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闭岛]:巧妙的谎言和过人的胆识

影评知识

文/基督山伯爵

如果以时间和空间为要素构建出一个表格,并将老马的作品依次填入其中,我们会注意到马丁〃马丁〃斯科塞斯电影中的故事发生地正沿着时间从纽约的穷街陋巷转移到有着悠久文化积淀的古城波士顿。由于老马从小成长于纽约的意大利居民圈,因此他早期的作品始终都以纽约最黑暗的角落作为故事发生的舞台。也正是纽约底层的这份残酷酝酿出了老马的现实与犀利,继而使他从穷街陋巷迈入了灯火辉煌的好莱坞上流社会。 从以纽约为背景的《穷街陋巷》、《出租车司机》到以波士顿为舞台的《无间行者》、《禁闭岛》,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始终都是以一个电影社会学家的视角在思考美国这个移民国家的现代化之路。《禁闭岛》虽然是马丁〃斯科塞斯从黑帮片向悬疑片这一类型发展的转型之作,但是对于美国的社会文化以及历史的探讨依然是他的首选。因此要探讨影片中的主人公是不是精神病人这个问题,自然也不能抛开老马用电影来研究社会学的根本动机。

目前对于《禁闭岛》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主人公就是67号病人,是精神病;

二、主人公不是精神病人,阴谋论;

三、两种理解皆可。

在这三种观点中赞成第一种观点的占据多数,而最有力的证据便是原著小说中的主人公的确就是精神病,而所有的一切都是精神治疗中的角色扮演游戏。(对于原著小说和电影之间的具体差别,时光网上的ET 同学已经罗列的非常详细。)马丁〃马丁〃斯科塞斯曾经亲口表示:“拍摄《禁闭岛》是因为我有一次到派拉蒙的电影资料库里找一些东西,无意中看到这部电影的

资料,我知道这部电影出自有名的小说家之手,没想到剧本早就写好了,却因为很多原因一直无法拍摄。回去之后我就产生了拍摄这部电影的念头。”由此可见拍摄《禁闭岛》是一个偶然的发现,那么对于马丁〃斯科塞斯而言,他是否真的会直接挪用原著小说的情节呢?

ET 同学罗列出了多处被删减掉的小说情节,同时又多次强调这些被删减的内容对于判定主人公泰迪是否是精神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并表示对老马的这些删节感到不可思议。其实对于老马这样一个纵横影坛多年的大师级人物来说,他是绝对不会无端地去删减重要内容的,他做出的这些删减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影片的悬疑度,另一方面则是就电影作品本身来创造属于他自己的故事。这样一来《禁闭岛》的小说其实仅仅是一个素材,当这个素材被改编成了电影后就成为了独立的演绎作品,此时的原著小说已经不再具有参考性。

马丁〃斯科塞斯首先是一个现实主义大师,其次是一个电影社会学家。可以说最近几年马丁〃斯科塞斯的作品一直都在努力从大的时代背景以及历史事件去关注美国社会本身,像《纽约黑帮》中的1863年征兵暴动;《飞行家》中的美国传奇人物霍华德〃休斯等,这些题材都比他昔日通过穷街陋巷来关注意裔居民的生活来得庞大。当然他曾经也两次尝试过宗教题材的电影,但就他对美国社会本身的关注来说,从纽约到波士顿的征途始终验证着他的目光是放在历史环境上的。即便是《无间行者》这样一部黑帮片,老马也是把背景安排在了波士顿,而摒弃了最擅长表现黑帮故事的纽约。他觉得波士顿这个特殊的城市可以让《无间行者》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黑帮片。波士顿在历史上对美国有着深远的意义,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时间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北美人民反对殖民统治的活动也正是从

这里开始的,在历经了200多年的发展后,波士顿俨然已经是科研、金融、教育与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城市。这恰恰符合了他如今对具有历史沉淀的大环境的特殊偏爱。

影片《禁闭岛》的故事同样发生在波士顿,并且在片头就标注了故事发生的时间——1954年。二战后的美国战争阴影依旧挥之不去,罗斯福总统在 1945年逝世后由杜鲁门接任新一届美国政府。杜鲁门主义认为,在世界上任何地区发生社会主义革命都会威胁到美国的安全,这一决定直接导致了50年代初期的朝鲜内战以及之后美苏两国之间的冷战。而在1950年1954年这段时间内的麦卡锡主义更是将反共、反民主的极端政治推向高潮。麦卡锡在这个阶段中恶意诽谤、迫害共产党以及民主进步人士,其影响涉及美国政治、教育和文化多个领域,使全国都笼罩在一片恐惧之中。在“麦卡锡主义”最猖獗的时期,美国国务院、国防部、重要的国防工厂、美国之音、美国政府印刷局等要害部门都未能逃脱麦卡锡非美活动调查小组委员会(HUAC )的清查。至于麦卡锡本人曾经还在1949年公开为纳粹党的大屠杀进行辩护,麦卡锡这个名字在欧洲则直接等同于希特勒。

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禁闭岛》中对于这段历史环境有过非常直白的指向。主人公泰迪以联邦调查员的身份进驻禁闭岛进行调查,在墓地中与自己所谓的 “助手”说到:

泰迪:这地方的经费来源是由特别基金赞助的,来自于美国行动委员会。

恰克:在波士顿的小岛上要怎么和共产党作战?

泰迪:通过进行心理实验,我是这么认为的。

恰克:你认为这里在进行心理实验?

