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风险控制意识 狠抓药品质量管理
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张伟东副局长在2010年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年6月29日)
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年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分析当前药品生产质量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布置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刚才李局长从当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增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切实抓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促进我市药品生产又好又快发展等三个方面讲了很好的意见,做出全面细致的工作安排,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新华处长宣读了省局《关于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和我市3家企业跟踪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李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半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总体上讲,上半年我市药品生产和安全形势还是比较好的。其主要表现:一是在全市药品生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药品质量安全较为平稳,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市有25家生产企业拥有国家基本药物批准文号, 共有363个批准文号,128个品种,占基本药物目录总数307种的41.7%。其中实际生产的企业有20家共193个批准文号,共计83个品种,占基本药物目录总数307种的27%。截至目前,共对18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1家次,抽样137个品种规格327个批次,已完成全年基本药物抽验计划的52.7%。据开封、许昌、新乡、洛阳4个检验所反馈的抽验结果均为合格。三是深化实施药品GMP工作稳步推进,多数企业严格按照省局《全面实施药品GMP管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初我局制定的《郑州市药品生产企业深化实施药品GMP工作三年规划(2010年-2012年)》及《郑州市2010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工作计划并扎实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药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近年来国内药害事件不断发生,全市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要充分认识当前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形势,不断增强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务,重发展更要注重质量,注重管理的有效性。
近几年我们反复强调药品生产监管的核心工作是药品质量安全,这是因为药品质量安全是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工作,对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继前两年开展的药品生产秩序专项整治之后,按国务院的要求,2009年7月,卫生部、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六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启动了为期2年左右的专项整治工作,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生产秩序整治工作,促进药品生产企业稳健发展,省局于2007年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实施,大家可以回忆在这三年当中,省、市药监部门始终坚持以指导帮助为中心,引导企业扎实实施GMP管理工作,可以讲,从时间上,给足了我们循序渐进、不断提高的时间,三年来,全省只有极个别的药品生产企业因严重违反GMP相关规定,被收缴了《药品GMP证书》。在这三年当中,我市也有不少企业脱颖而出,明显提升了实施GMP的能力和水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有一些企业并没有真正把GMP的实施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抱有应付思想,生产质量管理状况令人发指,距离全市平均发展水平,明显落后,距离先进企业更是越来越远。从今年上半年省局跟踪飞行和不久前组织的药品委托检验及基本药物生产专项检查的处理情况看,省局已不会容忍少数企业的落后现状了。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管理工作已组织实施了三年,对仍然存在问题较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处于非正常状态和质量隐患的企业,只能收缴你的《药品GMP证书》,责令停产整顿了。上半年,全省收缴了13家企业的《药品GMP证书》,如果加上省局责令市局收缴《药品GMP证书》的企业,数量更多。因此,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相对较为薄弱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以今年启动的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三年规划为契机,扑下身子、卧薪尝胆、背水一战、迎头赶上。
今年4月份,省局派出三个检查组对我市20家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和基本药物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对
14家提出了56项问题。上半年,我市瑞星、普新和卓峰的注射剂车间被省局通报,并收缴《药品GMP证书》,已停产整顿。从现场检查和省局反馈的情况看,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一是物料管理、检验及从事药品生产岗位人员的针对性培训效果不好,自觉、扎实实施GMP的意识不强;二是生产环境和厂方设施不符合GMP要求,洁净区内表面未及时维修,洁净区的清洁、消毒未按规定进行,洁净区内发现有昆虫进入,洁净区的温湿度不符合工艺要求等等;三是空气净化系统未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运行和记录;四是物料供应商评估资料归档不全,物料台帐、货位卡不能准确反应物料具体去向;五是生产、检验设备未按规定清洁、保养,缺少详细的使用记录;六是验证方案的制定不完善、不科学,验证过程数据和分析内容不全,如空气净化系统或工艺用水系统的验证,没有对其运行的可靠性进行认真的评价和分析,没有进行消毒效果的确认。没有针对不同药品的特性,开展更换品种的清洁验证;七是相关文件的制定不符合规定,不能真正用来指导生产和检验。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八是批生产记录数据收集和记录不全,不能反映生产全过程,不具有追溯性,文件的制定和实际操作明显存在低限投料嫌疑等问题;九是质量管理部门没有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对原辅料进行全检后放行,如中药材的重金属、有机氯残留项检测,空心胶囊脆碎度检查等,对检验设备、试剂、试液、培养基、标准品、留样等未严格管理;检验电子图谱未保存;十是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委托检验、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变更未及时备案等等。这些问题出现,说明一些企业的法制意识、质量管理意识不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且没有得以有效运行,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了所生产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正视省、市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系统思考,深入自查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漏补缺,尽快整改到位,构建起高效的生产质量管理运行体系。
