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标准维修保养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设备安装地址
合 同 编 号:
深圳市新世纪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E-mail: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
2、维保单位:取得维修许可证,在深圳市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证。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维修: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由乙方完成;维修的告知义务在本合同备案时完成;甲方应妥善保管由乙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
5、重大维修: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乙方在签约前现场勘验报价,经甲方确认后,
双方在签约前
约定。约定之外的内容,需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施工前按照规定将施工方案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改造: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必须由具备改造资质的电梯企业完成,改造前必须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有关电梯的维修、重大维修和改造的具体定义见附件6。
电梯标准维修保养合同书
合同双方: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本着确保电梯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设备资料及收费标准:
二、保养类型: 标准保养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计 年 月。 四、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总计费用为人民币 : 元。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月(月/季)前 日内按合同指定期限向乙方提供的开户行名称和帐号支付维修服务费用,还应与乙方财务部门进行核实。若甲方不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上述设备的维修服务,并停止承担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2)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支付与本合同维修保养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在收取维修保养费用的同时,以邮寄或派人送达的方式即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收费单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六、合同对甲乙双方的约束:
(1)乙方负责对上述电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标准的保养服务,即: 至少每15日一次日常保养,每年进行一次检修调整(中小修),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确认。(具体维修保养工作项目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
(2)乙方在交通情况许可的情况下,对上述电梯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紧急故障处理或意外事故的技术性服务;甲方发现上述电梯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时,有责任立即通知乙方派维修技术人员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须在 小时内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须在 分钟内赶到现场(交通拥堵时知会甲方除外)。
(3)电梯及其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电梯设备专用钥匙由甲方派专人管理,特别是对打开电梯厅门专用的三角钥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1《通知》的要求加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保工作时需向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领用和交还手续。如因甲方对电梯钥匙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人为损坏、错误使用或因管理不善等而造成的电梯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任何非维修保养责任引起的意外,以及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地震等引起的损失) ,乙方均不负责;因上述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需进行维修时,双方应另立维修合同。
(5)电梯的年检及国家、政府规定的其它检验,由乙方派员联系完成,甲方应予协助。乙方在检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取得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移交至甲方,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6)乙方在维修保养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涉及到费用时,双方应另行定立整改合同。
(7)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电梯维修操作证,甲方有权对其持有的证件进行核查,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电梯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因素时(如电源参数、环境湿度、温度、通风状况等)应立即和甲方商量,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进行改善。
(9)甲方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电梯的日常安全使用制度、电梯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电梯司机的岗位责任制和培训制度、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电梯钥匙管理制度等,以及各种非正常情况下的紧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10)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让非乙方的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维修工作。
(11)电梯使用到一定年限,需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 另立合同。
(12)凡电气元器件正常损坏,乙方不能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只负责提供电气元器件的安装、调试服务,电气元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3)为了提高维保工作的效率,确保故障电梯设备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甲方同意在人民币 元内授权乙方先行将元器件更换,完工后再向甲方结算费用。对于超过人民币 元之元器件更换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4)所有合理工程报价,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将详细情况向甲方阐明,甲方有责任迅速决定上述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电梯损坏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
(15)自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合同事宜,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且结清一切费用,否则,须额外支付 个月的保养费(以合同规定的月保养费为准)作为补偿。
(16)按规定要求委托乙方对电梯及自动扶梯进行每三年一次的负荷试验, 试验费用(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
(17)按照法规要求,电梯购买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大写) 元 (18)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并在接到乙方的催款通知一个月内未向乙方结清所欠维修保养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同时甲方要按合同第六款第15项之规定给予乙方补偿。
(19)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以下补充内容应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七、其它:
(1)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要求,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在其有效期到期前30天,电梯用户单位必须开始办理电梯年度定期
检验的申报手续,电梯维保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电梯未能按时年检,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当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时,应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决,双方应服从裁决,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3)双方认为另外约定的事项:(以下补充内容应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安全技术监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梯维修保养24小时服务电话: ,客户投诉电话: 本合同项目维修保养负责人: 电话:
甲 方: 乙 方:深圳市新东升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沙河工业区33栋402
开户行: 开户行: 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
帐 号: 帐 号: 1101 4833 988005
电话: 传真: 电 话:
附件1
关于加强对电梯三角钥匙的管理要求
尊敬的用户:
电梯厅门紧急开锁三角钥匙如使用不当,极易造成人员坠落事故,这在近几年的安全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例。为了维护乘客及使用单位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质监[2003]155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特将电梯三角钥匙的管理办法通知于贵司,务必请贵司遵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电梯三角钥匙的管理。
一、三角钥匙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二、所使用的三角钥匙上必须附有安全警示牌,并在三角锁孔的周边贴有警示牌,使用者在使用之前必须了解警示牌上的内容。
三、用户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具有一定机电知识的人员作为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对电梯数量较多的单位,电梯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四、电梯管理员应负责管理所有的电梯钥匙(包括操纵箱钥匙、机房门钥匙、电锁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如果电梯管理员出现变动,则应做好三角钥匙的交接工作,并有书面交接签字手续。
五、用户应有严格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电梯管理员擅自把三角钥匙交给无关人员使用。。
六、三角钥匙的正确使用方法:
1、打开厅门前,应先确认轿厢位置;防止轿厢不在本层,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2、打开厅门口的照明,清除各种杂物,并注意周围不得有其它无关人员; 3、把三角钥匙插入开锁孔,确认开锁的方向;
4、操作人员应站好,保持重心,然后按开锁方向,缓慢开锁;
5、门锁打开后,先把厅门推开一条约100mm宽的缝,取下三角钥匙,观察井道内情况,特别
是注意此时厅门不能一下开得太大;
