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与审计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典型案例
案例一:“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天津修37公里路倒37名干部
《人民日报》2002年2月24日消息:不久前,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针对京沈高速公路宝坻估段沿线建设中发生的违法纪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事实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在37公里路段的建设中,竟有37名乡镇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平均每铺设1公里公路就有1名干部随之被查处。
调研是为了确保开工的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建设中不再重蹈“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覆辙,由宝坻区检察院会同区纪检委联合进行。在建设京沈高速公路宝坻段的3年间,共发生各类经济案件16件,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结合津蓟高速公路建设,宝坻区委连续向沿线相关的乡镇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下发了津蓟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的有关规定”和“土方工程评标定标投标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对全长50公里、涉及9个乡镇、640万立方米的土方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参加投标队伍达1 600多个(次);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涉及高速公路的各类款项,均由有关乡镇的财政所单独设账,统一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必须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由乡镇长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能拨付。
2001年5月,宝坻区检察院对预防津蓟高速公路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正式立项,主动深入沿线有关乡镇了解情况,以案讲法,同步防范,受到了乡镇干部的欢迎。同时,检察机关还与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以及沿线各乡镇建立起联系制度,提供服务,建立完整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截至目前,开工已1年的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
案例二:同富裕工程建设新举措:工程项目实行责任人制度
据《深圳商报》记者程连红、通讯员廖穆英2002年3月5日报道:为加快第二期同富裕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昨天下午,深圳副市长、市同富办主任梁道行专门召开市同富办主任办公会,要求同富裕工程项目实行责任人制度,建设资金切块划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2002年起,凡由市财政出资建设的同富裕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将实行责任人制度,由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市、区同富办签订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责任书,限期完工,超资由各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资金采取切块划拨,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投资总额在1 000万元以下并由各区、镇(办事处)负责建设的同富裕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在市计划局下达投资计划后,市财政局按投资总额在15天内全部划拨给各区财政局,投资总额在1 000万元以上,或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建设的项目按原渠道办理拨款手续;各区财政局必须设立同富裕工程专门账号,并保证专款专用。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市计划局下达的投资计划,按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工程实际进度划拨建设资金,并于每月初向市同富办,财政局和区同富办报送上月资金支付情况表。
为保证工程质量,每个项目必须预留10%的资金待工程验收决算后划拨。 案例三:北京城建一公司的工程成本设计
刘明中1999年3月11日在《中国财经报》著文称,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制造成本普遍超支,挤占了大部分计划利润。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成为建筑行业一道待攻克的“难题”。1996年4月,北京城建集团总公司提出了成本管理新思路——成本设计,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必须进行成本设计,并确定1995年被财政部授予“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光荣称号并在全国建筑行业首创“项
目法施工管理”的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为成本设计试点单位。
“成本设计”在项目中的运用。“刚开始这项工作时,阻力、困难不小。但我们还是咬着牙坚持下来,并取得成功。”该公司财会部经理齐焕生对记者坦言。1996年4月,城建集团一公司确定该公司所属第19经理部等5个单位为试点,并选定第19经理部施工的某广场为重点试点工程。一场成本设计攻坚战在一公司打响了。在成立必要的组织机构的同时,该公司拟订了成本设计程序流程,包含目标利润、确定工程总成本等40余项。我们以第19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某广场工程成本设计的具体过程,来说明成本设计的具体操作方法。
由城建集团一公司承担的某广场工程总造价(暂估)为10 942万元,单方造价为1 613万元,计划工期150天,开工日期为1996年4月25日,合同竣工日期为1996年9月25日承担该项目的经理部于1994年2月25日成立,在编人员34人,1996年为54人,领导班子成员6人。为了科学地测定目标成本,该公司有关人员运用经济预测法进行测定,将生产费用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并利用历史资料测定法,测算确定了第19项目经理部在该工程计划工期(150天)内应负担的固定费用总额为162.75万元。同时,在这一基础上,成本设计人员采用量本利分析法,预测确定了第19项目经理部在计划工期内的保本额为567.07万元,该工程概算费用为10 623.32万元,预测目标利润为2 886.14万元, 工程目标总成本及税金7 737.18万元(包括税金349.48万元),根据这些预测,将目标成本分解成责任指标,下达到各个责任部门监督执行。
