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与巡抚的相处之道

  清代地方首长,以总督、巡抚为尊(按:新疆、东北等地,未设行省以前,不在此例),然而,总督与巡抚相较,谁是老大呢?总督(加兵部尚书衔)是从一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是正二品;总督辖地有至二、三省者,巡抚则只管一省;如此,则总督似为巡抚的上官,巡抚得听从总督的号令。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总督与巡抚,特别是同驻一省的督、抚,为了谁当老大,常常打得头破血流,以致满城风雨,朝野不宁。此即清史上有名的“督抚同城之弊”。   督抚同驻之城有四: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驻福州,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驻武昌,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驻广州,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驻昆明。若要为四座城市各写一部政治史,那么,督抚之间的斗争绝对要占不小的篇幅。举几个典型案例,稍作说明。嘉庆年间,两广总督那彦成与广东巡抚百龄不和,那彦成抓住百龄“非刑毙命”(非刑指法律规定以外的刑罚)的把柄,告他的御状,导致百龄被下放到实录馆,当一份闲差;接替百龄的是孙玉庭,与总督也处不好关系,乃以“滥赏盗魁”的罪名将那彦成告到北京,那彦成因此被遣戊新疆;十年之后,百龄败部复活(意指卷土重来),又做了两广总督,孰知他“恩将仇报”,竟以“奏报不实”参劾玉庭,搞得他下岗待业。这三位都是公认有操守的能吏,他们之间的争斗或被称为“君子攻君子”,尚且如此残酷,倘若“小人攻君子”,那非出人命不可。咸丰初年,湖广总督吴文就被湖北巡抚崇纶摆了一道。崇纶抬出皇帝的招牌,逼迫文在军伍不齐、补给不足的情况下仓促出阵,导致文丧命沙场。此后,发生在昆明的事情更恐怖。咸丰、同治年间,云南省爆发回民起义,巡抚徐之铭暗通叛军,将与其意见不合的前抚邓尔恒及总督潘铎杀害,其间,还有一个总督张亮基,被他吓得数次告病求退,以速离云南为幸。其他,如两广总督瑞麟先后赶走郭嵩焘、蒋益澧两任巡抚;湖广总督官文弹劾湖北巡抚严树森,旋即自己被继任巡抚曾国荃弹劾,终于罢官;张之洞在两广、湖广任上分别与倪文蔚、谭继洵闹别扭。等等事例,层出不穷。可见,无论贤良不肖,只要做了同城督抚,那就是一对冤家。   既然同城督、抚之争历久不息,愈演愈烈,满朝文武以及皇帝就没发现这个问题?他们不傻,特别是清朝的皇帝更不傻,他们早就发现了;不但发现了,这个局还是皇帝有意酿成的。   总督与巡抚,在明代只是一种临时差事,由皇帝钦派至地方,处理突发事件;到了清代,督、抚才成为固定职位。原则上来说,总督负责军务,巡抚察吏治民;总督对巡抚有节制之权――节制二字,不是今语直接领导的意思,而只有监督、指导之义;巡抚也有独立的政治地位和行政权限。若二人各安其分,似无冲突。然而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是,承平日久,哪还有什么军务;若无军务,总督贵为封疆,岂不无事可做?于是,不甘闲放的总督就会对巡抚“侵权”,干涉所在省份的人事、财政与司法。总督若是“君子”,这种行为就叫“勤于王事”;若为“小人”,则是“假公济私”。