泰迪:我说过没人愿意谈论,我后来找到一个以前在这里的病

人,一个叫乔治诺伊斯的大学生,社会主义者,他得到资金后进行心理研究,你猜他们在测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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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克:精神病的药

泰迪:后来就出现很多脾气暴躁的人,他差点把自己的教授打死,最后来到隔离岛的C 栋病房。一年后他获得自由,但他做了什么?回到陆地三个月后在酒吧刺死了3个人,律师辩称他又精神病,但他在法庭上乞求死刑,不愿回到隔离岛。

目前网络上的中文字幕均把HUAC 翻译成美国行动委员会,而HUAC 实际的标准含义就是麦卡锡时代的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禁闭岛》中的主人公认为这座小岛上的精神病院是由HUAC 赞助的,他们在这里从事着与纳粹一样的人体精神试验,而影片中又一再强调主人公曾参与过二战中的集中营解放战役,与纳粹有关的画面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更有一个希特勒的直接特写,而麦卡锡又等同于希特勒,这些政治内容显然都不是毫无指向性的存在于影片中的。

受到HUAC 暗中赞助的禁闭岛在岛上进行类似纳粹的精神实验,而最终被逼疯的乔治诺伊斯又被强调是一个出色的大学生、社会主义者,这一点其实也与麦卡锡主义在50年代通过HUAC 对共产党进行的大肆迫害不谋而合。因此认为主人公不是精神病、整起事件都是圈套的阴谋论并不是无中生有的臆想猜测。从大的历史背景来看,麦卡锡主义在1954的12月1日才受到有效的谴责,故事所发生的1954年正是麦卡锡主义最后的疯狂时期,影片开头处船长说“你们动作快点,暴风雨就要来了”也可以理解为是老马在暗示1954年4月22日开始的“麦卡锡对陆军部听证会”即将给美国政治带来的重大影响——继任杜鲁门之职的艾森豪威尔总统打算在这场听证会中给予了麦卡锡

致命一击。马丁〃马丁〃斯科塞斯所想的势必是要在《禁闭岛》这样一个悬疑故事中含沙射影地抨击麦卡锡时代的极端政治对美国历史进程所造成的巨大影响,毕竟单纯地讲述一个精神病人接受治疗的故事绝不是他这样的电影社会学家所热衷于干的,没有任何社会学文化价值提升的电影老马是不会去拍的,麦卡锡时代的极端政治环境如何把当时的美国人逼疯才是他所热衷于探讨的,而事实上把无辜的活人逼上绝路也正是HUAC 在当时所干的事,其中最有名的受害人士就有查理〃卓别林与原子弹之父罗伯特〃奥本海默等。

通过对50年代美国历史背景与马丁〃斯科塞斯电影创作生涯进行联系后,主张主人公泰迪不是精神病,整起事件就是HUAC 类似纳粹的精神实验的阴谋论就有了一个强有力的立足点。赞成泰迪是精神病的人主要都是从影片本身的片段着手进行论证,这一派观众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泰迪的梦境始终与水有关,他梦见自己妻子的腹部流出了血,而这些血最后又变成了水。腹部的创伤可以与泰迪后来“回忆”中的开枪打穿腹部相联系起来,水可以和溺死孩子相联系。

二、泰迪在询问病人有关瑞秋索兰多信息的过程中听到“淹死的孩子”时发生了偏头痛,可以和他自己孩子被淹死联系起来。

三、泰迪在梦中经常梦到的小女孩与医生最后拿出的照片一致。

四、医生说泰迪是暴力之人,他打伤过警卫,打伤过乔治诺伊斯。因此他初次登岛的时候警卫都表现出害怕的神色。

五、在悬崖上泰迪幻觉般地看到自己的助手摔下了悬崖,而在下一个他爬下悬崖的镜头中助手却并不存在,故认为之前那一幕是他的幻觉。

六、影片最后泰迪说到,是想当一个或者的怪物还是做一个死去的好人,认为他是自愿接受了切除手术。

若是结合历史背景从阴谋论的角度切入。泰迪始终都是正常的联邦探员,那么他自己起初所说的话也应当都被看成是真实可信的。他说自己之前曾经参加过二战,并且在集中营中有过一段非常糟糕的经历,战争结束后泰迪在联邦调查局任职,是一名出色的探员。(这些内容影片最后的医生也都承认,故在这一点上应该不存在任何争议。)按照泰迪自己的叙述,他的妻子死于一个叫雷德斯的纵火犯之手,而雷德斯后来曾被关押在禁闭岛的精神病医院中,他调查此案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找到雷德斯,之后在岛外遇到了乔治诺伊斯后才有了曝光真相的想法,于是来到了禁闭岛。

阴谋论的真正起点开始于泰迪上船之后,他遇到了一个叫恰克的新搭档,从这一刻起泰迪就已经成为了HUAC 赞助的禁闭岛精神病院的一个实验对象。这个新搭档便是禁闭岛的希恩医生,由他全权负责监控整个实验过程。至于他们初次登上码头时警卫感到紧张与害怕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成1954年麦卡锡时代生死存亡之际,联邦探员的到来令这些曾经或正在为麦卡锡主义服务的“纳粹”感到恐慌,昔日叱诧风云的麦卡锡后台即将要迎来以新上任的马歇尔总统为靠山的“麦卡锡对陆军部的听证会”,而在此非常时刻又突然出现了一个联邦探员。

在上世纪的50年代,尽管联邦调查局的局长胡佛也是个坚定的反共分子,但是他对于麦卡锡的信口开河却是十分反感,而麦卡锡多年的倒行逆施也早已同联邦调查局的合作分道扬镳,二者之间在本质上完全可以看作是敌对的双方。这样一来码头上的警卫看到泰迪感到紧张也完全说的通,而副典狱长说:“在此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联邦探员的徽章”也表示出了这二者之间的势不两立,彼此厌恶。