6、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或完成作业后离开厅门时应确认厅门已可靠锁闭。
七、凡由我公司安装、维修、保养的电梯,我司按一把钥匙一个安全警示牌免费配送,请各用户填写好《电梯三角钥匙安全警示牌配送登记表》,及时反馈给我司。
深圳市新东升电梯有限公司
附件2: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A-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A-2的要求
表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A-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A-3的要求
表A-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A-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A-4的要求
表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 10 页 共 18 页
附件3: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B-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 11 页 共 18 页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B-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B-2的要求
表B-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 12 页 共 18 页
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B-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B-3的要求
表B-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B-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B-4的要求
表B-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 13 页 共 18 页
附件4: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C-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 14 页 共 18 页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C-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C-2的要求
表C-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C-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C-3的要求
表C-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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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C-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C-4的要求
表C-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D-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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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D-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D-2的要求
表D-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 17 页 共 18 页
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D-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D-3的要求
表D-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D-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D-4的要求
表D-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6:国家251号文中对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重大维修、改造的定义。
维修保养
第 18 页 共 18 页
是一般维修和日常保养的总称。一般维修是指不属于重大维修的其他维修活动的总称。日常维修保养是指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运行,所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检查活动的总称。
维修
以相应的新的零部件取代旧的零部件或对旧零部件进行加工、修配的施工活动的总称,这些施工活动不改变电梯主要参数,不包括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系统、驱动主机和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维修分为重大维修和一般维修。
重大维修
更换和加工、修配电梯主要部件,改变轿厢质量超过额定载荷的8%,加装安全装置,增加电梯停靠层站但电梯主要参数没有改变的施工活动的总称。
改造
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系统、驱动主机、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改变电梯主要参数的施工活动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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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标准维修保养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设备安装地址
合 同 编 号:
深圳市新世纪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E-mail: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
2、维保单位:取得维修许可证,在深圳市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证。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维修: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由乙方完成;维修的告知义务在本合同备案时完成;甲方应妥善保管由乙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
5、重大维修: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乙方在签约前现场勘验报价,经甲方确认后,
双方在签约前
约定。约定之外的内容,需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施工前按照规定将施工方案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改造: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必须由具备改造资质的电梯企业完成,改造前必须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有关电梯的维修、重大维修和改造的具体定义见附件6。
电梯标准维修保养合同书
合同双方: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本着确保电梯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目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电梯设备资料及收费标准:
二、保养类型: 标准保养 三、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计 年 月。 四、费用:
乙方对以上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每月计取保养服务费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总计费用为人民币 : 元。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日起,甲方同意每月(月/季)前 日内按合同指定期限向乙方提供的开户行名称和帐号支付维修服务费用,还应与乙方财务部门进行核实。若甲方不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上述设备的维修服务,并停止承担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2)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支付与本合同维修保养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在收取维修保养费用的同时,以邮寄或派人送达的方式即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收费单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六、合同对甲乙双方的约束:
(1)乙方负责对上述电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标准的保养服务,即: 至少每15日一次日常保养,每年进行一次检修调整(中小修),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甲方签字监督确认。(具体维修保养工作项目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
(2)乙方在交通情况许可的情况下,对上述电梯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紧急故障处理或意外事故的技术性服务;甲方发现上述电梯有不正常运行现象时,有责任立即通知乙方派维修技术人员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须在 小时内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须在 分钟内赶到现场(交通拥堵时知会甲方除外)。
(3)电梯及其各种附属机构均为甲方之财物,机房及电梯设备专用钥匙由甲方派专人管理,特别是对打开电梯厅门专用的三角钥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1《通知》的要求加强管理。乙方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保工作时需向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办理领用和交还手续。如因甲方对电梯钥匙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人为损坏、错误使用或因管理不善等而造成的电梯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任何非维修保养责任引起的意外,以及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地震等引起的损失) ,乙方均不负责;因上述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需进行维修时,双方应另立维修合同。
(5)电梯的年检及国家、政府规定的其它检验,由乙方派员联系完成,甲方应予协助。乙方在检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取得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移交至甲方,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6)乙方在维修保养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涉及到费用时,双方应另行定立整改合同。
(7)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电梯维修操作证,甲方有权对其持有的证件进行核查,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8)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电梯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因素时(如电源参数、环境湿度、温度、通风状况等)应立即和甲方商量,甲方应参照乙方意见进行改善。
(9)甲方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电梯的日常安全使用制度、电梯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电梯司机的岗位责任制和培训制度、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电梯钥匙管理制度等,以及各种非正常情况下的紧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10)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让非乙方的人员对电梯施行任何维修工作。
