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层内部保密协议
甲方:陕西地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鉴于:
一、乙方在甲方高层管理岗位履行职务,在工作中掌握了甲方的部分商业秘密,这些商业秘密可以直接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为了明确约束乙方的行为,在职和离职后均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二、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甲方经营信息
(一)甲方的经营策略和商业运营模式;
(二)甲方的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设臵;
(三)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客户和甲方的社会公共资源;
(四)甲方的财务数据和经营过程的盈利和亏损情况;
(五)甲方的招商引资渠道和线上平台推广的用户名、密码等;
(六)对甲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商业信息。
二、需要特别强调的商业秘密
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一)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重要岗位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二)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需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三)重要合同用语的界定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自 年 月 日开始至乙方离职,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指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向甲方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以离职论;甲方按本单位规定或法律规定停止发给乙方全部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以离职论处。
第三条 保密期限
一、任职期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签订本协议时开始,到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二、离职期间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判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甲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可直接与乙方解除雇佣关系或乙方离职后违反保密约定,甲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及自乙方做出违反保密约定行为之日起至乙方离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是作为双方签订的《员工聘用合同》的特别附属协议,若主合同被解除,不影响本协议中关于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摁手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管理层内部保密协议
甲方:陕西地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鉴于:
一、乙方在甲方高层管理岗位履行职务,在工作中掌握了甲方的部分商业秘密,这些商业秘密可以直接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为了明确约束乙方的行为,在职和离职后均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二、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甲方经营信息
(一)甲方的经营策略和商业运营模式;
(二)甲方的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设臵;
(三)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客户和甲方的社会公共资源;
(四)甲方的财务数据和经营过程的盈利和亏损情况;
(五)甲方的招商引资渠道和线上平台推广的用户名、密码等;
(六)对甲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商业信息。
二、需要特别强调的商业秘密
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一)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重要岗位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二)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需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三)重要合同用语的界定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自 年 月 日开始至乙方离职,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指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向甲方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以离职论;甲方按本单位规定或法律规定停止发给乙方全部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以离职论处。
第三条 保密期限
一、任职期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签订本协议时开始,到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二、离职期间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行使下列权利: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判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的,甲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可直接与乙方解除雇佣关系或乙方离职后违反保密约定,甲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及自乙方做出违反保密约定行为之日起至乙方离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是作为双方签订的《员工聘用合同》的特别附属协议,若主合同被解除,不影响本协议中关于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摁手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