二、明确目标,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
在年初召开的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已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时间过半,成效显现,但任务还十分艰巨。为了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我再与大家一起理一下思路。
(一)以加强基本药物药品质量为核心,强化药品生产质量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使用量大,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为此,党和政府把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交给了药监部门,中央和地方财政划拨了专项抽验经费,对基本药物实施全覆盖的抽验。我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25家,品种较多、涉及面广,监管任务复杂而繁重。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基本药物上市后,所面临的监督抽验不仅是100%,通常要远远大于100%,一个品种很可能要被抽到数次。昨天,我局刚刚收到开封天地药业、平顶山华利药业和商丘明清药业的《药品GMP证书》收证通报,其原因就是所生产的基本药物在基本药物专项抽验中发现不合格。大家想,连基本药物生产的质量你就保证不了,还能让你继续生产吗?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一要坚定不移地把强化基本药物和注射剂类等高风险药品生产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保证基本药物生产质量。按照省局要求,每季度至少要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一次。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也要结合全面深化GMP实施工作,对基本药物按照法定处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要求,逐品种进行自查,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同时,对实际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要在认真做好生产工艺验证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SOP。切实做到合法生产、规范生产,各相关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生产品种的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审慎编制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计划,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把好出厂检验关,确保上市销售的基本药物质量万无一失。凡是新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要及时上报市局安监处,在产品生产出来后,安监处要及时组织抽样送检,努力做到基本药物抽验与企业出厂检验同步进行,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市局安监处和相关县市区局要形成合力,不断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对不符合药品GMP规定、存在质量隐患的一律不得生产,直至收缴其《药品GMP证书》。
(二)以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管理工作为主线,推动药品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要坚定不移地把全面深化药品GMP实施工作,始终作为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一条主线。强化分类监管,建立企业和重点监管品种检查工作档案,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对企业分类的重要依据。监督引导A类企业所有生产品种在充分验证的基础上,实现药品生产的标准化;B、C类企业所有生产品种要按照验证工作要求进行药品生产工艺验证,并不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文件,使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处于有序状态;C、D企业要切实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潜心抓好GMP的深化实施工作,迎头赶上先进企业,争取升级1至2个档次,及时发现和消除药品生产质量隐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今年,要按照省局要求,绝不允许企业“带伤运行”,凡是被划分为D类的药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划分为C类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暂缓换证,待存在的缺陷和质量隐患消除之后,方可予以换证。要把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工作与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版药品GMP相结合,新版药品GMP强调企业建立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风险管理体系,硬件要求有所提高,软件要求得到强化。我们要密切关注新版药品GMP的动向,提前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好监管人员和企业生产、质量负责人对新版药品GMP的学习培训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药品GMP的深化实施,全面提升药品生产管理水平。
(三)以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全面实施为载体,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
6月17日,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实施2010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典在药品安全性、中药质量标准以及新的分析技术方面有了整体提高,特别是对高风险品种、中药制剂以及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有了很大的变化。在公告中,国家局规定,凡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自执行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卫生部颁布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新药转正标准和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的同品种药品标准同时废止。药品注册标准不符合中国药典有关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对于药品注册标准中收载的检验项目多于中国药典规定的或质量指标高于中国药典要求的,在执行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应同时执行原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中国药典品种项下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其质量标准按中国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中国药典的增修订内容,按照国家局相关规定及程序变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2010年10月1日起生产的药品必须使用变更后的说明书和标签。对于通用名称已作修订的药品,其原名称可作为曾用名过渡使用。