(11)电梯使用到一定年限,需中修或大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 另立合同。
(12)凡电气元器件正常损坏,乙方不能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只负责提供电气元器件的安装、调试服务,电气元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3)为了提高维保工作的效率,确保故障电梯设备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甲方同意在人民币 元内授权乙方先行将元器件更换,完工后再向甲方结算费用。对于超过人民币 元之元器件更换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4)所有合理工程报价,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将详细情况向甲方阐明,甲方有责任迅速决定上述工程接受与否;否则,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电梯损坏及任何性质索赔,乙方概不负责。
(15)自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合同事宜,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且结清一切费用,否则,须额外支付 个月的保养费(以合同规定的月保养费为准)作为补偿。
(16)按规定要求委托乙方对电梯及自动扶梯进行每三年一次的负荷试验, 试验费用(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
(17)按照法规要求,电梯购买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大写) 元 (18)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并在接到乙方的催款通知一个月内未向乙方结清所欠维修保养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同时甲方要按合同第六款第15项之规定给予乙方补偿。
(19)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以下补充内容应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七、其它:
(1)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要求,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在其有效期到期前30天,电梯用户单位必须开始办理电梯年度定期
检验的申报手续,电梯维保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电梯未能按时年检,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监察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当甲乙双方无法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时,应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决,双方应服从裁决,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3)双方认为另外约定的事项:(以下补充内容应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作态度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必要时可以追加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安全技术监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梯维修保养24小时服务电话: ,客户投诉电话: 本合同项目维修保养负责人: 电话:
甲 方: 乙 方:深圳市新东升电梯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沙河工业区33栋402
开户行: 开户行: 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
帐 号: 帐 号: 1101 4833 988005
电话: 传真: 电 话:
附件1
关于加强对电梯三角钥匙的管理要求
尊敬的用户:
电梯厅门紧急开锁三角钥匙如使用不当,极易造成人员坠落事故,这在近几年的安全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例。为了维护乘客及使用单位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质监[2003]155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特将电梯三角钥匙的管理办法通知于贵司,务必请贵司遵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电梯三角钥匙的管理。
一、三角钥匙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二、所使用的三角钥匙上必须附有安全警示牌,并在三角锁孔的周边贴有警示牌,使用者在使用之前必须了解警示牌上的内容。
三、用户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具有一定机电知识的人员作为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对电梯数量较多的单位,电梯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四、电梯管理员应负责管理所有的电梯钥匙(包括操纵箱钥匙、机房门钥匙、电锁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如果电梯管理员出现变动,则应做好三角钥匙的交接工作,并有书面交接签字手续。
五、用户应有严格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电梯管理员擅自把三角钥匙交给无关人员使用。。
六、三角钥匙的正确使用方法:
1、打开厅门前,应先确认轿厢位置;防止轿厢不在本层,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2、打开厅门口的照明,清除各种杂物,并注意周围不得有其它无关人员; 3、把三角钥匙插入开锁孔,确认开锁的方向;
4、操作人员应站好,保持重心,然后按开锁方向,缓慢开锁;
5、门锁打开后,先把厅门推开一条约100mm宽的缝,取下三角钥匙,观察井道内情况,特别
是注意此时厅门不能一下开得太大;
6、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或完成作业后离开厅门时应确认厅门已可靠锁闭。
七、凡由我公司安装、维修、保养的电梯,我司按一把钥匙一个安全警示牌免费配送,请各用户填写好《电梯三角钥匙安全警示牌配送登记表》,及时反馈给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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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A-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A-2的要求
表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A-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A-3的要求
表A-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A-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A-4的要求
表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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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B-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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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B-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B-2的要求
表B-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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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B-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B-3的要求
表B-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B-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B-4的要求
表B-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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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C-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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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C-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C-2的要求
表C-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C-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C-3的要求
表C-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 15 页 共 18 页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C-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C-4的要求
表C-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D-1 15日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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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D-1要求时,还应符合表D-2的要求
表D-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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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D-2要求时,还应符合表D-3的要求
表D-3 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除符合表D-3要求时,还应符合表D-4的要求
表D-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6:国家251号文中对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重大维修、改造的定义。
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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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般维修和日常保养的总称。一般维修是指不属于重大维修的其他维修活动的总称。日常维修保养是指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运行,所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检查活动的总称。
维修
以相应的新的零部件取代旧的零部件或对旧零部件进行加工、修配的施工活动的总称,这些施工活动不改变电梯主要参数,不包括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系统、驱动主机和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维修分为重大维修和一般维修。
重大维修
更换和加工、修配电梯主要部件,改变轿厢质量超过额定载荷的8%,加装安全装置,增加电梯停靠层站但电梯主要参数没有改变的施工活动的总称。
改造
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系统、驱动主机、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改变电梯主要参数的施工活动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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