达到70%以上;建立一支数量满足需要、素质优良的“双语”教师队伍;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学科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10个左右的“双师型”教师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7个学前“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6个中小学“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九)医疗卫生人才推动工程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的需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利用国家和援疆省市对口支援,培养100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医疗卫生领域拔尖人才,1000名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按照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拥有至少1名实用型人才的标准,定向培养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实用型医学人才1万名;通过多种途径培养8000名全科医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素质和学历教育,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工作,到2020年,乡镇、社区卫生机构90%的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90%的临床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村级卫生机构95%以上的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60%以上的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工程
着眼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加大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到2020年,培养造就1000名少数民族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万名各行业、领域的中青年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500名少数民族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十一)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支持工程
为促进艰苦边远地区加快发展,每年招录1100名高校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充实乡镇机关,招聘1万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学校、医院,扶持培养3000名艰苦边远地区急需紧缺人才,选派和招募1万名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高校毕业生、青年志愿者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或提供服务。
(十二)对口援疆人才培养工程
充分利用援疆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丰富的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各类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实施选派干部赴内地挂职交流计划,分批选派5000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各级党政干部赴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省市挂职锻炼。实施新疆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200名高层次创新型后备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省市所属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每年选派1000名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到中央和国家机关、援疆省市所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卫生机构等单位深造或挂职学习。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选派2.2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赴内地进行针对性培训和就业见习。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抓“第一资源”的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和重大决策咨询等制度。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党委组织部门做好《人才规划纲要》的协调、实施、评估和监督,实施人才工作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各用人单位切实发挥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推进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人才规划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制定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确保《人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二)机制保障
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完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发挥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部门宏
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三)基础保障
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人才发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强化对《人才规划纲要》的指导。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才库和科学统一的人才资源统计及紧缺人才发布制度。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努力提高人才工作者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才更好发展。
(四)监督保障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人才规划纲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组织开展《人才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监督和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编制本地区人才发展规划,并把人才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人才发展规划,促进人才队伍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