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时的表达技巧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时的表达技巧》一文,是‚全国十佳公诉人‛、鄂州市院公诉处负责人向华同志专题讲座内容。她在总结多年的出庭经验教训、结合大量具体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公诉人在法庭上语言表达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如控辩对抗是手段不是目的、重视起诉书可作为庭审调查提纲及作为控辩双方心理缓冲带的独特作用、要想开庭顺利不应故意制造和强化控辩对抗,等等。而这些的确是当前许多公诉人员在出庭时容易忽视或观念上常出现偏差的问题。
‚没有真相,只有对真相的诠释‛(尼采语)。法庭不能再现犯罪事实,只是一种对犯罪事实的过后描述,是一种依靠语言的表演。既然我们做了公诉人,就要有意识地学学说话,研究公诉人的法庭表达技巧。
在讲具体内容之前,我有三个观点:
1、开庭以查清事实,阐述观念为目的,不是以打垮被告人、击败辩护人为目的。控辩对抗是手段,不是目的。
2、没有不可辩护的案件,只有不称职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上所有的工作,都应围绕‚怎样扬长避短‛这个方针展开。
3、开庭必须作充分的准备,但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准备的材料十有七、八是用不上的,准备的东西如果全部拿出才顺利地开完庭,则此庭失败‛。
一、怎样准确、高效地查清事实
(一)起诉书,最好的调查提纲
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庭审是如何开始的吧。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审判长问被告人:‚起诉书指控是否属实?‛被告人回答:‚属实(或不属实)。‛审判长接着问:‚哪些不属实?‛被告人回答哪些不属实。然后就是公诉人发问,请注意,公诉人是接着审判长的问话接下来问:‚刚才你已向法庭供述起诉书有……不属实,本公诉人现对你认为属实(或不属实)的有关情况对你发问‛好呢?还是不顾审判长的发问自己另起炉灶问呢?我认为接着审判长的话头往下问更流畅,也更容易被被告人接受,接下来,公诉人就可以问:‚你认为起诉书指控你的罪行不属实,那么起诉书上说你某年某月某日和某某私分公款,有没有这个事?‛尽快地分清被告人是否认犯罪事实的存在还是不同意案件定性,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法庭调查的任务是查清事实,定性是法官的事,不需要被告人同意。如果被告人对事实不否认,只是不同意定性。公诉人接下来的发问就针对被告人的理由是什么、定罪量刑的关键情节怎样……展开,甚至可以不讯问(法律规定是‚可以问‛不是‚应当问‛)。如果被告人否认事实的存在,公诉人就应该敏锐地感觉到被告人已翻供,要采取不同于常规的方案来展开讯问了。
你们看,上述这一环节,讯问的中心是起诉书,那么我们在制作起诉书时,不可太过简单概括,应尽量把有证据能证实的
情节都写上,写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写清楚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自首立功情节,这样你的起诉书就是你的讯问提纲,讯问一旦进入僵局,你的起诉书会帮大忙,你可以问:‚你刚才对审判长说过起诉书指控全部属实,现在你的供述与起诉书相矛盾,是怎么回事?‛,这比‚你到底参没参与作案?‛是不是要委婉和更利于展开下一步工作呢?再比如职务犯罪的主体,你是一点一点问‚你某年某月担任什么职务,分管什么工作?‛清楚和效率高呢?还是这样问‚起诉书上关于你的任职情况是这样叙述的……(引用起诉书内容),是否属实?‛清楚和效率高呢?我觉得我们有很多公诉人写起诉书时,没有想到过起诉书在开庭当中的纲领作用,写得非常概括,主观色彩非常浓,造成有很多并不否认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对起诉书的写法有意见,进而对法庭讲‚起诉书不属实‛,无谓地产生了对抗。我认为,只要是有证据证实的、与定罪有关的情节,尽量写进起诉书,这样起诉书看上去事实清楚,可以减少不少麻烦,特别是共同犯罪的案件,几个被告人背靠背,都不知道别人供了些什么,都很担心同案人会为开脱自己而冤枉别人,起诉书写详细一点至少会使那些居从属地位的被告人更好地配合法庭调查。
怎样判断起诉书的好坏呢?与判决书对照。现在法院很重视判决书的制作,的确有一些法官判决书写得好。例如我自己就
遇到一位担任过中学语文老师的法官说我的起诉书文字没问题,就是标点有问题。我对照了一下,觉得他说得非常有理。
讯问时,若被告人配合,可拿起诉书当提纲,若不配合,可拿起诉书当靶子,用起诉书中已存在的内容为前提对被告人点问,这样最大的好处是效率高、化解僵局(起诉书是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的一个客观存在的外物,因为它的严肃性,不可避免地对被告人起一定的暗示作用。当公诉人与被告人面对面时,为弱化对抗,可以问:‚起诉书这样……‛‚起诉书那样‛比‚公诉人这样‛‚公诉人那样‛更容易在心理上靠近被告人,在公诉人与被告人心理之间形成一个心理缓冲带)。如果当公诉人用起诉书内容点问被告时辩护人提反对意见,说公诉人诱供时,公诉人可这样回答:‚诱供是使被告人疑惑或产生错觉从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问题,起诉书早在十天前已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有充足的时间考虑,不存在会因为公诉人当庭讯问就产生错觉做违心供述。‛
(二)充分地掌握为我所用的资源----案件信息
1、对案情的熟悉至关重要。要把整个案卷看成是一个活的东西,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在头脑中再现侦查人员破案的流程,用逻辑知识来考查证据三性,想一想是什么信息使侦查员破了案,是否违反常规,想一想是哪一份证据将犯罪事实与
被告人锁定在一起,对案卷中每一份证据看清看透,不仅看明白纸上写的,还要想一想纸上写不下的意思。不能把卷宗中的材料看成是一个个孤立的片断。因为,案件材料是公诉人可利用的资源,不知道自己有哪些资源,就谈不上积极指控犯罪,一切技巧都是零。案件信息包括证据材料表现出来的与案情相关信息,还包括证据材料透露出的被告人、证人的所有信息,以及该证据是如何获得的等相关信息。(当然,在法庭上公诉人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否则问岔了后果不堪设想,法庭讯问是明知故问)。
遇到被告人翻供,全盘否认犯罪事实的存在,公诉人就要对被告人到案后所有的供述了如指掌。一般情况下,90%的嫌疑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都是否认的,但侦查终结时,90%的嫌疑人都作了有罪供述,这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对这一过程要求侦查员如实记录,一定要对侦查员讲清这一点,不要遇到被告人一供就高兴得忘了形,只对他的供述内容作笔录,不记载其思想转变过程。一定要如实记载下这个问题:‚为什么你一开始不讲,现在讲了?‛然后要求他们把这份记录附卷。例如我院办理的程某受贿案。程是单位负责人,一个女强人,检察机关将其控制住后她死活不供。办案人员了解她最大的顾虑是她丈夫,程的丈夫是正县级干部,程在台上时自己玩自己的,现在倒霉了,怕他老公提出离婚。办案人员将程的顾虑婉转告诉了她老公,她老公送来一件衣服,是一件春竹牌羊毛衫。程某接到羊毛衫眼泪哗哗地
被告人锁定在一起,对案卷中每一份证据看清看透,不仅看明白纸上写的,还要想一想纸上写不下的意思。不能把卷宗中的材料看成是一个个孤立的片断。因为,案件材料是公诉人可利用的资源,不知道自己有哪些资源,就谈不上积极指控犯罪,一切技巧都是零。案件信息包括证据材料表现出来的与案情相关信息,还包括证据材料透露出的被告人、证人的所有信息,以及该证据是如何获得的等相关信息。(当然,在法庭上公诉人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否则问岔了后果不堪设想,法庭讯问是明知故问)。
遇到被告人翻供,全盘否认犯罪事实的存在,公诉人就要对被告人到案后所有的供述了如指掌。一般情况下,90%的嫌疑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都是否认的,但侦查终结时,90%的嫌疑人都作了有罪供述,这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对这一过程要求侦查员如实记录,一定要对侦查员讲清这一点,不要遇到被告人一供就高兴得忘了形,只对他的供述内容作笔录,不记载其思想转变过程。一定要如实记载下这个问题:‚为什么你一开始不讲,现在讲了?‛然后要求他们把这份记录附卷。例如我院办理的程某受贿案。程是单位负责人,一个女强人,检察机关将其控制住后她死活不供。办案人员了解她最大的顾虑是她丈夫,程的丈夫是正县级干部,程在台上时自己玩自己的,现在倒霉了,怕他老公提出离婚。办案人员将程的顾虑婉转告诉了她老公,她老公送来一件衣服,是一件春竹牌羊毛衫。程某接到羊毛衫眼泪哗哗地
流,就开口作了供述。她对侦查员讲,这件羊毛衫是她过生日时老公送的生日礼物,里面暗含了她的小名‚竹枝‛,老公送这件衣服说明还爱她,她没有顾虑了,决定如实供述。开庭时程某翻供,说以前的供述都是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公诉人因为掌握了这一情节,针对‚春竹羊毛衫的含义‛向她发问,她当场无语,因为象这样的夫妻之间的小秘密,只有一个人内心完全放松时才会讲给别人听,证实了侦查人员不仅没有刑讯逼供,而且人性化办案,程某的供述真实合法。
现在要求对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审讯过程全程录像,也是制服翻供的有效手段。作为一个公诉人,要有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的意识,主动向侦查员了解案件侦破、突破口供的第一手材料。
2、掌握了丰富的案件信息后,要善于运用强化与淡化模式来组织材料。强化与淡化模式是说服的策略。具体内容是:强化要宣传的某些方面,淡化要淡化的东西。(1)强化自己的强项。(2)强化对手的薄弱之处;(3)淡化自己的薄弱之处;(4)淡化对手的强项。
强化的方法:
(1)重复,反复正面强调。
(2)联想,从正面展开联想,夸大好处;从反面展开联想,放大缺陷。
(3)组合,把有利于控方的材料合理组合,提炼观点。 淡化的方法:
(1)删削,例如查明控方证据确有不合法之处,就要及时撤下,建议法庭另做弥补。
(2)转移,不正面回答,说明该问题的没有必要性。转移话题,偷换概念都是此策略的运用。例如刘某挪用案。刘挪用公款70万余元、向亲戚好友借200多万给情妇使用,案发后情妇携款消失,不管刘某。法庭上刘某指责公诉人不追究情妇的诈骗责任却将其送上法庭不公道,公诉人答:本庭是审刘职务犯罪,目的是查明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至于他是否是另一起案子的被害人不属必须查明的内容。
(3)混淆,有这样一句话‚不能把他他们说服,就把他们搞混‛,辩护人通常使用,例如混淆受贿与馈赠,混淆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把被告人诈骗罪的原因归结到被害人过错。我曾听见一个辩护人,故意混淆‚门户‛,认为只有从门进才叫入户抢劫。 明白了上述强化和淡化的方法,公诉人就可以一眼识破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手段,有针对性采取方法应对。
如彭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1998年5月,被告人从广州购得淫秽影碟250盘,欲带回河南贩卖,途经武汉时被公安
机关查获。庭审时被告人翻供,辩解为:(1)不明知这些影碟是淫秽物品;(2)不是为了贩卖,而是准备自己带回家看。根据案情,当时的公诉人是这样讯问的:
问:你是什么文化程度?
答:高中。
问:曾从事什么职业,现任何职?
答:原来是中学的历史教师,现辞职了,无业。
问:公安机关在长途客车上查获的250盘影碟是不是你的? 答:是的。
问:是不是你主动交给公安机关的?
