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卷第4期Vo1.32
No.4丽水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SHUI UNIVERSITY
2010年8月Aug.2010
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应用
陈洧慧
(丽水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浙江丽水323000)
摘要:导师制应用于学生党建工作中,既要明确其对创新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又要明确坚持“有益补充”、“务求实效”“公平公正”、的应用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遴选、任用、管理和考核机制,使之能真正成为党建工作的创新点。
关键词:高校;导师制;学生党建;工作模式doi :10.3969/j.issn.1008-6749.2010.04.016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6749(2010)04-0071-04
On Application of the Tutorial System in the Work of the Party Building of College Students
Chen Weihui
(College of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Lishui University ,Lishui Zhejiang 323000,China )
Abstract :The tutorial system applies to the work of the Party building of college students. It is necessary to clear not only its importance of innovating the Party building ,but also its adherence to the principles ,such as ,“ensuring effectiveness ,”and “being fair and just ”. This paper emphasizes the principle of “adding benefit ”
that the colleges should focus on the connection with the reality during the operation ,and should develop such matching mechanisms as appropriate selection ,appointment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so that it can truly become a new way to innovate the work of the Party building.
Key words :college and university ;tutorial system ;Party building of college students ;working mode
“导师制”(tutorial system )起源于英国,是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首创。“导师制”在世界各地高校的广泛推广应用与发展创新,不仅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也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提供了新视角、带来了新机遇。
长期以来,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的建设受到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因为大学生是国家建设、民族发展的希望,是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栋梁。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事关人才培养质量,事关
收稿日期:2010-03-03作者简介:陈洧慧(1971—
),女,浙江缙云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生。
国家未来的发展。导师制是一种人才培养和教育的模式,在教学上已经被成功实践,成效非常明显。笔者经过调研和考察,认为导师制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在高校学生党建中得以应用,称之为“党建导师制”。“党建导师制”是指经过遴选的优秀教师党员在基层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在双向选择不同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党员的不同层次、在思想政治、人格塑造、专业学习、生活方式、心理健康、道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实施教育、管理与引导,从而形成一种新型党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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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管理模式和党建工作载体,把党员教师的先进性与学生党员的培养提高有机结合起来。
一、高校学生党建引入导师制的现实意义1. 是工作创新的需要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在高校党委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持续深化、高校的连续扩招、生源素质的参差不齐、高校党委对学生党建工作的要求提高以及学生党建力度的逐步加大,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如党支部设置不稳定、支部规模偏大、组织生活单调传统、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不规范、党员结构不够合理、党员再教育缺乏、党员先进性体现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了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采取新的工作模式或者是党员教育管理模式,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加以重视和解决。在新的历史时期,选择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员的“党建导师”,将导师制的工作模式、方法引入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必定会产生积极意义。与此同时,导师制的引入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它可以充分利用教师党员的优势,填补原来的教育空白区域,改变原来党建工作固有的模式,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1]。
2. 是提高实效的需要
目前,高校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政治辅导员或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党建的具体组织工作也由他们去完成,这一点,经过长期的实践和经验积累,取得了较大成绩,也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了一些弊端。政治辅导员除了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外,还承担了学生日常管理、团建、社团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大量工作。他们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加之个人的精力有限,难免会有工作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的情况。学生党支部书记、支委由优秀学生担任,这虽然培养和锻炼了又一支学生骨干队伍,但由于学生支部书记一定程度上缺乏权威性等自身局限性,容易出现把关不严、要求不高、力度不够等履职不到位情况。因此,面对目前学生党建工作繁重的任务和层出
