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管理方法》、《江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乡 村 组的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共元,(大写:
),在每年 月 日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到的所有项目补助经费归乙方享有。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管理方法》、《江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乡 村 组的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共元,(大写:
),在每年 月 日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到的所有项目补助经费归乙方享有。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