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税收风险是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障碍,它主要包括“遵从风险”和“执法风险”两个方面,存在于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而税收风险管理则是风险管理科学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是完善税收征管、降低执法风险、堵塞税款流失漏洞的必然方向和发展趋势。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合理配置和运用有限的征管资源,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的管理,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是各级税务部门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这一课题,以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为主线,以当前我市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为切入点,对纳税人的“遵从风险”,作一个粗浅的探讨。
[关 键 词] 风险管理 内涵意义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一、税收风险管理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
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应用数理统计分析、涉税信息比对等技术手段,通过对各类涉税风险进行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水平的过程和方法。
因此,其管理过程主要包括确立风险管理工作规划、设立税收风险指标、构建税收风险指标体系、以及依托计算机及其网络搭建的税收风险预警管理平台,对税收风险进行识别、归类、排序、预警、处置、监控和改进等多个环节和工作措施(具体措施和要求详见表1: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可见,税收风险管理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循环往复、持续改进、螺旋提升的管理过程(具体运作流程详见图1: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示意图),是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现代税收管理工作相结合的产物。
(二)现实意义
从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可以清晰地看到,以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为载体,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原因剖析、风险应对处理等措施,将现实和潜在的税收风险进行定位并实施有效的确认,对于科学地控制和有效地防范、化解税收风险,实现税收管理效能的最大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表1: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1、有利于提升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
税收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其独有的隐蔽性和潜伏性;而且,税收风险的形成机制复杂多变,两方面因素的叠加作用,使得税收风险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察觉,如果纳税人利用信息优势和技术手段将税收显性风险人为地处理为隐形风险,势必会导致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就可以进一步强化对征管基础数据进行逻辑审核,较好地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解决征纳双方和系统内部上下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促使税务机关及时发现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根据辖区内不同风险
图1: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示意图
级别纳税人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主动调整、合理安排征管力量,使有限的征管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而增强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更好地实现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痕迹式记录,有重点地强化对税收风险容易发生且风险级别较高的领域、行业和纳税人的监控和管理,更加准确、全面、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各种涉税风险,进而提高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
2、有利于提高税户的税法遵从度
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目标是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税收的管理部门,其必然会拥有一定的征管资源,但是要保证每一个纳税人都能够全面遵从税法,这些资源又总是相对不足的,即征管资源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只有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模式,才能最大限度地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得到充分的利用。
通过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对各种涉税风险进行识别、预测、评价,并根据不同纳税人对税法采取的不同态度,进行标甄别、差异对待,就可以找到“管理资源配置策略”和“遵从目标最大化”之间的最佳结合点,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对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给予便捷的优质服务,采取授信、绿色通道、调查后置等激励性应对方式;对于因工作疏忽而无意造成过错的纳税人,进行善意的提醒,使其尽早自行纠正;对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则采取相应的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给予严厉的打击,以鼓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如图2: 涉税风险应对示意图所示)。
图2:涉税风险应对示意图
3、有利于实现税源的长效管理
由于极个别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凭感觉、凭经验进行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一些执法行为的质量不高。一旦事后纳税人因此而提起复议、诉讼、赔偿等行政救济手段,往往会使税务机关处于被动局面。
对此,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应对措施,可以实现风险识别和任务推送的专业化,可以实现管理工作由“排除风险点”向“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可以让税收执法的运行程序公开、环节制衡,避免税务人员重复实施风险应对、重复下户行为,避免税收执法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地消除税收执法的风险,使之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有关“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的规定要求,进而实现对经济税源的长效管理。
二、我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现状与不足