不穷的现状,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和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力量需要不断壮大。党建导师是一批经过精挑细选的在科研、
管理、教学、服务等各条战线上都表现非常优秀的党员教师,他们不仅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还具有较高威信和较大个人魅力。党建导师的参与可以成为学生党建队伍有力的补充,可以解决人员不足、学生党员重发展、轻管理”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
3. 是满足发展的需要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就学生党建特别是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而言,要求得发展、与时俱进,就要不断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实施新举措、铺设新桥梁。面对学生党建工作尽管取得巨大成绩但问题层出不穷的现状[1],笔者认为实施党建导师制,建立党员教师直接参与学生党建渠道和途径,确立教师党建和学生党建互动、共赢的机制,实现“学生党员得实惠、教师党员做贡献”的格局与模式,在不同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师生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壮大学校党建工作的队伍,切实整合学校党建工作的各方力量,可以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有效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因为引入导师制,学生党建工作有“跳出问题看问题”的高度,不让“问题”在原地打转,可寻求新的突破点。在日常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
广大党建导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广博学识,引导学生党员树立专业学习的信心和兴趣,引导学生走进专业课堂、图书馆、专业实验室,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中的一些子课题研究,甚至可以指导学生独立开展科研、社会实践、专业顶岗实习等工作。通过这些做法,可以较好地改善支部活动流于形式、支部生活空洞乏味、支部工作与专业学习脱钩等不良现象,真正使党支部的活动参与性强、有实际的意义,促进学生党支部的活力和发展。
二、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应用导师制的原则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得到了充分运用。高校在实施“学生党建导师”制度后,一定要坚持“有益补充”、“务求实效”、“公平公正”等原则。处理好这些问题,有利于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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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洧慧: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应用73
度的健康、有序发展。
1. 坚持“有益补充”的原则
高校“学生党建导师”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有益补充”,这个原则必须坚持。党建导师是学生党员政治生活的引路者、学习科研的带路人,在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学习和成长成才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党建导师不能什么都“包办”,更不能替代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者党建联系人的职能,要正确处理好党建导师与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建联系人、党小组长的各种关系,党建导师与党支部书记等人的工作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明确职责,理清思路,相互促进,避免个人代替组织的现象发生。特别是要树立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是让学生党建更加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的有效载体,是我们党建工作的一种有益补充的思想。
2. 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高校在党建工作中的创新,不能为创新而创新,一定要结合实际,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度的实施也要遵循“务求实效”的原则。首先,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本支部的事情看是否有必要实施党建导师制度,不同的支部有不同的情况,要视情况而定,不能蜂拥而上。其次,要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让党建导师在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支部建设中切实发挥作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3.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这里讲的“公平共正”的原则,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党组织遴选党建导师要公开公正。这不仅要求相关条例的规定要科学合理,而且要求有科学的程序和有效的监督。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应根据本单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专业特点和个体特点情况,每学期向学校报告本单位对“党建导师”的需要,学校党委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统筹协调和安排。二是党建导师对自己所联系的学生党员与其他学生在教学、实践、科研、实习、评优评奖、困难补助等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这点对学生党员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三、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应用导师制的方法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引入导师制,就是要选聘相对比较优秀的教师党员担任学生党员的“导师”,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对学生党员进行引导。在明确了学生党建导师制的目的、意义以及掌握工作原则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应用方法。如何将导师制和学生党建工作结合,进一步发挥“党建导师”的积极作用,壮大学生党建工作力量,努力提高学生党建工作的质量是关键。笔者经过对广西工学院、许昌学院等高校实施党建导师制以来的情况调查后认为,实施党建导师制,主要是把握好3个环节的工作:遴选导师、师生结对、管理考核。
1. 遴选导师