答:不是。
问:那么公安人员是怎么认定这些影碟是你的呢?
答:当时公安人员上车检查时,问这个包是谁的,大家都不作声,过了蛮长时间,公安人员就把这个包打开了,因为里面有我的衣服等西,我就承认了。
问:在公安人员开包之前,你为什么不承认这个包是你的呢?
答:我怕。
问:怕什么?
答:(不语)
问:是不是怕公安人员发现这些影碟?
答:是的。
讯问到此,关于被告人是否具有‚明知‛的故意,已经查清。公诉人当即提请法庭注意:鉴于被告人具有高中文化,又在中学任过教员这一事实,足以证明被告人应当‚明知‛用淫秽语言表述的片名及充满色情画面的250盘影碟系淫秽物品。同时被告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例行检查时,不敢承认装有淫秽物品的行李包是自己的,进一步印证了被告人主观上有明知的故意,并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接着,对被告人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公诉人作了进一步的讯问:
问:你买这些影碟的目的是什么? 答:自己回家看。
问:公安机关开具的扣押清单属实吗?
答:属实。
问:是不是总共250盘? 答:是的。
问:是不是每个品种10-20盘? 答:是的。
问:既然自己看,有什么必要重复地买一、二十盘同样的碟子呢?
答:我想送一些亲朋好友。
问:亲朋好友之间也可交换着看,难道都要一样的吗?
答:(沉默片刻)也想卖一点赚钱。 讯问目的完全实现,讯问完毕。
上述讯问选择的突破口,就不是案件中心事实(例如怎样买淫秽光碟、怎样运输),而是发案经过和被告人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将其组合起来,强化发案场景、强化影碟的数量、强化被告人文化程度、强化‚做贼才心虚‛。
再如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林某是法院聘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挪用了案款,开庭时他对起诉书指控的几笔事实都承认钱是他用了,但不承认这些钱是公款,并对其中的私设帐户、用假存单欺骗其他办案人员等情节拒不承认。公诉人开始一问,他就说不是那么回事,他没有这样,没有那样,并说钱是当事人的,不是法院的,他不可能挪用当事人的钱而是与当事人签订了借款协议等等。公诉人看他不配合,马上变换了一种问法: 问:你是不是把某某信用社的15.8万元用了?
答:是的。
问:信用社的钱应该是信用社的钱保管着,你怎么能用呢?
答:因为信用社在法院打官司,对方败诉了,要付给信用社一笔钱,法院就从对方帐上扣划了15.8万元到法院账上。
问:这个案子是谁办的? 答:民庭庭长。
是你办的?
借款手续。
问:你在这个案子中充当什么角色? 答:我是书记员。 问:扣划对方当事人的钱,手续是不 答:是。 问:是不是办理了正式的法律文书? 答:是。 问:法律文书盖没盖法院的公章? 答:肯定盖了。 问:这笔钱退给信用社了吗? 答:当时没退,后来我跟信用社办了 问:为什么当时没退? 答:我动用了。 问:用于干什么? 答:偿还我的债务。 问:什么时候办的借款手续?
答:过了一年多,信用社的人追着我要,我没有钱还,就写了一个借据给他们。
问到这里,被告人挪用公款偿还个人债务,一年多后又单方面办借款手续的经过就十分清楚了,接下来公诉人就对被告人私设帐户和用假存单欺骗其他办案人员的情节重点讯问,他即使是不承认也无碍大局。这一段问话强化款项依法扣划的性质,通过查清办借款手续的时间弱化借款手续的效力。
3、对材料的把握要分清先供后证和先证后供。先供后证因为没有线索和标准,侦查员无法指供诱供,翻供也不怕,因为他自己做得不说,侦查员是怎么知道的呢?拿什么来指供诱供呢?先证后供不害怕翻供,而是害怕翻证和翻供一起来,但这中间往往可以搜集到的串供的再生证据,公诉人遇到关键证人翻证、被告人翻供,马上就应意识到是不是要延期审理。
例如一起强奸杀人案,被告人把被害人杀死后把被告人的自信车推进水塘,把雨伞插进水沟,把手表、金戒指埋在屋后,把丝袜丢进水田,这些东西后来都被公安机关拍了现场照片、查获后随案移送。开庭时被告人翻了供,说自己没有杀人,以前说的都是假话,是公安人员指供、诱供。公诉人当即指出,被告人房前屋后都是大面积水田,案发时水稻生长茂盛,如果不是被告
人先供述这些东西的丢弃地点,公安机关根本不可能查获,被告人翻供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当场将被告人驳倒。
角度改变观念
(三)积极地倾听与消极地倾听
积极的倾听是听话听音,去获取说话的声音和形体语言的细微之处所传递的信息的情感含义,充分认识到没有说出来的话完全可能与已说出的话同样重要,积极主动地概括总结对方的意见。
消极地倾听只听话的表面意思,不观察、不反馈。
公诉人要积极地倾听。例如徐某抢劫案中,徐某以其女友被王某约出宵夜,王某对女友图谋不轨为由,将王某和王某的朋友黄某挟持至偏僻路段进行了抢劫,但公诉人问其主观意图时,徐回答是想敲诈勒索而不是抢劫,公诉人接着这样问:
问:你为什么要把王某、黄某挟持到偏僻地方并搜走他们的财物?
答:因为王某约我的女友宵夜还想跟她开房间,给我戴绿帽子,所以我找他要钱。
问:你的意思说,因为王某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所以你弄走他的财物?
答:不错。
问:那么黄某做没做对不起你的事,比如说给你戴绿帽子呢?
答:我不知道。
问:你不知道,也就是说黄某并没有把柄被你抓住是不是?
答:是的。
问:那你为什么把黄某的钱物都搜走了呢?
答:(无语)。
这一段话实质上更象是在说理,公诉人注意倾听并归纳被告人的言外之意,引导被告人推出了被告人不能解释的结论,从而揭露出被告人供述的虚伪性。
例如曹某某职务侵占案。曹系武汉市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责人,1996年11月将公司货款80余万元侵吞并存入境外某银行。庭审中,被告人否认其主观上有占有的故意,辩解为挪用。为戳穿其谎言,公诉人是这样讯问的:
问:赃款是怎么处理的?
答:存到了塞舌尔国,我准备做生意赚了钱再还公司。
问:全部存了吗?
答:不,只存了70万。
问:还有10万你用了吗? 答:没有,存在国内。
问:为什么分开存?
答:这是留给我老婆日后生活的。 问:你赚了钱还怕老婆没生活费? 答:我是怕日后难以回国。 问:不回国怎么还钱给公司? 答:(不语)
虽然此时被告人的回答已露出马脚,但认定其主观故意的证据仍未十分充分。公诉人便再一次转换讯问内容:
问:你是怎么到塞舌尔国去的? 答:买假护照去的。
问:什么时间、如何归案的?
答:1997年6月29日我想家就偷偷地溜回国了,一下飞机就让公安局给抓了。
问:赃款带回来了吗?
答:没有。
问:你愿意退赃得到从轻处理吗? 答:愿意。
问:你有退赃的能力吗?
答:有,我在塞舌尔国做生意赚了一些钱。
讯问完毕。公诉人当即提请合议庭注意,被告人的供述证实了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被告人携款潜逃至国外时,为其家属留下巨款,表明被告人作了不再回国的准备。其次,从案发到抓获归案的时间长达半年之久,被告人没有将公款归还的行为。第三,被告人既然承认自己在国外赚了钱,又有退赃的能力。却在回国时没有将公款带回,说明没有归还的意图。由此只能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被告人在主观上所具有的故意是占有而不是挪用。这一段问话说明公诉人是在积极地倾听,将一个个散在的情节贯穿起来,非常精彩。
当被告人的态度出现犹豫时,要拆梯子而不是搭梯子。例如公诉人这样问被告人,‚你刚才供述起诉书不属实,那么起诉书上叙述的你和某某分钱的事,是否存在?‛被告人不回答,公诉人追问:‚你没分吗?‛‚没分‛。这里公诉人的问题非常不恰当,当被告人不回答时,说明他处于激烈的思想斗争中,这时应该朝有利于控方的角度问而不是朝不利于控方的方向问,应该问:‚你分了吗?‛或者‚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在想什么,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不能下意识地问‚你没分吗?‛这样就是鼓励他翻供。
(四)节奏的把握----详略得当、流畅自如
法庭调查最忌罗唆,问清楚的问题就不需详细举证。对于犯罪结果明确但起因复杂的案件,要主次分明,充分体现公诉人主导地位。
例如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杨与被害人有过长达10年之久的婚外两性关系,后因多种原因,双方关系破裂,杨用硫酸将被害人容貌严重毁损。公诉人在审查阶段提审杨时,杨痛苦流涕地作了长达三、四小时的陈述,诉说她与被害人10年来的恩恩怨怨。庭审时,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方式,势必造成被告人喋喋不休的局面,使得讯问与回答的重点本末倒臵,影响公诉效果。法庭上公诉人是这样进行讯问的:
问:起诉书指控你于98年6月10日12时许在你商店内将硫酸泼到被害人罗某某脸上、头上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你用什么东西装的硫酸? 答:吃饭用的碗。
问:碗内装有多少硫酸? 答:大半碗。
问:你是怎么把硫酸泼到罗某某身上的?
答:他一进我商店,走到柜台前,我就从柜台内拿出硫酸朝他脸上泼去。
问:罗有什么反应?
朝他头上泼。
答:他捂着头蹲到地上去了。 问:你呢? 答:我又跑出柜台,把没泼完的继续 问:哪来的硫酸? 答:我事先准备好了的。 问:准备硫酸干什么? 答:毁他容。 问:罗某某当天来你店里干什么? 答:纠缠我。 问:带凶器了吗? 答:没有。 问:他纠缠你干什么? 答:与我发生关系。 问:什么关系? 答:性关系。 问:你们之间有这种关系吗?
答:有,10年多了。
问:那你为什么要毁他容呢?
