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健全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员工的时间观念,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 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有事请假的按职务岗位扣除相应的工资报酬,规定如下:总经理200元/天,副总、总工150元/天,部门经理及主管100元/天,主要技术人员70元/天,一般人员40元/天。(星期日、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不扣)
病假不扣,但必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假条或相关的证明材料,为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试,对于学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报酬不扣除,但必须持有培训学习通知、准考证或其他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因工作需要节假日需要加班(值班)不能休息的员工,部门经理在合理时间安排轮休,若因无法安排,公司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加班的工资,加班工资为月工资额除30天的平均工资。
2、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的考勤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为14点至18点(周一上班时间为9点30分至12点,周六下午为13点至15点)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须向公司交纳改进费,规定如下: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交纳改进费20元,30分钟至1小时的交纳改进费30元,1小时至2小时的交纳改进费50元,2小时至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半天)。对于不请假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交纳改进费,改进费为日工资额的1.5倍。
本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行。
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健全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员工的时间观念,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 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有事请假的按职务岗位扣除相应的工资报酬,规定如下:总经理200元/天,副总、总工150元/天,部门经理及主管100元/天,主要技术人员70元/天,一般人员40元/天。(星期日、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不扣)
病假不扣,但必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假条或相关的证明材料,为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试,对于学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报酬不扣除,但必须持有培训学习通知、准考证或其他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因工作需要节假日需要加班(值班)不能休息的员工,部门经理在合理时间安排轮休,若因无法安排,公司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加班的工资,加班工资为月工资额除30天的平均工资。
2、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的考勤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为14点至18点(周一上班时间为9点30分至12点,周六下午为13点至15点)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须向公司交纳改进费,规定如下: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交纳改进费20元,30分钟至1小时的交纳改进费30元,1小时至2小时的交纳改进费50元,2小时至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半天)。对于不请假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交纳改进费,改进费为日工资额的1.5倍。
本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