对于一个经历过二战,之后又经历了家庭悲剧,同时又从事着

高压工作的联邦探员来说,神经衰弱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疾病。他的内心深处始终为自己在二战中所犯下的罪行感到内疚,因此当泰迪在询问病人有关瑞秋索兰多信息的过程中听到“淹死的孩子”时发生了偏头痛这一点可以看作是二战集中营中的经历所致,他就曾经在集中营中亲眼目睹过死去的孩子。神经衰弱的泰迪在梦中梦见了死去的妻子,在这个场景中充满着、并且妻子的背部也被火焰燃烧着,这与他所坚称的妻子死于雷德斯纵火相互呼应。但是为什么偏偏腹部流出的血会变成水。众所周知,梦境中的内容极易受到所处的外界环境的干扰,暴风雨导致屋顶雨水渗漏,水滴在泰迪的手上蔓延至腹部,而水和血同样都是液体,这二者之间便极其容易发生转换,外加妻子死去的事实,从水到血的转变也就顺理成章了,流动的血液代表着死亡,至于位臵为什么是腹部,那也是当时雨水正滴在这个位臵所影响的。俗话虽然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然而影响梦境最直接的因素更多的还是环境,白天所想的和晚上睡觉时的环境结合在一块就形成了极其荒诞的梦。(经常做梦的人应该深有体会)

对于泰迪到底有没有疯的疑惑普遍都是从他进入了C 栋病房后开始的,在这里他遇见了乔治诺伊斯,这个时候的乔治诺伊斯已经是一种半疯的状态了,因此他的话并不能完全当成指引。这也是禁闭岛为什么会惹来争议的原因之一,对于里面那些有精神病的配角的话产生不同的理解,就会直接导致最终看法发生差异。

乔治诺伊斯:你对我说了那么多谎,他们说我是他们的了,他们说我永远也走不了,你的对手就要出去了。……这跟真相无关。

泰迪:不,有关,这跟曝光有关。

乔治诺伊斯:这跟你有关,还有雷德斯。这一切都有关。我是偶然进来的,

泰迪:谁把你弄成这样的?

乔治诺伊斯:你。

泰迪:你什么意思?

乔治诺伊斯:你说这是什么意思,我回来这都是因为你,我再也出不去了,我出去过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泰迪:告诉我他们怎么把你弄进来的?

乔治诺伊斯:他们知道,你不明白吗?你做的一切,你的全部计划,这是个游戏,这一切都是为你准备的。你不是在调查,你就是迷宫里的一只老鼠

………………

泰迪:我相信我的搭档

乔治诺伊斯:那么他们已经赢了。

从阴谋论的角度来看,乔治诺伊斯说泰迪对他说了那么多谎应该是指泰迪在岛外对他做出的一系列保证,联邦探员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难免会与当事人之间达成一种协议,而泰迪很有可能就是对乔治承诺了他不会被送回禁闭岛。而最终乔治被送了回来,因此他将泰迪的承诺完全视为了谎言。仔细想一下,乔治的身份其实是那个时代中最尴尬的,他是社会主义者。在整个50年代无论是杜鲁门主义还是麦卡锡主义,甚至是联邦调查局的局长约翰〃埃德加〃胡佛他们的政治立场都是反对共产社会主义的。因此无论乔治在哪里都是一个容易遭到迫害的对象,即便是泰迪以联邦调查局的身份对他做出过承诺,但联邦调查局本身的政治立场也完全没有保护他的合理理由,与其让这样一个社会主义者寻求的保护成为日后联邦调查局在政治调查中累赘,还不如把他扔给麦卡锡主义下的禁闭岛去进行精神实验。

在经历了这样一个政治阴谋后,乔治诺伊斯显然已经清楚地看清了这起事件的本质,他清楚地知道试图曝光禁闭岛真相的泰迪早已成为了麦卡锡主义的清除目标。因此乔治诺伊斯的言论很大程度上是具有可信度的,他提到“这跟你有关还有雷德斯”,也可以认为雷德斯这个人确实存在。“他们说我永远也走不了”中的他们一次在这个语境中也有着对更为庞大的机构的暗指,最大的可能便是HUAC 。也许有人会说与其这么麻烦还不如直接把泰迪做掉。

其实则不然,按照胡佛与麦卡锡之间的紧张关系,麦卡锡一方显然不想把事情搞大。在1954年听证会之前麦卡锡在政坛上惹来的反感已经令他命悬一线,而此时出现了一个试图曝光禁闭岛的调查局的特工,最直接的对付方法就是把他永远地关在禁闭岛中,把他变成一个精神病人,因为精神病人的话是永远不会有人相信的。如此一来联邦调查局不但无话可说,而麦卡锡主义自己进行类似纳粹的精神实验一事也不至于在关键时间在听证会上造成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至于乔治诺伊斯身上的伤其实并不是泰迪所伤,而是警卫们干的。泰迪问他“谁把你弄成这样的?”乔治诺伊斯在回答完了“你”之后,补充说明的是“因为你让我回来了”。若是在这里单纯的看作是泰迪打伤了他,那就很容易和结尾处医生强行灌输说是“泰迪打伤了警卫和乔治”这一句话联系起来,继而便会联系到片头警卫对泰迪来岛感到恐惧。然而事实上全片并没有一处可以直接证明泰迪在过去打伤过警卫以及打伤了乔治诺伊斯的证据。

泰迪与恰克在悬崖上的一幕也是争论的焦点,离开了乔治诺伊斯后恰克在悬崖上对泰迪在C 栋楼中遭遇的事感到十分好奇,进行追问。事实上他害怕乔治诺伊斯把真相说了出来,恰克的

身份是希恩医生,他对自己这次的实验目标了如指掌,他知道泰迪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难以对付。及时掌握相关的资料才能安排下一步的计划。他在这里没有等泰迪回来就离开了悬崖,可以理解成是他急于找考利医生商量对策。但是他同样为自己的离奇消失留下了后路。

按照瑞秋索兰多在山洞中的称述,其实在泰迪登上禁闭岛的那一刻,他就服用了考利医生所提供的药物,甚至在来禁闭岛的船上就已经抽过希恩医生给他的烟。精神类药物经过恰当的暗示引导是完全可以致幻的,恰克(希恩)在悬崖上留下了一支香烟,引导泰迪走进悬崖,对于一个精神心理医生而言,经过心理暗示继而让泰迪产生自己摔下悬崖的幻觉简直易如反掌。这样一来有两点好处。