答:他骗了我,害我离了婚,说给我生活费也没给,给我租房子也没租,我要和我前夫和好,他又干涉……(泣不成声)
讯问完毕,公诉人当即向法庭表示。因为被告人的回答已紧扣起诉书的指控,将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完整地向法庭作了陈述,合议庭组成人员已对本案事实、定性有了清晰的了解,被告人对犯罪动机也作了简要的概述。如果该案庭审时不是采取倒着问的方式,而是从被告人为什么要伤害被害人的原因发问,被告人的情绪就会马上激动起来,并用大量的时间强调犯罪动机,期间又免不了哭哭闹闹,很难将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主观故意进行完整的陈述。整个庭审讯问内容的主次就颠倒了,庭审时间无限延长,将会使法官产生厌听情绪,从而影响公诉效果。
例如胡某某等人盗窃案。被告人共9人,作案36起,涉案物品162件,价值人民币8万元,案卷材料6本,公诉人提审时花了30余小时,如庭审讯问不注意详略得当的话,冗长的讯问势必影响法官的情绪,被告人的辩解甚至会左右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庭审时公诉人选择了两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详细讯问,对
其他被告人的讯问则重点放在每次作案时所参加的案犯上,让同案人互相指证,这样在一天时间内就顺利地审结了此案。
(五)问话方式
我曾经与侦查员交谈对公诉人庭审问话的感觉,他们说:听到你们那样问,感觉被告人就要翻供了,你们问得太直白,有些问题就是傻子听了也不敢如实回答。
例如我曾经听到一个公诉人这样问一个行贿人,‚某某女儿考大学,你送5000元钱给他,你到底是给他送情还是向他行贿?‛多么失败的问题!怎么能这样问呢?这个问题根本不应该问证人,只能问证人是否送钱、是什么时候送的、与被告人认识时间长短、为什么事认识的、为他女儿上大学送5000元是什么时间、有求于被告人办事是什么时间,要求证人回答是送情还是行贿是鼓励证人对案件定性,不能要求证人对案件定性发表意见,即使是被害人都是不可以的,不需要证人来定性。
侦查人员的讯问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果他们要问一个贪污案件的关键证人(财务人员),他们不会让证人一开始就了解到他们的意图,他们先谈外围,问清正常的财务程序什么,那笔账按正规程序应该是什么样的,现在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了。迂回设计问题,收集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先堵后路,然后缩小包
围圈,再问自己要了解的中心问题,往往当证人意识到侦查员的意图时已经晚了。在措辞上,他们尽量不用一些带有强烈入罪色彩的词引起证人的戒备心理,例如利用职权为某某谋取了何种利益?是不是收受了贿赂后就积极地为他办事了?而是尽量淡化指控色彩,问他收钱的时间和你请他办事的时间相差多远呀?等等。用客观事实来建立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联系,而不是要求被告人本人或证人的意见来建立这种联系。
不要让被告人做选择题,人是懒于动脑筋的,在我们受到催逼或遇到压力时,我们喜欢保存精力而用简单经验法则去作决定。被告人的法则永远是是避重就轻。有的公诉人问:‚你是想杀死他还是只想把他打伤。‛这是一个愚蠢之极的问题。当辩护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时,公诉人要马上要求审判长制止,理由是这是个带有强烈暗示的问题。
几种常用的问话方式:
1、开放式发问:是不能用一个词的答案来回答的问题,通常是用什么、如何、或为何来发问。能让被告人说话,常能说出你本不了解的情况。但起不到说服和促使转变的作用。主要针对态度较好的被告人和控方证人。对翻供的被告人一般不用,但对辩方传来的证人可以问,观察他的破绽。
2、闭合式发问:对开放式发问作出了反应,就可用闭合式发问来收窄谈话的焦点,并且最终搞定。
3、引导式发问:盘问、影响证人。主要是针对辩护人向法庭传的证人。
语言的影响所及很少是中性的,语言中充满象征,语言能改变我们的情绪、态度和感情,公诉人要重视用词用语的色彩。
伊丽莎白.罗芙塔斯对引导性发问如何影响目击证人的证词的情形作了研究。在她的一个项目中,罗芙塔斯让他的试验对象们看一节一分钟长的多车相撞事故的电影,看完电影以后,问其中一组人‚汽车相互猛撞时车速大约是多少?‛问第二组人汽车碰撞时车速有多快,而问第三组人汽车接触时车速是多快?结果:被问汽车猛撞的试验对象估计其时车速为每小时40.8英里;被问汽车碰撞的实验对象估计车速为每小时34英里;而被告知汽车接触的试验对象估计每小时31.8英里。可见,引导性发问不仅改变我们读解事实的方式,而且还影响我们所记忆的东西。在另一项匠心独具的研究中,罗芙塔斯给他的试验对象也放映了一段汽车事故的电影。被问到‚你看见那个坏了的前灯吗?‛的实验对象回答‚看见了‛的,要比被问到‚你刚才有没有看见前灯坏了‛的试验对象回答‚看见了‛的多二到三倍。事实上电影
里根本没有什么前灯坏了。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就这样扭曲了试验对象的记忆。
公诉人要明白上述道理才能运用引导式发问达到指控的目的,分辨辩护人哪些问题是诱导式问题。
(六)恐惧是一种动力
若要奏效就得符合四个条件:(1)必须是真正使人恐惧(不是言语吓唬);(2)必须就如何克服这种危险提出具体的建议;(3)接受者必须相信,所建议的行动会起作用。(4)接受者必须相信,他能轻而易举地采取所建议的行动。例如我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一名证人不肯如实作证,侦查人员就在案发的宾馆开了那间案发当天砍死人的房,在房间里营造了一种特殊的诡异气氛,在这间房里侦查员向证人提问,告诉证人要凭良心说实话,证人直冒冷汗,内心的恐惧使他讲实话。
(七)抓住心理
大众心理:1、对比,看法是相对而言的。2、回报,公平交易。你所作出的显而易见的让步是会得到回报的。自首立功情节的运用。3、权威,危险又有效,相称的服装增加盲从。公诉人法庭上穿制服,就是增加权威。4、稀缺性原理,‚囚徒的困境‛的运用。5、从众,随大流。共同犯罪中对同案犯的讯问可用,一供都供,一翻都翻。公诉人可以抓住这一心理,在多个被
告人的案件开庭时,排在后面的一上法庭,就告诉他‚其他被告人都能积极配合法庭,希望你也一样。‛6、好感:魔力无穷。
(八)退而求其次
对不友好的听众,(1)调动起来听你说话。先聚焦你们一致的方面和有共识的地方,强调这些以后再处理分歧之处;(2)别一开始就抨击,面对不友好的听众,取信是关键,因此要抓住一切机会显示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要说任何缺乏可靠证据支持的话,也不要夸大其词,别对听众说你打算改变他们的想法,那样只会使他们产生对立情绪并且使他们更抵触。强调你在寻找一种双赢的结果而不是一方赢一方输的解决办法。
如赵某、潘某徇私枉法案。由于被告人是法院工作人员,旁听人员也多是法官,他们中的多数对检察机关查处法官犯罪想不通,少数甚至心存偏见,整个法庭笼罩着浓厚的对控方的抵触情绪。辩护人在这种情况下显得格外得意,不仅作无罪辩护,还大肆挑剔起诉书的遣词造句,无端指责公诉人业务水平低。在这种庭审气氛下,公诉人感觉很压抑,面对辩护人的挑衅,正面答辩极有可能陷入辩护人的圈套,与其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休,浪费精力和时间。但不正面答辩又不足以打掉辩护人的气焰。怎么办呢?只有借题发挥,借反驳辩护人的机会强调检察机关职责的
神圣和公诉人的威严,以警示辩护人,争取法官们的理解与支持。于是公诉人说了这样一段话:
‚有这样一句名言:‘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我们今天出庭公诉,职责就是指控被告人有罪,就象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其职责就是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一样。我们不苛求辩护人同意我们的观点认为被告人有罪,但同时我们认为我们的起诉书也没有必要合乎辩护人的口味。大家今天坐在这个法庭上,目的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把事实搞清楚,对法律负责任。正因为我们明白这一点,所以我们并不打算对辩护人的无稽之谈作过多评议,同时我们也希望在下一轮答辩中辩护律师不要再出现死抠字眼,无理指责的现象。‛
公诉人说完这段话后,一直闹哄哄的法庭安静下来,辩护人再也不说起诉书用词不准了。在接下来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结合案情痛斥了司法腐败的危害性,强调两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败坏了法官们的声誉,为了纯洁法官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对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是十分必要的,从而取得了大多数旁听法官和审判人员的理解和认同。
别指望那些翻供的被告人、翻证的证人态度会有重大转变,只求有一点转变,而不要企图根本转变。假便是否认全部事实的被告人承认了部分事实,你就已经取得了进展。
例如徐某抢劫案。证人程某是徐的女友,在侦查环节她证实在犯罪现场看到徐指使他人抢劫的经过,但在开庭时却迫于压力翻证说她虽到了现场但什么都没看见,不知道徐是否抢劫。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问:
问:你曾在侦查环节证实亲眼看见徐某与一个叫郭某某的人押宝赌钱,输掉了几万元,这件事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赌博的时间距案发这天有多久? 答:就在第二天。
问:你和徐某是恋爱关系吗? 答:是的,我们准备十月结婚。 问:徐有无工作?
答:没有。
问:是否做什么生意?
答:没有。
问:那赌博的钱是从哪儿来的?
答:他跟我说是头天晚上从别个身上搞来的,我才知道是他抢的。
问到这里,公诉人的目的已经达到。程某虽然没有象在侦查环节那样证明亲眼看见徐某抢劫,但已经间接证实了徐某的确有参与抢劫这件事。
二、怎样弱化对抗
有经验的公诉人都明白开庭要想顺利,不要去惹怒被告人,惹怒了被告人是给自己添麻烦,因为人都有逆反心理。不能故意制造和强化控辩对抗,与被告人、辩护人争高低,打口水战。
1、起诉书不要无谓地制造对抗。在起诉书中不要用贬义词,例如在叙述事实时不用‚窜至‛、‚溜至‛、‚偷窥‛等,在结尾部分不用‚光天化日‛、‚疯狂‛、‚猖獗‛、‚丧尽天良‛等。从心理学的角度,谁也不想与不喜欢自己的人交流。试想一下,如果因为用了个别词引起被告人反感认为起诉书不属实,岂不因小失大?例如有一名被告人说:‚起诉书不属实,起诉书说我是窜至现场,我不是窜过去的,我是坐车去的。‛
2、庭前增加信任度。(1)熟知案情,专业知识精通。(2)公正可靠,塑造一个好印象。(3)了解被告人是什么类型的人,最可能被什么方式说服?
3、避免刺激性的话语。我们不说:‚辩护人观点不值一驳。‛而说:‚控方坚持已经发表的意见,无新的答辩意见。‛
4、营造和谐的庭审气氛。在侦查环节下,两位侦查员参与讯问被告人时,往往有人唱红脸、有人唱白脸,但在法庭上,没有人来替公诉人补台,所以在气势、用词、节奏的把握上要控制住,不可连珠炮似的发问,不可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审问,遇到被告人翻供不要急,即使急也不能表现在外面,要外松内紧。
5、避免不良体态:
日常生活中不良体态有:
攻击的态度:额头堆满皱纹、眯起眼睛持续看着对方、手拿自己的眼镜指人、握紧拳头、撑开双臂、双手抓住桌子的边缘、腿架在椅子扶手上、瞟视、眉毛下垂、食指指人、强力手掌下压式或指关节强抓式握手、两手叉在后腰站立、亦步亦趋、对方动到哪儿同步跟到哪儿;
居高临下的态度:双掌下压、骑坐椅子(把椅子当盾牌)、双脚搁在桌上、居高临下俯视对方、声色俱厉、仰靠椅背、双手托腮、强力手掌下压式或指关节强抓式握手、腿架在椅子扶手上、把桌子当作实物屏障;
防御的态度:目光接触很少、嘴角下垂、体态拘谨僵硬、双手紧握、掌托后颈、双臂紧抱前胸、前额堆起皱纹、双唇紧闭、低着头、两腿或两脚紧相交叉、摸耳垂或颈侧;
厌烦或冷漠:两眼无神、眼中无光、手掌摸头、手指不停击桌或脚不停踏地、目光接触少、目光下垂、双腿交叉、信手乱涂乱画。
三、怎样令人信服地发表观点
(一)内容:
1、准(定性准确)。准确就是公正的最大体现,表明你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理论水平。例如受贿罪的谋利与收受对应性的论述,用大白话是这样说:实践中有时办事要多次送钱,有时一次送钱办多次事,这是受贿罪的客观表现之一。理论程度高的论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犯罪的客观表现行为,既有收买性贿赂,也有酬谢性贿赂。无论是‚办一次事,给一次钱‛;还是给多次钱,办一件事;或是给一次钱,办多件事;关键在二人对于贿赂与谋利之间是否存在的合意和默契。后者更有说服力。
在这里,我要谈一谈对公诉人这个职业的认识,我非常喜欢公诉工作,公诉人这个职业浪漫、崇高。自古以来人类都渴望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的表现都是不一样的,公诉人就是要用自己的智慧将公平正义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体现出来,唤起包括被告人在内的当事人内心深处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向往。这种立意高远的思想的力量,是别的职业难以体现的。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理解公诉人的力量所在。
2、简短。‚真正的信息不是你所说的,而是对方记住的‛,言简意赅,一句是一句。
3、充分运用对比、举例说理。多使用一些比较性的表述方法,因为在法庭辩论中,说理总是通过比较显示出谁是谁非的。例如此罪与彼罪辩,有无主观故意辩,受贿与馈赠等,只有通过对比才说得清、说得透彻。例如在王某翻供后,公诉人这样问: 问:你说受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你才承认私分公款,你曾多次供述过,哪一次对你刑讯逼供了? 答:每一次问我,我不承认时,某某(侦查员)都对我打打骂骂。
问:在审查起诉环节,我去问你时,有没有对你打打骂骂?