为了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第19项目经理部按照分部分项工程以将目标总成本进一步分解并编制了季度单位工程成本计划,其中,一季度4 186.32万元,二季度3 550.85。有关人员还严格制定了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为了真实及时地反映各个责任部门完成目标成本情况,第19项目经理部根据成本责任制的分工原则,由各业务部门提出真实可靠的分析资料(成本考核报表),由财会部门综合汇总,考核审查成本目标。项目经理部成本设计工作小组还切实把内部承包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工段、班组和个人,并按照“工效挂钩”的原则,层层健全严格的奖惩制度。指标分解不到人,完不成成本指标而又不完成成本否决的坚决停发奖金。
实施工程成本设计重点试点工程的该公司第19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某广场工程项目竣工后,城建集团一公司组织公司财会、材料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审核考查。经审查,该项目成本降低率、利润指标明显提高,超过了设计的目标。其中,仅人工费一项就降低了20.39%,比1995年度多降低了18个百分点。经过认真核算,某广场实际成本总支出7 201.26万元。这样,某广场工程实现利润2 100.06万元,扣除公司下达的利润1 500.06万元后,实现超额利润600万元。“这是我们公司实施工程成本设计打的较为漂亮的一仗,‘两个效益’均获丰收。”齐焕生高兴地说。
为了确保目标利润实现,一公司各业务部门转变观念,创立了许多良好的管理模式。如该公司第19项目经理部在承担某广场工程项目后,材料部门加大了材料进出库的管理力度。以前,材料进场由固定材料员一人验收,既保证不了数量,更无法保证质量。针对材料进场存在的问题,在某广场工程施工过程中,第19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对材料进场采取不固定材料员和值班员两人验收的方法,既保证了质量,以把住了材料收支关。以前进场后,材料直接发给民工队使用,管理不到位,损失、丢失较为严重,加大了材料成本。为了改变这一局面,该经理部研究决定,材料严格按民工所提计划、单价、金额拨给民工队直接管理,
同时材料部门建立台账,进场时由双方清点,凡发生丢失、损坏的,一是原价赔偿,二是按损坏程度估价赔偿,从而有效地控制材料支出。据统计,某广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节约材料费就达216万元。工程成本设计实施过程中,由于各个部门的目标成本与职工的工资奖金挂钩,这使每个职工都有了压力,变“要我干好”为“我要干好”,充分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踏步提高。实施工程成本设计的单位尝到了甜头,越来越多的单位主动要求实施。1998年,城建一公司已有6、7个项目经理部主动要求公司在本单位开展工程成本设计。普遍开展“工程成本设计”的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1998年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8年,该公司实现利税6 300万元,人均2.11万元,比1997年有了大踏步的提高;同时,公司的知名度在北京市也日益响亮!“努力降低工程成本,不断增加盈利,这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齐焕生的话,概括了该公司实施“工程成本设计“的初衷。
案例分析与思考
3个案例,控制不同,结局不同。控制得好,工程项目质量好、投资省;控制得不好,工程项目质量隐患大,干部也纷纷落马。客观地说,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方面,深圳市走在了前列。就在近期,深圳市又全面修正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条例,规定违法招投标将受重罚。据《南方都市报》记者苟骅、通讯员邝龙桂2002年3月1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作出16处重大创新性修改后,从3月1日起正式旅行。深圳市副市长卓钦锐在昨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希望新闻媒体给予支持和配合,通过行使你们的舆论监督权力,监督新条例的执行。”
新条例调整了强制招投标范围,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原则,以备案制度代替了原来的建设局审批核准制度,标的公开,在评标定标活动中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作用。同时,强制引进作为建筑市场保险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制度,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阳光作业”。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还提高了对违法腐败行为的罚款标准,对情节严重的违法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暂停其投标资格,对违法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巨额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行政监察部门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条例规定,建设工程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且工程总造价在2 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新条例还取消了原来规定的议标,而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原条例将标底作为定标的依据是招投标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假招标、不公平竞争等问题的关键原因。为此,新条例把标底作为招标人控制造价的最高限价,当投标报价高于标底时该投标无效。标底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同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新条例还对有关法律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其中,招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投标事项的,处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为深圳市出台新规定、新办法感到高兴之际,也不禁想谈点“题外”的话题,那就是:工程项目控制是否应当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的同志认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会计部门很难发挥太大作用;将工程项目列为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否会无端增大会计人员的精神和工作压力?