然不论公私,他要横插一杠,巡抚既受其节制,决不能直接抗拒,于是,只有私下里祭起神通,间接抵制。以此,势成水火。礼尚往来,同城督抚不斗起来,那叫不正常。可这一斗,不就影响了地方的治理么?最高长官的精力花在内讧上,临民治事的效果必然打折扣;“天王圣明”,岂有看不清的道理?但皇帝仍欲维持这个局面,不轻更动。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理想状态是在君主专制下施行绝对的中央集权,最忌讳的是“权柄下移”、“外重内轻”。地方上如果只有一个最高长官(俗云“土皇帝”),行政效率固然提高,但地方权力随之凝聚增大,必然对中央政府造成压力,政权稳定甚或受到威胁――小则对中央政令讨价还价,大则称兵肇乱。此类历史教训,皇帝莫不烂熟于心,哪敢掉以轻心。如此,则怎么防止地方权力的集中、增强?最善之策,莫过于打散或混淆地方权力,让任一地方长官都不能独大。于是,一省已设巡抚,再给他配个总督,让他俩闹别扭,终日厮斗,通过“互相稽查”,以收“示维制、防恣横”之效。   此外,督抚同城之城,也非随意确定,试比较福州与杭州、武昌与长沙、广州与桂林、昆明与贵阳的战略地位,即知有深意焉。可见,同城督抚之斗争,既有外因(皇帝以中央政府的稳定而牺牲地方行政的效率),也有内因(人与人斗其乐无穷),几成必然之势,无可避免。   但是,在太平天国战争时期,竟出现一个不循故辙、超越时代的人物――湖北巡抚胡林翼。今人或闻“中兴四大名臣”――曾、胡、左、李之名,但更熟悉国藩、宗棠、鸿章的事迹,对排在第二位的林翼,多少有些隔膜。其实,林翼之苦心调护,尝救宗棠之命;林翼之包揽把持,洵为鸿章之师;而林翼之坚忍卓绝,终成国藩之名。他唯一的遗憾,是死得早了点,不及见大功之成。闲话少说,讲一讲他如何与湖广总督官文相处。   林翼之父达源为少詹事(所谓文学侍从,清贵之选),岳父为两江总督陶澍,本人早登甲科,可谓少年得意;此后,家境破败,捐发贵州知府,清廉自誓,力当强寇,可谓备尝艰辛。先是贵公子,后做亲民官;曾是金马玉堂中人,又亲历骨山血海之惨;少年挥霍金钱,中年严于取舍;看惯上流社会的排场,而能体会底层卒伍的喜恶;这种独特经历,或有助于他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当然,督抚同城相斗的历史惯性太大,他免不了要踏几步弯路。初任巡抚,他对满洲正白旗出身(上三旗之一,由皇帝亲领)、自内务府(可称皇家财务中心)发迹的官文,印象一点都不好,甚至官文以总督之尊“三往拜”,他竟“谢不见”。此后,听闻督署幕客经官文授意擅许实缺(今语“卖官”),署中用费如泥沙,且挪用军饷,他不禁动了“进贤退不肖”的杀心――密奏参劾总督。凭他收集的证据,以他在首都的奥援,加上他在湖北的文治武功,林翼自信,这一炮放出去绝不是哑弹――事实也能证明:他与国藩联手,就曾“干掉”不少大官。眼见流行百余年的同城督抚恶斗将在武昌上演。幸好,他在发动战役之前咨询了幕僚阎敬铭――敬铭是个聪明人,更是个有智慧的人,否则日后作不成宰相(按:清代官制不设宰相,然俗谓大学士兼军机大臣者为宰相)。敬铭听毕他的计划,开口便说:“误矣”;接下来讲理由:   首先,督抚相斗,谁敢保证必胜?其次,就算胜了,朝廷若再派一个官文式总督下来,你还再次参劾他?更糟糕的是,朝廷若派下一个“励清操,勤庶务”的总督,他虽“不明远略”,却非要“专己自是”,另有一套,届时,你怎么跟他斗?若斗,最佳结果也不过两败俱伤,而东征大业俱付诸流水矣。这样有意思吗?你回头看看现实:官文不过中材,但他于军务吏治多能依你的意思去办,唯一恼人的只是贪财。毕竟不是大贪,就是每年给他花上十几万两银子,又何碍大局?至于他位置私人,买官卖官,你既为巡抚,有察吏之权,那么,“可容者容之,不可容则以事劾去之”,于公于私,必能得到体谅。