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承包工程的整体质量,对供方的质量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以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特编制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及所属项目和专业公司下属的的劳务供方、工程供方的质量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均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ZHDB308001 过程控制程序 ZHDB316012 标识与可追溯性程序 ZHDB31601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ZHDB122066 记录控制程序
ZHDB314004 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控制程序 ZHDB301005 工程采购控制程序 ZHDB 303012 劳务管理规定 3 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务供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计划处是工程供方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质检部门负责对工程和劳务供方进行质量资质审查、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并参与最终产品质量的考核。
3.3项目质检部门负责对供方进行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质量考核工作,并对劳务供方进行质量教育。
3.4 体系管理部门负责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3.5各用工单位负责对供方进行质量意识、工艺技能等方面培训,落实质量责任制,进行施工过程的日常质量监督和指导。 4 程序
4.1 供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4.1.1总则
供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政策、法律、法规,树立起质量终身制的思想,确定第一质量责任人,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职能,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4.1.2工程供方的质量管理
4.1.2.1工程供方应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并加强质量管理,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
4.1.2.2特种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向项目质检、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专业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4.1.2.3工程供方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应向项目质检部门提供质量检验计划,并按项目的有关规定编制作业指导书和调试方案,各种记录表式应与公司的记录表式一致,并需经项目质检部门审核。
4.1.2.4工程供方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项目质检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否则,一经查实,项目质检部门将在动态质量考核中给予酌情扣分。
4.1.2.5 工程供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及验收,
建立质量自验制度,接受项目质检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及时向项目质检部门提供过程质量数据和符合档案要求的竣工资料。 4.1.2.6工程供方应按公司程序要求进行管理,并接受公司有关部门对体系运行的管理检查。
4.1.2.7内部沟通方面内容:
4.1.2.8数据统计、提供、分析、利用方面内容: 4.2对供方的过程质量管理 4.2.1对工程供方的过程质量管理
4.2.1.1 用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对供方负有质量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4.2.1.2在工程供方施工开展前,项目和用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对供方人员资质进行核对,并认真审核供方的质量检验计划和相关记录表式。 4.2.1.3工程供方和用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在施工中对供方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供方对查出的质量隐患要及时提出,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对屡教不改者,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4.2.1.4工程供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按ZHDB316013执行。 4.2.1.5工程供方施工过程中的标识,按ZHDB316012执行。 4.2.1.6对工程供方的质量记录控制,按ZHDB122066执行。
4.2.1.7对工程供方的质量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规范、标准,验收的项目、权限、提供的资料等,应严格按照《质检计划》执行。系统验收应纳入项目的系统验收计划中。
4.2.1.8公司体系部门负责监督供方的体系运行,并通过内审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体系管理部门应督促其整改。
4.2.1.9鼓励供方参与项目组织的各项质量活动和公司的质量活动,如参加项目的质量知识竞赛,公司的精品工程评比活动等。
4.2.1.10对供方造成的质量事故、事件和不符合项,应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劳务工,项目应考虑予以奖励;对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重奖。
4.2.1.10内部沟通方面内容
4.2.1.11数据统计、提供、分析、利用方面内容。 4.2.2对劳务供方的过程质量管理
4.2.2.2劳务供方的质量管理要纳入用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说明其要求。
4.2.2.3引进队伍的要求,人员资质的审查,质量意识的建立、质量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
4.2.2.4班驵建设方面内容 4.2.2.5技能培训、提高方面内容
