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5每日一问答案:作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是否征收房产税?
我公司将地下人防设施出租或作为其他营业用房,是否应征收房产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
(1)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2)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①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②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③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
征收房产税。根据上述规定,地下人防设施作为营业用房的,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2013.1.25每日一问答案:作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是否征收房产税?
我公司将地下人防设施出租或作为其他营业用房,是否应征收房产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
(1)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2)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①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②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③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
征收房产税。根据上述规定,地下人防设施作为营业用房的,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