“此等共事之人,正求之不可必得者”,哄好了他,你“不啻兼为总督”。而今竟想干掉他,你是不是脑子烧坏了?   敬铭是智者,林翼何尝不一点即通;闻言,击案大喜,赞曰:“吾子真经济才也。微子言,吾几误矣。”嗣后,林翼与官文和睦相处,再不讲半句闲话。官文做甩手掌柜,打了胜仗还由他挂头牌,请旨领赏,何乐不为?于是,他对林翼“亦敬服终身”。   当然,上述故事对官文有点“妖魔化”。吾人今日犹可见到他的亲笔信稿,文翰未必尽雅,识见未必高超,但自有一分从容儒缓的气度,以此悬揣,他或不是济急之才,但绝非搅事之棍。《清史稿》评价胡、官的关系,说:“林翼非官文之虚己推诚,亦无以成大功,世故两贤之”,窃谓能得其情。   (摘自《名牌》)

  清代地方首长,以总督、巡抚为尊(按:新疆、东北等地,未设行省以前,不在此例),然而,总督与巡抚相较,谁是老大呢?总督(加兵部尚书衔)是从一品,巡抚(加兵部侍郎衔)是正二品;总督辖地有至二、三省者,巡抚则只管一省;如此,则总督似为巡抚的上官,巡抚得听从总督的号令。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总督与巡抚,特别是同驻一省的督、抚,为了谁当老大,常常打得头破血流,以致满城风雨,朝野不宁。此即清史上有名的“督抚同城之弊”。   督抚同驻之城有四: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驻福州,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驻武昌,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驻广州,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驻昆明。若要为四座城市各写一部政治史,那么,督抚之间的斗争绝对要占不小的篇幅。举几个典型案例,稍作说明。嘉庆年间,两广总督那彦成与广东巡抚百龄不和,那彦成抓住百龄“非刑毙命”(非刑指法律规定以外的刑罚)的把柄,告他的御状,导致百龄被下放到实录馆,当一份闲差;接替百龄的是孙玉庭,与总督也处不好关系,乃以“滥赏盗魁”的罪名将那彦成告到北京,那彦成因此被遣戊新疆;十年之后,百龄败部复活(意指卷土重来),又做了两广总督,孰知他“恩将仇报”,竟以“奏报不实”参劾玉庭,搞得他下岗待业。这三位都是公认有操守的能吏,他们之间的争斗或被称为“君子攻君子”,尚且如此残酷,倘若“小人攻君子”,那非出人命不可。咸丰初年,湖广总督吴文就被湖北巡抚崇纶摆了一道。崇纶抬出皇帝的招牌,逼迫文在军伍不齐、补给不足的情况下仓促出阵,导致文丧命沙场。此后,发生在昆明的事情更恐怖。咸丰、同治年间,云南省爆发回民起义,巡抚徐之铭暗通叛军,将与其意见不合的前抚邓尔恒及总督潘铎杀害,其间,还有一个总督张亮基,被他吓得数次告病求退,以速离云南为幸。其他,如两广总督瑞麟先后赶走郭嵩焘、蒋益澧两任巡抚;湖广总督官文弹劾湖北巡抚严树森,旋即自己被继任巡抚曾国荃弹劾,终于罢官;张之洞在两广、湖广任上分别与倪文蔚、谭继洵闹别扭。等等事例,层出不穷。可见,无论贤良不肖,只要做了同城督抚,那就是一对冤家。   既然同城督、抚之争历久不息,愈演愈烈,满朝文武以及皇帝就没发现这个问题?他们不傻,特别是清朝的皇帝更不傻,他们早就发现了;不但发现了,这个局还是皇帝有意酿成的。   总督与巡抚,在明代只是一种临时差事,由皇帝钦派至地方,处理突发事件;到了清代,督、抚才成为固定职位。原则上来说,总督负责军务,巡抚察吏治民;总督对巡抚有节制之权――节制二字,不是今语直接领导的意思,而只有监督、指导之义;巡抚也有独立的政治地位和行政权限。