在年初安监工作会议上,我们已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从上半年的监督检查情况看,不少企业已购置了相应的检测仪器,并在企业内部自我组织进行了学习培训工作,开展了相应的检验方法验证工作,正着手进行相关补充申请。但还有一些企业抱有等、靠依赖思想,对法定的检验要求,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如不抓紧赶上,是十分危险的。去年,焦作一家著名企业就是因为其所生产的产品,因国家标准发生变化,企业没有引起重视,受到国家局的处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里我再次强调,各企业要立即着手对新版药典涉及到的品种进行比对,梳理、完善相关文件和检验仪器、设施,通过全面修订质量管理文件,购置相关检验设备,验证新的检验方法,按照相关要求修改标签、说明书,并进行补充申请,尽快适应新要求,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监控能力。各有关县市区局要立即着手对辖区内生产企业所涉及到的药品标准发生变化的品种进行全面督查,督促企业按照法定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完善检验仪器和检验方法,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化验员的实际操作技能,适应新版药典的要求。近期,国家局还要在郑州举办新版药典学习班,请各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派员参加。坚决杜绝在执行药品标准问题上,犯低级错误,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好郑州药品生产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以扎实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和派驻监督员工作为手段,全面落实药品质量管理责任
按照国家局的要求,自去年8月份以来,全市已在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实施了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下半年,我们要按照省局要求,着重做好质量授权人制度与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监督和引导企业不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形成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驻厂监督作用,认真落实派驻监督员工作制度,特别是要确保派驻到血液制品、疫苗类生产企业的监督员的监管责任。做到时间、精力到位,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项,重点监督,要看到位,查到位,问到位,管到位,记到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报告”职能,扎扎实实地实施好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要对每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系统检查,做好风险分析评估,查找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各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受权人制度和派驻监督员工作的实施,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认清形势,全力支持和配合派驻监督员工作。
(五)以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做好换发许可证工作
今年,我们要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国家局已对许可证换证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省局正在制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将按照省局要求,结合企业日常监管情况,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换证工作。通过新一轮的换证,淘汰一批生产管理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制剂室,积极鼓励企业强强联合,促进产业重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下决心淘汰那些不符合GMP要求,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混乱和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药品生产企业,着力提高我市医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六)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建设为突破,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预警作用
药品生产环节是药品安全的源头,各药品生产企业要自觉主动收集本企业产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去年我市共收到22家药品生产企业自主上报ADR病例报告116例,其中严重病例1例,新一般病例9例。今年截至目前,仅5家企业病例报告23例。2009年全国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涉及我市企业品种有4848例,涉及到基本药物品种116个,高风险品种38个,超过100例的品种有穿琥宁注射液、氨茶碱注射液、维生素K1注射液、长春西汀注射液、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氨咖黄敏胶囊、利巴韦林注射液、盐酸甲氧氯普安注射液;严重报告200例,其中穿琥宁注射液30例、维生素K1注射液23例、氨茶碱注射液14例,分别位居前三位。而报告中只有2.3%来自生产企业,说明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漏报率极高。究其原因,一是企业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领导对ADR监测和报告工作不够重视。二是措施不得力。部分企业虽成立了组织,制定了制度,但没有并没有开展工作,形同虚设。缺乏到市场、临床收集报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行之有效的报告收集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近几年来处置的药品不良事件,使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可以及时捕捉到药品安全风险信号,及时发出预警,为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完善药品说明书、指导临床用药安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也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药害事件发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充分提高对ADR的预警意识,加强上市药品ADR监测,加强安全性再评价,对ADR报告数量较多的品种的生产过程进行更为严格的质量控制,杜绝药害事件发生。
明天下午,我局ADR中心牵头并会同药学会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ADR培训。在此之前,河北石家庄神威药业得知这一消息,通过各种途径与我局联系,希望参与我局组织的这次培训。通过了解,该企业并不是直接宣传企业,而是靠他们的工作实力,来证实他们的产品质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下半年,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概括地讲,就是始终围绕一个主线(全面深化实施GMP工作)、突出一个重点(基本药物生产质量控制)、做好四项工作(新修订的《中国药典》实施、新版GMP的实施、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和扎实推进质量受权人制度及派驻监督员工作)。为保证这一工作主题的落实,我们要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的落实
