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
资格材料:材料目录,注明、“单位”、“主管部门”、“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送审专业系列、”“现职称”、“呈报职称”、“提供的具体材料”及“联系电话”。
1.申报材料需相关主管区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1份,公示中应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及拟申报资格。
2.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
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如有必要需提供前一学历相关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
5、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
6.申报人员提供《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证书复印件,免试者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上一年度任职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任职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表1份。
9.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10.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发表的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1式1份。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11.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技术培训、进修、考察、学术讲座、拓宽知识面等有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途径视作继续教育。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都要达到相应的专业课和公修课合格考核要求。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予以登记并加盖公章。
12.初、中、高级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注明是
否属实并加盖印章。
13.《无锡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初、中、高级均20份),此表由申报人员单位以第三人称填写,并一律使用8K纸复印。
14.申报花名册。
15.并附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2张。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任现职以来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涉及到前一单位的业绩、材料,需加盖前一单位公章。另外要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认定工作。
(二)、将《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粘贴在各级申报材料档案袋的封面,“送审专业系列”指“机械”、“电子”、“化工”等大类。
(三)、报送的高级评审材料须分“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两部分;分别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表前面)。
(四)、报送的初、中级评审材料按照《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表前面)。
(五)、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投递时间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六)、评审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
职称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
资格材料:材料目录,注明、“单位”、“主管部门”、“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送审专业系列、”“现职称”、“呈报职称”、“提供的具体材料”及“联系电话”。
1.申报材料需相关主管区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1份,公示中应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及拟申报资格。
2.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
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如有必要需提供前一学历相关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
5、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
6.申报人员提供《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证书复印件,免试者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上一年度任职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任职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表1份。
9.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10.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发表的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1式1份。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11.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技术培训、进修、考察、学术讲座、拓宽知识面等有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途径视作继续教育。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都要达到相应的专业课和公修课合格考核要求。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予以登记并加盖公章。
12.初、中、高级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注明是
否属实并加盖印章。
13.《无锡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初、中、高级均20份),此表由申报人员单位以第三人称填写,并一律使用8K纸复印。
14.申报花名册。
15.并附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2张。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任现职以来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涉及到前一单位的业绩、材料,需加盖前一单位公章。另外要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认定工作。
(二)、将《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粘贴在各级申报材料档案袋的封面,“送审专业系列”指“机械”、“电子”、“化工”等大类。
(三)、报送的高级评审材料须分“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两部分;分别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表前面)。
(四)、报送的初、中级评审材料按照《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表前面)。
(五)、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投递时间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六)、评审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