4.2.2.6作业人员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方面内容 4.2.2.7考核奖励方面内容 4.4考核
4.4.1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劳务供方档案,计划部门应建立工程供方档案。 4.4.2 供方的动态考核由项目质检部门负责,按《 劳务供方动态质量考核表》和《工程供方动态质量考核表》的考核项目,每季度对劳务供方和工程供方进行动态质量考核,并上报公司质检处和计划处。
4.4.3供方的工程结束后,项目质检科根据《工程供方竣工质量考核表》对工程供方进行竣工质量考核,并将考核表报项目计划科、公司质检处、计划处。
4.4.5年度质量管理考核由公司质检处负责,根据各项目动态考核情况,对供方进行年度质量考核。
4.5记录
本程序运行形成以下记录 4.5.1 劳务供方质量管理考核表 4.5.2 工程供方质量管理考核表 4.5.3 工程供方年度质量管理考核表 4.5.4 工程供方竣工质量管理考核表
以上表式由质检部门统一制订、产生、保存。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编号 工 程 供 方 质 量 考 核 表 日期 :
注:该考核表对工程量较少的工程供方考核时按实际情况可以从简。
工程供方质量考核标准说明:
1、优良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表中1、2、3项资料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良好。 质量记录无严重不符合项。 无质量事故、事件。
无严重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3次/单位工程,且控制措施完善。 验收一次合格率≥90% 焊接一次合格率≥90%
工程优良率满足《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优良的要求。
工程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意见属于安装问题的意见数不得超过各类意见总数的50%。意见整改率100%(特殊原因除外)。
产品的工艺质量和成品保护达到“好”的要求 质量处罚为0。 2、合格标准:
表中1、2、3项资料部分编制或部分执行。
质量记录严重不符合项≥3项。 无质量事故、质量事件≯1起。
一般不合格品≤5次/单位工程,且控制措施完善。 85%≤验收一次合格率≤90% 85%≤焊接一次合格率≤90%
工程优良率满足《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合格的要求。
工程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意见属于安装问题的意见数不得超过各类意见总数的50%。95%≤意见整改率≤100%(特殊原因除外)。
产品的工艺质量和成品保护达到“一般”的要求 质量处罚为0。违反工艺纪律现象不得超过2次。 3、不合格:
不满足以上合格标准的评为不合格。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劳务供方动态质量考核表 编号:
次数≤2次。
2、合格标准:无持证上岗现象≤2次;质量事故为0、事件≯1次 ,不合格品发生次数≤3次; 考核为“差□”的项目≯3项。
3、不合格标准:发生质量事故≥1起或不合格品发生次数>3次,考核为“差□”的项目≥3项。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工 程 供 方 年 度 质 量 考 核 表 编号: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工程供方竣工质量考核表一 编号: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工程供方竣工质量考核表二
11
12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承包工程的整体质量,对供方的质量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以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特编制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及所属项目和专业公司下属的的劳务供方、工程供方的质量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均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ZHDB308001 过程控制程序 ZHDB316012 标识与可追溯性程序 ZHDB31601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ZHDB122066 记录控制程序
ZHDB314004 事故、事件和不符合控制程序 ZHDB301005 工程采购控制程序 ZHDB 303012 劳务管理规定 3 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务供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计划处是工程供方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质检部门负责对工程和劳务供方进行质量资质审查、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并参与最终产品质量的考核。
3.3项目质检部门负责对供方进行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质量考核工作,并对劳务供方进行质量教育。
3.4 体系管理部门负责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3.5各用工单位负责对供方进行质量意识、工艺技能等方面培训,落实质量责任制,进行施工过程的日常质量监督和指导。 4 程序
4.1 供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4.1.1总则
供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政策、法律、法规,树立起质量终身制的思想,确定第一质量责任人,明确各级质量管理职能,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
4.1.2工程供方的质量管理
4.1.2.1工程供方应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并加强质量管理,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
4.1.2.2特种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向项目质检、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专业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4.1.2.3工程供方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应向项目质检部门提供质量检验计划,并按项目的有关规定编制作业指导书和调试方案,各种记录表式应与公司的记录表式一致,并需经项目质检部门审核。
4.1.2.4工程供方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项目质检部门汇报,不得隐瞒,否则,一经查实,项目质检部门将在动态质量考核中给予酌情扣分。