答:没有。
问:我当时告没告诉你,要如实供述?
答:你说了。
问:你是否看了我的讯问笔录,并签字捺印?
答:是的。
问:在我提审你时,你承认私分了公款,是怎么回事?
答:我当时想,我已经承认过私分公款,怕变来变去你们说我态度不好,就按以前供的那样说了。
问:你在我提审你时,和侦查环节的供述并不一样。在侦查环节你承认私分20万,在我提审时说私分10万元。由此可见,我提审时,你是变了的,你怎么解释?
答:(无语。)
问:你今天就不怕我说你态度不好了吗?
答:(无语。)
上述问话,就是将被告人开庭前的多份供述进行对比,找出不同点为突破口,进而揭露出其翻供理由的虚假性。
抽象的说理中,加入生动的例子,更有说服力。例如王某受贿案,王某在购材料的过程中收受对方回扣,指令对方将回扣款汇入其信用卡,因为王某是公司老总,信用卡上经常也有一些公款进出,开庭时他辩解信用卡是公卡,他没有收受的主观故意,公诉人是这样答辩的:
‚对款项是否有占有故意,关键是看是否控制了款项,本案王某不按会计法将款项交财务人员做对方销售折让,而是私下将私人信用卡号告诉对方,逃避财务监管,已经控制了该款,具备占有故意。王某辩解其信用卡是公卡,理由是卡上曾有公款进入,但该理由不能得出卡是公卡的结论。例如一个单位的出纳,星期五取了一笔款子,准备星期一发给职工,但他担心款子星期
六、星期日放在手上不安全,暂时存入私人存折,是不是他的这个存折就从此变成了公折呢?‛
如严某、艾某抢劫、销赃案。被告人严某抢劫了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后低价销赃给被告人艾某,艾某明知该车来历不明,就将其改头换面——将车的外壳喷成灰色,将发动机号磨损等等。庭审时艾某的辩护人提出查获的轿车与严某抢劫的车有可能不是同一辆,要求法庭鉴定灰色油漆下面是否残留有蓝色油漆,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发难,公诉人是这样答辩的:
‚我们认为辩护人的这一要求不合理,建议法庭不予采纳。本案严某供述其抢劫的车销赃给艾某,艾某供述只买过这一辆车,改装车的过程也有修理工证实,被害人证实的轿车的一些细微特征与从艾某处查获的轿车也吻合,这些已足以证明艾某改装的车与严某抢劫的车是同一辆了,没有必要作什么油漆鉴定。例如,有一个人在某一天到辩护人家里拜访,辩护人一看这个人与自己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长相一样,声音一样,气质一样,只有穿的衣服自己从没见过,辩护人是不是还要把这个人送到医院作血型化验和基因鉴定后才肯相认呢?如果辩护人无视本案已有证据的证明力,一味要求作什么油漆鉴定,就好比寓言《郑人买履》中那个‚只相信尺码,不相信自己的脚‛的人,再者如果从艾某处查获的轿车不是严某销赃的,那就说明是艾某还从其他什么途径搞了一辆车,我们保留追诉被告人艾某漏罪的权力。‛ 此言一出,辩护人再不谈油漆鉴定的事了,审判长也当庭拒绝了辩护人的请求。
各位学员,比较的思维方法能发现问题,论证问题,分清是非。其哲学基础是因为一切都是相对的。当你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比一比吧。
4、三个一组的规律(三个要点,三个论据,三个语句)。
5、围绕一个中心。
6、真诚的态度。公诉人只有持着对法律、对事实真诚的态度,才能答辩得当。同时真诚的态度极富感染力。
如林某挪用公款案。被告人林某利用从事审判工作的职务之便,挪用案款20余万元个人挥霍,案发后拒不认罪。公诉人提审他时,他大讲歪理,幻想以前得过他好处的人替他开脱罪责。对于这样一个冥顽不化的人,怎样才能使他有所触动呢?公诉人发表了如下的公诉意见:
‚林某犯罪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林在借调到法院工作期间,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具有法律赋予的特殊职权,就想正式调进法院,为达到目的他不顾自己有限的财力,大笔挥洒金钱铺路。他什么关系都想到了、照顾到了,可他独独忘了一点——应靠自己的诚实、勤奋取信于人,而不是靠酒肉取悦于人。今天我们想给他一个忠告:被告人林某,你错就错在为了达到目的所使用的方法上,你太相信这个社会阴暗面的影响力了,所以你忽略了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实现自己的目的,把所有的筹码都抵押给那些不正常的、阴暗面的东西,同时你又没想到这种做法的危险性在于如果你太相信它,你就会成为它的一部分,无法回归到正常的、光明的生活中去了。你的问题不在于你生存技术上的不足,而在于你的价值观、人生观有错误。‛
以上,公诉人用规劝的语气对林某讲述为人处事的道理,因为抓住了被告人的特点,从分析表象入手直抵其灵魂深处,林某听后低下了头。
(二)强势说话:
1、使用积极的语言(胸有成竹,在想要什么东西时,所使用的话语明确传递出期待发生的事。我们不说:如果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发问,公诉人认为你具备自首情节,会依法对你从轻处理,而是说:在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提问后,你就具备了自首情节,会依法对你从轻处理);
2、强势说话有冲劲。我们不说:‚不过,这只是我的意见,当然,也许我不一定对,但是我得说……‛,而说:‚我们认为……‛,不说:‚本公诉人认为‛而说‚我院认为、我们认为‛。
3、强势说话者敢于承担责任,避免使用推诿的语言,根据情况控制局面和承担责任,用话把情况说明并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当被告人向我们打听他会判几年刑时,我们不说:‚这不是检察机关的事,我不知道‛,而说:‚我会建议法庭根据你的态度准确量刑‛。
4、强调双赢。我们不说:‚象你这种态度,只会判得更重‛,而说:‚你想判轻一点,我也希望你能从轻处理,但主动权在你手里,你得如实供述,争取法官对你的好印象‛。
5、说话有决断,说话直接了当不含混其词,直奔主题、干净利落,显得可靠自信。我们不说:‚你这个态度,怎么行呢‛,而说:‚你这个态度不行,我根本帮不了你‛。
6、说话透彻,避免使用让人怀疑其诚意和诚实词语。我们不说:‚不管被害人有什么过错,被告人都没有理由杀死他‛,而说:‚我们认为,被害人的确有过错,他不该因为点小事反复辱骂被告人,但这不能成为被告人犯罪的理由,被害人罪不该死呀‛。
7、避免使用起强调作用的副词。起强调作用的副词诸如‚非常‛、‚肯定‛、‚确实‛所起的作用正好与设想的相反,尤其是用多了的时候(在书面语中却没有这种现象,我认为,当一个人要在某句话中加入这些副词时,不可避免地要重读这些词,而削弱了真正要强调的内容),避免口头禅,干净利落,避免附加性的短语句‚你说话自相矛盾,是不是‛,直接说:‚你自相矛盾‛。
8、避免自我贬低。自我贬低诱发听众与你有不同看法,而且怀疑你的专门知识。
9、避免模棱两可,避免使用限定性修饰语。我们不说:‚辩护人的观点有待商榷‛,我们说:‚辩护人的观点看似有理,却未看清要案实质。‛
10、不显得过于礼貌客气。过于礼貌客气,反映的是胆怯和心中无数。如果辩护人抓住笔录中存在的瑕疵紧追不放,例如缺少侦查员签名而公诉人又忽视了,不说‚辩护人有理,谢谢‛,直接说‚是我们忽视了,我们会尽力弥补‛。好于不理睬辩护人,也好于强词夺理。
(三)声音是一种力量。聪明的公诉人善于改变其说话的节奏,说得快以刺激和鼓动听众,放慢语速可以营造一种期待的气氛,说得太慢会使人觉得厌烦,听众会觉得你有气无力或不称职,比常速较快的语速更好,恰到好处的速度是慢到让听者跟得上,但要快到让人觉得有趣味。低音一般给人以权威和权势的感觉:
1、低音、降调凸现权威、自信;
2、音量控制让人听着省力、舒服。要突出最重要的词语;
3、发音吐词要清晰;
4、掌握好停顿以增加影响力。肯尼迪有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说出来中间有一个停顿就有力得多。停顿可以引起你听众的警觉而去注意某一特殊的要点。停顿的力量多来自于不言之中。
(四)表情:有意淡化公诉人与被告人的对抗,表情自然亲切。遇到态度恶劣的被告人也要注意不使自己的表情变僵硬,要做出你的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中、我不会跟你生气的感觉,这样才是一位自信的公诉人。
(五)姿体语言:
开放的态度:热情的微笑、不抱臂、不架退、上身前倾、全身放松、睁大眼睛看着对方、手掌张开、(女士)两手放在胸前、(男士)解开上衣纽扣、脱去上衣。
乐意交谈:目光间流露出善意、坐着,上身前倾,双手放在大腿或膝盖上、面部表情生动、站着,上衣敞开,双手把上衣下摆推后叉在后腰、警觉的面部表情、亲密挨近、坐在椅子边沿上、点头赞同。
自信:两手手指交搭成教堂尖塔状、双脚搁在桌子上、上身后仰,双手托在脑后、得意洋洋、身姿直立背手、昂首、两腿叉开伸直、居高临下、上身后仰靠坐椅背、两眼不断看对方、下巴前伸。
尽量避免的姿态:
紧张、不稳定:握手无力,手心湿冷、不时地清嗓子、说话时以手掩嘴、目光接触时躲躲闪闪、神经质地笑、手指敲击桌面、唉声叹气、抱臂交腿、坐着心神不定、不停地摆弄小物件或衣服、踱来踱去、抽烟、咬指甲或剔指甲。
(六)修辞性发问。修辞性发问不是发问,而是说理。总结是使用修辞性发问最理想的地方,修辞性发问就是在发问后自己给出答案。因为吸引听你说话的人去思考,因此要比直白更具说服力。例如《义愤填膺》一书中,作者、前检察官文森特。布格里奥抨击检察当局在辛普森审讯中的法庭辩论总结软弱无力。接着他重写了法庭辩论总结的结尾部分,里面满纸都是修辞性发问:‚假如辛普森先生没有犯这两桩谋杀,那么上谁犯的呢?另外还有谁有理由犯这两桩谋杀呢?我们知道辛普森先生毒打他的妻子,以至于他在他们结婚期间打电话叫警察有九次之多……另外还有谁有动机去杀害这两个年轻人?……‛究竟有多少种可能性他们所认识的某个人会有理由去杀死他俩中的任何一个,更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时的表达技巧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时的表达技巧》一文,是‚全国十佳公诉人‛、鄂州市院公诉处负责人向华同志专题讲座内容。她在总结多年的出庭经验教训、结合大量具体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公诉人在法庭上语言表达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如控辩对抗是手段不是目的、重视起诉书可作为庭审调查提纲及作为控辩双方心理缓冲带的独特作用、要想开庭顺利不应故意制造和强化控辩对抗,等等。而这些的确是当前许多公诉人员在出庭时容易忽视或观念上常出现偏差的问题。
‚没有真相,只有对真相的诠释‛(尼采语)。法庭不能再现犯罪事实,只是一种对犯罪事实的过后描述,是一种依靠语言的表演。既然我们做了公诉人,就要有意识地学学说话,研究公诉人的法庭表达技巧。
在讲具体内容之前,我有三个观点:
1、开庭以查清事实,阐述观念为目的,不是以打垮被告人、击败辩护人为目的。控辩对抗是手段,不是目的。
2、没有不可辩护的案件,只有不称职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上所有的工作,都应围绕‚怎样扬长避短‛这个方针展开。