虽然,近年来我市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中长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依托信息技术,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和具有开拓性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2014年全市国税系统通过风险管理工作,共识别风险点10205户次,推送8903户次,入库税款4007.9万元,调减留抵税额801.6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6.43万元,调减亏损额9273.06万元。
但是,由于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限于各方面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论是基础数据体系,还是工作制度指引,都还相对比较薄弱,税收风险管理尚未能够凸显其对税收征管效能的促进作用:
(一)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极个别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由于受到体制、观念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把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征管工作全过程的主动精神和整体观念。在他们的意识当中,往往将“风险管理”理解为“执法风险”的范畴,因而在实际工作当中,消极地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即使开展了风险管理,也只是停留在经验判断和简单比对阶段,停留在纳税辅导、漏征漏管、催报催缴、日常巡查等浅表层面,导致风险应对的措施比较单一,不仅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的满意度不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偏低,而且,也未能有效地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更加无法全面地有效控制、化解各类税收风险。
(二)征收管理的模式仍然粗放,传统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
据调查,我市现有纳税人121850户。在这个庞大的纳税人群体里面,由于它们的注册类型和行业类型各不相同(具体构成详见表2、表3);而且,它们的业务范围、适应能力以及涉税业务的繁简程度也是千差万别。所以,它们的风险成因和风险高低也是互不相同的。面对如此众多的纳税人,在风险管理上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其管理效能肯定是低下的。
表2 纳税人按注册类型划分
类型
项目
内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个体经营户
户数
比例
(%)
户数
比例
(%)
户数
比例
(%)
户数
比例
(%)
合计
22932
18.9
2563
2.1
783
0.6
95572
78.4
表3 纳税人按行业类型划分
行业
项目
农林
采矿
制
造
电力
建筑
交
通
信息
批零
食宿
金融
房产
租赁
其
它
合计(户)
630
89
27919
317
238
136
292
83160
463
826
369
243
7168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个别基层单位囿于全面防堵的治税理念,在具体工作中,不论纳税人是否存在实际税收风险都视为有风险,在管理方法上,不论风险等级的大小都实施无差别的统一管理,并没有将减少税收流失、提高征管质效和提升纳税人遵从度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更没有实行针对性、差别化的分类管理,管理方法较为原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风险识别不精准、风险排序不准确、风险推送不合理、风险应对不认真、应对反馈不相关、考核评价不客观等问题,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较为低下。
(三)人力资源的结构尚未完善,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目前,由于受到现行征管模式、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瓶颈因素影响,人力资源的配置偏重于行政和业务的审批事项管理,行政管理人员、内勤科(室)人员较为充裕,而一线税收征收管理人员却相对不足。因此,尽管我市国税系统组建了不同类型的风险管理专业团队,但是,在一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人员当中,高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的数量比较少,老龄化的特征较为明显,业务与信息化操作能力比较低,远远未能满足当前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涉税信息的整体质量偏低,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信息数据的真实和完整,直接决定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成效。涉税信息的采集,应当来源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具体情况详见表4:涉税信息的采集渠道)。但是,客观地说,目前我市税务机关对信息的掌握程度,远远未能适应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
表4:涉税信息的采集渠道
1、外部信息的获取途径不多。目前,地方政府的各个行政、事业管理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涉税信息和隐蔽税源,而同级税务机关与这些部门又没有直接和间接的领导关系,由于受制于交易信息报送义务等税收征管立法的局限,直接取得这些第三方涉税信息难度非常之大。因此,我市各级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涉税信息,范围比较狭窄、覆盖面也比较低,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不强,一些对风险分析至关重要的信息数据(如物流、现金流等信息数据)基本无法取得。
2、内部信息的共享程度不高。尽管我市国税系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经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涵盖了从征收管理到行政管理、辅助决策等各个方面,但由于各个系统几乎是根据各个业务模块的情况自行开发的,实际上只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模仿传统的业务流程;而且,系统之间兼容性比较差,有的甚至互不兼容,各种涉税信息分散在不同的层次、不同的系统之中,它们之间又缺乏有效的整合和提取,造成涉税信息的集中度、共享度不高,有限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的利用和共享增值,从而导致市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均独自开展风险识别、独自派发疑点任务,税种与税种之间、税源与征管之间未能实现有机结合,造成事出多门、分析粗放、目标混乱、针对性弱、命中率低;基层部门的应对工作,也往往出现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最终导致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质量偏低。
(五)评估模型的预警作用偏低,风险定位有待进一步强化
到目前为止,尽管全市国税系统已经建立了印刷、金属制品等12个涉及5个税种、106个指标的行业风险评估案例模型(模板),但由于大部分的风险评估模型及其风险指标的预警值不尽科学,且缺乏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调整,所以,其应用性和指导性都比较差,合理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而且,由于税收管理的对象千差万别,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纳税人,其经营活动也有十分大的差异,如果只是按照这些模型的评价标准,实在难以评价各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难以准确捕捉税源监管过程的漏洞。
另一方面,风险等级的排序,过分依赖评估模型的分值高低,对于纳税人的资产规模、年纳税额、风险触动频率等相关动态因素,还没有能力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的筛选过滤功能,而需要过多地通过“人工加工”的方式进行解决,因此,评估人员只好实地核查,“大海捞针”地查阅大量原始资料,从而影响了风险识别的效率和质量。
(六)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单一,绩效评估有待进一步健全
