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与核算
行政单位收入是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拨入经费 来源于财政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预算外资金收入 来源于行政收费,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其他收入 来源于其他方面。
一、拨入经费
1、拨入经费的含义
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拨入经费是行政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国家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拨给行政单位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2、拨入经费的管理
行政单位应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按经费预报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拨入经费应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拨入经费的核算
行政单位的拨入经费事项通过“拨入经费”账户核算,对应科目为“银行存款”。 拨入经费 明细账户: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银行存款 核算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行政单位,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实拨资金的收支情况。
收到经常性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
收到专项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项目支出
[例1]:某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来的本月的经常性经费30万元。(未实行集中收付改革)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 300000
[例2]:某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来的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完成某专项任务。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拨入经费—项目支出 100000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
预算外资金是行政单位或其他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国家法律、法规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1、预算外资金
行政单位收费(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
(拨入经费、行政收费)
但并非所有的“收费”均为预算外,有些收费属于预算内,需要根据预算管理的规定确定。
2、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在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的方法。行政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需要上缴财政专户。
3、预算外资金的上缴方式
预算外资金的上缴,根据不同的管理要求,有全额上缴、比例上缴、结余上缴三种方式。
4、预算外资金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行政单位收取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收费形成的收入。这部分资金由于管理要求,需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1.收到预算外收费 (不上缴部分确认为收入 、上缴部分确认为负债)
2、按规定上缴 3、收到预算外返还(全部确认为收入)
[例5]:某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8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800000
三、其他收入
1、内容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
核算要点
(1)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2)代收的规费收入不能计入单位其他收入
(3)部分其他收入应依法纳税
(4)其他收入应及时入账,不能存放账外
(5)其他收入应设置明细账。年终转入“结余”科目
2、核算
通过“其他收入”核算,对应账户一般为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收入
[例12]:某行政单位变卖废旧报刊取得现金300元。
借:现金 300
贷:其他收入 300
[例13]:某行政单位本月银行存款利息5000元。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收入 5000
2.5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与核算
行政单位收入是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拨入经费 来源于财政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预算外资金收入 来源于行政收费,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其他收入 来源于其他方面。
一、拨入经费
1、拨入经费的含义
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拨入经费是行政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国家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拨给行政单位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2、拨入经费的管理
行政单位应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按经费预报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拨入经费应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拨入经费的核算
行政单位的拨入经费事项通过“拨入经费”账户核算,对应科目为“银行存款”。 拨入经费 明细账户: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银行存款 核算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行政单位,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实拨资金的收支情况。
收到经常性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
收到专项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项目支出
[例1]:某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来的本月的经常性经费30万元。(未实行集中收付改革)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 300000
[例2]:某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来的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完成某专项任务。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拨入经费—项目支出 100000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
预算外资金是行政单位或其他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国家法律、法规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1、预算外资金
行政单位收费(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
(拨入经费、行政收费)
但并非所有的“收费”均为预算外,有些收费属于预算内,需要根据预算管理的规定确定。
2、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在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的方法。行政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需要上缴财政专户。
3、预算外资金的上缴方式
预算外资金的上缴,根据不同的管理要求,有全额上缴、比例上缴、结余上缴三种方式。
4、预算外资金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行政单位收取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收费形成的收入。这部分资金由于管理要求,需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1.收到预算外收费 (不上缴部分确认为收入 、上缴部分确认为负债)
2、按规定上缴 3、收到预算外返还(全部确认为收入)
[例5]:某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8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800000
三、其他收入
1、内容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
核算要点
(1)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2)代收的规费收入不能计入单位其他收入
(3)部分其他收入应依法纳税
(4)其他收入应及时入账,不能存放账外
(5)其他收入应设置明细账。年终转入“结余”科目
2、核算
通过“其他收入”核算,对应账户一般为银行存款、现金。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收入
[例12]:某行政单位变卖废旧报刊取得现金300元。
借:现金 300
贷:其他收入 300
[例13]:某行政单位本月银行存款利息5000元。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收入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