一、泰迪失足滑落,死去。以意外事故为由终结这次调查。(在泰迪与诺伊斯交谈后再次问恰克来自哪里时,恰克已经感到阴谋即将败露,这时候采取极端手段也就有了理由。)

二、泰迪在看到尸体的幻觉后回来找考利医生,让之后灯塔上的那一幕强制性的意识灌输提前上演。(由于恰克本身并不具备最终的决定权,因此他并没有直接躲在一边推他下去,而是选择了离开,本质上他还是倾向于第二种,毕竟这样一来整个精神实验也可以有一个带有成果的结局。)

当泰迪在悬崖下遇到了真正的瑞秋索兰多时,争议便达到了高峰。瑞秋索兰多的话是否可信在整个阴谋论中处于极其关键的地位。在这个对话的片段中,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不相信瑞秋索兰多的话。这个真实的瑞秋告诉泰迪这一切都是阴谋,整段对话也是犀利地暗示着麦卡锡极端政治环境下的非法实验。瑞秋还一度提到了北韩的人脑实验,朝鲜内战也是这个极端政治时期的一次高峰。马丁〃斯科塞斯在这里再一次表现了他利用故

事隐射社会政治文化的特殊嗜好。在这个山洞中的对话是禁闭岛上唯一一次两个正常人之间的交谈。

在泰迪离开山洞重返岛上那个疯狂的世界之后,医生这方面就开始了对他进行强力的意识灌输。医生直接否认了他有搭档这一说法,他之所以要否认这一点,是因为泰迪并没有失足摔死,如果这时候恰克再出现的话就很容易令他对之前看到的悬崖下的尸体产生怀疑,继而发现那是幻觉。如今泰迪活着回来了,那么就通过精神施压来彻底把他逼疯,这个环节的起点便是否认“搭档”的说法。

从影片的1小时31分起,一直到全片结束,马丁塞科塞斯用了整整40分钟的时间来表现精神病学将病人逼疯的过程。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资料都证明你是一个精神病人,此时个体本身的自我举证权已经被彻底剥夺,精神病学正成为一个全新的宗教对人类的正常与否进行着裁定。正常与否本身的判断标准就是将个体的行为与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行为进行比较,相一致的就是正常的,反之则是不正常的。禁闭岛上所有的言论与观点都在瞬间变得和泰迪初来小岛时截然相反,正常的泰迪也就成为了他们眼中的精神病人。

麦卡锡主义极端时期的特点之一就是无端指责与谩骂,就连当时被杜鲁门称作现今美国最伟大人物的马歇尔将军也不得不在毫无根据的硬性裁定下主动辞职。1953年的时候麦卡锡在一年之中就举行了600多次无端的调查活动。《禁闭岛》后半段中精神病医生所做的这种行为俨然就是麦卡锡主义的翻版。而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此所影射的便是极端的50年代对美国人民所造成的严重伤害。

马丁〃马丁〃斯科塞斯最终为禁闭岛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或许在这位电影社会学家的眼中,50年代麦卡锡极端政治的影

响是难以总结的,麦卡锡时代给整个美国社会带来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在外交上,无论是朝鲜问题还是中美问题,均与之脱不了关系;在美国国内成千上万的人被怀疑是间谍,遭到监禁、驱逐与暗杀。那是美国历史上最坏的一个时代。

麦卡锡时代硬是把无罪的人定义成罪人,禁闭岛中的精神病院硬是把没疯的人逼疯,结尾处希恩医生来到正坐在台阶上的泰迪身边,给了他一支烟——

泰迪:下一步准备干吗?

希恩:你告诉我。

泰迪:我们要离开这监狱,恰克。回到陆地上去,这里的一切都太糟了。……别担心伙伴,我会赶上的。

希恩:没错,你看来比他们聪明多了。

泰迪:是啊,我们是啊……你知道吗?这里让我搞不懂一件事。 希恩:恩,你指什么,老大?

泰迪:哪种情况最糟?你想当一个活着的怪物,还是做一个死去的好人。

从阴谋论的角度来看,泰迪在灯塔中一度被医生给逼疯以至于被迫妥协,在这个时候他又一次恢复了理智,他坚信医生所强加给他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极端的意识灌输并没有在他的身上起到作用。所以当希恩医生最终感到这次实验失败了,对泰迪说到“没错,你看来比他们聪明多了。”这句话的意思直接为阴谋论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在禁闭岛的精神病医院中有相当多的人都是精神实验的实验品,并且都在最终崩溃了。例如乔治诺伊斯这样的社会主义者介于清醒和理智之间呈半疯颠状态,被关进了高危的C 栋病房。而泰迪在经历了这一切后依然坚持了下来,这样的实验品是一种隐患。当他看到带着冰钻走来的护工时他感到了绝望,他对禁闭岛这个小世界彻底地绝望

了。泰迪说这里让我搞不懂一件事,“当一个活着的怪物和做一个死去的好人,到底哪一种情况最糟?”

