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知识竞赛
1申请入团的年龄范围(年龄在 14 周岁以上, 28 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年满多少岁的无职务团员必须办理离团手续(28周岁)。
3团全国代表大会几年举办一次(五年)
4团歌名称(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
5团员证颜色(绿色)
6团徽包括哪些内容(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5字的绶带。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5个字都为金色。)
7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9志愿者服务日是?(每年3月5日)
10团组织包括那几层?(三层:团支部、团总支、团委) 团的工作出发点是?(竭诚服务青年是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能够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11团员义务?(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12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3党的指导思想?(十七大党章载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新时期党的指导思想。) 14(1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大理论成果。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有一个贯穿始终的哲学思想,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邓小平提出了一系列互相联系的基本观点,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些基本观点的真理性已经被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所证明。
在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中,有着丰富的内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关于改革开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关于军队和国防建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外交战略的理论、关于“一国两制”理论、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等等。
总之,邓小平理论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个重大理论成果。它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
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新的实践,把治党和治国、执政和为民结合起来,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不仅仅是“三个代表”三句话,党的十六大已将其概括为十六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关于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关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思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关于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的思想;关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观点和论断构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
(3)科学发展观:
①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②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
③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④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15党的纪律处分。
㈠党的纪律处分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
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
②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④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⑤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㈡纪律处分条例 :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党的知识:
㈠、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㈡、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目的:实现共产主义
㈢、党员义务: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㈣、党员权利:
1.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
部。
5.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㈤、党员的标准:党员标准由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就是党章第一条的规定;二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就是党章第二条的规定;三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党章第三、四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这三方面内容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标准的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坚持党员标准,就必须全面地坚持上述规定,任何将这些方面的规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解释的做法,都是对党员标准整体内容的贬损和破坏,必须坚决纠正。
㈥、申请入党的条件
十六大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申请人党的条件,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㈦、发展党员的程序:1、 普通同学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
2、 党组织安排入党联系人负责联系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
3、 党支部党小组教育培养考察与党校培训
4、 各团支部组织支部大会,以民主方式推荐出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入本学期发展计划,联系人负责总结考核,并将推荐表名单反馈回学院团委。
5、 党支部通过讨论决定确定发展对象。
6、 找上级领导谈话。
7、 由党支部派正式党员下班调查,建立发展对象的个人材料和档案。
8、党支部、党小组:确定培养人并进行培养与考察
9、 召开党支部大会,由与会的正式党员讨论表决。
10、 上级党委找谈话。党委审批通过,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
11、预备期满后,在支部大会上讨论通过,上级党委批准为正式党员。
党团知识竞赛
1申请入团的年龄范围(年龄在 14 周岁以上, 28 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年满多少岁的无职务团员必须办理离团手续(28周岁)。
3团全国代表大会几年举办一次(五年)
4团歌名称(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
5团员证颜色(绿色)
6团徽包括哪些内容(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5字的绶带。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上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5个字都为金色。)
7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9志愿者服务日是?(每年3月5日)
10团组织包括那几层?(三层:团支部、团总支、团委) 团的工作出发点是?(竭诚服务青年是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能够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11团员义务?(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12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3党的指导思想?(十七大党章载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新时期党的指导思想。) 14(1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大理论成果。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有一个贯穿始终的哲学思想,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邓小平提出了一系列互相联系的基本观点,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些基本观点的真理性已经被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所证明。
在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中,有着丰富的内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关于改革开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关于军队和国防建设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外交战略的理论、关于“一国两制”理论、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等等。
总之,邓小平理论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个重大理论成果。它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
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新的实践,把治党和治国、执政和为民结合起来,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不仅仅是“三个代表”三句话,党的十六大已将其概括为十六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关于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关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思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关于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的思想;关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观点和论断构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
(3)科学发展观:
①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②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
③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④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15党的纪律处分。
㈠党的纪律处分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
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地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条例的规定,恰当地给犯错误的党员和党组织以纪律处分。
②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和党组织,必须依照《条例》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违犯党纪行为的处理必须经党委或者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④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⑤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㈡纪律处分条例 :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党的知识:
㈠、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㈡、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目的:实现共产主义
㈢、党员义务: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㈣、党员权利:
1.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
部。
5.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㈤、党员的标准:党员标准由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就是党章第一条的规定;二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就是党章第二条的规定;三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党章第三、四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这三方面内容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标准的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坚持党员标准,就必须全面地坚持上述规定,任何将这些方面的规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解释的做法,都是对党员标准整体内容的贬损和破坏,必须坚决纠正。
㈥、申请入党的条件
十六大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申请人党的条件,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㈦、发展党员的程序:1、 普通同学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
2、 党组织安排入党联系人负责联系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
3、 党支部党小组教育培养考察与党校培训
4、 各团支部组织支部大会,以民主方式推荐出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入本学期发展计划,联系人负责总结考核,并将推荐表名单反馈回学院团委。
5、 党支部通过讨论决定确定发展对象。
6、 找上级领导谈话。
7、 由党支部派正式党员下班调查,建立发展对象的个人材料和档案。
8、党支部、党小组:确定培养人并进行培养与考察
9、 召开党支部大会,由与会的正式党员讨论表决。
10、 上级党委找谈话。党委审批通过,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
11、预备期满后,在支部大会上讨论通过,上级党委批准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