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万能账户的产品10月起喊停!保险公司产品库要更新

保监会继续弥补监管短板,这次针对的是人身保险产品。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保监会近日向人身险公司下发最新通知,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要求切实发挥人身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

“要求回到各个险种的本源。”业内分析,这一新规是对不“姓保”保险产品的纠正,对不同险企的影响点不同。受到主要影响的或是保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因新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而“主险+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目前几乎是寿险公司个险渠道的理财型产品标配。

而对于万能险,新规要求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一位寿险产品精算师分析,未来,万能险将发展为资金自由进出的保障兼储蓄型产品,回归本源。

近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下发到人身险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人身险产品,并对产品开发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支持并鼓励人身险公司大力发展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长期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特定人群专属保险产品。其中,对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产品的费率厘定,鼓励保险公司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特定人群专属保险保障产品,要求重点服务于支持国家实体经济发展、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等国家发展重大领域。

同时,《通知》还对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保险、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团体医疗保险等产品的开发设计提出要求。

其中,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相当于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的存续期限拉长到5年以上。”一位寿险精算人士说,这将对生存金快速返还现象形成制约。近年来,生存金返还越来越快,部分年金保险在投保后当年即返还首次生存金。

而对万能险、投连险产品,《通知》要求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且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万能险被要求允许自由追加保费,”一位寿险产品精算师分析,未来,万能险将发展为资金自由进出的保障兼储蓄型产品。

对健康保险的重要险种——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如果在保险期满前给付生存保险金,《通知》也分别明确了对应条件。护理保险的给付,要以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条件;失能保险的给付,要以被保险人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条件。

这是在引导护理和失能保险两大保障险种回归本源。近年来,一些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把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附加上万能账户,做成了理财型产品,期限一年、两年,有预期收益率,且“保本保息”,以此来推动保费规模增长,而两大险种的保障性能被弱化。

《通知》对人身险产品的开发共提出七条要求,业内分析,新规对不同险企的影响不同,这次影响面最大的规定或为“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因寿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的主打理财产品,大多是“主险+万能账户”的组合。

“有影响的就是附带万能账户的产品,就要面临停售了,最晚卖到9月30日。” 在某大型保险代理机构营销人员看来,这份新规对在售的重疾险等影响并不大。

自2012年寿险业内出现分红险和万能险双主险双账户组合形式以来,“用高收益万能账户促销主险销售”的打法迅速在国内寿险公司“普及”。

“带万能账户的产品比较好卖”是销售人员的直接认知。

如今,“主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账户”几乎成为保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标配。特别是在每年的开门红时期,诸多中小险企和大型险企在个人营销渠道的主打产品都是“主险+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部分公司还推出了附加两个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

而在不允许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的要求下,这类产品面临停售和升级。“产品库又要更新了。”一家寿险公司人士感叹。

另外,《通知》还对保险产品销售进一步规范。要求保险产品名称清晰明了,要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同时,保险公司对产品进行组合销售,应在产品销售和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

《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该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对于万能险的前世今生,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今年2月份出席国新办发布会时,曾专门做过阐述。

万能险于1979年诞生在美国,当时保险公司开发这个险种主要基于两个目的,一是应对财富效应,二是对冲通货膨胀。

因兼具风险保障和投资储蓄功能,万能险在美国市场一经推出,立即受到市场热捧,并一举成为美国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从2005年到现在,美国保险市场万能险保费的份额平均在35%左右。

需明确的是,万能险是一个保险产品,具有风险保障功能,这个风险保障功能是它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内在本质属性。

而之所以被称为“万能险”,并不是因为它是万能的保险或能保万种风险,而是因为它具备两大灵活特性:一是投保人交费比较灵活;有钱可以多交,没钱可以少交;可以一次交,也可以分着交;可以连续交,也可以间断交。二是万能险保额可以灵活调整,可以高一点,也可以低一点。

万能险进入我国是在2000年,之后的发展总体快速稳定。2016年,我国的万能险占总保费的份额是31.4%。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万能险监管制度,对万能险产品风险保额、产品期限、最低保障利率、最低现金价值、资本约束等要求,较欧美国家更严格。

总体来看,我国的万能险发展健康平稳,风险可控。但是,少数保险公司在万能险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万能险业务一险独大,且期限普遍偏短,这种情况下的风险点是,业务大起大落,公司经营不稳定性。二是短期负债配长期资产,形成资产负债错配,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现金流承压的风险隐患。

为解决这些问题,保监会不断采取措施:一,完善了万能险监管制度。二是建立了万能险业务规模、期限结构宏观调控机制。三是开展了全行业现金流压力测试,对重点公司进行风险预案。四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万能险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采取的措施已包括停业、停止新业务、停止批设新机构等。

人身险产品新规,赋予万能险“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费、灵活调整保额”的功能,且禁止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险产品,被认为将进一步推动万能险回归本源。