活着的怪物表面上指的就是与禁闭岛精神病院有关的一切,包括里面的医生和病人,深层的则应该是麦卡锡时代——巧妙的谎言和过人的胆识,与一般的颠倒黑白有着天壤之别。死去的好人则可以和那些被麦卡锡所迫害的共产主义人士和无辜贫民联系到一块。马丁〃斯科塞斯最终把镜头指向了灯塔,暗示着泰迪选择了做一个被切除前额叶的活死人,因为尽管岛外正在气势磅礴地审判麦卡锡,但是禁闭岛依然50年代的极端政治环境,这里根本就不需要好人。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

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

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

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

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

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

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

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

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影评知识

文/基督山伯爵

如果以时间和空间为要素构建出一个表格,并将老马的作品依次填入其中,我们会注意到马丁〃马丁〃斯科塞斯电影中的故事发生地正沿着时间从纽约的穷街陋巷转移到有着悠久文化积淀的古城波士顿。由于老马从小成长于纽约的意大利居民圈,因此他早期的作品始终都以纽约最黑暗的角落作为故事发生的舞台。也正是纽约底层的这份残酷酝酿出了老马的现实与犀利,继而使他从穷街陋巷迈入了灯火辉煌的好莱坞上流社会。 从以纽约为背景的《穷街陋巷》、《出租车司机》到以波士顿为舞台的《无间行者》、《禁闭岛》,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始终都是以一个电影社会学家的视角在思考美国这个移民国家的现代化之路。《禁闭岛》虽然是马丁〃斯科塞斯从黑帮片向悬疑片这一类型发展的转型之作,但是对于美国的社会文化以及历史的探讨依然是他的首选。因此要探讨影片中的主人公是不是精神病人这个问题,自然也不能抛开老马用电影来研究社会学的根本动机。

目前对于《禁闭岛》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主人公就是67号病人,是精神病;

二、主人公不是精神病人,阴谋论;

三、两种理解皆可。

在这三种观点中赞成第一种观点的占据多数,而最有力的证据便是原著小说中的主人公的确就是精神病,而所有的一切都是精神治疗中的角色扮演游戏。(对于原著小说和电影之间的具体差别,时光网上的ET 同学已经罗列的非常详细。)马丁〃马丁〃斯科塞斯曾经亲口表示:“拍摄《禁闭岛》是因为我有一次到派拉蒙的电影资料库里找一些东西,无意中看到这部电影的

资料,我知道这部电影出自有名的小说家之手,没想到剧本早就写好了,却因为很多原因一直无法拍摄。回去之后我就产生了拍摄这部电影的念头。”由此可见拍摄《禁闭岛》是一个偶然的发现,那么对于马丁〃斯科塞斯而言,他是否真的会直接挪用原著小说的情节呢?

ET 同学罗列出了多处被删减掉的小说情节,同时又多次强调这些被删减的内容对于判定主人公泰迪是否是精神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并表示对老马的这些删节感到不可思议。其实对于老马这样一个纵横影坛多年的大师级人物来说,他是绝对不会无端地去删减重要内容的,他做出的这些删减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影片的悬疑度,另一方面则是就电影作品本身来创造属于他自己的故事。这样一来《禁闭岛》的小说其实仅仅是一个素材,当这个素材被改编成了电影后就成为了独立的演绎作品,此时的原著小说已经不再具有参考性。

马丁〃斯科塞斯首先是一个现实主义大师,其次是一个电影社会学家。可以说最近几年马丁〃斯科塞斯的作品一直都在努力从大的时代背景以及历史事件去关注美国社会本身,像《纽约黑帮》中的1863年征兵暴动;《飞行家》中的美国传奇人物霍华德〃休斯等,这些题材都比他昔日通过穷街陋巷来关注意裔居民的生活来得庞大。当然他曾经也两次尝试过宗教题材的电影,但就他对美国社会本身的关注来说,从纽约到波士顿的征途始终验证着他的目光是放在历史环境上的。即便是《无间行者》这样一部黑帮片,老马也是把背景安排在了波士顿,而摒弃了最擅长表现黑帮故事的纽约。他觉得波士顿这个特殊的城市可以让《无间行者》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黑帮片。波士顿在历史上对美国有着深远的意义,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时间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北美人民反对殖民统治的活动也正是从

这里开始的,在历经了200多年的发展后,波士顿俨然已经是科研、金融、教育与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城市。这恰恰符合了他如今对具有历史沉淀的大环境的特殊偏爱。

影片《禁闭岛》的故事同样发生在波士顿,并且在片头就标注了故事发生的时间——1954年。二战后的美国战争阴影依旧挥之不去,罗斯福总统在 1945年逝世后由杜鲁门接任新一届美国政府。杜鲁门主义认为,在世界上任何地区发生社会主义革命都会威胁到美国的安全,这一决定直接导致了50年代初期的朝鲜内战以及之后美苏两国之间的冷战。而在1950年1954年这段时间内的麦卡锡主义更是将反共、反民主的极端政治推向高潮。麦卡锡在这个阶段中恶意诽谤、迫害共产党以及民主进步人士,其影响涉及美国政治、教育和文化多个领域,使全国都笼罩在一片恐惧之中。在“麦卡锡主义”最猖獗的时期,美国国务院、国防部、重要的国防工厂、美国之音、美国政府印刷局等要害部门都未能逃脱麦卡锡非美活动调查小组委员会(HUAC )的清查。至于麦卡锡本人曾经还在1949年公开为纳粹党的大屠杀进行辩护,麦卡锡这个名字在欧洲则直接等同于希特勒。

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禁闭岛》中对于这段历史环境有过非常直白的指向。主人公泰迪以联邦调查员的身份进驻禁闭岛进行调查,在墓地中与自己所谓的 “助手”说到:

泰迪:这地方的经费来源是由特别基金赞助的,来自于美国行动委员会。

恰克:在波士顿的小岛上要怎么和共产党作战?

泰迪:通过进行心理实验,我是这么认为的。

恰克:你认为这里在进行心理实验?