对此,我们有不同看法。原因在于:(1)尽管工程项目与会计工作看似关系松散,但不等于可以脱离会计。相反,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作出、工程价款
的支付和结算、工程的会计核算等都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撑。让熟知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会计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的决策、执行等诸环节。不但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还有利于价款支付的合理性。(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不仅规定财务会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流程,还规定与财会工作紧密相关的各业务环节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流程。正因为如此,财政部在发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通知中指出:“上述规范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3)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工程项目中暴露出来的许多突出问题,都与控制不严、不到位有关。工程项目往往周期较长、投资巨大,又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休戚相关。可以说,工程项目的开工、上马,从一开始就广受瞩目。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否合格、造价是否合理,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工程项目被列为内部会计控制的9大基本控制内容之一。当然,我们相信,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还将不断延伸和拓展。(4)在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单位管理薄弱、控制无方的情况下,财政部适时制定、出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除规范本身对强化控制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外,其在思想上、理念上的引导、启示、示范意义也不言而喻。或者说,财政部试图传达这样一种信息:你该做这件事情了,并且,还得做好。如何才能做好呢?加强会计控制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实际上这是财政部在正确引导、全面规范和体现财政部门特色等难以平衡的问题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推敲、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一个艰难的选择,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第9章 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与审计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典型案例
案例一:“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天津修37公里路倒37名干部
《人民日报》2002年2月24日消息:不久前,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针对京沈高速公路宝坻估段沿线建设中发生的违法纪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事实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在37公里路段的建设中,竟有37名乡镇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平均每铺设1公里公路就有1名干部随之被查处。
调研是为了确保开工的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建设中不再重蹈“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覆辙,由宝坻区检察院会同区纪检委联合进行。在建设京沈高速公路宝坻段的3年间,共发生各类经济案件16件,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结合津蓟高速公路建设,宝坻区委连续向沿线相关的乡镇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下发了津蓟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的有关规定”和“土方工程评标定标投标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对全长50公里、涉及9个乡镇、640万立方米的土方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参加投标队伍达1 600多个(次);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涉及高速公路的各类款项,均由有关乡镇的财政所单独设账,统一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必须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由乡镇长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能拨付。
2001年5月,宝坻区检察院对预防津蓟高速公路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正式立项,主动深入沿线有关乡镇了解情况,以案讲法,同步防范,受到了乡镇干部的欢迎。同时,检察机关还与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以及沿线各乡镇建立起联系制度,提供服务,建立完整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截至目前,开工已1年的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
案例二:同富裕工程建设新举措:工程项目实行责任人制度
