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组字[2011]21号
中共谷城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2011年8月23日)
根据《湖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办法》(鄂组通[2008]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意见。
一、 严格落实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各乡镇(开
发区)党(工)委要指导村级党组织根据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特长,逐人设岗,把他们安排到最能发挥作用、
承担实质工作的岗位上,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在村、生活在村、成长在村、贡献在村。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不准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借用,凡临时性抽调大学生村官参与村以外工作的,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二、 加强大学生村官考勤。各地要统一安排大学
生村官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并保证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对脱岗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不改正的,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大学生村官确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时间在1天以内的,经村党组织批准;在3天以下的,需经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批准;请假在3天及以上的,需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县委组织部不定期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对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大学生村官连续脱岗或擅自离职长达3天以上的,发现一起,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度评先表模资格;对大学生村官脱岗或离职,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没有发现或隐情不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月报制。大学生村官要
将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学习心得体会和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分别报县、乡镇(开发区)、村备案,作为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要把大学生村官纳
入基层干部培训范围,县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外出参观考察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业园区建设、阶段性重大工作和活动等,帮助大学生村官开阔视野,增强能力,历练成才,提升大学生村官工作水平。
五、抓好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大学生村官每年底
向所在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党员述职,接受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的评议,并向所在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每年要组织对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由县委组织部评定考核等次,聘期结束后还要进行聘用期满考核。坚持把
考核结果与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任用、续聘解聘以及报考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钩。
六、做好大学生村官慰问帮扶工作。建立县委组织
部和乡镇(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大学生村官工作制度,保证每名大学生村官都有领导干部联系。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大学生村官活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开发区)和结对领导每逢重大节日要组织对大学生村官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经常地与大学生村官交流谈心,了解他们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尽快成长成才。
七、开展大学生村官联谊表彰活动。每半年,县委
组织部和乡镇(开发区)组织大学生村官开展一次联谊交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举办歌会等健康有益的方式,加强沟通,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大学生村官评先表彰活动,及时总结、挖掘、培植、宣传大学生村官中的先进典型,注重发挥优秀大学生村官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营造 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八、保障大学生村官各项待遇全面落实。县委组织
部统一为每位大学生村官办理银行卡,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工资和有关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待遇,直至聘期结束。除上级补贴待遇外,从今年开始,各乡镇(开发区)每年要给予每位大学生村官2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与考核挂钩,年底随考核情况发放;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和村每年要安排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体检,要为大学生村官配备自行车等必要的交通工具。
九、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继续深入推进大学
生村官“创业致富计划”、“扬帆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党费帮扶,支持引导大学生村官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领办、兴办经济实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结合实际选好创业项目,加大扶持促进创业发展。
十、保证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对聘任期即将结束
的大学生村官,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要摸清他们的流动意向和实际愿望,指导和帮助大学生村官搞好职业生涯设计,引导他们选择符合工作需
要、适合个人特点的流动方式。对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动员和热情周到服务帮助他们报考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大学生村官就业成长渠道。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使用,确保有一批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力争一些特别优秀的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乡镇(开发区)
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办法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各项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本《意见》由中共谷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大学生村官 管理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
中共谷城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23日印 发
共印150份
谷组字[2011]21号
中共谷城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2011年8月23日)
根据《湖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办法》(鄂组通[2008]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意见。
一、 严格落实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各乡镇(开
发区)党(工)委要指导村级党组织根据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特长,逐人设岗,把他们安排到最能发挥作用、
承担实质工作的岗位上,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在村、生活在村、成长在村、贡献在村。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不准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借用,凡临时性抽调大学生村官参与村以外工作的,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二、 加强大学生村官考勤。各地要统一安排大学
生村官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并保证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对脱岗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不改正的,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大学生村官确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时间在1天以内的,经村党组织批准;在3天以下的,需经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批准;请假在3天及以上的,需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县委组织部不定期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对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大学生村官连续脱岗或擅自离职长达3天以上的,发现一起,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度评先表模资格;对大学生村官脱岗或离职,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没有发现或隐情不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月报制。大学生村官要
将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学习心得体会和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分别报县、乡镇(开发区)、村备案,作为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要把大学生村官纳
入基层干部培训范围,县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外出参观考察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业园区建设、阶段性重大工作和活动等,帮助大学生村官开阔视野,增强能力,历练成才,提升大学生村官工作水平。
五、抓好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大学生村官每年底
向所在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党员述职,接受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的评议,并向所在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和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开发区)党(工)委每年要组织对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由县委组织部评定考核等次,聘期结束后还要进行聘用期满考核。坚持把
考核结果与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任用、续聘解聘以及报考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钩。
六、做好大学生村官慰问帮扶工作。建立县委组织
部和乡镇(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大学生村官工作制度,保证每名大学生村官都有领导干部联系。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大学生村官活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开发区)和结对领导每逢重大节日要组织对大学生村官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经常地与大学生村官交流谈心,了解他们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尽快成长成才。
七、开展大学生村官联谊表彰活动。每半年,县委
组织部和乡镇(开发区)组织大学生村官开展一次联谊交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举办歌会等健康有益的方式,加强沟通,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大学生村官评先表彰活动,及时总结、挖掘、培植、宣传大学生村官中的先进典型,注重发挥优秀大学生村官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营造 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八、保障大学生村官各项待遇全面落实。县委组织
部统一为每位大学生村官办理银行卡,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工资和有关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待遇,直至聘期结束。除上级补贴待遇外,从今年开始,各乡镇(开发区)每年要给予每位大学生村官2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与考核挂钩,年底随考核情况发放;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和村每年要安排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体检,要为大学生村官配备自行车等必要的交通工具。
九、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继续深入推进大学
生村官“创业致富计划”、“扬帆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党费帮扶,支持引导大学生村官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领办、兴办经济实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结合实际选好创业项目,加大扶持促进创业发展。
十、保证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对聘任期即将结束
的大学生村官,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要摸清他们的流动意向和实际愿望,指导和帮助大学生村官搞好职业生涯设计,引导他们选择符合工作需
要、适合个人特点的流动方式。对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动员和热情周到服务帮助他们报考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大学生村官就业成长渠道。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使用,确保有一批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力争一些特别优秀的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乡镇(开发区)
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办法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各项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本《意见》由中共谷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大学生村官 管理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
中共谷城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23日印 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