泰迪:我说过没人愿意谈论,我后来找到一个以前在这里的病

人,一个叫乔治诺伊斯的大学生,社会主义者,他得到资金后进行心理研究,你猜他们在测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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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克:精神病的药

泰迪:后来就出现很多脾气暴躁的人,他差点把自己的教授打死,最后来到隔离岛的C 栋病房。一年后他获得自由,但他做了什么?回到陆地三个月后在酒吧刺死了3个人,律师辩称他又精神病,但他在法庭上乞求死刑,不愿回到隔离岛。

目前网络上的中文字幕均把HUAC 翻译成美国行动委员会,而HUAC 实际的标准含义就是麦卡锡时代的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禁闭岛》中的主人公认为这座小岛上的精神病院是由HUAC 赞助的,他们在这里从事着与纳粹一样的人体精神试验,而影片中又一再强调主人公曾参与过二战中的集中营解放战役,与纳粹有关的画面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更有一个希特勒的直接特写,而麦卡锡又等同于希特勒,这些政治内容显然都不是毫无指向性的存在于影片中的。

受到HUAC 暗中赞助的禁闭岛在岛上进行类似纳粹的精神实验,而最终被逼疯的乔治诺伊斯又被强调是一个出色的大学生、社会主义者,这一点其实也与麦卡锡主义在50年代通过HUAC 对共产党进行的大肆迫害不谋而合。因此认为主人公不是精神病、整起事件都是圈套的阴谋论并不是无中生有的臆想猜测。从大的历史背景来看,麦卡锡主义在1954的12月1日才受到有效的谴责,故事所发生的1954年正是麦卡锡主义最后的疯狂时期,影片开头处船长说“你们动作快点,暴风雨就要来了”也可以理解为是老马在暗示1954年4月22日开始的“麦卡锡对陆军部听证会”即将给美国政治带来的重大影响——继任杜鲁门之职的艾森豪威尔总统打算在这场听证会中给予了麦卡锡

致命一击。马丁〃马丁〃斯科塞斯所想的势必是要在《禁闭岛》这样一个悬疑故事中含沙射影地抨击麦卡锡时代的极端政治对美国历史进程所造成的巨大影响,毕竟单纯地讲述一个精神病人接受治疗的故事绝不是他这样的电影社会学家所热衷于干的,没有任何社会学文化价值提升的电影老马是不会去拍的,麦卡锡时代的极端政治环境如何把当时的美国人逼疯才是他所热衷于探讨的,而事实上把无辜的活人逼上绝路也正是HUAC 在当时所干的事,其中最有名的受害人士就有查理〃卓别林与原子弹之父罗伯特〃奥本海默等。

通过对50年代美国历史背景与马丁〃斯科塞斯电影创作生涯进行联系后,主张主人公泰迪不是精神病,整起事件就是HUAC 类似纳粹的精神实验的阴谋论就有了一个强有力的立足点。赞成泰迪是精神病的人主要都是从影片本身的片段着手进行论证,这一派观众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泰迪的梦境始终与水有关,他梦见自己妻子的腹部流出了血,而这些血最后又变成了水。腹部的创伤可以与泰迪后来“回忆”中的开枪打穿腹部相联系起来,水可以和溺死孩子相联系。

二、泰迪在询问病人有关瑞秋索兰多信息的过程中听到“淹死的孩子”时发生了偏头痛,可以和他自己孩子被淹死联系起来。

三、泰迪在梦中经常梦到的小女孩与医生最后拿出的照片一致。

四、医生说泰迪是暴力之人,他打伤过警卫,打伤过乔治诺伊斯。因此他初次登岛的时候警卫都表现出害怕的神色。

五、在悬崖上泰迪幻觉般地看到自己的助手摔下了悬崖,而在下一个他爬下悬崖的镜头中助手却并不存在,故认为之前那一幕是他的幻觉。

六、影片最后泰迪说到,是想当一个或者的怪物还是做一个死去的好人,认为他是自愿接受了切除手术。

若是结合历史背景从阴谋论的角度切入。泰迪始终都是正常的联邦探员,那么他自己起初所说的话也应当都被看成是真实可信的。他说自己之前曾经参加过二战,并且在集中营中有过一段非常糟糕的经历,战争结束后泰迪在联邦调查局任职,是一名出色的探员。(这些内容影片最后的医生也都承认,故在这一点上应该不存在任何争议。)按照泰迪自己的叙述,他的妻子死于一个叫雷德斯的纵火犯之手,而雷德斯后来曾被关押在禁闭岛的精神病医院中,他调查此案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找到雷德斯,之后在岛外遇到了乔治诺伊斯后才有了曝光真相的想法,于是来到了禁闭岛。

阴谋论的真正起点开始于泰迪上船之后,他遇到了一个叫恰克的新搭档,从这一刻起泰迪就已经成为了HUAC 赞助的禁闭岛精神病院的一个实验对象。这个新搭档便是禁闭岛的希恩医生,由他全权负责监控整个实验过程。至于他们初次登上码头时警卫感到紧张与害怕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成1954年麦卡锡时代生死存亡之际,联邦探员的到来令这些曾经或正在为麦卡锡主义服务的“纳粹”感到恐慌,昔日叱诧风云的麦卡锡后台即将要迎来以新上任的马歇尔总统为靠山的“麦卡锡对陆军部的听证会”,而在此非常时刻又突然出现了一个联邦探员。

在上世纪的50年代,尽管联邦调查局的局长胡佛也是个坚定的反共分子,但是他对于麦卡锡的信口开河却是十分反感,而麦卡锡多年的倒行逆施也早已同联邦调查局的合作分道扬镳,二者之间在本质上完全可以看作是敌对的双方。这样一来码头上的警卫看到泰迪感到紧张也完全说的通,而副典狱长说:“在此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联邦探员的徽章”也表示出了这二者之间的势不两立,彼此厌恶。