4.1.2.5 工程供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及验收,
建立质量自验制度,接受项目质检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及时向项目质检部门提供过程质量数据和符合档案要求的竣工资料。 4.1.2.6工程供方应按公司程序要求进行管理,并接受公司有关部门对体系运行的管理检查。
4.1.2.7内部沟通方面内容:
4.1.2.8数据统计、提供、分析、利用方面内容: 4.2对供方的过程质量管理 4.2.1对工程供方的过程质量管理
4.2.1.1 用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对供方负有质量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4.2.1.2在工程供方施工开展前,项目和用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对供方人员资质进行核对,并认真审核供方的质量检验计划和相关记录表式。 4.2.1.3工程供方和用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在施工中对供方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供方对查出的质量隐患要及时提出,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对屡教不改者,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4.2.1.4工程供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按ZHDB316013执行。 4.2.1.5工程供方施工过程中的标识,按ZHDB316012执行。 4.2.1.6对工程供方的质量记录控制,按ZHDB122066执行。
4.2.1.7对工程供方的质量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规范、标准,验收的项目、权限、提供的资料等,应严格按照《质检计划》执行。系统验收应纳入项目的系统验收计划中。
4.2.1.8公司体系部门负责监督供方的体系运行,并通过内审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体系管理部门应督促其整改。
4.2.1.9鼓励供方参与项目组织的各项质量活动和公司的质量活动,如参加项目的质量知识竞赛,公司的精品工程评比活动等。
4.2.1.10对供方造成的质量事故、事件和不符合项,应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劳务工,项目应考虑予以奖励;对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重奖。
4.2.1.10内部沟通方面内容
4.2.1.11数据统计、提供、分析、利用方面内容。 4.2.2对劳务供方的过程质量管理
4.2.2.2劳务供方的质量管理要纳入用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说明其要求。
4.2.2.3引进队伍的要求,人员资质的审查,质量意识的建立、质量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
4.2.2.4班驵建设方面内容 4.2.2.5技能培训、提高方面内容
4.2.2.6作业人员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方面内容 4.2.2.7考核奖励方面内容 4.4考核
4.4.1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劳务供方档案,计划部门应建立工程供方档案。 4.4.2 供方的动态考核由项目质检部门负责,按《 劳务供方动态质量考核表》和《工程供方动态质量考核表》的考核项目,每季度对劳务供方和工程供方进行动态质量考核,并上报公司质检处和计划处。
4.4.3供方的工程结束后,项目质检科根据《工程供方竣工质量考核表》对工程供方进行竣工质量考核,并将考核表报项目计划科、公司质检处、计划处。
4.4.5年度质量管理考核由公司质检处负责,根据各项目动态考核情况,对供方进行年度质量考核。
4.5记录
本程序运行形成以下记录 4.5.1 劳务供方质量管理考核表 4.5.2 工程供方质量管理考核表 4.5.3 工程供方年度质量管理考核表 4.5.4 工程供方竣工质量管理考核表
以上表式由质检部门统一制订、产生、保存。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编号 工 程 供 方 质 量 考 核 表 日期 :
注:该考核表对工程量较少的工程供方考核时按实际情况可以从简。
工程供方质量考核标准说明:
1、优良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表中1、2、3项资料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良好。 质量记录无严重不符合项。 无质量事故、事件。
无严重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3次/单位工程,且控制措施完善。 验收一次合格率≥90% 焊接一次合格率≥90%
工程优良率满足《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优良的要求。
工程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意见属于安装问题的意见数不得超过各类意见总数的50%。意见整改率100%(特殊原因除外)。
产品的工艺质量和成品保护达到“好”的要求 质量处罚为0。 2、合格标准:
表中1、2、3项资料部分编制或部分执行。
质量记录严重不符合项≥3项。 无质量事故、质量事件≯1起。
一般不合格品≤5次/单位工程,且控制措施完善。 85%≤验收一次合格率≤90% 85%≤焊接一次合格率≤90%
工程优良率满足《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合格的要求。
工程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意见属于安装问题的意见数不得超过各类意见总数的50%。95%≤意见整改率≤100%(特殊原因除外)。
产品的工艺质量和成品保护达到“一般”的要求 质量处罚为0。违反工艺纪律现象不得超过2次。 3、不合格:
不满足以上合格标准的评为不合格。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劳务供方动态质量考核表 编号:
次数≤2次。
2、合格标准:无持证上岗现象≤2次;质量事故为0、事件≯1次 ,不合格品发生次数≤3次; 考核为“差□”的项目≯3项。
3、不合格标准:发生质量事故≥1起或不合格品发生次数>3次,考核为“差□”的项目≥3项。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工 程 供 方 年 度 质 量 考 核 表 编号: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工程供方竣工质量考核表一 编号: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工程供方竣工质量考核表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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