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安监处要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同时,将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跟踪飞行和日常监督检查,对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药品生产企业也要把省、市局部署安排的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市、县局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强化监管
药品安全监管是我们全系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几年,各县市区局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对保证一方平安,促进药品生产秩序的持续好转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下一步的安监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和调动县市区局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切实强化对药品生产质量的监管。各有关县市区局要进一步明确人员,建立健全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紧紧围绕市局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下半年,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是否按照法定(药典及注册审批标准)工艺、处方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质量控制,基本药物生产条件和质量监控条件是否符合GMP要求和适应法定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质量无保障的企业或品种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绝不姑息迁就。要认真制定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工作计划,及时分析研究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状况,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信息档案和监督检查档案。特别是对生产不正常的企业和品种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要按照市局制定的基本药物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抽验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基本药物的抽验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注重创新,科学监管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树立和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监管促发展。要结合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正确分析和把握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提升监管工作效率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模式,着力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积极探索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监管的新模式,着力提高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
同志们,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职责使命催人奋进。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希望大家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为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强化风险控制意识 狠抓药品质量管理
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张伟东副局长在2010年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年6月29日)
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年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分析当前药品生产质量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布置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刚才李局长从当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增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切实抓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促进我市药品生产又好又快发展等三个方面讲了很好的意见,做出全面细致的工作安排,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新华处长宣读了省局《关于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和我市3家企业跟踪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李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半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总体上讲,上半年我市药品生产和安全形势还是比较好的。其主要表现:一是在全市药品生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药品质量安全较为平稳,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市有25家生产企业拥有国家基本药物批准文号, 共有363个批准文号,128个品种,占基本药物目录总数307种的41.7%。其中实际生产的企业有20家共193个批准文号,共计83个品种,占基本药物目录总数307种的27%。截至目前,共对18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1家次,抽样137个品种规格327个批次,已完成全年基本药物抽验计划的52.7%。据开封、许昌、新乡、洛阳4个检验所反馈的抽验结果均为合格。三是深化实施药品GMP工作稳步推进,多数企业严格按照省局《全面实施药品GMP管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初我局制定的《郑州市药品生产企业深化实施药品GMP工作三年规划(2010年-2012年)》及《郑州市2010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工作计划并扎实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药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近年来国内药害事件不断发生,全市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要充分认识当前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形势,不断增强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务,重发展更要注重质量,注重管理的有效性。
