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捧+包装="金融皇后"的诈骗伎俩

  一个53岁、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退休工人于湖,被人誉为“金融童后”、“股神”,在7年时间里,以代人投资股票、期货为名。骗取钱财1600余万元。且看一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9173.htm  2003年春节后,白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于湖。当时,在场的人称于湖为于总,说于总做证券投资、个人理财非常成功,好几百个股民都受益了。   次日,白某和妻子被邀请到于湖家作客。于给他们播放了自己在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举办的51岁生日庆典的光盘。庆典上,在场的股民们都在夸于湖是金融业的雷锋,是活菩萨。   白某就问于湖如何操盘。于湖说:“我能一周赚一辆桑塔纳,十余天赚一栋楼房,回报率很高,帮了不少下岗职工、老头、老太太。”   心动之下,尤其是在得到保本且每月还有1%利息的承诺之后,白某陆续将妻子下岗买断工龄的5万元,及家里其他人的5万元,交给了于湖打理。但是,除了中间收到的7500元的利息之外。其余9万多元均打了水漂。与白某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180多人,其中,既有下岗工人。也有银行职员,还有大学生、教授。   检察机关提供的材料显示,自1997年至2003年12月被抓获。于湖以通过证券、期货交易为他人理财为名,允诺集资无风险、给付高额回报等方法,共骗取集资款1600余万元。但到目前为止,经追缴回来的不到270万元。      ◆自我吹捧+善于包装      1996年,退休回家的于湖开始炒股,赚了一些钱。于湖便对别人讲,自己炒股能挣钱。渐渐地。开始有亲戚、朋友将钱交给她,委托她炒股。刚开始,于湖给别人支付的利息达到30%至50%。一传十、十传百,找于湖的人越来越多。   于湖常讲,“在股市、期货领域,十个人做,八个赔,一个平。一个挣,我就是那个极具天赋而不败的挣钱的人,我现在的钱几辈子也花不完。”   她吹嘘说,“我上边有信息,可以知道何种股票升值,一年可得12%的利息,要是投资100万元。年利息可得15%。”   她还说,“你们把钱放到我这里,不用你们自己去炒股,你们炒不好就把钱赔进股市了,我公司有高手运作,像们在家等着拿利息。有很多从股市撤出来的人将钱存在我这里,我用两年就给他们补回来了。”   除了能说会道、善于自我吹捧,于湖非常善于给自己包装:   ――凡初次与潜在的。客户”接触,于湖都会请别人观赏前面提到的那段生日录像。这段录像。不仅地点精心选择在中央电视台的梅地亚中心,而且还是请北京电视台的专业人士摄制的。   ――只有初中文化的于湖,却自称在大学学的金融,成绩很突出。此外,她向别人出示的身份是“北京市腾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说到这个财务经理的由来,也颇见于湖所下的功夫。经别人介绍。于湖认识了腾源投资的法人李某,于让李给自己安排个职务,李碍于中间人的面子,给了于一个财务经理的任命,后来发现于湖对这方面根本不懂。   ――最重要的一点,于湖给别人塑造出一种“自己说话算数,讲诚信”的形象。   即便在法庭宣判结束接受记者采访时,于湖还坚称,因为“自己很诚信,别人才主动把钱交给我”。   2002年11月5日,王某给了于湖11万元。12月5日,于湖便支付其第一笔利息1.1万元,王某觉得于湖说话算数,更坚定了委托其理财的想法。据于湖自己讲,哪怕是100元的利息。无论委托人住哪儿,自己都会按时送上门,连她的司机都觉得,为这点钱跑一趟实在不值。连油钱都不够。   但是,在这所谓“诚信”的背后,其实是于湖“拆东墙补西墙”的“乾坤大挪移”手法。   据于自己交待,从2000年开始,她收了近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周转利息,真正投资股票、期货的只有115万元。还有一部分资金作为付给介绍人的好处费。以及用于度假等开销。   于湖的司机称,在给她开车期间,发现于从来没有去过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他们这些人每天就是聊天,聊到中午就去吃饭。吃完饭就散了,我感觉很奇怪。人家把钱送到于湖那里,也没见于湖干过什么。”   此外。受害人追求高利回报的贪欲,亦是助长于湖骗术不可或缺的催化剂。有的人甚至说过,只要有高利息,并不会在乎干湖拿钱是去炒股。还是去干别的什么。      ◆集资诈骗 非法吸存      昨天,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于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集资用途,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给集资群众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依法应予惩处。   法庭判决于湖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于湖向记者表示:“我已经决定上诉,我不认为我犯了集资诈骗,我的行为是非法吸收存款。”   于潮的辩护律师宣东,、康宁认为,于湖按照允诺的回报率向投资者付患,没有欺骗投资者,虽然其向投资者作出集资无风险的保证。但不能据此认定于湖是欺骗投资者;2001年下半年后,于湖没有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入股市,是由于股市低迷,指控于湖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证据不足。于湖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萁行为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176条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而《刑法》第199条规定,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专家指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故意不同。非法吸存的目的是非法牟利,追求本息按期归还存款人后的剩余利润:而集资诈骗,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无偿占有存款人所存资金本金,更不会还给存款人利息。有的集资诈骗案件是以先偿还本息为名。再非法骗取更多人、更大数额的存款。但仍应以集资诈骗罪处罚。   