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