近几年我们反复强调药品生产监管的核心工作是药品质量安全,这是因为药品质量安全是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工作,对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继前两年开展的药品生产秩序专项整治之后,按国务院的要求,2009年7月,卫生部、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六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启动了为期2年左右的专项整治工作,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生产秩序整治工作,促进药品生产企业稳健发展,省局于2007年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实施,大家可以回忆在这三年当中,省、市药监部门始终坚持以指导帮助为中心,引导企业扎实实施GMP管理工作,可以讲,从时间上,给足了我们循序渐进、不断提高的时间,三年来,全省只有极个别的药品生产企业因严重违反GMP相关规定,被收缴了《药品GMP证书》。在这三年当中,我市也有不少企业脱颖而出,明显提升了实施GMP的能力和水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有一些企业并没有真正把GMP的实施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抱有应付思想,生产质量管理状况令人发指,距离全市平均发展水平,明显落后,距离先进企业更是越来越远。从今年上半年省局跟踪飞行和不久前组织的药品委托检验及基本药物生产专项检查的处理情况看,省局已不会容忍少数企业的落后现状了。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管理工作已组织实施了三年,对仍然存在问题较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处于非正常状态和质量隐患的企业,只能收缴你的《药品GMP证书》,责令停产整顿了。上半年,全省收缴了13家企业的《药品GMP证书》,如果加上省局责令市局收缴《药品GMP证书》的企业,数量更多。因此,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相对较为薄弱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以今年启动的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三年规划为契机,扑下身子、卧薪尝胆、背水一战、迎头赶上。
今年4月份,省局派出三个检查组对我市20家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和基本药物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对
14家提出了56项问题。上半年,我市瑞星、普新和卓峰的注射剂车间被省局通报,并收缴《药品GMP证书》,已停产整顿。从现场检查和省局反馈的情况看,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一是物料管理、检验及从事药品生产岗位人员的针对性培训效果不好,自觉、扎实实施GMP的意识不强;二是生产环境和厂方设施不符合GMP要求,洁净区内表面未及时维修,洁净区的清洁、消毒未按规定进行,洁净区内发现有昆虫进入,洁净区的温湿度不符合工艺要求等等;三是空气净化系统未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运行和记录;四是物料供应商评估资料归档不全,物料台帐、货位卡不能准确反应物料具体去向;五是生产、检验设备未按规定清洁、保养,缺少详细的使用记录;六是验证方案的制定不完善、不科学,验证过程数据和分析内容不全,如空气净化系统或工艺用水系统的验证,没有对其运行的可靠性进行认真的评价和分析,没有进行消毒效果的确认。没有针对不同药品的特性,开展更换品种的清洁验证;七是相关文件的制定不符合规定,不能真正用来指导生产和检验。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八是批生产记录数据收集和记录不全,不能反映生产全过程,不具有追溯性,文件的制定和实际操作明显存在低限投料嫌疑等问题;九是质量管理部门没有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对原辅料进行全检后放行,如中药材的重金属、有机氯残留项检测,空心胶囊脆碎度检查等,对检验设备、试剂、试液、培养基、标准品、留样等未严格管理;检验电子图谱未保存;十是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委托检验、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变更未及时备案等等。这些问题出现,说明一些企业的法制意识、质量管理意识不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不健全,且没有得以有效运行,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了所生产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正视省、市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系统思考,深入自查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漏补缺,尽快整改到位,构建起高效的生产质量管理运行体系。
二、明确目标,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
在年初召开的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已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时间过半,成效显现,但任务还十分艰巨。为了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我再与大家一起理一下思路。
(一)以加强基本药物药品质量为核心,强化药品生产质量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使用量大,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为此,党和政府把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交给了药监部门,中央和地方财政划拨了专项抽验经费,对基本药物实施全覆盖的抽验。我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25家,品种较多、涉及面广,监管任务复杂而繁重。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基本药物上市后,所面临的监督抽验不仅是100%,通常要远远大于100%,一个品种很可能要被抽到数次。昨天,我局刚刚收到开封天地药业、平顶山华利药业和商丘明清药业的《药品GMP证书》收证通报,其原因就是所生产的基本药物在基本药物专项抽验中发现不合格。大家想,连基本药物生产的质量你就保证不了,还能让你继续生产吗?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一要坚定不移地把强化基本药物和注射剂类等高风险药品生产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保证基本药物生产质量。按照省局要求,每季度至少要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一次。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也要结合全面深化GMP实施工作,对基本药物按照法定处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要求,逐品种进行自查,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同时,对实际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要在认真做好生产工艺验证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SOP。切实做到合法生产、规范生产,各相关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生产品种的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审慎编制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计划,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把好出厂检验关,确保上市销售的基本药物质量万无一失。凡是新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要及时上报市局安监处,在产品生产出来后,安监处要及时组织抽样送检,努力做到基本药物抽验与企业出厂检验同步进行,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市局安监处和相关县市区局要形成合力,不断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对不符合药品GMP规定、存在质量隐患的一律不得生产,直至收缴其《药品GMP证书》。