至于此案如何定性,专家认为,还要看二审的情形,以及于湖能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个53岁、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退休工人于湖,被人誉为“金融童后”、“股神”,在7年时间里,以代人投资股票、期货为名。骗取钱财1600余万元。且看一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9173.htm  2003年春节后,白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于湖。当时,在场的人称于湖为于总,说于总做证券投资、个人理财非常成功,好几百个股民都受益了。   次日,白某和妻子被邀请到于湖家作客。于给他们播放了自己在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举办的51岁生日庆典的光盘。庆典上,在场的股民们都在夸于湖是金融业的雷锋,是活菩萨。   白某就问于湖如何操盘。于湖说:“我能一周赚一辆桑塔纳,十余天赚一栋楼房,回报率很高,帮了不少下岗职工、老头、老太太。”   心动之下,尤其是在得到保本且每月还有1%利息的承诺之后,白某陆续将妻子下岗买断工龄的5万元,及家里其他人的5万元,交给了于湖打理。但是,除了中间收到的7500元的利息之外。其余9万多元均打了水漂。与白某有着类似经历的,还有180多人,其中,既有下岗工人。也有银行职员,还有大学生、教授。   检察机关提供的材料显示,自1997年至2003年12月被抓获。于湖以通过证券、期货交易为他人理财为名,允诺集资无风险、给付高额回报等方法,共骗取集资款1600余万元。但到目前为止,经追缴回来的不到270万元。      ◆自我吹捧+善于包装      1996年,退休回家的于湖开始炒股,赚了一些钱。于湖便对别人讲,自己炒股能挣钱。渐渐地。开始有亲戚、朋友将钱交给她,委托她炒股。刚开始,于湖给别人支付的利息达到30%至50%。一传十、十传百,找于湖的人越来越多。   于湖常讲,“在股市、期货领域,十个人做,八个赔,一个平。一个挣,我就是那个极具天赋而不败的挣钱的人,我现在的钱几辈子也花不完。”   她吹嘘说,“我上边有信息,可以知道何种股票升值,一年可得12%的利息,要是投资100万元。年利息可得15%。”   她还说,“你们把钱放到我这里,不用你们自己去炒股,你们炒不好就把钱赔进股市了,我公司有高手运作,像们在家等着拿利息。有很多从股市撤出来的人将钱存在我这里,我用两年就给他们补回来了。”   除了能说会道、善于自我吹捧,于湖非常善于给自己包装:   ――凡初次与潜在的。客户”接触,于湖都会请别人观赏前面提到的那段生日录像。这段录像。不仅地点精心选择在中央电视台的梅地亚中心,而且还是请北京电视台的专业人士摄制的。   ――只有初中文化的于湖,却自称在大学学的金融,成绩很突出。此外,她向别人出示的身份是“北京市腾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说到这个财务经理的由来,也颇见于湖所下的功夫。经别人介绍。于湖认识了腾源投资的法人李某,于让李给自己安排个职务,李碍于中间人的面子,给了于一个财务经理的任命,后来发现于湖对这方面根本不懂。   ――最重要的一点,于湖给别人塑造出一种“自己说话算数,讲诚信”的形象。   即便在法庭宣判结束接受记者采访时,于湖还坚称,因为“自己很诚信,别人才主动把钱交给我”。   2002年11月5日,王某给了于湖11万元。12月5日,于湖便支付其第一笔利息1.1万元,王某觉得于湖说话算数,更坚定了委托其理财的想法。据于湖自己讲,哪怕是100元的利息。无论委托人住哪儿,自己都会按时送上门,连她的司机都觉得,为这点钱跑一趟实在不值。连油钱都不够。   但是,在这所谓“诚信”的背后,其实是于湖“拆东墙补西墙”的“乾坤大挪移”手法。   据于自己交待,从2000年开始,她收了近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周转利息,真正投资股票、期货的只有115万元。还有一部分资金作为付给介绍人的好处费。以及用于度假等开销。   于湖的司机称,在给她开车期间,发现于从来没有去过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他们这些人每天就是聊天,聊到中午就去吃饭。吃完饭就散了,我感觉很奇怪。人家把钱送到于湖那里,也没见于湖干过什么。”   此外。受害人追求高利回报的贪欲,亦是助长于湖骗术不可或缺的催化剂。有的人甚至说过,只要有高利息,并不会在乎干湖拿钱是去炒股。还是去干别的什么。      ◆集资诈骗 非法吸存      昨天,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于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集资用途,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给集资群众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依法应予惩处。   法庭判决于湖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于湖向记者表示:“我已经决定上诉,我不认为我犯了集资诈骗,我的行为是非法吸收存款。”   于潮的辩护律师宣东,、康宁认为,于湖按照允诺的回报率向投资者付患,没有欺骗投资者,虽然其向投资者作出集资无风险的保证。但不能据此认定于湖是欺骗投资者;2001年下半年后,于湖没有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入股市,是由于股市低迷,指控于湖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证据不足。于湖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萁行为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176条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而《刑法》第199条规定,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专家指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故意不同。非法吸存的目的是非法牟利,追求本息按期归还存款人后的剩余利润:而集资诈骗,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无偿占有存款人所存资金本金,更不会还给存款人利息。有的集资诈骗案件是以先偿还本息为名。再非法骗取更多人、更大数额的存款。但仍应以集资诈骗罪处罚。   至于此案如何定性,专家认为,还要看二审的情形,以及于湖能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相关内容