保监会继续弥补监管短板,这次针对的是人身保险产品。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保监会近日向人身险公司下发最新通知,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要求切实发挥人身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

“要求回到各个险种的本源。”业内分析,这一新规是对不“姓保”保险产品的纠正,对不同险企的影响点不同。受到主要影响的或是保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因新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而“主险+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目前几乎是寿险公司个险渠道的理财型产品标配。

而对于万能险,新规要求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一位寿险产品精算师分析,未来,万能险将发展为资金自由进出的保障兼储蓄型产品,回归本源。

近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下发到人身险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人身险产品,并对产品开发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支持并鼓励人身险公司大力发展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长期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特定人群专属保险产品。其中,对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产品的费率厘定,鼓励保险公司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特定人群专属保险保障产品,要求重点服务于支持国家实体经济发展、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等国家发展重大领域。

同时,《通知》还对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保险、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团体医疗保险等产品的开发设计提出要求。

其中,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相当于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的存续期限拉长到5年以上。”一位寿险精算人士说,这将对生存金快速返还现象形成制约。近年来,生存金返还越来越快,部分年金保险在投保后当年即返还首次生存金。

而对万能险、投连险产品,《通知》要求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且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万能险被要求允许自由追加保费,”一位寿险产品精算师分析,未来,万能险将发展为资金自由进出的保障兼储蓄型产品。

对健康保险的重要险种——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如果在保险期满前给付生存保险金,《通知》也分别明确了对应条件。护理保险的给付,要以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条件;失能保险的给付,要以被保险人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条件。

这是在引导护理和失能保险两大保障险种回归本源。近年来,一些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把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附加上万能账户,做成了理财型产品,期限一年、两年,有预期收益率,且“保本保息”,以此来推动保费规模增长,而两大险种的保障性能被弱化。

《通知》对人身险产品的开发共提出七条要求,业内分析,新规对不同险企的影响不同,这次影响面最大的规定或为“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因寿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的主打理财产品,大多是“主险+万能账户”的组合。

“有影响的就是附带万能账户的产品,就要面临停售了,最晚卖到9月30日。” 在某大型保险代理机构营销人员看来,这份新规对在售的重疾险等影响并不大。

自2012年寿险业内出现分红险和万能险双主险双账户组合形式以来,“用高收益万能账户促销主险销售”的打法迅速在国内寿险公司“普及”。

“带万能账户的产品比较好卖”是销售人员的直接认知。

如今,“主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账户”几乎成为保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标配。特别是在每年的开门红时期,诸多中小险企和大型险企在个人营销渠道的主打产品都是“主险+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部分公司还推出了附加两个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

而在不允许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的要求下,这类产品面临停售和升级。“产品库又要更新了。”一家寿险公司人士感叹。

另外,《通知》还对保险产品销售进一步规范。要求保险产品名称清晰明了,要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同时,保险公司对产品进行组合销售,应在产品销售和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

《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该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对于万能险的前世今生,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今年2月份出席国新办发布会时,曾专门做过阐述。

万能险于1979年诞生在美国,当时保险公司开发这个险种主要基于两个目的,一是应对财富效应,二是对冲通货膨胀。

因兼具风险保障和投资储蓄功能,万能险在美国市场一经推出,立即受到市场热捧,并一举成为美国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从2005年到现在,美国保险市场万能险保费的份额平均在35%左右。

需明确的是,万能险是一个保险产品,具有风险保障功能,这个风险保障功能是它区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内在本质属性。

而之所以被称为“万能险”,并不是因为它是万能的保险或能保万种风险,而是因为它具备两大灵活特性:一是投保人交费比较灵活;有钱可以多交,没钱可以少交;可以一次交,也可以分着交;可以连续交,也可以间断交。二是万能险保额可以灵活调整,可以高一点,也可以低一点。

万能险进入我国是在2000年,之后的发展总体快速稳定。2016年,我国的万能险占总保费的份额是31.4%。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万能险监管制度,对万能险产品风险保额、产品期限、最低保障利率、最低现金价值、资本约束等要求,较欧美国家更严格。

总体来看,我国的万能险发展健康平稳,风险可控。但是,少数保险公司在万能险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万能险业务一险独大,且期限普遍偏短,这种情况下的风险点是,业务大起大落,公司经营不稳定性。二是短期负债配长期资产,形成资产负债错配,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现金流承压的风险隐患。

为解决这些问题,保监会不断采取措施:一,完善了万能险监管制度。二是建立了万能险业务规模、期限结构宏观调控机制。三是开展了全行业现金流压力测试,对重点公司进行风险预案。四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万能险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采取的措施已包括停业、停止新业务、停止批设新机构等。

人身险产品新规,赋予万能险“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费、灵活调整保额”的功能,且禁止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险产品,被认为将进一步推动万能险回归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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