(二)以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管理工作为主线,推动药品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要坚定不移地把全面深化药品GMP实施工作,始终作为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一条主线。强化分类监管,建立企业和重点监管品种检查工作档案,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对企业分类的重要依据。监督引导A类企业所有生产品种在充分验证的基础上,实现药品生产的标准化;B、C类企业所有生产品种要按照验证工作要求进行药品生产工艺验证,并不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文件,使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处于有序状态;C、D企业要切实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潜心抓好GMP的深化实施工作,迎头赶上先进企业,争取升级1至2个档次,及时发现和消除药品生产质量隐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今年,要按照省局要求,绝不允许企业“带伤运行”,凡是被划分为D类的药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划分为C类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暂缓换证,待存在的缺陷和质量隐患消除之后,方可予以换证。要把全面深化实施药品GMP工作与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版药品GMP相结合,新版药品GMP强调企业建立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风险管理体系,硬件要求有所提高,软件要求得到强化。我们要密切关注新版药品GMP的动向,提前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好监管人员和企业生产、质量负责人对新版药品GMP的学习培训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药品GMP的深化实施,全面提升药品生产管理水平。
(三)以2010年版《中国药典》的全面实施为载体,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
6月17日,国家局发布了《关于实施2010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典在药品安全性、中药质量标准以及新的分析技术方面有了整体提高,特别是对高风险品种、中药制剂以及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有了很大的变化。在公告中,国家局规定,凡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自执行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卫生部颁布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新药转正标准和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的同品种药品标准同时废止。药品注册标准不符合中国药典有关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对于药品注册标准中收载的检验项目多于中国药典规定的或质量指标高于中国药典要求的,在执行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应同时执行原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中国药典品种项下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其质量标准按中国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中国药典的增修订内容,按照国家局相关规定及程序变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2010年10月1日起生产的药品必须使用变更后的说明书和标签。对于通用名称已作修订的药品,其原名称可作为曾用名过渡使用。在年初安监工作会议上,我们已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从上半年的监督检查情况看,不少企业已购置了相应的检测仪器,并在企业内部自我组织进行了学习培训工作,开展了相应的检验方法验证工作,正着手进行相关补充申请。但还有一些企业抱有等、靠依赖思想,对法定的检验要求,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如不抓紧赶上,是十分危险的。去年,焦作一家著名企业就是因为其所生产的产品,因国家标准发生变化,企业没有引起重视,受到国家局的处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里我再次强调,各企业要立即着手对新版药典涉及到的品种进行比对,梳理、完善相关文件和检验仪器、设施,通过全面修订质量管理文件,购置相关检验设备,验证新的检验方法,按照相关要求修改标签、说明书,并进行补充申请,尽快适应新要求,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监控能力。各有关县市区局要立即着手对辖区内生产企业所涉及到的药品标准发生变化的品种进行全面督查,督促企业按照法定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完善检验仪器和检验方法,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化验员的实际操作技能,适应新版药典的要求。近期,国家局还要在郑州举办新版药典学习班,请各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派员参加。坚决杜绝在执行药品标准问题上,犯低级错误,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好郑州药品生产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以扎实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和派驻监督员工作为手段,全面落实药品质量管理责任
按照国家局的要求,自去年8月份以来,全市已在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实施了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下半年,我们要按照省局要求,着重做好质量授权人制度与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监督和引导企业不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形成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驻厂监督作用,认真落实派驻监督员工作制度,特别是要确保派驻到血液制品、疫苗类生产企业的监督员的监管责任。做到时间、精力到位,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项,重点监督,要看到位,查到位,问到位,管到位,记到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报告”职能,扎扎实实地实施好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要对每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系统检查,做好风险分析评估,查找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各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受权人制度和派驻监督员工作的实施,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认清形势,全力支持和配合派驻监督员工作。
(五)以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做好换发许可证工作
