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主体验收的“一法四条例”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河南省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3《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4《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5《郑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2、现最新图集代替:
11G101-1现浇砼框架梁、剪力墙、板等替代03G101-1、04G101-4; 11G101-2 现浇砼板式楼梯替代03G101-2;
11G101-3独立基础、条基、筏型基础、桩基承台替代04G101-3、06G101-6、08G101-5。
3、砼结构:不超过40m ,不需要留置伸缩缝。
4、桩检测:
1小应变检测,主要检测桩的完整性、是否桩中间断裂等; ○
2大应变检测,主要是单桩或多桩静载试验承载力。 ○
5、基础底筋的0.9D 长度设置:
1独立基础无论横、宽尺寸大于或等于2.5m 时,底盘筋的下料长度为0.9D ,各 ○
外边不减短(06G101-6 P20、30、47、59页);
2条形基础宽度尺寸大于或等于2.5m 时,底盘筋的下料长度为0.9D ,外边不减 ○
短(说明:a 、进入底盘交接区的受力筋和无交接时的第一根筋不减短;b 、但对于偏心基础的某边至柱中心至基础边缘尺寸小于1.25m 时,沿该方向的钢筋长度不应减短。可查图集图示)。
3有桩的基础和独立基础的底盘筋不存在0.9D 的减短,而是从桩内向外有一定尺 ○
寸如不够向上弯拐(可查图集)。
6、有桩的承台底盘筋要求(06G101-6 P62页):
1从桩的内里边向外至承台筋端部的直段长度≧35D 时不向上设置弯拐; ○
2方桩:从桩的内里边向外直段长度≧25D 后再向上设置10D 弯拐; ○
3圆桩:从桩的内里边向外直段长度≧25D+0.1D后再向上设置10D 弯拐; ○
7、基础筏板内柱、剪力墙插筋时内非复合箍筋的数量:间距≦500,且不少于2道矩
形封闭箍(06G101-6 P66页图集有图示说明,最下一道距底弯拐处50~100mm,新11G 图集也是)。
8、基础梁上下纵筋连接范围:下筋在两轴线的中间1/3范围内;上筋在两轴线的支座1/4范围内连接(06G101-6 P51页图集有图示说明。但P68页地框梁纵筋与上部梁的上下筋连接部位一样)。
9、梁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配置(通长筋可为相同或不同):同排纵筋中,即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号相联,注写时需将角筋写在“+”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号后面的括号内,以表示不同的直径与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架立筋与支座处的外伸加强筋搭接150)。P24页的四条
10、梁支座上部纵筋长度规定:上部第一排非通长筋(也就是+号后边设置在两角或通长筋中间位置的筋)及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也就是净跨的1/3,+号后的筋带括号或不带都是一样的作用,括号内+号后的细筋是架立筋。如支座两边跨长度不同,以一边长的跨为准,两边净长1/3筋均一样。上第二排非通长筋为净跨的1/4长;上第三排非通长筋长度同第二排,为净跨的1/4长(此第三排筋的长度是设计人员所说的,但也可因地制宜。其它参03G101-1P25、28等)。 梁下部的一排、二排、三排纵向筋均为贯通筋。
11、框架梁和非框梁纵筋接头:梁上部筋在净跨中部的1/3范围内,下部纵筋在梁净跨1/4范围内(梁端部位)。梁下部和侧面纵筋除图示净跨1/4处接头外,可在支座处锚固或贯通,同一跨只要一个接头。悬臂梁主筋不得有接头。
12、悬挑梁(包括其它类型梁的悬挑梁):上部第一排纵筋延伸至梁端头并下弯;上部第二排纵筋延伸至净长3/4的位置(参看P66)。上部第一排不少于纵筋1/2其余的筋头部均斜下弯(如图集所示)。注意:当挑梁净长小于4倍的挑梁根部高度尺寸时可不斜下弯,其它再按各设计图纸的要求。悬臂梁主筋不得有接头。