党建导师是学生党建的政治导师、思想导师、学业导师、人格导师,因此选聘什么样的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员的党建导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党建导师要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解党的思想、路线、精神,有较高的党建理论基础;要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要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1]。“党建导师制”的试行应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具体组织、协调下进行。学校要从政策和舆论等方面进行正面导向,制定并逐步完善党建导师的选拔条件、岗位职责、管理办法以及考核和奖罚等诸项制度,建议对“党建导师”给予一定酬金或计算一定的工作量,并将其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成效与其职务和职称晋升、考研或进修、评先评优等适当挂钩,既给“导师”以压力,也要给“导师”以动力。“党建导师”可采取他荐或自荐的方式进行,可由基层党支部根据“党建导师”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提名和推荐,党总支进行审核,最后报学校党委批准、确定并公布[2]。
2. 师生结对
党建导师确定后,我们就可以根据所在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学生党员数、学生党员素质、学生党员兴趣爱好等),以师生结对的形式实施导师制。
从一些高校的实施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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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导师最好只带1个学生,如果确实遇到导师紧缺的情况,可以适当放宽至1个党建导师带2-3个学生,这样的数量搭配比较合理。导师和联系的学生确定后,以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名义进行公布。公布之后,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权责关系就立即成立,比如说导师要经常关心学生的思想情况,而学生要经常向导师汇报思想,交流近期政治学习的收获等;导师要针对学生的个体特点,帮助其制定相应的学习目标和今后努力方向,而学生应该努力朝着目标前进,在专业学习上要经常和导师交流,向导师请教;导师应当为学生设计参与科研的一些方案或者指导其参与到自己的科研项目中来,而学生也应该牢牢把握这个机会,努力使自己在这些科研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己。与此同时,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QQ 、E-mail 、博客、校内网、空间、教学网站等网络途径,突破时空限制,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双向互动,形成良性的工作体系。
3. 管理考核
党建导师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后,一定要明确党建导师具体有什么工作任务和要求,有的放
矢地开展工作。党建导师制实施以后,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根据实行情况及时总结,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建立和健全“党建导师制”
的相应管理考核办法,对党建导师和学生都进行相应的考核,平常也要加强管理。笔者认为,党建导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应由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但统一管理权限应在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应建立健全“党建导师”档案;负责就“党建导师”的有关情况与人事、教务、科研、后勤等部门协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党建导师”例会制度,分析情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要求。从一些高校实行党建导师制以来的情况分析,笔者认为每年还应对“党建导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宜从3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导师”自我总结、自我评估,其次是征求有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第三是所联系学生党员的表现以及评价[2]。参考文献:
1]代雅丽. 论高等学校本科生党建工作中实行导师制[J ].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7(7):110-112. 2]王劲松. 高校试行学生党建导师制的构想[J ]. 理论月刊,
2004(10):13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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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应用
陈洧慧
(丽水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浙江丽水323000)
摘要:导师制应用于学生党建工作中,既要明确其对创新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又要明确坚持“有益补充”、“务求实效”“公平公正”、的应用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遴选、任用、管理和考核机制,使之能真正成为党建工作的创新点。
关键词:高校;导师制;学生党建;工作模式doi :10.3969/j.issn.1008-6749.2010.04.016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6749(2010)04-0071-04
On Application of the Tutorial System in the Work of the Party Building of College Students
Chen Weihui
(College of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Lishui University ,Lishui Zhejiang 323000,China )
Abstract :The tutorial system applies to the work of the Party building of college students. It is necessary to clear not only its importance of innovating the Party building ,but also its adherence to the principles ,such as ,“ensuring effectiveness ,”and “being fair and just ”. This paper emphasizes the principle of “adding benefit ”
that the colleges should focus on the connection with the reality during the operation ,and should develop such matching mechanisms as appropriate selection ,appointment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so that it can truly become a new way to innovate the work of the Party building.