据《深圳商报》记者程连红、通讯员廖穆英2002年3月5日报道:为加快第二期同富裕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昨天下午,深圳副市长、市同富办主任梁道行专门召开市同富办主任办公会,要求同富裕工程项目实行责任人制度,建设资金切块划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2002年起,凡由市财政出资建设的同富裕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将实行责任人制度,由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市、区同富办签订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责任书,限期完工,超资由各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资金采取切块划拨,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投资总额在1 000万元以下并由各区、镇(办事处)负责建设的同富裕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在市计划局下达投资计划后,市财政局按投资总额在15天内全部划拨给各区财政局,投资总额在1 000万元以上,或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建设的项目按原渠道办理拨款手续;各区财政局必须设立同富裕工程专门账号,并保证专款专用。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市计划局下达的投资计划,按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工程实际进度划拨建设资金,并于每月初向市同富办,财政局和区同富办报送上月资金支付情况表。
为保证工程质量,每个项目必须预留10%的资金待工程验收决算后划拨。 案例三:北京城建一公司的工程成本设计
刘明中1999年3月11日在《中国财经报》著文称,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制造成本普遍超支,挤占了大部分计划利润。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成为建筑行业一道待攻克的“难题”。1996年4月,北京城建集团总公司提出了成本管理新思路——成本设计,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必须进行成本设计,并确定1995年被财政部授予“全国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光荣称号并在全国建筑行业首创“项
目法施工管理”的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为成本设计试点单位。
“成本设计”在项目中的运用。“刚开始这项工作时,阻力、困难不小。但我们还是咬着牙坚持下来,并取得成功。”该公司财会部经理齐焕生对记者坦言。1996年4月,城建集团一公司确定该公司所属第19经理部等5个单位为试点,并选定第19经理部施工的某广场为重点试点工程。一场成本设计攻坚战在一公司打响了。在成立必要的组织机构的同时,该公司拟订了成本设计程序流程,包含目标利润、确定工程总成本等40余项。我们以第19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某广场工程成本设计的具体过程,来说明成本设计的具体操作方法。
由城建集团一公司承担的某广场工程总造价(暂估)为10 942万元,单方造价为1 613万元,计划工期150天,开工日期为1996年4月25日,合同竣工日期为1996年9月25日承担该项目的经理部于1994年2月25日成立,在编人员34人,1996年为54人,领导班子成员6人。为了科学地测定目标成本,该公司有关人员运用经济预测法进行测定,将生产费用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并利用历史资料测定法,测算确定了第19项目经理部在该工程计划工期(150天)内应负担的固定费用总额为162.75万元。同时,在这一基础上,成本设计人员采用量本利分析法,预测确定了第19项目经理部在计划工期内的保本额为567.07万元,该工程概算费用为10 623.32万元,预测目标利润为2 886.14万元, 工程目标总成本及税金7 737.18万元(包括税金349.48万元),根据这些预测,将目标成本分解成责任指标,下达到各个责任部门监督执行。
为了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第19项目经理部按照分部分项工程以将目标总成本进一步分解并编制了季度单位工程成本计划,其中,一季度4 186.32万元,二季度3 550.85。有关人员还严格制定了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为了真实及时地反映各个责任部门完成目标成本情况,第19项目经理部根据成本责任制的分工原则,由各业务部门提出真实可靠的分析资料(成本考核报表),由财会部门综合汇总,考核审查成本目标。项目经理部成本设计工作小组还切实把内部承包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工段、班组和个人,并按照“工效挂钩”的原则,层层健全严格的奖惩制度。指标分解不到人,完不成成本指标而又不完成成本否决的坚决停发奖金。
实施工程成本设计重点试点工程的该公司第19项目经理部承担的某广场工程项目竣工后,城建集团一公司组织公司财会、材料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审核考查。经审查,该项目成本降低率、利润指标明显提高,超过了设计的目标。其中,仅人工费一项就降低了20.39%,比1995年度多降低了18个百分点。经过认真核算,某广场实际成本总支出7 201.26万元。这样,某广场工程实现利润2 100.06万元,扣除公司下达的利润1 500.06万元后,实现超额利润600万元。“这是我们公司实施工程成本设计打的较为漂亮的一仗,‘两个效益’均获丰收。”齐焕生高兴地说。
为了确保目标利润实现,一公司各业务部门转变观念,创立了许多良好的管理模式。如该公司第19项目经理部在承担某广场工程项目后,材料部门加大了材料进出库的管理力度。以前,材料进场由固定材料员一人验收,既保证不了数量,更无法保证质量。针对材料进场存在的问题,在某广场工程施工过程中,第19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对材料进场采取不固定材料员和值班员两人验收的方法,既保证了质量,以把住了材料收支关。以前进场后,材料直接发给民工队使用,管理不到位,损失、丢失较为严重,加大了材料成本。为了改变这一局面,该经理部研究决定,材料严格按民工所提计划、单价、金额拨给民工队直接管理,
同时材料部门建立台账,进场时由双方清点,凡发生丢失、损坏的,一是原价赔偿,二是按损坏程度估价赔偿,从而有效地控制材料支出。据统计,某广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节约材料费就达216万元。工程成本设计实施过程中,由于各个部门的目标成本与职工的工资奖金挂钩,这使每个职工都有了压力,变“要我干好”为“我要干好”,充分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大踏步提高。实施工程成本设计的单位尝到了甜头,越来越多的单位主动要求实施。1998年,城建一公司已有6、7个项目经理部主动要求公司在本单位开展工程成本设计。普遍开展“工程成本设计”的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1998年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8年,该公司实现利税6 300万元,人均2.11万元,比1997年有了大踏步的提高;同时,公司的知名度在北京市也日益响亮!“努力降低工程成本,不断增加盈利,这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齐焕生的话,概括了该公司实施“工程成本设计“的初衷。
案例分析与思考