由于缺乏一个完整的《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引,风险管理缺少过程的监控、规范与约束,风险应对措施单一,未能根据风险等级的大小细分应对策略,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
另一方面,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方法论指导,基本停留在经验判断和简单比对阶段,没有一整套科学的案例模型作为评估依据,缺乏一个“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估”的一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对税收风险的防范、征纳成本的控制和管理效益的分析不够深入。
三、对策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我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还相对比较薄弱,应当尽快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树立风险理念,推进风险管理的进程
加强对风险管理的内涵、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和解释,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有一个的正确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税收风险的管理理念,明确愿景目标,真正做到“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积极践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风险管理氛围。
同时,结合绩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具体要求,按照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推送、风险应对、过程控制、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自觉地将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为实现纳税遵从最大化、税收流失最小化的风险管理目标竭诚努力。
(二)强化分类培训,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
以风险管理的需求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学了会用、学了有用”的原则,结合全市国税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对象的业务需求,采取“专题讲座”和“实践应用”的形式,开展不同内容的业务分类培训(具体情况详见表5:业务分类培训计划)。
表5:业务分类培训计划
在培训当中,要紧紧围绕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结合税收风险案例,逐一、详细解答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为什么要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如何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等问题,力争使全体人员掌握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接受风险管理思想、吸取风险管理精华;力争使风险应对人员熟悉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核算、数学计算等各方面涉及税务风险的专业知识,掌握案头分析、税务约谈等风险管理技巧,熟悉税收风险分析预警监控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技能,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水平和专业管理水平。
同时,以“科学分类、差别应对”为导向,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技术和经验交流,系统理解风险指标的体系要求,把握各风控指标的取值口径、考评标准,从单一的风险指标识别应对开始,逐步向复合的相互关联的风险应对转变,寻找、发现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提高税务干部防范和排除税收风险的能力,为科学计量风险、确定风险、监控风险创造条件。
(三)优化数据环境,提高涉税信息的质量
金税三期工程已经建立了自然人涉税数据库、法人涉税数据库、税务机构数据库、发票信息数据库、税收法规数据库、人力资源数据库、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库等多个“信息数据集市”,实现了涉税数据的“大集中”,这就既为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数据运行和应用风险。
因此,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严格数据采集。对涉及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发票管理、申报征收多个环节的数据进行逐一审核,对新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初步分析和完善,把好数据入口关;强化对动态信息的跟踪管理和及时更新,及时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可用的数据源。
同时,明确数据质量责任主体。搭建贯通各层级、部门、岗位的涉税数据分析应用平台,通过人机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等分析方法,加强涉税数据的整理存储、加工分析、挖掘应用和信息互通,做好风险应对中变化数据的核对修改,不断提升风险指标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增强风险识别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质效。
(四)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涉税信息的比对
1、加强信息共享。以《江门市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进一步拓宽纳税人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和获取渠道,明确第三方信息如实报告等法律义务,打通与海关、工商、财政、土地、规划、商务、公安、电力、住建、银行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共享。
2、加强信息比对。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把第三方信息与纳税人申报的商品进、销、存,产品产、供、销等资料进行比对,从中寻找差异,实现各类经济信息在税务部门内部的增值利用,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完整、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锁定风险对象,不断提升税收风险分析的准确度。
(五)修正预警指标,完善风险指标之体系
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是描述纳税人遵从税法行为的基本形式,是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客观依据。
因此,要针对税源分布,合理划分风险管理的行业,对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各企业的生产工艺、历史数据、税负情况,运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多维分析等先进数理统计技术,科学确定和修正风险管理的预警指标,逐步建立和优化以通用指标为主体、个性化指标为补充、以风险特征事项和风险特征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涵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税负指标、企业纳税情况、水电耗用指数”等内容的风险指标体系。
同时,结合纳税人的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经营能力,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的峰值和警戒值,并根据时间的推移逐步修正,使之能够综合反映纳税人缴纳所有税种的整体情况,尽量贴近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实际,避免不同税种之间的“各自为战”。
(六)完善评估模型,提高风险分析的效果