对于一个经历过二战,之后又经历了家庭悲剧,同时又从事着

高压工作的联邦探员来说,神经衰弱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疾病。他的内心深处始终为自己在二战中所犯下的罪行感到内疚,因此当泰迪在询问病人有关瑞秋索兰多信息的过程中听到“淹死的孩子”时发生了偏头痛这一点可以看作是二战集中营中的经历所致,他就曾经在集中营中亲眼目睹过死去的孩子。神经衰弱的泰迪在梦中梦见了死去的妻子,在这个场景中充满着、并且妻子的背部也被火焰燃烧着,这与他所坚称的妻子死于雷德斯纵火相互呼应。但是为什么偏偏腹部流出的血会变成水。众所周知,梦境中的内容极易受到所处的外界环境的干扰,暴风雨导致屋顶雨水渗漏,水滴在泰迪的手上蔓延至腹部,而水和血同样都是液体,这二者之间便极其容易发生转换,外加妻子死去的事实,从水到血的转变也就顺理成章了,流动的血液代表着死亡,至于位臵为什么是腹部,那也是当时雨水正滴在这个位臵所影响的。俗话虽然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然而影响梦境最直接的因素更多的还是环境,白天所想的和晚上睡觉时的环境结合在一块就形成了极其荒诞的梦。(经常做梦的人应该深有体会)

对于泰迪到底有没有疯的疑惑普遍都是从他进入了C 栋病房后开始的,在这里他遇见了乔治诺伊斯,这个时候的乔治诺伊斯已经是一种半疯的状态了,因此他的话并不能完全当成指引。这也是禁闭岛为什么会惹来争议的原因之一,对于里面那些有精神病的配角的话产生不同的理解,就会直接导致最终看法发生差异。

乔治诺伊斯:你对我说了那么多谎,他们说我是他们的了,他们说我永远也走不了,你的对手就要出去了。……这跟真相无关。

泰迪:不,有关,这跟曝光有关。

乔治诺伊斯:这跟你有关,还有雷德斯。这一切都有关。我是偶然进来的,

泰迪:谁把你弄成这样的?

乔治诺伊斯:你。

泰迪:你什么意思?

乔治诺伊斯:你说这是什么意思,我回来这都是因为你,我再也出不去了,我出去过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泰迪:告诉我他们怎么把你弄进来的?

乔治诺伊斯:他们知道,你不明白吗?你做的一切,你的全部计划,这是个游戏,这一切都是为你准备的。你不是在调查,你就是迷宫里的一只老鼠

………………

泰迪:我相信我的搭档

乔治诺伊斯:那么他们已经赢了。

从阴谋论的角度来看,乔治诺伊斯说泰迪对他说了那么多谎应该是指泰迪在岛外对他做出的一系列保证,联邦探员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难免会与当事人之间达成一种协议,而泰迪很有可能就是对乔治承诺了他不会被送回禁闭岛。而最终乔治被送了回来,因此他将泰迪的承诺完全视为了谎言。仔细想一下,乔治的身份其实是那个时代中最尴尬的,他是社会主义者。在整个50年代无论是杜鲁门主义还是麦卡锡主义,甚至是联邦调查局的局长约翰〃埃德加〃胡佛他们的政治立场都是反对共产社会主义的。因此无论乔治在哪里都是一个容易遭到迫害的对象,即便是泰迪以联邦调查局的身份对他做出过承诺,但联邦调查局本身的政治立场也完全没有保护他的合理理由,与其让这样一个社会主义者寻求的保护成为日后联邦调查局在政治调查中累赘,还不如把他扔给麦卡锡主义下的禁闭岛去进行精神实验。

在经历了这样一个政治阴谋后,乔治诺伊斯显然已经清楚地看清了这起事件的本质,他清楚地知道试图曝光禁闭岛真相的泰迪早已成为了麦卡锡主义的清除目标。因此乔治诺伊斯的言论很大程度上是具有可信度的,他提到“这跟你有关还有雷德斯”,也可以认为雷德斯这个人确实存在。“他们说我永远也走不了”中的他们一次在这个语境中也有着对更为庞大的机构的暗指,最大的可能便是HUAC 。也许有人会说与其这么麻烦还不如直接把泰迪做掉。

其实则不然,按照胡佛与麦卡锡之间的紧张关系,麦卡锡一方显然不想把事情搞大。在1954年听证会之前麦卡锡在政坛上惹来的反感已经令他命悬一线,而此时出现了一个试图曝光禁闭岛的调查局的特工,最直接的对付方法就是把他永远地关在禁闭岛中,把他变成一个精神病人,因为精神病人的话是永远不会有人相信的。如此一来联邦调查局不但无话可说,而麦卡锡主义自己进行类似纳粹的精神实验一事也不至于在关键时间在听证会上造成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至于乔治诺伊斯身上的伤其实并不是泰迪所伤,而是警卫们干的。泰迪问他“谁把你弄成这样的?”乔治诺伊斯在回答完了“你”之后,补充说明的是“因为你让我回来了”。若是在这里单纯的看作是泰迪打伤了他,那就很容易和结尾处医生强行灌输说是“泰迪打伤了警卫和乔治”这一句话联系起来,继而便会联系到片头警卫对泰迪来岛感到恐惧。然而事实上全片并没有一处可以直接证明泰迪在过去打伤过警卫以及打伤了乔治诺伊斯的证据。

泰迪与恰克在悬崖上的一幕也是争论的焦点,离开了乔治诺伊斯后恰克在悬崖上对泰迪在C 栋楼中遭遇的事感到十分好奇,进行追问。事实上他害怕乔治诺伊斯把真相说了出来,恰克的

身份是希恩医生,他对自己这次的实验目标了如指掌,他知道泰迪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难以对付。及时掌握相关的资料才能安排下一步的计划。他在这里没有等泰迪回来就离开了悬崖,可以理解成是他急于找考利医生商量对策。但是他同样为自己的离奇消失留下了后路。

按照瑞秋索兰多在山洞中的称述,其实在泰迪登上禁闭岛的那一刻,他就服用了考利医生所提供的药物,甚至在来禁闭岛的船上就已经抽过希恩医生给他的烟。精神类药物经过恰当的暗示引导是完全可以致幻的,恰克(希恩)在悬崖上留下了一支香烟,引导泰迪走进悬崖,对于一个精神心理医生而言,经过心理暗示继而让泰迪产生自己摔下悬崖的幻觉简直易如反掌。这样一来有两点好处。