3个案例,控制不同,结局不同。控制得好,工程项目质量好、投资省;控制得不好,工程项目质量隐患大,干部也纷纷落马。客观地说,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方面,深圳市走在了前列。就在近期,深圳市又全面修正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条例,规定违法招投标将受重罚。据《南方都市报》记者苟骅、通讯员邝龙桂2002年3月1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作出16处重大创新性修改后,从3月1日起正式旅行。深圳市副市长卓钦锐在昨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希望新闻媒体给予支持和配合,通过行使你们的舆论监督权力,监督新条例的执行。”
新条例调整了强制招投标范围,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原则,以备案制度代替了原来的建设局审批核准制度,标的公开,在评标定标活动中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作用。同时,强制引进作为建筑市场保险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制度,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阳光作业”。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还提高了对违法腐败行为的罚款标准,对情节严重的违法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暂停其投标资格,对违法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巨额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行政监察部门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条例规定,建设工程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且工程总造价在2 0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新条例还取消了原来规定的议标,而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原条例将标底作为定标的依据是招投标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假招标、不公平竞争等问题的关键原因。为此,新条例把标底作为招标人控制造价的最高限价,当投标报价高于标底时该投标无效。标底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同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新条例还对有关法律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其中,招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投标事项的,处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为深圳市出台新规定、新办法感到高兴之际,也不禁想谈点“题外”的话题,那就是:工程项目控制是否应当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的同志认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会计部门很难发挥太大作用;将工程项目列为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否会无端增大会计人员的精神和工作压力?
对此,我们有不同看法。原因在于:(1)尽管工程项目与会计工作看似关系松散,但不等于可以脱离会计。相反,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作出、工程价款
的支付和结算、工程的会计核算等都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撑。让熟知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会计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的决策、执行等诸环节。不但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还有利于价款支付的合理性。(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不仅规定财务会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流程,还规定与财会工作紧密相关的各业务环节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流程。正因为如此,财政部在发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通知中指出:“上述规范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3)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会计控制,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工程项目中暴露出来的许多突出问题,都与控制不严、不到位有关。工程项目往往周期较长、投资巨大,又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休戚相关。可以说,工程项目的开工、上马,从一开始就广受瞩目。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否合格、造价是否合理,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工程项目被列为内部会计控制的9大基本控制内容之一。当然,我们相信,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还将不断延伸和拓展。(4)在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单位管理薄弱、控制无方的情况下,财政部适时制定、出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除规范本身对强化控制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外,其在思想上、理念上的引导、启示、示范意义也不言而喻。或者说,财政部试图传达这样一种信息:你该做这件事情了,并且,还得做好。如何才能做好呢?加强会计控制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实际上这是财政部在正确引导、全面规范和体现财政部门特色等难以平衡的问题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推敲、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一个艰难的选择,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