3、开庭必须作充分的准备,但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准备的材料十有七、八是用不上的,准备的东西如果全部拿出才顺利地开完庭,则此庭失败‛。
一、怎样准确、高效地查清事实
(一)起诉书,最好的调查提纲
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庭审是如何开始的吧。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审判长问被告人:‚起诉书指控是否属实?‛被告人回答:‚属实(或不属实)。‛审判长接着问:‚哪些不属实?‛被告人回答哪些不属实。然后就是公诉人发问,请注意,公诉人是接着审判长的问话接下来问:‚刚才你已向法庭供述起诉书有……不属实,本公诉人现对你认为属实(或不属实)的有关情况对你发问‛好呢?还是不顾审判长的发问自己另起炉灶问呢?我认为接着审判长的话头往下问更流畅,也更容易被被告人接受,接下来,公诉人就可以问:‚你认为起诉书指控你的罪行不属实,那么起诉书上说你某年某月某日和某某私分公款,有没有这个事?‛尽快地分清被告人是否认犯罪事实的存在还是不同意案件定性,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法庭调查的任务是查清事实,定性是法官的事,不需要被告人同意。如果被告人对事实不否认,只是不同意定性。公诉人接下来的发问就针对被告人的理由是什么、定罪量刑的关键情节怎样……展开,甚至可以不讯问(法律规定是‚可以问‛不是‚应当问‛)。如果被告人否认事实的存在,公诉人就应该敏锐地感觉到被告人已翻供,要采取不同于常规的方案来展开讯问了。
你们看,上述这一环节,讯问的中心是起诉书,那么我们在制作起诉书时,不可太过简单概括,应尽量把有证据能证实的
情节都写上,写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写清楚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自首立功情节,这样你的起诉书就是你的讯问提纲,讯问一旦进入僵局,你的起诉书会帮大忙,你可以问:‚你刚才对审判长说过起诉书指控全部属实,现在你的供述与起诉书相矛盾,是怎么回事?‛,这比‚你到底参没参与作案?‛是不是要委婉和更利于展开下一步工作呢?再比如职务犯罪的主体,你是一点一点问‚你某年某月担任什么职务,分管什么工作?‛清楚和效率高呢?还是这样问‚起诉书上关于你的任职情况是这样叙述的……(引用起诉书内容),是否属实?‛清楚和效率高呢?我觉得我们有很多公诉人写起诉书时,没有想到过起诉书在开庭当中的纲领作用,写得非常概括,主观色彩非常浓,造成有很多并不否认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对起诉书的写法有意见,进而对法庭讲‚起诉书不属实‛,无谓地产生了对抗。我认为,只要是有证据证实的、与定罪有关的情节,尽量写进起诉书,这样起诉书看上去事实清楚,可以减少不少麻烦,特别是共同犯罪的案件,几个被告人背靠背,都不知道别人供了些什么,都很担心同案人会为开脱自己而冤枉别人,起诉书写详细一点至少会使那些居从属地位的被告人更好地配合法庭调查。
怎样判断起诉书的好坏呢?与判决书对照。现在法院很重视判决书的制作,的确有一些法官判决书写得好。例如我自己就
遇到一位担任过中学语文老师的法官说我的起诉书文字没问题,就是标点有问题。我对照了一下,觉得他说得非常有理。
讯问时,若被告人配合,可拿起诉书当提纲,若不配合,可拿起诉书当靶子,用起诉书中已存在的内容为前提对被告人点问,这样最大的好处是效率高、化解僵局(起诉书是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的一个客观存在的外物,因为它的严肃性,不可避免地对被告人起一定的暗示作用。当公诉人与被告人面对面时,为弱化对抗,可以问:‚起诉书这样……‛‚起诉书那样‛比‚公诉人这样‛‚公诉人那样‛更容易在心理上靠近被告人,在公诉人与被告人心理之间形成一个心理缓冲带)。如果当公诉人用起诉书内容点问被告时辩护人提反对意见,说公诉人诱供时,公诉人可这样回答:‚诱供是使被告人疑惑或产生错觉从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问题,起诉书早在十天前已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有充足的时间考虑,不存在会因为公诉人当庭讯问就产生错觉做违心供述。‛
(二)充分地掌握为我所用的资源----案件信息
1、对案情的熟悉至关重要。要把整个案卷看成是一个活的东西,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在头脑中再现侦查人员破案的流程,用逻辑知识来考查证据三性,想一想是什么信息使侦查员破了案,是否违反常规,想一想是哪一份证据将犯罪事实与
被告人锁定在一起,对案卷中每一份证据看清看透,不仅看明白纸上写的,还要想一想纸上写不下的意思。不能把卷宗中的材料看成是一个个孤立的片断。因为,案件材料是公诉人可利用的资源,不知道自己有哪些资源,就谈不上积极指控犯罪,一切技巧都是零。案件信息包括证据材料表现出来的与案情相关信息,还包括证据材料透露出的被告人、证人的所有信息,以及该证据是如何获得的等相关信息。(当然,在法庭上公诉人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否则问岔了后果不堪设想,法庭讯问是明知故问)。
遇到被告人翻供,全盘否认犯罪事实的存在,公诉人就要对被告人到案后所有的供述了如指掌。一般情况下,90%的嫌疑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都是否认的,但侦查终结时,90%的嫌疑人都作了有罪供述,这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对这一过程要求侦查员如实记录,一定要对侦查员讲清这一点,不要遇到被告人一供就高兴得忘了形,只对他的供述内容作笔录,不记载其思想转变过程。一定要如实记载下这个问题:‚为什么你一开始不讲,现在讲了?‛然后要求他们把这份记录附卷。例如我院办理的程某受贿案。程是单位负责人,一个女强人,检察机关将其控制住后她死活不供。办案人员了解她最大的顾虑是她丈夫,程的丈夫是正县级干部,程在台上时自己玩自己的,现在倒霉了,怕他老公提出离婚。办案人员将程的顾虑婉转告诉了她老公,她老公送来一件衣服,是一件春竹牌羊毛衫。程某接到羊毛衫眼泪哗哗地
被告人锁定在一起,对案卷中每一份证据看清看透,不仅看明白纸上写的,还要想一想纸上写不下的意思。不能把卷宗中的材料看成是一个个孤立的片断。因为,案件材料是公诉人可利用的资源,不知道自己有哪些资源,就谈不上积极指控犯罪,一切技巧都是零。案件信息包括证据材料表现出来的与案情相关信息,还包括证据材料透露出的被告人、证人的所有信息,以及该证据是如何获得的等相关信息。(当然,在法庭上公诉人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否则问岔了后果不堪设想,法庭讯问是明知故问)。
遇到被告人翻供,全盘否认犯罪事实的存在,公诉人就要对被告人到案后所有的供述了如指掌。一般情况下,90%的嫌疑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都是否认的,但侦查终结时,90%的嫌疑人都作了有罪供述,这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对这一过程要求侦查员如实记录,一定要对侦查员讲清这一点,不要遇到被告人一供就高兴得忘了形,只对他的供述内容作笔录,不记载其思想转变过程。一定要如实记载下这个问题:‚为什么你一开始不讲,现在讲了?‛然后要求他们把这份记录附卷。例如我院办理的程某受贿案。程是单位负责人,一个女强人,检察机关将其控制住后她死活不供。办案人员了解她最大的顾虑是她丈夫,程的丈夫是正县级干部,程在台上时自己玩自己的,现在倒霉了,怕他老公提出离婚。办案人员将程的顾虑婉转告诉了她老公,她老公送来一件衣服,是一件春竹牌羊毛衫。程某接到羊毛衫眼泪哗哗地
流,就开口作了供述。她对侦查员讲,这件羊毛衫是她过生日时老公送的生日礼物,里面暗含了她的小名‚竹枝‛,老公送这件衣服说明还爱她,她没有顾虑了,决定如实供述。开庭时程某翻供,说以前的供述都是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公诉人因为掌握了这一情节,针对‚春竹羊毛衫的含义‛向她发问,她当场无语,因为象这样的夫妻之间的小秘密,只有一个人内心完全放松时才会讲给别人听,证实了侦查人员不仅没有刑讯逼供,而且人性化办案,程某的供述真实合法。
现在要求对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审讯过程全程录像,也是制服翻供的有效手段。作为一个公诉人,要有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的意识,主动向侦查员了解案件侦破、突破口供的第一手材料。
2、掌握了丰富的案件信息后,要善于运用强化与淡化模式来组织材料。强化与淡化模式是说服的策略。具体内容是:强化要宣传的某些方面,淡化要淡化的东西。(1)强化自己的强项。(2)强化对手的薄弱之处;(3)淡化自己的薄弱之处;(4)淡化对手的强项。
强化的方法:
(1)重复,反复正面强调。
(2)联想,从正面展开联想,夸大好处;从反面展开联想,放大缺陷。
(3)组合,把有利于控方的材料合理组合,提炼观点。 淡化的方法:
(1)删削,例如查明控方证据确有不合法之处,就要及时撤下,建议法庭另做弥补。
(2)转移,不正面回答,说明该问题的没有必要性。转移话题,偷换概念都是此策略的运用。例如刘某挪用案。刘挪用公款70万余元、向亲戚好友借200多万给情妇使用,案发后情妇携款消失,不管刘某。法庭上刘某指责公诉人不追究情妇的诈骗责任却将其送上法庭不公道,公诉人答:本庭是审刘职务犯罪,目的是查明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至于他是否是另一起案子的被害人不属必须查明的内容。
(3)混淆,有这样一句话‚不能把他他们说服,就把他们搞混‛,辩护人通常使用,例如混淆受贿与馈赠,混淆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把被告人诈骗罪的原因归结到被害人过错。我曾听见一个辩护人,故意混淆‚门户‛,认为只有从门进才叫入户抢劫。 明白了上述强化和淡化的方法,公诉人就可以一眼识破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手段,有针对性采取方法应对。
如彭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1998年5月,被告人从广州购得淫秽影碟250盘,欲带回河南贩卖,途经武汉时被公安
机关查获。庭审时被告人翻供,辩解为:(1)不明知这些影碟是淫秽物品;(2)不是为了贩卖,而是准备自己带回家看。根据案情,当时的公诉人是这样讯问的:
问:你是什么文化程度?
答:高中。
问:曾从事什么职业,现任何职?
答:原来是中学的历史教师,现辞职了,无业。
问:公安机关在长途客车上查获的250盘影碟是不是你的? 答:是的。
问:是不是你主动交给公安机关的?