Key words :college and university ;tutorial system ;Party building of college students ;working mode
“导师制”(tutorial system )起源于英国,是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所首创。“导师制”在世界各地高校的广泛推广应用与发展创新,不仅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也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提供了新视角、带来了新机遇。
长期以来,高校学生党员队伍的建设受到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因为大学生是国家建设、民族发展的希望,是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栋梁。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事关人才培养质量,事关
收稿日期:2010-03-03作者简介:陈洧慧(1971—
),女,浙江缙云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生。
国家未来的发展。导师制是一种人才培养和教育的模式,在教学上已经被成功实践,成效非常明显。笔者经过调研和考察,认为导师制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在高校学生党建中得以应用,称之为“党建导师制”。“党建导师制”是指经过遴选的优秀教师党员在基层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在双向选择不同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党员的不同层次、在思想政治、人格塑造、专业学习、生活方式、心理健康、道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实施教育、管理与引导,从而形成一种新型党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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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管理模式和党建工作载体,把党员教师的先进性与学生党员的培养提高有机结合起来。
一、高校学生党建引入导师制的现实意义1. 是工作创新的需要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在高校党委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持续深化、高校的连续扩招、生源素质的参差不齐、高校党委对学生党建工作的要求提高以及学生党建力度的逐步加大,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情况,如党支部设置不稳定、支部规模偏大、组织生活单调传统、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不规范、党员结构不够合理、党员再教育缺乏、党员先进性体现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说明了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采取新的工作模式或者是党员教育管理模式,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加以重视和解决。在新的历史时期,选择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员的“党建导师”,将导师制的工作模式、方法引入到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来,必定会产生积极意义。与此同时,导师制的引入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它可以充分利用教师党员的优势,填补原来的教育空白区域,改变原来党建工作固有的模式,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1]。
2. 是提高实效的需要
目前,高校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政治辅导员或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党建的具体组织工作也由他们去完成,这一点,经过长期的实践和经验积累,取得了较大成绩,也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了一些弊端。政治辅导员除了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外,还承担了学生日常管理、团建、社团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大量工作。他们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加之个人的精力有限,难免会有工作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的情况。学生党支部书记、支委由优秀学生担任,这虽然培养和锻炼了又一支学生骨干队伍,但由于学生支部书记一定程度上缺乏权威性等自身局限性,容易出现把关不严、要求不高、力度不够等履职不到位情况。因此,面对目前学生党建工作繁重的任务和层出
不穷的现状,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和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力量需要不断壮大。党建导师是一批经过精挑细选的在科研、
管理、教学、服务等各条战线上都表现非常优秀的党员教师,他们不仅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还具有较高威信和较大个人魅力。党建导师的参与可以成为学生党建队伍有力的补充,可以解决人员不足、学生党员重发展、轻管理”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
3. 是满足发展的需要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就学生党建特别是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而言,要求得发展、与时俱进,就要不断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实施新举措、铺设新桥梁。面对学生党建工作尽管取得巨大成绩但问题层出不穷的现状[1],笔者认为实施党建导师制,建立党员教师直接参与学生党建渠道和途径,确立教师党建和学生党建互动、共赢的机制,实现“学生党员得实惠、教师党员做贡献”的格局与模式,在不同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师生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壮大学校党建工作的队伍,切实整合学校党建工作的各方力量,可以填补相关领域的空白,有效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因为引入导师制,学生党建工作有“跳出问题看问题”的高度,不让“问题”在原地打转,可寻求新的突破点。在日常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
广大党建导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广博学识,引导学生党员树立专业学习的信心和兴趣,引导学生走进专业课堂、图书馆、专业实验室,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中的一些子课题研究,甚至可以指导学生独立开展科研、社会实践、专业顶岗实习等工作。通过这些做法,可以较好地改善支部活动流于形式、支部生活空洞乏味、支部工作与专业学习脱钩等不良现象,真正使党支部的活动参与性强、有实际的意义,促进学生党支部的活力和发展。
二、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应用导师制的原则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得到了充分运用。高校在实施“学生党建导师”制度后,一定要坚持“有益补充”、“务求实效”、“公平公正”等原则。处理好这些问题,有利于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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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洧慧:导师制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应用73
度的健康、有序发展。
1. 坚持“有益补充”的原则