  • 谨防七种典型银行卡诈骗
  • 近年,银行卡诈骗案日见增多,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也在"升级".为此,笔者走访了相关专家及行内人士,揭露当前发生在我国的七类典型的银行卡诈骗手段. 伎俩一.ATM机旁张贴通知公告 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在ATM机旁贴上所谓"通知"或"公告":本 ...

  • 金融防诈骗案例讲座
  • 金融防诈骗案例讲座 老人防诈骗案例 陷阱离我们究竟有多远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说的是老年人阅历丰富,见多识广,对事情的分析判断经验充足,不容易被表现所蒙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却往往是诈骗分子主要的行骗对象,他们一旦上当,遭受的往往是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打击.怎样让老人在遇到违反常 ...

  • 女人最经典的话语
  • 现在的人如果赞扬一个女子聪明,那一定是广义上的聪明,包含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若将时间倒退至封建帝王时代,女人的聪明劲儿就没什么“广义”可言了:能够博取男人欢心,并长期受宠,即为聪明。这种“聪明”,在红楼梦里的王夫人那儿,还有一个贴切的名字,叫狐媚子,晴雯之死,这是一宗罪。实际上,“红粉”们心 ...

  • 6种常见的银行卡诈骗伎俩要提防
  • http://sz.bendibao.com/news/ 本地宝资讯 2009年7月21日 来源:qq 揭秘 1 ATM机旁张贴通知公告 揭秘: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在ATM机旁贴上所谓"通知"或"公告",如本行因系统升级,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请进行安全设定操 ...

  • 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有奖励?小心手机中木马病毒·都市快报
  • 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有奖励?小心手机中木马病毒 2015-07-17 防范金融诈骗系列报道(五) 通讯员 羊朗 为提高银行业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浙江银监局.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将近年来不法分子常用的50种金融诈骗伎俩进行提示,在主流媒体上分期刊登,提请广大消费者加以防范和识别,确保财产安全. ...

  • 成功堵截购车补贴电话诈骗的案例
  • 成功堵截购车补贴电话诈骗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在取款机前一直接听着电话焦急的等待办理业务,这位客户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正在巡视的大堂经理的注意.当客户在取款机前办理业务时仍然接听着电话,大堂经理此时一直在注视着客户的举动,但是当客户的操作画面转到转账汇款时,并且客户一直在电话中重复着退税 ...

  • 发生在高校几种类型诈骗案及其防范
  • 发生在高校几种类型诈骗案及其防范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近年来,发生在高校,以高校师生为目标的诈骗案件增多,诈骗的手法多样,一些老师和学生由于对社会阴暗面的认知阅历较浅,往往容易受骗上当,造成财物损失,身心受到伤害.为提高师生对诈骗案的防范意识,识 ...

  • 个人转对公现金交易业务未动用现金实物的案例
  • 加强谨慎行事 成功阻止假冒客户本人接受电话核实的案例 一.案例回顾 一客户持两张身份证至支行非现金柜台,要求代理他人办理借记卡.受理柜员微笑待客,仔细审核客户申请书,并且依照客户申请书填写的被代理人手机致电进行电话核实时,对方能很快说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姓名以及身份证件号码,并告诉了柜员被代理人身份证 ...

  • 校园安全主题班会总结
  • 校园安全主题班会总结 2015年11月27日,我专业开展了"识别诈骗伎俩,我的安全我做主"的这个主题班会.该班会全程以介绍大学生有可能遇到的骗局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为主要内容,并以叙述讨论的方式向我班同学介绍各自的经验,提高同学们的防骗意识. 诈骗不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