今年,我们要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国家局已对许可证换证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省局正在制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将按照省局要求,结合企业日常监管情况,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换证工作。通过新一轮的换证,淘汰一批生产管理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制剂室,积极鼓励企业强强联合,促进产业重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下决心淘汰那些不符合GMP要求,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混乱和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药品生产企业,着力提高我市医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六)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建设为突破,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预警作用
药品生产环节是药品安全的源头,各药品生产企业要自觉主动收集本企业产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去年我市共收到22家药品生产企业自主上报ADR病例报告116例,其中严重病例1例,新一般病例9例。今年截至目前,仅5家企业病例报告23例。2009年全国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涉及我市企业品种有4848例,涉及到基本药物品种116个,高风险品种38个,超过100例的品种有穿琥宁注射液、氨茶碱注射液、维生素K1注射液、长春西汀注射液、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氨咖黄敏胶囊、利巴韦林注射液、盐酸甲氧氯普安注射液;严重报告200例,其中穿琥宁注射液30例、维生素K1注射液23例、氨茶碱注射液14例,分别位居前三位。而报告中只有2.3%来自生产企业,说明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漏报率极高。究其原因,一是企业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领导对ADR监测和报告工作不够重视。二是措施不得力。部分企业虽成立了组织,制定了制度,但没有并没有开展工作,形同虚设。缺乏到市场、临床收集报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行之有效的报告收集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通过近几年来处置的药品不良事件,使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可以及时捕捉到药品安全风险信号,及时发出预警,为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完善药品说明书、指导临床用药安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也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药害事件发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充分提高对ADR的预警意识,加强上市药品ADR监测,加强安全性再评价,对ADR报告数量较多的品种的生产过程进行更为严格的质量控制,杜绝药害事件发生。
明天下午,我局ADR中心牵头并会同药学会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ADR培训。在此之前,河北石家庄神威药业得知这一消息,通过各种途径与我局联系,希望参与我局组织的这次培训。通过了解,该企业并不是直接宣传企业,而是靠他们的工作实力,来证实他们的产品质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下半年,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概括地讲,就是始终围绕一个主线(全面深化实施GMP工作)、突出一个重点(基本药物生产质量控制)、做好四项工作(新修订的《中国药典》实施、新版GMP的实施、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和扎实推进质量受权人制度及派驻监督员工作)。为保证这一工作主题的落实,我们要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的落实
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安监处要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同时,将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跟踪飞行和日常监督检查,对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药品生产企业也要把省、市局部署安排的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市、县局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强化监管
药品安全监管是我们全系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几年,各县市区局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对保证一方平安,促进药品生产秩序的持续好转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下一步的安监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和调动县市区局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切实强化对药品生产质量的监管。各有关县市区局要进一步明确人员,建立健全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紧紧围绕市局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下半年,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是否按照法定(药典及注册审批标准)工艺、处方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质量控制,基本药物生产条件和质量监控条件是否符合GMP要求和适应法定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质量无保障的企业或品种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绝不姑息迁就。要认真制定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工作计划,及时分析研究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状况,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信息档案和监督检查档案。特别是对生产不正常的企业和品种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要按照市局制定的基本药物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抽验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基本药物的抽验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注重创新,科学监管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树立和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监管促发展。要结合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正确分析和把握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提升监管工作效率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模式,着力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积极探索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监管的新模式,着力提高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
同志们,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职责使命催人奋进。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希望大家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为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