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能
姜堰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3年12月,是姜堰市卫生局行政执法的执行机构,承担全市的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卫生和和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职能。全所现有在职职工47名,设置了许可受理科、稽查科、医疗卫生监督科、4各卫生监督科等9个科室。
姜堰市卫生监督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工科)
1.负责综合协调所内各项工作,拟定工作计划、规范、制度。
2.负责党政工团的日常事务。
3.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聘免、调配、培训、奖惩等具体事务。
4.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印章管理、信息统计、档案管理、车辆调度。
5.负责制订所内办公用品、物品的采购计划,采购一般办公用品(不含政府招标物品)。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稽查科(法制办)
1.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
独立的或联合的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2.受理全市有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查处。
3.协助其他监督科室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毒事故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参与其他监督科室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新、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验收。
6.承担卫生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和相关法律事务,对全所执法文书完整性、执法程序的合法、合理性进行审查。
7.负责《每周卫生监督报告》的规划安排,组织好文稿编写和摄像工作。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务科
1.负责经费的预决算审核、专项经费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收费和票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2.负责财务总帐、财务报表、现金、支票、日常费用收支管理事务。
3.负责按计划组织需政府采购的和所领导交办的办公用品、物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物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4.负责所内环境卫生以及房屋、冷暖设备、水、电的管理和维修。
5.负责所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许可受理科
1.负责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合格证的发放。
2.负责各类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
3.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管理、培训基础资料的统计、整理以及初次归档工作。
4.负责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接待以及所培训室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5.负责全所许可、受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疗卫生监督科
1.对全市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医疗机构的性病防治和母婴保健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
5.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质、执业范围、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6.组织对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等消毒产品进行抽检,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告;
7.负责受理对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反馈。
8.承担所领导指定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卫生监督科室
(一)卫生监督一科:
1.承担张甸镇、娄庄镇、及姜堰镇一区(人民路以西区域、含果场、林场、经济开发区)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监督二科:
1.承担俞垛镇、白米镇、大伦镇及姜堰镇二区(西大街向北、人民中路向东、北大街向西、姜堰大道向南区域以及人民北路向东、振兴北路向西、姜堰大道向北区域)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卫生监督三科:
1.承担溱潼镇(含溱湖风景区)、蒋垛镇、梁徐镇、兴泰镇、淤溪镇(含渔业社)及姜堰镇三区(北大街向东、东大街向北、姜堰大道向南区域及振兴北路向东,姜堰大道向北区域)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卫生监督四科:
1.承担顾高镇、华港镇、桥头镇、沈高镇及姜堰镇四区(东大街向南、人民南路向东的区域)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姜堰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能
姜堰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3年12月,是姜堰市卫生局行政执法的执行机构,承担全市的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卫生和和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职能。全所现有在职职工47名,设置了许可受理科、稽查科、医疗卫生监督科、4各卫生监督科等9个科室。
姜堰市卫生监督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工科)
1.负责综合协调所内各项工作,拟定工作计划、规范、制度。
2.负责党政工团的日常事务。
3.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聘免、调配、培训、奖惩等具体事务。
4.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印章管理、信息统计、档案管理、车辆调度。
5.负责制订所内办公用品、物品的采购计划,采购一般办公用品(不含政府招标物品)。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稽查科(法制办)
1.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
独立的或联合的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2.受理全市有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查处。
3.协助其他监督科室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毒事故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参与其他监督科室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新、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验收。
6.承担卫生法律、法规的咨询、宣传和相关法律事务,对全所执法文书完整性、执法程序的合法、合理性进行审查。
7.负责《每周卫生监督报告》的规划安排,组织好文稿编写和摄像工作。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务科
1.负责经费的预决算审核、专项经费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收费和票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2.负责财务总帐、财务报表、现金、支票、日常费用收支管理事务。
3.负责按计划组织需政府采购的和所领导交办的办公用品、物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物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4.负责所内环境卫生以及房屋、冷暖设备、水、电的管理和维修。
5.负责所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许可受理科
1.负责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合格证的发放。
2.负责各类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
3.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管理、培训基础资料的统计、整理以及初次归档工作。
4.负责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接待以及所培训室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5.负责全所许可、受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疗卫生监督科
1.对全市医疗机构的执业资质、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医疗机构的性病防治和母婴保健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
5.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质、执业范围、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6.组织对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等消毒产品进行抽检,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告;
7.负责受理对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反馈。
8.承担所领导指定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卫生监督科室
(一)卫生监督一科:
1.承担张甸镇、娄庄镇、及姜堰镇一区(人民路以西区域、含果场、林场、经济开发区)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卫生监督二科:
1.承担俞垛镇、白米镇、大伦镇及姜堰镇二区(西大街向北、人民中路向东、北大街向西、姜堰大道向南区域以及人民北路向东、振兴北路向西、姜堰大道向北区域)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卫生监督三科:
1.承担溱潼镇(含溱湖风景区)、蒋垛镇、梁徐镇、兴泰镇、淤溪镇(含渔业社)及姜堰镇三区(北大街向东、东大街向北、姜堰大道向南区域及振兴北路向东,姜堰大道向北区域)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卫生监督四科:
1.承担顾高镇、华港镇、桥头镇、沈高镇及姜堰镇四区(东大街向南、人民南路向东的区域)日常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登记造册,拟定片区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抽样监测及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4.承担辖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
6.承担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咨询和宣传工作。每月承办一次《每周卫生监督报告》,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撰写任务。
7.参与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