答:不是。
问:那么公安人员是怎么认定这些影碟是你的呢?
答:当时公安人员上车检查时,问这个包是谁的,大家都不作声,过了蛮长时间,公安人员就把这个包打开了,因为里面有我的衣服等西,我就承认了。
问:在公安人员开包之前,你为什么不承认这个包是你的呢?
答:我怕。
问:怕什么?
答:(不语)
问:是不是怕公安人员发现这些影碟?
答:是的。
讯问到此,关于被告人是否具有‚明知‛的故意,已经查清。公诉人当即提请法庭注意:鉴于被告人具有高中文化,又在中学任过教员这一事实,足以证明被告人应当‚明知‛用淫秽语言表述的片名及充满色情画面的250盘影碟系淫秽物品。同时被告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例行检查时,不敢承认装有淫秽物品的行李包是自己的,进一步印证了被告人主观上有明知的故意,并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接着,对被告人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公诉人作了进一步的讯问:
问:你买这些影碟的目的是什么? 答:自己回家看。
问:公安机关开具的扣押清单属实吗?
答:属实。
问:是不是总共250盘? 答:是的。
问:是不是每个品种10-20盘? 答:是的。
问:既然自己看,有什么必要重复地买一、二十盘同样的碟子呢?
答:我想送一些亲朋好友。
问:亲朋好友之间也可交换着看,难道都要一样的吗?
答:(沉默片刻)也想卖一点赚钱。 讯问目的完全实现,讯问完毕。
上述讯问选择的突破口,就不是案件中心事实(例如怎样买淫秽光碟、怎样运输),而是发案经过和被告人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将其组合起来,强化发案场景、强化影碟的数量、强化被告人文化程度、强化‚做贼才心虚‛。
再如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林某是法院聘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挪用了案款,开庭时他对起诉书指控的几笔事实都承认钱是他用了,但不承认这些钱是公款,并对其中的私设帐户、用假存单欺骗其他办案人员等情节拒不承认。公诉人开始一问,他就说不是那么回事,他没有这样,没有那样,并说钱是当事人的,不是法院的,他不可能挪用当事人的钱而是与当事人签订了借款协议等等。公诉人看他不配合,马上变换了一种问法: 问:你是不是把某某信用社的15.8万元用了?
答:是的。
问:信用社的钱应该是信用社的钱保管着,你怎么能用呢?
答:因为信用社在法院打官司,对方败诉了,要付给信用社一笔钱,法院就从对方帐上扣划了15.8万元到法院账上。
问:这个案子是谁办的? 答:民庭庭长。
是你办的?
借款手续。
问:你在这个案子中充当什么角色? 答:我是书记员。 问:扣划对方当事人的钱,手续是不 答:是。 问:是不是办理了正式的法律文书? 答:是。 问:法律文书盖没盖法院的公章? 答:肯定盖了。 问:这笔钱退给信用社了吗? 答:当时没退,后来我跟信用社办了 问:为什么当时没退? 答:我动用了。 问:用于干什么? 答:偿还我的债务。 问:什么时候办的借款手续?
答:过了一年多,信用社的人追着我要,我没有钱还,就写了一个借据给他们。
问到这里,被告人挪用公款偿还个人债务,一年多后又单方面办借款手续的经过就十分清楚了,接下来公诉人就对被告人私设帐户和用假存单欺骗其他办案人员的情节重点讯问,他即使是不承认也无碍大局。这一段问话强化款项依法扣划的性质,通过查清办借款手续的时间弱化借款手续的效力。
3、对材料的把握要分清先供后证和先证后供。先供后证因为没有线索和标准,侦查员无法指供诱供,翻供也不怕,因为他自己做得不说,侦查员是怎么知道的呢?拿什么来指供诱供呢?先证后供不害怕翻供,而是害怕翻证和翻供一起来,但这中间往往可以搜集到的串供的再生证据,公诉人遇到关键证人翻证、被告人翻供,马上就应意识到是不是要延期审理。
例如一起强奸杀人案,被告人把被害人杀死后把被告人的自信车推进水塘,把雨伞插进水沟,把手表、金戒指埋在屋后,把丝袜丢进水田,这些东西后来都被公安机关拍了现场照片、查获后随案移送。开庭时被告人翻了供,说自己没有杀人,以前说的都是假话,是公安人员指供、诱供。公诉人当即指出,被告人房前屋后都是大面积水田,案发时水稻生长茂盛,如果不是被告
人先供述这些东西的丢弃地点,公安机关根本不可能查获,被告人翻供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当场将被告人驳倒。
角度改变观念
(三)积极地倾听与消极地倾听
积极的倾听是听话听音,去获取说话的声音和形体语言的细微之处所传递的信息的情感含义,充分认识到没有说出来的话完全可能与已说出的话同样重要,积极主动地概括总结对方的意见。
消极地倾听只听话的表面意思,不观察、不反馈。
公诉人要积极地倾听。例如徐某抢劫案中,徐某以其女友被王某约出宵夜,王某对女友图谋不轨为由,将王某和王某的朋友黄某挟持至偏僻路段进行了抢劫,但公诉人问其主观意图时,徐回答是想敲诈勒索而不是抢劫,公诉人接着这样问:
问:你为什么要把王某、黄某挟持到偏僻地方并搜走他们的财物?
答:因为王某约我的女友宵夜还想跟她开房间,给我戴绿帽子,所以我找他要钱。
问:你的意思说,因为王某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所以你弄走他的财物?
答:不错。
问:那么黄某做没做对不起你的事,比如说给你戴绿帽子呢?
答:我不知道。
问:你不知道,也就是说黄某并没有把柄被你抓住是不是?
答:是的。
问:那你为什么把黄某的钱物都搜走了呢?
答:(无语)。
这一段话实质上更象是在说理,公诉人注意倾听并归纳被告人的言外之意,引导被告人推出了被告人不能解释的结论,从而揭露出被告人供述的虚伪性。
例如曹某某职务侵占案。曹系武汉市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责人,1996年11月将公司货款80余万元侵吞并存入境外某银行。庭审中,被告人否认其主观上有占有的故意,辩解为挪用。为戳穿其谎言,公诉人是这样讯问的:
问:赃款是怎么处理的?
答:存到了塞舌尔国,我准备做生意赚了钱再还公司。
问:全部存了吗?
答:不,只存了70万。
问:还有10万你用了吗? 答:没有,存在国内。
问:为什么分开存?
答:这是留给我老婆日后生活的。 问:你赚了钱还怕老婆没生活费? 答:我是怕日后难以回国。 问:不回国怎么还钱给公司? 答:(不语)
虽然此时被告人的回答已露出马脚,但认定其主观故意的证据仍未十分充分。公诉人便再一次转换讯问内容:
问:你是怎么到塞舌尔国去的? 答:买假护照去的。
问:什么时间、如何归案的?
答:1997年6月29日我想家就偷偷地溜回国了,一下飞机就让公安局给抓了。
问:赃款带回来了吗?
答:没有。
问:你愿意退赃得到从轻处理吗? 答:愿意。
问:你有退赃的能力吗?
答:有,我在塞舌尔国做生意赚了一些钱。
讯问完毕。公诉人当即提请合议庭注意,被告人的供述证实了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被告人携款潜逃至国外时,为其家属留下巨款,表明被告人作了不再回国的准备。其次,从案发到抓获归案的时间长达半年之久,被告人没有将公款归还的行为。第三,被告人既然承认自己在国外赚了钱,又有退赃的能力。却在回国时没有将公款带回,说明没有归还的意图。由此只能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被告人在主观上所具有的故意是占有而不是挪用。这一段问话说明公诉人是在积极地倾听,将一个个散在的情节贯穿起来,非常精彩。
当被告人的态度出现犹豫时,要拆梯子而不是搭梯子。例如公诉人这样问被告人,‚你刚才供述起诉书不属实,那么起诉书上叙述的你和某某分钱的事,是否存在?‛被告人不回答,公诉人追问:‚你没分吗?‛‚没分‛。这里公诉人的问题非常不恰当,当被告人不回答时,说明他处于激烈的思想斗争中,这时应该朝有利于控方的角度问而不是朝不利于控方的方向问,应该问:‚你分了吗?‛或者‚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在想什么,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不能下意识地问‚你没分吗?‛这样就是鼓励他翻供。
(四)节奏的把握----详略得当、流畅自如
法庭调查最忌罗唆,问清楚的问题就不需详细举证。对于犯罪结果明确但起因复杂的案件,要主次分明,充分体现公诉人主导地位。
例如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杨与被害人有过长达10年之久的婚外两性关系,后因多种原因,双方关系破裂,杨用硫酸将被害人容貌严重毁损。公诉人在审查阶段提审杨时,杨痛苦流涕地作了长达三、四小时的陈述,诉说她与被害人10年来的恩恩怨怨。庭审时,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方式,势必造成被告人喋喋不休的局面,使得讯问与回答的重点本末倒臵,影响公诉效果。法庭上公诉人是这样进行讯问的:
问:起诉书指控你于98年6月10日12时许在你商店内将硫酸泼到被害人罗某某脸上、头上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你用什么东西装的硫酸? 答:吃饭用的碗。
问:碗内装有多少硫酸? 答:大半碗。
问:你是怎么把硫酸泼到罗某某身上的?
答:他一进我商店,走到柜台前,我就从柜台内拿出硫酸朝他脸上泼去。
问:罗有什么反应?
朝他头上泼。
答:他捂着头蹲到地上去了。 问:你呢? 答:我又跑出柜台,把没泼完的继续 问:哪来的硫酸? 答:我事先准备好了的。 问:准备硫酸干什么? 答:毁他容。 问:罗某某当天来你店里干什么? 答:纠缠我。 问:带凶器了吗? 答:没有。 问:他纠缠你干什么? 答:与我发生关系。 问:什么关系? 答:性关系。 问:你们之间有这种关系吗?
答:有,10年多了。
问:那你为什么要毁他容呢?
