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合同書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大力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有一项 工程转包给乙方以包工方式承包制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下如下协议。
1. 乙方承包内容有:。
2. 造价以人民币¥元(大写:)
单价以: 以实际制作数量计算,乙方中途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 工程期限:自月月工,如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及雨天造成误工,可顺延日期。如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则以每天罚款大写:元/天) 直到工程完成为止。
4. 所用材料、耗材、水电由甲方提供。
5. 乙方施工期间所产生工伤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开工后甲方每天付15元/人做生活费,每一个星期支付一次。乙方完工,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公款给乙方。
7. 在施工期间,乙方如无故停工或闹事,令工程无法施工或工程毫无进展,甲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还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8. 保险费用按施工人员和公司各承担50%。
注:1、以上所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立刻生效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到东莞市人民法院解决
3、按实际数量结算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包工合同書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大力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有一项 工程转包给乙方以包工方式承包制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下如下协议。
1. 乙方承包内容有:。
2. 造价以人民币¥元(大写:)
单价以: 以实际制作数量计算,乙方中途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 工程期限:自月月工,如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及雨天造成误工,可顺延日期。如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则以每天罚款大写:元/天) 直到工程完成为止。
4. 所用材料、耗材、水电由甲方提供。
5. 乙方施工期间所产生工伤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开工后甲方每天付15元/人做生活费,每一个星期支付一次。乙方完工,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公款给乙方。
7. 在施工期间,乙方如无故停工或闹事,令工程无法施工或工程毫无进展,甲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还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责任。
8. 保险费用按施工人员和公司各承担50%。
注:1、以上所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立刻生效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到东莞市人民法院解决
3、按实际数量结算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