一、泰迪失足滑落,死去。以意外事故为由终结这次调查。(在泰迪与诺伊斯交谈后再次问恰克来自哪里时,恰克已经感到阴谋即将败露,这时候采取极端手段也就有了理由。)

二、泰迪在看到尸体的幻觉后回来找考利医生,让之后灯塔上的那一幕强制性的意识灌输提前上演。(由于恰克本身并不具备最终的决定权,因此他并没有直接躲在一边推他下去,而是选择了离开,本质上他还是倾向于第二种,毕竟这样一来整个精神实验也可以有一个带有成果的结局。)

当泰迪在悬崖下遇到了真正的瑞秋索兰多时,争议便达到了高峰。瑞秋索兰多的话是否可信在整个阴谋论中处于极其关键的地位。在这个对话的片段中,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不相信瑞秋索兰多的话。这个真实的瑞秋告诉泰迪这一切都是阴谋,整段对话也是犀利地暗示着麦卡锡极端政治环境下的非法实验。瑞秋还一度提到了北韩的人脑实验,朝鲜内战也是这个极端政治时期的一次高峰。马丁〃斯科塞斯在这里再一次表现了他利用故

事隐射社会政治文化的特殊嗜好。在这个山洞中的对话是禁闭岛上唯一一次两个正常人之间的交谈。

在泰迪离开山洞重返岛上那个疯狂的世界之后,医生这方面就开始了对他进行强力的意识灌输。医生直接否认了他有搭档这一说法,他之所以要否认这一点,是因为泰迪并没有失足摔死,如果这时候恰克再出现的话就很容易令他对之前看到的悬崖下的尸体产生怀疑,继而发现那是幻觉。如今泰迪活着回来了,那么就通过精神施压来彻底把他逼疯,这个环节的起点便是否认“搭档”的说法。

从影片的1小时31分起,一直到全片结束,马丁塞科塞斯用了整整40分钟的时间来表现精神病学将病人逼疯的过程。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资料都证明你是一个精神病人,此时个体本身的自我举证权已经被彻底剥夺,精神病学正成为一个全新的宗教对人类的正常与否进行着裁定。正常与否本身的判断标准就是将个体的行为与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行为进行比较,相一致的就是正常的,反之则是不正常的。禁闭岛上所有的言论与观点都在瞬间变得和泰迪初来小岛时截然相反,正常的泰迪也就成为了他们眼中的精神病人。

麦卡锡主义极端时期的特点之一就是无端指责与谩骂,就连当时被杜鲁门称作现今美国最伟大人物的马歇尔将军也不得不在毫无根据的硬性裁定下主动辞职。1953年的时候麦卡锡在一年之中就举行了600多次无端的调查活动。《禁闭岛》后半段中精神病医生所做的这种行为俨然就是麦卡锡主义的翻版。而马丁马丁〃斯科塞斯在此所影射的便是极端的50年代对美国人民所造成的严重伤害。

马丁〃马丁〃斯科塞斯最终为禁闭岛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或许在这位电影社会学家的眼中,50年代麦卡锡极端政治的影

响是难以总结的,麦卡锡时代给整个美国社会带来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在外交上,无论是朝鲜问题还是中美问题,均与之脱不了关系;在美国国内成千上万的人被怀疑是间谍,遭到监禁、驱逐与暗杀。那是美国历史上最坏的一个时代。

麦卡锡时代硬是把无罪的人定义成罪人,禁闭岛中的精神病院硬是把没疯的人逼疯,结尾处希恩医生来到正坐在台阶上的泰迪身边,给了他一支烟——

泰迪:下一步准备干吗?

希恩:你告诉我。

泰迪:我们要离开这监狱,恰克。回到陆地上去,这里的一切都太糟了。……别担心伙伴,我会赶上的。

希恩:没错,你看来比他们聪明多了。

泰迪:是啊,我们是啊……你知道吗?这里让我搞不懂一件事。 希恩:恩,你指什么,老大?

泰迪:哪种情况最糟?你想当一个活着的怪物,还是做一个死去的好人。

从阴谋论的角度来看,泰迪在灯塔中一度被医生给逼疯以至于被迫妥协,在这个时候他又一次恢复了理智,他坚信医生所强加给他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极端的意识灌输并没有在他的身上起到作用。所以当希恩医生最终感到这次实验失败了,对泰迪说到“没错,你看来比他们聪明多了。”这句话的意思直接为阴谋论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在禁闭岛的精神病医院中有相当多的人都是精神实验的实验品,并且都在最终崩溃了。例如乔治诺伊斯这样的社会主义者介于清醒和理智之间呈半疯颠状态,被关进了高危的C 栋病房。而泰迪在经历了这一切后依然坚持了下来,这样的实验品是一种隐患。当他看到带着冰钻走来的护工时他感到了绝望,他对禁闭岛这个小世界彻底地绝望

了。泰迪说这里让我搞不懂一件事,“当一个活着的怪物和做一个死去的好人,到底哪一种情况最糟?”

活着的怪物表面上指的就是与禁闭岛精神病院有关的一切,包括里面的医生和病人,深层的则应该是麦卡锡时代——巧妙的谎言和过人的胆识,与一般的颠倒黑白有着天壤之别。死去的好人则可以和那些被麦卡锡所迫害的共产主义人士和无辜贫民联系到一块。马丁〃斯科塞斯最终把镜头指向了灯塔,暗示着泰迪选择了做一个被切除前额叶的活死人,因为尽管岛外正在气势磅礴地审判麦卡锡,但是禁闭岛依然50年代的极端政治环境,这里根本就不需要好人。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

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

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

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

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 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 泽米基斯执导,汤姆. 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 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

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

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

的NIKE 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 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 ,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

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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