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覆盖主要税种、主要税源行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纳税评估模型。通过这些模型,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多角度的对比分析,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有效地解决风险分析针对性不足、管理效果不佳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概率、风险损失程度、纳税人规模、风险应对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因素,对税收风险点赋以不同的风险分值,按照分值的高低,排定纳税人风险次序,确定纳税人风险等级,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管理措施,准确寻找和识别税收管理风险点和风险源,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效果。
(七)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闭环管理的模式
按照“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尽快根据风险管理的运行规律,制定我市的《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和适用范围,规范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及其具体要求,完善风险策略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价的管理流程和管理规范,使风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税收风险管理予以细化、深化、常态化。
同时,通过《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风险部门为“任务引擎”部门,负责涉税信息的分类与筛选、模型的建设与运用、风险的整合与推送、中度风险的按户核实与应对;征收部门负责涉税信息的采集与维护,以及与催报催缴相关联的业务群;管理部门负责对基础管理事项的核查;稽查部门突出对高风险纳税人以及对中风险应对后仍未消除风险纳税人的应对与震慑,从而构建一个“整体闭环、步调一致,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管理”的税收风险管理模式,充分实现“统筹分派、过程监控、限时办结、流程闭合、资料简化”目标,真正做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扎口分析,以风险管理发现问题、倒逼管理措施的完善,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
(八)强化绩效考核,提高风险管理的质效
根据风险应对的数量、结果以及风险识别差异等因素,制订我市《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选办法》和《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我市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风险管理绩效电子评价办法,科学记录、分析风险管理的数量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使各个管理岗位的人数与工作量相吻合、人员特长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力求人力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化。
同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选案准确情况和风险应对情况,强化事后监督和评价,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变“淡化责任、疏于管理”为“责任明确,监控到位”,加强对风险应对任务的跟踪问效,规范风险管理计划执行与报告行为,使税收风险管理融入税收工作的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促进税收风险应对工作有效落实,以持续提高我市风险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内容提要] 税收风险是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障碍,它主要包括“遵从风险”和“执法风险”两个方面,存在于税收征管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而税收风险管理则是风险管理科学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是完善税收征管、降低执法风险、堵塞税款流失漏洞的必然方向和发展趋势。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合理配置和运用有限的征管资源,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的管理,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是各级税务部门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这一课题,以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为主线,以当前我市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为切入点,对纳税人的“遵从风险”,作一个粗浅的探讨。
[关 键 词] 风险管理 内涵意义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一、税收风险管理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
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应用数理统计分析、涉税信息比对等技术手段,通过对各类涉税风险进行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水平的过程和方法。
因此,其管理过程主要包括确立风险管理工作规划、设立税收风险指标、构建税收风险指标体系、以及依托计算机及其网络搭建的税收风险预警管理平台,对税收风险进行识别、归类、排序、预警、处置、监控和改进等多个环节和工作措施(具体措施和要求详见表1: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可见,税收风险管理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循环往复、持续改进、螺旋提升的管理过程(具体运作流程详见图1: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示意图),是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现代税收管理工作相结合的产物。
(二)现实意义
从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可以清晰地看到,以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为载体,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原因剖析、风险应对处理等措施,将现实和潜在的税收风险进行定位并实施有效的确认,对于科学地控制和有效地防范、化解税收风险,实现税收管理效能的最大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表1: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1、有利于提升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
税收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其独有的隐蔽性和潜伏性;而且,税收风险的形成机制复杂多变,两方面因素的叠加作用,使得税收风险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察觉,如果纳税人利用信息优势和技术手段将税收显性风险人为地处理为隐形风险,势必会导致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就可以进一步强化对征管基础数据进行逻辑审核,较好地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解决征纳双方和系统内部上下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促使税务机关及时发现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根据辖区内不同风险