答:他骗了我,害我离了婚,说给我生活费也没给,给我租房子也没租,我要和我前夫和好,他又干涉……(泣不成声)
讯问完毕,公诉人当即向法庭表示。因为被告人的回答已紧扣起诉书的指控,将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完整地向法庭作了陈述,合议庭组成人员已对本案事实、定性有了清晰的了解,被告人对犯罪动机也作了简要的概述。如果该案庭审时不是采取倒着问的方式,而是从被告人为什么要伤害被害人的原因发问,被告人的情绪就会马上激动起来,并用大量的时间强调犯罪动机,期间又免不了哭哭闹闹,很难将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主观故意进行完整的陈述。整个庭审讯问内容的主次就颠倒了,庭审时间无限延长,将会使法官产生厌听情绪,从而影响公诉效果。
例如胡某某等人盗窃案。被告人共9人,作案36起,涉案物品162件,价值人民币8万元,案卷材料6本,公诉人提审时花了30余小时,如庭审讯问不注意详略得当的话,冗长的讯问势必影响法官的情绪,被告人的辩解甚至会左右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庭审时公诉人选择了两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详细讯问,对
其他被告人的讯问则重点放在每次作案时所参加的案犯上,让同案人互相指证,这样在一天时间内就顺利地审结了此案。
(五)问话方式
我曾经与侦查员交谈对公诉人庭审问话的感觉,他们说:听到你们那样问,感觉被告人就要翻供了,你们问得太直白,有些问题就是傻子听了也不敢如实回答。
例如我曾经听到一个公诉人这样问一个行贿人,‚某某女儿考大学,你送5000元钱给他,你到底是给他送情还是向他行贿?‛多么失败的问题!怎么能这样问呢?这个问题根本不应该问证人,只能问证人是否送钱、是什么时候送的、与被告人认识时间长短、为什么事认识的、为他女儿上大学送5000元是什么时间、有求于被告人办事是什么时间,要求证人回答是送情还是行贿是鼓励证人对案件定性,不能要求证人对案件定性发表意见,即使是被害人都是不可以的,不需要证人来定性。
侦查人员的讯问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果他们要问一个贪污案件的关键证人(财务人员),他们不会让证人一开始就了解到他们的意图,他们先谈外围,问清正常的财务程序什么,那笔账按正规程序应该是什么样的,现在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了。迂回设计问题,收集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先堵后路,然后缩小包
围圈,再问自己要了解的中心问题,往往当证人意识到侦查员的意图时已经晚了。在措辞上,他们尽量不用一些带有强烈入罪色彩的词引起证人的戒备心理,例如利用职权为某某谋取了何种利益?是不是收受了贿赂后就积极地为他办事了?而是尽量淡化指控色彩,问他收钱的时间和你请他办事的时间相差多远呀?等等。用客观事实来建立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联系,而不是要求被告人本人或证人的意见来建立这种联系。
不要让被告人做选择题,人是懒于动脑筋的,在我们受到催逼或遇到压力时,我们喜欢保存精力而用简单经验法则去作决定。被告人的法则永远是是避重就轻。有的公诉人问:‚你是想杀死他还是只想把他打伤。‛这是一个愚蠢之极的问题。当辩护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时,公诉人要马上要求审判长制止,理由是这是个带有强烈暗示的问题。
几种常用的问话方式:
1、开放式发问:是不能用一个词的答案来回答的问题,通常是用什么、如何、或为何来发问。能让被告人说话,常能说出你本不了解的情况。但起不到说服和促使转变的作用。主要针对态度较好的被告人和控方证人。对翻供的被告人一般不用,但对辩方传来的证人可以问,观察他的破绽。
2、闭合式发问:对开放式发问作出了反应,就可用闭合式发问来收窄谈话的焦点,并且最终搞定。
3、引导式发问:盘问、影响证人。主要是针对辩护人向法庭传的证人。
语言的影响所及很少是中性的,语言中充满象征,语言能改变我们的情绪、态度和感情,公诉人要重视用词用语的色彩。
伊丽莎白.罗芙塔斯对引导性发问如何影响目击证人的证词的情形作了研究。在她的一个项目中,罗芙塔斯让他的试验对象们看一节一分钟长的多车相撞事故的电影,看完电影以后,问其中一组人‚汽车相互猛撞时车速大约是多少?‛问第二组人汽车碰撞时车速有多快,而问第三组人汽车接触时车速是多快?结果:被问汽车猛撞的试验对象估计其时车速为每小时40.8英里;被问汽车碰撞的实验对象估计车速为每小时34英里;而被告知汽车接触的试验对象估计每小时31.8英里。可见,引导性发问不仅改变我们读解事实的方式,而且还影响我们所记忆的东西。在另一项匠心独具的研究中,罗芙塔斯给他的试验对象也放映了一段汽车事故的电影。被问到‚你看见那个坏了的前灯吗?‛的实验对象回答‚看见了‛的,要比被问到‚你刚才有没有看见前灯坏了‛的试验对象回答‚看见了‛的多二到三倍。事实上电影
里根本没有什么前灯坏了。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就这样扭曲了试验对象的记忆。
公诉人要明白上述道理才能运用引导式发问达到指控的目的,分辨辩护人哪些问题是诱导式问题。
(六)恐惧是一种动力
若要奏效就得符合四个条件:(1)必须是真正使人恐惧(不是言语吓唬);(2)必须就如何克服这种危险提出具体的建议;(3)接受者必须相信,所建议的行动会起作用。(4)接受者必须相信,他能轻而易举地采取所建议的行动。例如我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一名证人不肯如实作证,侦查人员就在案发的宾馆开了那间案发当天砍死人的房,在房间里营造了一种特殊的诡异气氛,在这间房里侦查员向证人提问,告诉证人要凭良心说实话,证人直冒冷汗,内心的恐惧使他讲实话。
(七)抓住心理
大众心理:1、对比,看法是相对而言的。2、回报,公平交易。你所作出的显而易见的让步是会得到回报的。自首立功情节的运用。3、权威,危险又有效,相称的服装增加盲从。公诉人法庭上穿制服,就是增加权威。4、稀缺性原理,‚囚徒的困境‛的运用。5、从众,随大流。共同犯罪中对同案犯的讯问可用,一供都供,一翻都翻。公诉人可以抓住这一心理,在多个被
告人的案件开庭时,排在后面的一上法庭,就告诉他‚其他被告人都能积极配合法庭,希望你也一样。‛6、好感:魔力无穷。
(八)退而求其次
对不友好的听众,(1)调动起来听你说话。先聚焦你们一致的方面和有共识的地方,强调这些以后再处理分歧之处;(2)别一开始就抨击,面对不友好的听众,取信是关键,因此要抓住一切机会显示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要说任何缺乏可靠证据支持的话,也不要夸大其词,别对听众说你打算改变他们的想法,那样只会使他们产生对立情绪并且使他们更抵触。强调你在寻找一种双赢的结果而不是一方赢一方输的解决办法。
如赵某、潘某徇私枉法案。由于被告人是法院工作人员,旁听人员也多是法官,他们中的多数对检察机关查处法官犯罪想不通,少数甚至心存偏见,整个法庭笼罩着浓厚的对控方的抵触情绪。辩护人在这种情况下显得格外得意,不仅作无罪辩护,还大肆挑剔起诉书的遣词造句,无端指责公诉人业务水平低。在这种庭审气氛下,公诉人感觉很压抑,面对辩护人的挑衅,正面答辩极有可能陷入辩护人的圈套,与其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休,浪费精力和时间。但不正面答辩又不足以打掉辩护人的气焰。怎么办呢?只有借题发挥,借反驳辩护人的机会强调检察机关职责的
神圣和公诉人的威严,以警示辩护人,争取法官们的理解与支持。于是公诉人说了这样一段话:
‚有这样一句名言:‘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我们今天出庭公诉,职责就是指控被告人有罪,就象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其职责就是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一样。我们不苛求辩护人同意我们的观点认为被告人有罪,但同时我们认为我们的起诉书也没有必要合乎辩护人的口味。大家今天坐在这个法庭上,目的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把事实搞清楚,对法律负责任。正因为我们明白这一点,所以我们并不打算对辩护人的无稽之谈作过多评议,同时我们也希望在下一轮答辩中辩护律师不要再出现死抠字眼,无理指责的现象。‛
公诉人说完这段话后,一直闹哄哄的法庭安静下来,辩护人再也不说起诉书用词不准了。在接下来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结合案情痛斥了司法腐败的危害性,强调两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败坏了法官们的声誉,为了纯洁法官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对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是十分必要的,从而取得了大多数旁听法官和审判人员的理解和认同。
别指望那些翻供的被告人、翻证的证人态度会有重大转变,只求有一点转变,而不要企图根本转变。假便是否认全部事实的被告人承认了部分事实,你就已经取得了进展。
例如徐某抢劫案。证人程某是徐的女友,在侦查环节她证实在犯罪现场看到徐指使他人抢劫的经过,但在开庭时却迫于压力翻证说她虽到了现场但什么都没看见,不知道徐是否抢劫。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问:
问:你曾在侦查环节证实亲眼看见徐某与一个叫郭某某的人押宝赌钱,输掉了几万元,这件事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赌博的时间距案发这天有多久? 答:就在第二天。
问:你和徐某是恋爱关系吗? 答:是的,我们准备十月结婚。 问:徐有无工作?
答:没有。
问:是否做什么生意?
答:没有。
问:那赌博的钱是从哪儿来的?
答:他跟我说是头天晚上从别个身上搞来的,我才知道是他抢的。
问到这里,公诉人的目的已经达到。程某虽然没有象在侦查环节那样证明亲眼看见徐某抢劫,但已经间接证实了徐某的确有参与抢劫这件事。
二、怎样弱化对抗
有经验的公诉人都明白开庭要想顺利,不要去惹怒被告人,惹怒了被告人是给自己添麻烦,因为人都有逆反心理。不能故意制造和强化控辩对抗,与被告人、辩护人争高低,打口水战。
1、起诉书不要无谓地制造对抗。在起诉书中不要用贬义词,例如在叙述事实时不用‚窜至‛、‚溜至‛、‚偷窥‛等,在结尾部分不用‚光天化日‛、‚疯狂‛、‚猖獗‛、‚丧尽天良‛等。从心理学的角度,谁也不想与不喜欢自己的人交流。试想一下,如果因为用了个别词引起被告人反感认为起诉书不属实,岂不因小失大?例如有一名被告人说:‚起诉书不属实,起诉书说我是窜至现场,我不是窜过去的,我是坐车去的。‛
2、庭前增加信任度。(1)熟知案情,专业知识精通。(2)公正可靠,塑造一个好印象。(3)了解被告人是什么类型的人,最可能被什么方式说服?
3、避免刺激性的话语。我们不说:‚辩护人观点不值一驳。‛而说:‚控方坚持已经发表的意见,无新的答辩意见。‛
4、营造和谐的庭审气氛。在侦查环节下,两位侦查员参与讯问被告人时,往往有人唱红脸、有人唱白脸,但在法庭上,没有人来替公诉人补台,所以在气势、用词、节奏的把握上要控制住,不可连珠炮似的发问,不可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审问,遇到被告人翻供不要急,即使急也不能表现在外面,要外松内紧。
5、避免不良体态:
日常生活中不良体态有:
攻击的态度:额头堆满皱纹、眯起眼睛持续看着对方、手拿自己的眼镜指人、握紧拳头、撑开双臂、双手抓住桌子的边缘、腿架在椅子扶手上、瞟视、眉毛下垂、食指指人、强力手掌下压式或指关节强抓式握手、两手叉在后腰站立、亦步亦趋、对方动到哪儿同步跟到哪儿;
居高临下的态度:双掌下压、骑坐椅子(把椅子当盾牌)、双脚搁在桌上、居高临下俯视对方、声色俱厉、仰靠椅背、双手托腮、强力手掌下压式或指关节强抓式握手、腿架在椅子扶手上、把桌子当作实物屏障;
防御的态度:目光接触很少、嘴角下垂、体态拘谨僵硬、双手紧握、掌托后颈、双臂紧抱前胸、前额堆起皱纹、双唇紧闭、低着头、两腿或两脚紧相交叉、摸耳垂或颈侧;
厌烦或冷漠:两眼无神、眼中无光、手掌摸头、手指不停击桌或脚不停踏地、目光接触少、目光下垂、双腿交叉、信手乱涂乱画。
三、怎样令人信服地发表观点
(一)内容:
1、准(定性准确)。准确就是公正的最大体现,表明你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理论水平。例如受贿罪的谋利与收受对应性的论述,用大白话是这样说:实践中有时办事要多次送钱,有时一次送钱办多次事,这是受贿罪的客观表现之一。理论程度高的论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犯罪的客观表现行为,既有收买性贿赂,也有酬谢性贿赂。无论是‚办一次事,给一次钱‛;还是给多次钱,办一件事;或是给一次钱,办多件事;关键在二人对于贿赂与谋利之间是否存在的合意和默契。后者更有说服力。
在这里,我要谈一谈对公诉人这个职业的认识,我非常喜欢公诉工作,公诉人这个职业浪漫、崇高。自古以来人类都渴望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的表现都是不一样的,公诉人就是要用自己的智慧将公平正义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体现出来,唤起包括被告人在内的当事人内心深处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向往。这种立意高远的思想的力量,是别的职业难以体现的。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理解公诉人的力量所在。
2、简短。‚真正的信息不是你所说的,而是对方记住的‛,言简意赅,一句是一句。
3、充分运用对比、举例说理。多使用一些比较性的表述方法,因为在法庭辩论中,说理总是通过比较显示出谁是谁非的。例如此罪与彼罪辩,有无主观故意辩,受贿与馈赠等,只有通过对比才说得清、说得透彻。例如在王某翻供后,公诉人这样问: 问:你说受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你才承认私分公款,你曾多次供述过,哪一次对你刑讯逼供了? 答:每一次问我,我不承认时,某某(侦查员)都对我打打骂骂。
问:在审查起诉环节,我去问你时,有没有对你打打骂骂?
