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省基础养老金待省出台具体办法后实施。
兴宁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摘要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兴宁户籍的农村居民或城市居民都可以参保(在校生除外)
二、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有6个档次,它们分别是:25元、30元、35元、40元、50元和75元。
6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可仕君选择,一旦选择其中一档缴费,保持一年不变(下年则可随意更改)
三、缴费方式
有两种缴费方式:
1、正常缴费可以按月、按季度、半年或一年,提前缴费的参保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市内及乡镇各邮政储蓄银行缴费。
2、趸缴若干年甚至一次性缴清保险费的参保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先到镇劳保所打出一次性趸缴通知单到邮政储蓄银行缴费(注:趸缴期为一年,逾期不办)
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当月一次性趸缴清保费后,次月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参保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1、60周岁(男女不分)
2、缴费年限满15年或15年以上(61周岁以上的参保人的缴费年限不一除外)
五、领取养老金办理手续
参保人需要提供5份资料直接到社保局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申领待遇审核表一份
2、缴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3、邮政存折账号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含户主)复印件一份
六、参保人死亡后的待遇支付
参保人死亡后,在领取待遇补偿时,必须提供火化证明或医院死亡证明,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人死亡的待遇支付:
1、已领取养老金死亡的发丧葬费300元,并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含利息),无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的,只发丧葬费300元。
2、未达到条件领取养老金死亡的(即还在缴费期间),只能一次性退回参保人个人缴费金额(含利息),不发给丧葬费。
水口镇人民政府
2009年8月10日
兴宁市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省基础养老金待省出台具体办法后实施。
兴宁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摘要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兴宁户籍的农村居民或城市居民都可以参保(在校生除外)
二、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有6个档次,它们分别是:25元、30元、35元、40元、50元和75元。
6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可仕君选择,一旦选择其中一档缴费,保持一年不变(下年则可随意更改)
三、缴费方式
有两种缴费方式:
1、正常缴费可以按月、按季度、半年或一年,提前缴费的参保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市内及乡镇各邮政储蓄银行缴费。
2、趸缴若干年甚至一次性缴清保险费的参保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先到镇劳保所打出一次性趸缴通知单到邮政储蓄银行缴费(注:趸缴期为一年,逾期不办)
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当月一次性趸缴清保费后,次月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参保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1、60周岁(男女不分)
2、缴费年限满15年或15年以上(61周岁以上的参保人的缴费年限不一除外)
五、领取养老金办理手续
参保人需要提供5份资料直接到社保局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申领待遇审核表一份
2、缴款凭证复印件一份
3、邮政存折账号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含户主)复印件一份
六、参保人死亡后的待遇支付
参保人死亡后,在领取待遇补偿时,必须提供火化证明或医院死亡证明,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人死亡的待遇支付:
1、已领取养老金死亡的发丧葬费300元,并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含利息),无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的,只发丧葬费300元。
2、未达到条件领取养老金死亡的(即还在缴费期间),只能一次性退回参保人个人缴费金额(含利息),不发给丧葬费。
水口镇人民政府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