图1: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示意图
级别纳税人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主动调整、合理安排征管力量,使有限的征管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而增强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更好地实现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痕迹式记录,有重点地强化对税收风险容易发生且风险级别较高的领域、行业和纳税人的监控和管理,更加准确、全面、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各种涉税风险,进而提高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
2、有利于提高税户的税法遵从度
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目标是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税收的管理部门,其必然会拥有一定的征管资源,但是要保证每一个纳税人都能够全面遵从税法,这些资源又总是相对不足的,即征管资源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只有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模式,才能最大限度地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得到充分的利用。
通过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对各种涉税风险进行识别、预测、评价,并根据不同纳税人对税法采取的不同态度,进行标甄别、差异对待,就可以找到“管理资源配置策略”和“遵从目标最大化”之间的最佳结合点,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对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给予便捷的优质服务,采取授信、绿色通道、调查后置等激励性应对方式;对于因工作疏忽而无意造成过错的纳税人,进行善意的提醒,使其尽早自行纠正;对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则采取相应的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给予严厉的打击,以鼓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如图2: 涉税风险应对示意图所示)。
图2:涉税风险应对示意图
3、有利于实现税源的长效管理
由于极个别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凭感觉、凭经验进行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一些执法行为的质量不高。一旦事后纳税人因此而提起复议、诉讼、赔偿等行政救济手段,往往会使税务机关处于被动局面。
对此,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应对措施,可以实现风险识别和任务推送的专业化,可以实现管理工作由“排除风险点”向“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可以让税收执法的运行程序公开、环节制衡,避免税务人员重复实施风险应对、重复下户行为,避免税收执法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地消除税收执法的风险,使之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有关“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的规定要求,进而实现对经济税源的长效管理。
二、我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现状与不足
虽然,近年来我市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中长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依托信息技术,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和具有开拓性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2014年全市国税系统通过风险管理工作,共识别风险点10205户次,推送8903户次,入库税款4007.9万元,调减留抵税额801.6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6.43万元,调减亏损额9273.06万元。
但是,由于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限于各方面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论是基础数据体系,还是工作制度指引,都还相对比较薄弱,税收风险管理尚未能够凸显其对税收征管效能的促进作用:
(一)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极个别基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由于受到体制、观念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把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征管工作全过程的主动精神和整体观念。在他们的意识当中,往往将“风险管理”理解为“执法风险”的范畴,因而在实际工作当中,消极地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即使开展了风险管理,也只是停留在经验判断和简单比对阶段,停留在纳税辅导、漏征漏管、催报催缴、日常巡查等浅表层面,导致风险应对的措施比较单一,不仅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的满意度不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偏低,而且,也未能有效地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更加无法全面地有效控制、化解各类税收风险。
(二)征收管理的模式仍然粗放,传统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
据调查,我市现有纳税人121850户。在这个庞大的纳税人群体里面,由于它们的注册类型和行业类型各不相同(具体构成详见表2、表3);而且,它们的业务范围、适应能力以及涉税业务的繁简程度也是千差万别。所以,它们的风险成因和风险高低也是互不相同的。面对如此众多的纳税人,在风险管理上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其管理效能肯定是低下的。
表2 纳税人按注册类型划分
类型
项目
内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个体经营户
户数
比例
(%)
户数
比例
(%)
户数
比例
(%)
户数
比例
(%)
合计
22932
18.9
2563
2.1
783
0.6
95572
78.4
表3 纳税人按行业类型划分
行业
项目
农林
采矿
制
造
电力
建筑
交
通
信息
批零
食宿
金融
房产
租赁
其
它
合计(户)
630
89
27919
317
238
136
292
83160
463
826
369
243
7168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个别基层单位囿于全面防堵的治税理念,在具体工作中,不论纳税人是否存在实际税收风险都视为有风险,在管理方法上,不论风险等级的大小都实施无差别的统一管理,并没有将减少税收流失、提高征管质效和提升纳税人遵从度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更没有实行针对性、差别化的分类管理,管理方法较为原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风险识别不精准、风险排序不准确、风险推送不合理、风险应对不认真、应对反馈不相关、考核评价不客观等问题,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较为低下。