13、连梁、暗梁、边框梁侧面纵筋和拉结筋构造:当设计未注明时,侧面的构造筋同剪力墙的水平筋。梁内拉结筋直径:当梁宽小于350时为圆钢6mm 的,梁宽大于350时为圆钢8mm 的;拉结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竖向沿侧面水平筋隔一拉一(P51)。当设有多排拉结筋时,应上下错开位置。梁侧有构造筋就有拉结筋,同时钩住梁两侧的构造筋和箍筋(06G901-1P11)。另:当梁截面高度大于700时,梁侧面纵向构造筋直径≧圆钢10mm 间距≦200(此查图集说明,另可根据设计要求施工)。
14、粘钢加固:连工带料、带简易内架,是按所用钢板粘胶面积每800多元/平方米。
15、塔吊身外边距建筑物外墙皮超过6m 时,要进行验算。
16、当梁腹板下h ≧450时:梁侧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筋,间距小于或等于200(P24)。当为G 字打头的搭接长度为15D ;当为N 字打头的受扭筋,其搭接长度按LL 或LLE 。 另(06G901-1P5规定)当梁腹板下h ≧450时:当梁下部为一排纵筋时,按筋中心至腹板下高度为准;当梁下部为多排筋时,从梁底减去60mm 后再至腹板下的高度尺寸。
17、柱纵向钢筋间距: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 。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中心距不应大于300mm ;抗震且截面尺寸大于400的柱,其中心距不应大于200。
18、梁纵向多排主筋上下净间距:梁上部上下筋间≧30或1.5d ;梁下部上下筋间≧25或d 。梁下部纵向钢筋配置多于两排时,两排以上钢筋水平方向的中距应比下面两排的中距增大一倍。各排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 和d (06G901-1 P5有图)。
19、基础梁纵向配筋:与上部框梁配筋相反,“T ”字打头的是基础梁的上部筋,上部的一排、二排筋均为贯通筋;“B ”字打头的是基础梁的下部筋,除贯通筋外最下部筋+号后边的筋和下二排筋,均为两轴中心距的1/3长(2011新版图集为净跨的1/3长)。
20、基础主梁与次梁纵向筋接头:基础梁底部贯通纵筋可在跨中1/3范围内连接;基础梁顶部贯通纵筋可在柱中1/4跨度范围内连接。其次梁侧以两边主梁为支座计算。
21、基础梁侧面的纵向构造筋:当基础梁腹板下h ≧450时,梁两侧对称配置G 字打头注写的筋;当基础梁一侧有基础底板而另一侧无时,基础梁两侧纵向构造筋G 字打头分别注写用“+”号连接。
1、建筑工程主体验收的“一法四条例”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河南省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3《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4《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5《郑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2、现最新图集代替:
11G101-1现浇砼框架梁、剪力墙、板等替代03G101-1、04G101-4; 11G101-2 现浇砼板式楼梯替代03G101-2;
11G101-3独立基础、条基、筏型基础、桩基承台替代04G101-3、06G101-6、08G101-5。
3、砼结构:不超过40m ,不需要留置伸缩缝。
4、桩检测:
1小应变检测,主要检测桩的完整性、是否桩中间断裂等; ○
2大应变检测,主要是单桩或多桩静载试验承载力。 ○
5、基础底筋的0.9D 长度设置:
1独立基础无论横、宽尺寸大于或等于2.5m 时,底盘筋的下料长度为0.9D ,各 ○
外边不减短(06G101-6 P20、30、47、59页);
2条形基础宽度尺寸大于或等于2.5m 时,底盘筋的下料长度为0.9D ,外边不减 ○
短(说明:a 、进入底盘交接区的受力筋和无交接时的第一根筋不减短;b 、但对于偏心基础的某边至柱中心至基础边缘尺寸小于1.25m 时,沿该方向的钢筋长度不应减短。可查图集图示)。
3有桩的基础和独立基础的底盘筋不存在0.9D 的减短,而是从桩内向外有一定尺 ○
寸如不够向上弯拐(可查图集)。
6、有桩的承台底盘筋要求(06G101-6 P62页):
1从桩的内里边向外至承台筋端部的直段长度≧35D 时不向上设置弯拐; ○
2方桩:从桩的内里边向外直段长度≧25D 后再向上设置10D 弯拐; ○
3圆桩:从桩的内里边向外直段长度≧25D+0.1D后再向上设置10D 弯拐; ○
7、基础筏板内柱、剪力墙插筋时内非复合箍筋的数量:间距≦500,且不少于2道矩
形封闭箍(06G101-6 P66页图集有图示说明,最下一道距底弯拐处50~100mm,新11G 图集也是)。
