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作业

学号:[1**********]7

姓名:常耀光

班级:法学专升本一班

随着时代的更迭,如今社会不断朝着全球化方向发展。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加强,尤其是经济发展已经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发生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国际公司、以及国际私人之间的贸易也带动着全球化不断向前推进,与全球化推进的同时国际法律规范也在不断发展。在我国众多学者对于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有许多不同的认识,大体包括:‘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两种。我也有自己的观点,下文便是我的论述。

首先我们阐述下国际私法以及调整方法,了解下国际私法的基本内容: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成涉外民事关系:

(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也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

(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外国。它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遗产继承关系等。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有两种: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为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指定应予以适用的法律,如“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然后依据这一被指定的法律(准据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冲突规范只解决法律适用的选择,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只起一种“间接调整”的作用。间接调整方法是《国际私法》主要的和基本的调整方法。

直接调整方法是以国际条约的形式,制定统一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有关的涉外民商事关系得到调整,从而避免法律适用的冲突。这种方法是从19世纪末以来逐渐方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方法,具有简便、明确和更有利与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等优点,比较适宜于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具有良好地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入实施,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与国际社会的进一步融合,我们有必要站在整个国际社会的角度,而不仅仅是我们一个国家的角度,即应该从更加全面和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我国及其国民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且,我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词语的改变,而是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随整个国际社会一起步入21世纪的中国所绝对需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的更新。我们站在国际的高度去看待问题的时候,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我们在国际社会中的交流在不断增多,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多,我们在处理国际问题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更

多的应该是我们怎样能够更好的融入国际社会,怎样更好的参加到国际交流中去。新时期的发展是一个责任担当的时期,我们在国际社会中拥有不同的角色,角色的更近和衍变需要我们对待国际问题有更深的认识。我们应该认识到自己就是国际私法调整的关系主体,我们是国际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我们是国际私法调整的一部分。我们应该转变以前那种国内涉外的思想,我们在国际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应该和国际接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在当今的时代潮流中更好更稳的发展,正确的思维方向是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必要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有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我们的调整对象有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我们有国内法调整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同时我们也参与了国际条约和国际经济组织。但是现在是一个市场融合的时期,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有不断重合的迹象,面对这种发展方向我们应该迎合公平合理的国际化标准和要求,与国际同步,与国际市场同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跟得上国际化市场的发展方向,从而是我国的经济能够更好的平稳的发展。

面对经济纠纷和法律冲突,我们应该坚持平等对待的心理态度,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和国内立法以及对国际私法的承认程度各不相同,我们要面临的问题又分为很多方面,国际私法就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首先是国际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或法律选择,即法律冲突问题;其次是为解决法律冲突而必须首先解决的外国人法律地位、当事人国籍、住所问题;最后是有关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问题,包括外国人诉讼地位、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司法文

书的域外送达、域外取证以及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只有我们配合使用国际私法处理好这几个问题,我们的国际民事案件就基本解决了。

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强调了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而调整对象的不同正是区别不同法律部门的出发点。突出了国际私法的本质特性,即它的中心任务是解决各国民商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法律冲突。反映了国际私法最基本的规范和制度的特殊性,肯定了冲突规范及与之相联系的各种制度构成了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指出了为实现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任务。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的基本认识,我们面向国际化发展潮流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认识好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我们解决国际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更好的运用国际私法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途径,也是更好的融入国际社会的前提。

国际私法作业

学号:[1**********]7

姓名:常耀光

班级:法学专升本一班

随着时代的更迭,如今社会不断朝着全球化方向发展。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加强,尤其是经济发展已经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发生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国际公司、以及国际私人之间的贸易也带动着全球化不断向前推进,与全球化推进的同时国际法律规范也在不断发展。在我国众多学者对于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有许多不同的认识,大体包括:‘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两种。我也有自己的观点,下文便是我的论述。

首先我们阐述下国际私法以及调整方法,了解下国际私法的基本内容: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成涉外民事关系:

(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也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

(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外国。它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遗产继承关系等。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有两种: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为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指定应予以适用的法律,如“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然后依据这一被指定的法律(准据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冲突规范只解决法律适用的选择,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只起一种“间接调整”的作用。间接调整方法是《国际私法》主要的和基本的调整方法。

直接调整方法是以国际条约的形式,制定统一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有关的涉外民商事关系得到调整,从而避免法律适用的冲突。这种方法是从19世纪末以来逐渐方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方法,具有简便、明确和更有利与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等优点,比较适宜于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具有良好地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入实施,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与国际社会的进一步融合,我们有必要站在整个国际社会的角度,而不仅仅是我们一个国家的角度,即应该从更加全面和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我国及其国民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且,我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词语的改变,而是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随整个国际社会一起步入21世纪的中国所绝对需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的更新。我们站在国际的高度去看待问题的时候,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我们在国际社会中的交流在不断增多,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多,我们在处理国际问题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更

多的应该是我们怎样能够更好的融入国际社会,怎样更好的参加到国际交流中去。新时期的发展是一个责任担当的时期,我们在国际社会中拥有不同的角色,角色的更近和衍变需要我们对待国际问题有更深的认识。我们应该认识到自己就是国际私法调整的关系主体,我们是国际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我们是国际私法调整的一部分。我们应该转变以前那种国内涉外的思想,我们在国际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应该和国际接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在当今的时代潮流中更好更稳的发展,正确的思维方向是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必要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有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我们的调整对象有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我们有国内法调整国内市场经济发展,同时我们也参与了国际条约和国际经济组织。但是现在是一个市场融合的时期,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有不断重合的迹象,面对这种发展方向我们应该迎合公平合理的国际化标准和要求,与国际同步,与国际市场同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跟得上国际化市场的发展方向,从而是我国的经济能够更好的平稳的发展。

面对经济纠纷和法律冲突,我们应该坚持平等对待的心理态度,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和国内立法以及对国际私法的承认程度各不相同,我们要面临的问题又分为很多方面,国际私法就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首先是国际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或法律选择,即法律冲突问题;其次是为解决法律冲突而必须首先解决的外国人法律地位、当事人国籍、住所问题;最后是有关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问题,包括外国人诉讼地位、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司法文

书的域外送达、域外取证以及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只有我们配合使用国际私法处理好这几个问题,我们的国际民事案件就基本解决了。

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强调了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而调整对象的不同正是区别不同法律部门的出发点。突出了国际私法的本质特性,即它的中心任务是解决各国民商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法律冲突。反映了国际私法最基本的规范和制度的特殊性,肯定了冲突规范及与之相联系的各种制度构成了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指出了为实现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任务。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的基本认识,我们面向国际化发展潮流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认识好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我们解决国际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更好的运用国际私法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途径,也是更好的融入国际社会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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