(三)人力资源的结构尚未完善,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目前,由于受到现行征管模式、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瓶颈因素影响,人力资源的配置偏重于行政和业务的审批事项管理,行政管理人员、内勤科(室)人员较为充裕,而一线税收征收管理人员却相对不足。因此,尽管我市国税系统组建了不同类型的风险管理专业团队,但是,在一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人员当中,高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的数量比较少,老龄化的特征较为明显,业务与信息化操作能力比较低,远远未能满足当前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涉税信息的整体质量偏低,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信息数据的真实和完整,直接决定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成效。涉税信息的采集,应当来源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具体情况详见表4:涉税信息的采集渠道)。但是,客观地说,目前我市税务机关对信息的掌握程度,远远未能适应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
表4:涉税信息的采集渠道
1、外部信息的获取途径不多。目前,地方政府的各个行政、事业管理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涉税信息和隐蔽税源,而同级税务机关与这些部门又没有直接和间接的领导关系,由于受制于交易信息报送义务等税收征管立法的局限,直接取得这些第三方涉税信息难度非常之大。因此,我市各级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涉税信息,范围比较狭窄、覆盖面也比较低,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不强,一些对风险分析至关重要的信息数据(如物流、现金流等信息数据)基本无法取得。
2、内部信息的共享程度不高。尽管我市国税系统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经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涵盖了从征收管理到行政管理、辅助决策等各个方面,但由于各个系统几乎是根据各个业务模块的情况自行开发的,实际上只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模仿传统的业务流程;而且,系统之间兼容性比较差,有的甚至互不兼容,各种涉税信息分散在不同的层次、不同的系统之中,它们之间又缺乏有效的整合和提取,造成涉税信息的集中度、共享度不高,有限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的利用和共享增值,从而导致市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均独自开展风险识别、独自派发疑点任务,税种与税种之间、税源与征管之间未能实现有机结合,造成事出多门、分析粗放、目标混乱、针对性弱、命中率低;基层部门的应对工作,也往往出现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最终导致税收风险的管理工作质量偏低。
(五)评估模型的预警作用偏低,风险定位有待进一步强化
到目前为止,尽管全市国税系统已经建立了印刷、金属制品等12个涉及5个税种、106个指标的行业风险评估案例模型(模板),但由于大部分的风险评估模型及其风险指标的预警值不尽科学,且缺乏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调整,所以,其应用性和指导性都比较差,合理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而且,由于税收管理的对象千差万别,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纳税人,其经营活动也有十分大的差异,如果只是按照这些模型的评价标准,实在难以评价各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难以准确捕捉税源监管过程的漏洞。
另一方面,风险等级的排序,过分依赖评估模型的分值高低,对于纳税人的资产规模、年纳税额、风险触动频率等相关动态因素,还没有能力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的筛选过滤功能,而需要过多地通过“人工加工”的方式进行解决,因此,评估人员只好实地核查,“大海捞针”地查阅大量原始资料,从而影响了风险识别的效率和质量。
(六)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单一,绩效评估有待进一步健全
由于缺乏一个完整的《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引,风险管理缺少过程的监控、规范与约束,风险应对措施单一,未能根据风险等级的大小细分应对策略,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
另一方面,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方法论指导,基本停留在经验判断和简单比对阶段,没有一整套科学的案例模型作为评估依据,缺乏一个“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估”的一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对税收风险的防范、征纳成本的控制和管理效益的分析不够深入。
三、对策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我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还相对比较薄弱,应当尽快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树立风险理念,推进风险管理的进程
加强对风险管理的内涵、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和解释,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有一个的正确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税收风险的管理理念,明确愿景目标,真正做到“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积极践行”,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风险管理氛围。
同时,结合绩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具体要求,按照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推送、风险应对、过程控制、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自觉地将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为实现纳税遵从最大化、税收流失最小化的风险管理目标竭诚努力。
(二)强化分类培训,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
以风险管理的需求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学了会用、学了有用”的原则,结合全市国税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对象的业务需求,采取“专题讲座”和“实践应用”的形式,开展不同内容的业务分类培训(具体情况详见表5:业务分类培训计划)。
表5:业务分类培训计划
在培训当中,要紧紧围绕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结合税收风险案例,逐一、详细解答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为什么要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如何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等问题,力争使全体人员掌握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接受风险管理思想、吸取风险管理精华;力争使风险应对人员熟悉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核算、数学计算等各方面涉及税务风险的专业知识,掌握案头分析、税务约谈等风险管理技巧,熟悉税收风险分析预警监控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技能,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水平和专业管理水平。
同时,以“科学分类、差别应对”为导向,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技术和经验交流,系统理解风险指标的体系要求,把握各风控指标的取值口径、考评标准,从单一的风险指标识别应对开始,逐步向复合的相互关联的风险应对转变,寻找、发现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提高税务干部防范和排除税收风险的能力,为科学计量风险、确定风险、监控风险创造条件。