8、基础梁上下纵筋连接范围:下筋在两轴线的中间1/3范围内;上筋在两轴线的支座1/4范围内连接(06G101-6 P51页图集有图示说明。但P68页地框梁纵筋与上部梁的上下筋连接部位一样)。
9、梁上部通长筋或架立筋配置(通长筋可为相同或不同):同排纵筋中,即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号相联,注写时需将角筋写在“+”号的前面,架立筋写在“+”号后面的括号内,以表示不同的直径与通长筋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架立筋与支座处的外伸加强筋搭接150)。P24页的四条
10、梁支座上部纵筋长度规定:上部第一排非通长筋(也就是+号后边设置在两角或通长筋中间位置的筋)及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也就是净跨的1/3,+号后的筋带括号或不带都是一样的作用,括号内+号后的细筋是架立筋。如支座两边跨长度不同,以一边长的跨为准,两边净长1/3筋均一样。上第二排非通长筋为净跨的1/4长;上第三排非通长筋长度同第二排,为净跨的1/4长(此第三排筋的长度是设计人员所说的,但也可因地制宜。其它参03G101-1P25、28等)。 梁下部的一排、二排、三排纵向筋均为贯通筋。
11、框架梁和非框梁纵筋接头:梁上部筋在净跨中部的1/3范围内,下部纵筋在梁净跨1/4范围内(梁端部位)。梁下部和侧面纵筋除图示净跨1/4处接头外,可在支座处锚固或贯通,同一跨只要一个接头。悬臂梁主筋不得有接头。
12、悬挑梁(包括其它类型梁的悬挑梁):上部第一排纵筋延伸至梁端头并下弯;上部第二排纵筋延伸至净长3/4的位置(参看P66)。上部第一排不少于纵筋1/2其余的筋头部均斜下弯(如图集所示)。注意:当挑梁净长小于4倍的挑梁根部高度尺寸时可不斜下弯,其它再按各设计图纸的要求。悬臂梁主筋不得有接头。
13、连梁、暗梁、边框梁侧面纵筋和拉结筋构造:当设计未注明时,侧面的构造筋同剪力墙的水平筋。梁内拉结筋直径:当梁宽小于350时为圆钢6mm 的,梁宽大于350时为圆钢8mm 的;拉结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竖向沿侧面水平筋隔一拉一(P51)。当设有多排拉结筋时,应上下错开位置。梁侧有构造筋就有拉结筋,同时钩住梁两侧的构造筋和箍筋(06G901-1P11)。另:当梁截面高度大于700时,梁侧面纵向构造筋直径≧圆钢10mm 间距≦200(此查图集说明,另可根据设计要求施工)。
14、粘钢加固:连工带料、带简易内架,是按所用钢板粘胶面积每800多元/平方米。
15、塔吊身外边距建筑物外墙皮超过6m 时,要进行验算。
16、当梁腹板下h ≧450时:梁侧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筋,间距小于或等于200(P24)。当为G 字打头的搭接长度为15D ;当为N 字打头的受扭筋,其搭接长度按LL 或LLE 。 另(06G901-1P5规定)当梁腹板下h ≧450时:当梁下部为一排纵筋时,按筋中心至腹板下高度为准;当梁下部为多排筋时,从梁底减去60mm 后再至腹板下的高度尺寸。
17、柱纵向钢筋间距: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50mm 。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中心距不应大于300mm ;抗震且截面尺寸大于400的柱,其中心距不应大于200。
18、梁纵向多排主筋上下净间距:梁上部上下筋间≧30或1.5d ;梁下部上下筋间≧25或d 。梁下部纵向钢筋配置多于两排时,两排以上钢筋水平方向的中距应比下面两排的中距增大一倍。各排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 和d (06G901-1 P5有图)。
19、基础梁纵向配筋:与上部框梁配筋相反,“T ”字打头的是基础梁的上部筋,上部的一排、二排筋均为贯通筋;“B ”字打头的是基础梁的下部筋,除贯通筋外最下部筋+号后边的筋和下二排筋,均为两轴中心距的1/3长(2011新版图集为净跨的1/3长)。
20、基础主梁与次梁纵向筋接头:基础梁底部贯通纵筋可在跨中1/3范围内连接;基础梁顶部贯通纵筋可在柱中1/4跨度范围内连接。其次梁侧以两边主梁为支座计算。
21、基础梁侧面的纵向构造筋:当基础梁腹板下h ≧450时,梁两侧对称配置G 字打头注写的筋;当基础梁一侧有基础底板而另一侧无时,基础梁两侧纵向构造筋G 字打头分别注写用“+”号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