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各辅导员、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未申请认定的同学,一般不评发各项助学金,部分奖学金(如励志奖学金)也要求获得者为贫困生。
今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重大变化,主要体现为申请及认定实现在线申请与审核。
请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仔细阅读以下说明,按要求补充完善个人资料,提交认定申请。
一、在线申请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请登录http://219.151.9.171:8091 请在页面上点选“学生”,
输入
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后带x的,请输入小写字母), 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身份证号后带x的,请输入小写字母), 再输入相应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后登陆。
二、个人信息完善
登陆成功后进入如下界面
1.请点击“创建资助信息”,进入如下界面
2.未填充信息前,仅有从教务系统导入的个人基本资料。此时请勿点击“提交资助信息申请”一栏,否则将弹出如下警告(请点击“取消”)
。
3.请将“基本情况”空格填充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信息”,保存过程中如遇网络延迟请勿反复提交。
4.请点击“家庭通讯”,出现如下页面后,将相应空格填写完整,点击页面下方“保存信息”(请牢记:每页填完必须点击“保存信息”)。
5.请点击“家庭成员”,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成员信息”,在弹出输入窗口中逐项填写之后点击“保存”。
注意:每添加一位家庭成员请保存一次,然后关闭输入窗口,重新点击“添加成员信息”,输入下一位成员的信息。
此时若页面上还未出现刚保存的成员,请刷新页面查看。
6.逐项填充“家庭经济情况”“民政部门信息”并保存(请牢记:每页填完必须点击“保存信息”)。
7.在“附件信息”一栏,可以上传家庭住房外景及室内基本情况照片。
8. 逐项填充“申请陈述”“家庭简介”并保存。
9.全部完成之后请点击每个栏目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以免延误申请审核。
10. 点击“提交资助信息申请”,等待老师审核。
11. 完成所有步骤,点击页面右上角“退出系统”。
三、向班主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将生源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能证明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原件交班主任,便于认定评议小组审验。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农村及县镇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00元(含300元),城市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00元(含500元),方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划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殊困难学生:
(1)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
(2)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学生;
(3)由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读中学升入高校的学生;
(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学生;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困难及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各学院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考虑学生实际家庭收入、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和本人日常生活消费状况对其进行评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操作使用说明
各辅导员、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未申请认定的同学,一般不评发各项助学金,部分奖学金(如励志奖学金)也要求获得者为贫困生。
今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重大变化,主要体现为申请及认定实现在线申请与审核。
请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仔细阅读以下说明,按要求补充完善个人资料,提交认定申请。
一、在线申请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请登录http://219.151.9.171:8091 请在页面上点选“学生”,
输入
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后带x的,请输入小写字母), 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身份证号后带x的,请输入小写字母), 再输入相应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后登陆。
二、个人信息完善
登陆成功后进入如下界面
1.请点击“创建资助信息”,进入如下界面
2.未填充信息前,仅有从教务系统导入的个人基本资料。此时请勿点击“提交资助信息申请”一栏,否则将弹出如下警告(请点击“取消”)
。
3.请将“基本情况”空格填充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信息”,保存过程中如遇网络延迟请勿反复提交。
4.请点击“家庭通讯”,出现如下页面后,将相应空格填写完整,点击页面下方“保存信息”(请牢记:每页填完必须点击“保存信息”)。
5.请点击“家庭成员”,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成员信息”,在弹出输入窗口中逐项填写之后点击“保存”。
注意:每添加一位家庭成员请保存一次,然后关闭输入窗口,重新点击“添加成员信息”,输入下一位成员的信息。
此时若页面上还未出现刚保存的成员,请刷新页面查看。
6.逐项填充“家庭经济情况”“民政部门信息”并保存(请牢记:每页填完必须点击“保存信息”)。
7.在“附件信息”一栏,可以上传家庭住房外景及室内基本情况照片。
8. 逐项填充“申请陈述”“家庭简介”并保存。
9.全部完成之后请点击每个栏目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以免延误申请审核。
10. 点击“提交资助信息申请”,等待老师审核。
11. 完成所有步骤,点击页面右上角“退出系统”。
三、向班主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将生源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能证明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原件交班主任,便于认定评议小组审验。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农村及县镇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00元(含300元),城市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00元(含500元),方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划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殊困难学生:
(1)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
(2)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学生;
(3)由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读中学升入高校的学生;
(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学生;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困难及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由各学院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考虑学生实际家庭收入、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和本人日常生活消费状况对其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