(三)优化数据环境,提高涉税信息的质量
金税三期工程已经建立了自然人涉税数据库、法人涉税数据库、税务机构数据库、发票信息数据库、税收法规数据库、人力资源数据库、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库等多个“信息数据集市”,实现了涉税数据的“大集中”,这就既为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创造了条件,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数据运行和应用风险。
因此,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严格数据采集。对涉及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发票管理、申报征收多个环节的数据进行逐一审核,对新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初步分析和完善,把好数据入口关;强化对动态信息的跟踪管理和及时更新,及时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可用的数据源。
同时,明确数据质量责任主体。搭建贯通各层级、部门、岗位的涉税数据分析应用平台,通过人机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等分析方法,加强涉税数据的整理存储、加工分析、挖掘应用和信息互通,做好风险应对中变化数据的核对修改,不断提升风险指标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增强风险识别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质效。
(四)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涉税信息的比对
1、加强信息共享。以《江门市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进一步拓宽纳税人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和获取渠道,明确第三方信息如实报告等法律义务,打通与海关、工商、财政、土地、规划、商务、公安、电力、住建、银行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共享。
2、加强信息比对。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把第三方信息与纳税人申报的商品进、销、存,产品产、供、销等资料进行比对,从中寻找差异,实现各类经济信息在税务部门内部的增值利用,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完整、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锁定风险对象,不断提升税收风险分析的准确度。
(五)修正预警指标,完善风险指标之体系
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是描述纳税人遵从税法行为的基本形式,是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客观依据。
因此,要针对税源分布,合理划分风险管理的行业,对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各企业的生产工艺、历史数据、税负情况,运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多维分析等先进数理统计技术,科学确定和修正风险管理的预警指标,逐步建立和优化以通用指标为主体、个性化指标为补充、以风险特征事项和风险特征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涵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税负指标、企业纳税情况、水电耗用指数”等内容的风险指标体系。
同时,结合纳税人的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经营能力,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的峰值和警戒值,并根据时间的推移逐步修正,使之能够综合反映纳税人缴纳所有税种的整体情况,尽量贴近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实际,避免不同税种之间的“各自为战”。
(六)完善评估模型,提高风险分析的效果
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覆盖主要税种、主要税源行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纳税评估模型。通过这些模型,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多角度的对比分析,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有效地解决风险分析针对性不足、管理效果不佳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概率、风险损失程度、纳税人规模、风险应对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因素,对税收风险点赋以不同的风险分值,按照分值的高低,排定纳税人风险次序,确定纳税人风险等级,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管理措施,准确寻找和识别税收管理风险点和风险源,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效果。
(七)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闭环管理的模式
按照“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尽快根据风险管理的运行规律,制定我市的《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和适用范围,规范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及其具体要求,完善风险策略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价的管理流程和管理规范,使风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税收风险管理予以细化、深化、常态化。
同时,通过《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风险部门为“任务引擎”部门,负责涉税信息的分类与筛选、模型的建设与运用、风险的整合与推送、中度风险的按户核实与应对;征收部门负责涉税信息的采集与维护,以及与催报催缴相关联的业务群;管理部门负责对基础管理事项的核查;稽查部门突出对高风险纳税人以及对中风险应对后仍未消除风险纳税人的应对与震慑,从而构建一个“整体闭环、步调一致,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管理”的税收风险管理模式,充分实现“统筹分派、过程监控、限时办结、流程闭合、资料简化”目标,真正做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扎口分析,以风险管理发现问题、倒逼管理措施的完善,最大限度地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
(八)强化绩效考核,提高风险管理的质效
根据风险应对的数量、结果以及风险识别差异等因素,制订我市《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选办法》和《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我市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风险管理绩效电子评价办法,科学记录、分析风险管理的数量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使各个管理岗位的人数与工作量相吻合、人员特长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力求人力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化。
同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选案准确情况和风险应对情况,强化事后监督和评价,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变“淡化责任、疏于管理”为“责任明确,监控到位”,加强对风险应对任务的跟踪问效,规范风险管理计划执行与报告行为,使税收风险管理融入税收工作的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促进税收风险应对工作有效落实,以持续提高我市风险管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