高校“学生党建导师”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有益补充”,这个原则必须坚持。党建导师是学生党员政治生活的引路者、学习科研的带路人,在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学习和成长成才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党建导师不能什么都“包办”,更不能替代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者党建联系人的职能,要正确处理好党建导师与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建联系人、党小组长的各种关系,党建导师与党支部书记等人的工作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明确职责,理清思路,相互促进,避免个人代替组织的现象发生。特别是要树立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是让学生党建更加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的有效载体,是我们党建工作的一种有益补充的思想。
2. 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高校在党建工作中的创新,不能为创新而创新,一定要结合实际,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高校“学生党建导师”制度的实施也要遵循“务求实效”的原则。首先,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本支部的事情看是否有必要实施党建导师制度,不同的支部有不同的情况,要视情况而定,不能蜂拥而上。其次,要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让党建导师在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支部建设中切实发挥作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3.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这里讲的“公平共正”的原则,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党组织遴选党建导师要公开公正。这不仅要求相关条例的规定要科学合理,而且要求有科学的程序和有效的监督。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应根据本单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专业特点和个体特点情况,每学期向学校报告本单位对“党建导师”的需要,学校党委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统筹协调和安排。二是党建导师对自己所联系的学生党员与其他学生在教学、实践、科研、实习、评优评奖、困难补助等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这点对学生党员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三、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应用导师制的方法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中引入导师制,就是要选聘相对比较优秀的教师党员担任学生党员的“导师”,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对学生党员进行引导。在明确了学生党建导师制的目的、意义以及掌握工作原则后,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应用方法。如何将导师制和学生党建工作结合,进一步发挥“党建导师”的积极作用,壮大学生党建工作力量,努力提高学生党建工作的质量是关键。笔者经过对广西工学院、许昌学院等高校实施党建导师制以来的情况调查后认为,实施党建导师制,主要是把握好3个环节的工作:遴选导师、师生结对、管理考核。
1. 遴选导师
党建导师是学生党建的政治导师、思想导师、学业导师、人格导师,因此选聘什么样的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员的党建导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党建导师要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解党的思想、路线、精神,有较高的党建理论基础;要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要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1]。“党建导师制”的试行应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具体组织、协调下进行。学校要从政策和舆论等方面进行正面导向,制定并逐步完善党建导师的选拔条件、岗位职责、管理办法以及考核和奖罚等诸项制度,建议对“党建导师”给予一定酬金或计算一定的工作量,并将其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成效与其职务和职称晋升、考研或进修、评先评优等适当挂钩,既给“导师”以压力,也要给“导师”以动力。“党建导师”可采取他荐或自荐的方式进行,可由基层党支部根据“党建导师”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提名和推荐,党总支进行审核,最后报学校党委批准、确定并公布[2]。
2. 师生结对
党建导师确定后,我们就可以根据所在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学生党员数、学生党员素质、学生党员兴趣爱好等),以师生结对的形式实施导师制。
从一些高校的实施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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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导师最好只带1个学生,如果确实遇到导师紧缺的情况,可以适当放宽至1个党建导师带2-3个学生,这样的数量搭配比较合理。导师和联系的学生确定后,以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名义进行公布。公布之后,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权责关系就立即成立,比如说导师要经常关心学生的思想情况,而学生要经常向导师汇报思想,交流近期政治学习的收获等;导师要针对学生的个体特点,帮助其制定相应的学习目标和今后努力方向,而学生应该努力朝着目标前进,在专业学习上要经常和导师交流,向导师请教;导师应当为学生设计参与科研的一些方案或者指导其参与到自己的科研项目中来,而学生也应该牢牢把握这个机会,努力使自己在这些科研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己。与此同时,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QQ 、E-mail 、博客、校内网、空间、教学网站等网络途径,突破时空限制,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双向互动,形成良性的工作体系。
3. 管理考核
党建导师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后,一定要明确党建导师具体有什么工作任务和要求,有的放
矢地开展工作。党建导师制实施以后,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根据实行情况及时总结,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建立和健全“党建导师制”
的相应管理考核办法,对党建导师和学生都进行相应的考核,平常也要加强管理。笔者认为,党建导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应由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但统一管理权限应在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应建立健全“党建导师”档案;负责就“党建导师”的有关情况与人事、教务、科研、后勤等部门协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党建导师”例会制度,分析情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要求。从一些高校实行党建导师制以来的情况分析,笔者认为每年还应对“党建导师”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宜从3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导师”自我总结、自我评估,其次是征求有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第三是所联系学生党员的表现以及评价[2]。参考文献:
1]代雅丽. 论高等学校本科生党建工作中实行导师制[J ].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7(7):110-112. 2]王劲松. 高校试行学生党建导师制的构想[J ]. 理论月刊,
2004(10):13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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