答:没有。
问:我当时告没告诉你,要如实供述?
答:你说了。
问:你是否看了我的讯问笔录,并签字捺印?
答:是的。
问:在我提审你时,你承认私分了公款,是怎么回事?
答:我当时想,我已经承认过私分公款,怕变来变去你们说我态度不好,就按以前供的那样说了。
问:你在我提审你时,和侦查环节的供述并不一样。在侦查环节你承认私分20万,在我提审时说私分10万元。由此可见,我提审时,你是变了的,你怎么解释?
答:(无语。)
问:你今天就不怕我说你态度不好了吗?
答:(无语。)
上述问话,就是将被告人开庭前的多份供述进行对比,找出不同点为突破口,进而揭露出其翻供理由的虚假性。
抽象的说理中,加入生动的例子,更有说服力。例如王某受贿案,王某在购材料的过程中收受对方回扣,指令对方将回扣款汇入其信用卡,因为王某是公司老总,信用卡上经常也有一些公款进出,开庭时他辩解信用卡是公卡,他没有收受的主观故意,公诉人是这样答辩的:
‚对款项是否有占有故意,关键是看是否控制了款项,本案王某不按会计法将款项交财务人员做对方销售折让,而是私下将私人信用卡号告诉对方,逃避财务监管,已经控制了该款,具备占有故意。王某辩解其信用卡是公卡,理由是卡上曾有公款进入,但该理由不能得出卡是公卡的结论。例如一个单位的出纳,星期五取了一笔款子,准备星期一发给职工,但他担心款子星期
六、星期日放在手上不安全,暂时存入私人存折,是不是他的这个存折就从此变成了公折呢?‛
如严某、艾某抢劫、销赃案。被告人严某抢劫了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后低价销赃给被告人艾某,艾某明知该车来历不明,就将其改头换面——将车的外壳喷成灰色,将发动机号磨损等等。庭审时艾某的辩护人提出查获的轿车与严某抢劫的车有可能不是同一辆,要求法庭鉴定灰色油漆下面是否残留有蓝色油漆,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发难,公诉人是这样答辩的:
‚我们认为辩护人的这一要求不合理,建议法庭不予采纳。本案严某供述其抢劫的车销赃给艾某,艾某供述只买过这一辆车,改装车的过程也有修理工证实,被害人证实的轿车的一些细微特征与从艾某处查获的轿车也吻合,这些已足以证明艾某改装的车与严某抢劫的车是同一辆了,没有必要作什么油漆鉴定。例如,有一个人在某一天到辩护人家里拜访,辩护人一看这个人与自己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长相一样,声音一样,气质一样,只有穿的衣服自己从没见过,辩护人是不是还要把这个人送到医院作血型化验和基因鉴定后才肯相认呢?如果辩护人无视本案已有证据的证明力,一味要求作什么油漆鉴定,就好比寓言《郑人买履》中那个‚只相信尺码,不相信自己的脚‛的人,再者如果从艾某处查获的轿车不是严某销赃的,那就说明是艾某还从其他什么途径搞了一辆车,我们保留追诉被告人艾某漏罪的权力。‛ 此言一出,辩护人再不谈油漆鉴定的事了,审判长也当庭拒绝了辩护人的请求。
各位学员,比较的思维方法能发现问题,论证问题,分清是非。其哲学基础是因为一切都是相对的。当你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比一比吧。
4、三个一组的规律(三个要点,三个论据,三个语句)。
5、围绕一个中心。
6、真诚的态度。公诉人只有持着对法律、对事实真诚的态度,才能答辩得当。同时真诚的态度极富感染力。
如林某挪用公款案。被告人林某利用从事审判工作的职务之便,挪用案款20余万元个人挥霍,案发后拒不认罪。公诉人提审他时,他大讲歪理,幻想以前得过他好处的人替他开脱罪责。对于这样一个冥顽不化的人,怎样才能使他有所触动呢?公诉人发表了如下的公诉意见:
‚林某犯罪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林在借调到法院工作期间,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具有法律赋予的特殊职权,就想正式调进法院,为达到目的他不顾自己有限的财力,大笔挥洒金钱铺路。他什么关系都想到了、照顾到了,可他独独忘了一点——应靠自己的诚实、勤奋取信于人,而不是靠酒肉取悦于人。今天我们想给他一个忠告:被告人林某,你错就错在为了达到目的所使用的方法上,你太相信这个社会阴暗面的影响力了,所以你忽略了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实现自己的目的,把所有的筹码都抵押给那些不正常的、阴暗面的东西,同时你又没想到这种做法的危险性在于如果你太相信它,你就会成为它的一部分,无法回归到正常的、光明的生活中去了。你的问题不在于你生存技术上的不足,而在于你的价值观、人生观有错误。‛
以上,公诉人用规劝的语气对林某讲述为人处事的道理,因为抓住了被告人的特点,从分析表象入手直抵其灵魂深处,林某听后低下了头。
(二)强势说话:
1、使用积极的语言(胸有成竹,在想要什么东西时,所使用的话语明确传递出期待发生的事。我们不说:如果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发问,公诉人认为你具备自首情节,会依法对你从轻处理,而是说:在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提问后,你就具备了自首情节,会依法对你从轻处理);
2、强势说话有冲劲。我们不说:‚不过,这只是我的意见,当然,也许我不一定对,但是我得说……‛,而说:‚我们认为……‛,不说:‚本公诉人认为‛而说‚我院认为、我们认为‛。
3、强势说话者敢于承担责任,避免使用推诿的语言,根据情况控制局面和承担责任,用话把情况说明并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当被告人向我们打听他会判几年刑时,我们不说:‚这不是检察机关的事,我不知道‛,而说:‚我会建议法庭根据你的态度准确量刑‛。
4、强调双赢。我们不说:‚象你这种态度,只会判得更重‛,而说:‚你想判轻一点,我也希望你能从轻处理,但主动权在你手里,你得如实供述,争取法官对你的好印象‛。
5、说话有决断,说话直接了当不含混其词,直奔主题、干净利落,显得可靠自信。我们不说:‚你这个态度,怎么行呢‛,而说:‚你这个态度不行,我根本帮不了你‛。
6、说话透彻,避免使用让人怀疑其诚意和诚实词语。我们不说:‚不管被害人有什么过错,被告人都没有理由杀死他‛,而说:‚我们认为,被害人的确有过错,他不该因为点小事反复辱骂被告人,但这不能成为被告人犯罪的理由,被害人罪不该死呀‛。
7、避免使用起强调作用的副词。起强调作用的副词诸如‚非常‛、‚肯定‛、‚确实‛所起的作用正好与设想的相反,尤其是用多了的时候(在书面语中却没有这种现象,我认为,当一个人要在某句话中加入这些副词时,不可避免地要重读这些词,而削弱了真正要强调的内容),避免口头禅,干净利落,避免附加性的短语句‚你说话自相矛盾,是不是‛,直接说:‚你自相矛盾‛。
8、避免自我贬低。自我贬低诱发听众与你有不同看法,而且怀疑你的专门知识。
9、避免模棱两可,避免使用限定性修饰语。我们不说:‚辩护人的观点有待商榷‛,我们说:‚辩护人的观点看似有理,却未看清要案实质。‛
10、不显得过于礼貌客气。过于礼貌客气,反映的是胆怯和心中无数。如果辩护人抓住笔录中存在的瑕疵紧追不放,例如缺少侦查员签名而公诉人又忽视了,不说‚辩护人有理,谢谢‛,直接说‚是我们忽视了,我们会尽力弥补‛。好于不理睬辩护人,也好于强词夺理。
(三)声音是一种力量。聪明的公诉人善于改变其说话的节奏,说得快以刺激和鼓动听众,放慢语速可以营造一种期待的气氛,说得太慢会使人觉得厌烦,听众会觉得你有气无力或不称职,比常速较快的语速更好,恰到好处的速度是慢到让听者跟得上,但要快到让人觉得有趣味。低音一般给人以权威和权势的感觉:
1、低音、降调凸现权威、自信;
2、音量控制让人听着省力、舒服。要突出最重要的词语;
3、发音吐词要清晰;
4、掌握好停顿以增加影响力。肯尼迪有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说出来中间有一个停顿就有力得多。停顿可以引起你听众的警觉而去注意某一特殊的要点。停顿的力量多来自于不言之中。
(四)表情:有意淡化公诉人与被告人的对抗,表情自然亲切。遇到态度恶劣的被告人也要注意不使自己的表情变僵硬,要做出你的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中、我不会跟你生气的感觉,这样才是一位自信的公诉人。
(五)姿体语言:
开放的态度:热情的微笑、不抱臂、不架退、上身前倾、全身放松、睁大眼睛看着对方、手掌张开、(女士)两手放在胸前、(男士)解开上衣纽扣、脱去上衣。
乐意交谈:目光间流露出善意、坐着,上身前倾,双手放在大腿或膝盖上、面部表情生动、站着,上衣敞开,双手把上衣下摆推后叉在后腰、警觉的面部表情、亲密挨近、坐在椅子边沿上、点头赞同。
自信:两手手指交搭成教堂尖塔状、双脚搁在桌子上、上身后仰,双手托在脑后、得意洋洋、身姿直立背手、昂首、两腿叉开伸直、居高临下、上身后仰靠坐椅背、两眼不断看对方、下巴前伸。
尽量避免的姿态:
紧张、不稳定:握手无力,手心湿冷、不时地清嗓子、说话时以手掩嘴、目光接触时躲躲闪闪、神经质地笑、手指敲击桌面、唉声叹气、抱臂交腿、坐着心神不定、不停地摆弄小物件或衣服、踱来踱去、抽烟、咬指甲或剔指甲。
(六)修辞性发问。修辞性发问不是发问,而是说理。总结是使用修辞性发问最理想的地方,修辞性发问就是在发问后自己给出答案。因为吸引听你说话的人去思考,因此要比直白更具说服力。例如《义愤填膺》一书中,作者、前检察官文森特。布格里奥抨击检察当局在辛普森审讯中的法庭辩论总结软弱无力。接着他重写了法庭辩论总结的结尾部分,里面满纸都是修辞性发问:‚假如辛普森先生没有犯这两桩谋杀,那么上谁犯的呢?另外还有谁有理由犯这两桩谋杀呢?我们知道辛普森先生毒打他的妻子,以至于他在他们结婚期间打电话叫警察有九次之多……另外还有谁有动机去杀害这两个年轻人?……‛究竟有多少种可能性他们所认识的某个人会有理由去杀死他俩中的任何一个,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