若二人各安其分,似无冲突。然而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是,承平日久,哪还有什么军务;若无军务,总督贵为封疆,岂不无事可做?于是,不甘闲放的总督就会对巡抚“侵权”,干涉所在省份的人事、财政与司法。总督若是“君子”,这种行为就叫“勤于王事”;若为“小人”,则是“假公济私”。然不论公私,他要横插一杠,巡抚既受其节制,决不能直接抗拒,于是,只有私下里祭起神通,间接抵制。以此,势成水火。礼尚往来,同城督抚不斗起来,那叫不正常。可这一斗,不就影响了地方的治理么?最高长官的精力花在内讧上,临民治事的效果必然打折扣;“天王圣明”,岂有看不清的道理?但皇帝仍欲维持这个局面,不轻更动。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理想状态是在君主专制下施行绝对的中央集权,最忌讳的是“权柄下移”、“外重内轻”。地方上如果只有一个最高长官(俗云“土皇帝”),行政效率固然提高,但地方权力随之凝聚增大,必然对中央政府造成压力,政权稳定甚或受到威胁――小则对中央政令讨价还价,大则称兵肇乱。此类历史教训,皇帝莫不烂熟于心,哪敢掉以轻心。如此,则怎么防止地方权力的集中、增强?最善之策,莫过于打散或混淆地方权力,让任一地方长官都不能独大。于是,一省已设巡抚,再给他配个总督,让他俩闹别扭,终日厮斗,通过“互相稽查”,以收“示维制、防恣横”之效。   此外,督抚同城之城,也非随意确定,试比较福州与杭州、武昌与长沙、广州与桂林、昆明与贵阳的战略地位,即知有深意焉。可见,同城督抚之斗争,既有外因(皇帝以中央政府的稳定而牺牲地方行政的效率),也有内因(人与人斗其乐无穷),几成必然之势,无可避免。   但是,在太平天国战争时期,竟出现一个不循故辙、超越时代的人物――湖北巡抚胡林翼。今人或闻“中兴四大名臣”――曾、胡、左、李之名,但更熟悉国藩、宗棠、鸿章的事迹,对排在第二位的林翼,多少有些隔膜。其实,林翼之苦心调护,尝救宗棠之命;林翼之包揽把持,洵为鸿章之师;而林翼之坚忍卓绝,终成国藩之名。他唯一的遗憾,是死得早了点,不及见大功之成。闲话少说,讲一讲他如何与湖广总督官文相处。   林翼之父达源为少詹事(所谓文学侍从,清贵之选),岳父为两江总督陶澍,本人早登甲科,可谓少年得意;此后,家境破败,捐发贵州知府,清廉自誓,力当强寇,可谓备尝艰辛。先是贵公子,后做亲民官;曾是金马玉堂中人,又亲历骨山血海之惨;少年挥霍金钱,中年严于取舍;看惯上流社会的排场,而能体会底层卒伍的喜恶;这种独特经历,或有助于他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当然,督抚同城相斗的历史惯性太大,他免不了要踏几步弯路。初任巡抚,他对满洲正白旗出身(上三旗之一,由皇帝亲领)、自内务府(可称皇家财务中心)发迹的官文,印象一点都不好,甚至官文以总督之尊“三往拜”,他竟“谢不见”。此后,听闻督署幕客经官文授意擅许实缺(今语“卖官”),署中用费如泥沙,且挪用军饷,他不禁动了“进贤退不肖”的杀心――密奏参劾总督。凭他收集的证据,以他在首都的奥援,加上他在湖北的文治武功,林翼自信,这一炮放出去绝不是哑弹――事实也能证明:他与国藩联手,就曾“干掉”不少大官。眼见流行百余年的同城督抚恶斗将在武昌上演。幸好,他在发动战役之前咨询了幕僚阎敬铭――敬铭是个聪明人,更是个有智慧的人,否则日后作不成宰相(按:清代官制不设宰相,然俗谓大学士兼军机大臣者为宰相)。敬铭听毕他的计划,开口便说:“误矣”;接下来讲理由:   首先,督抚相斗,谁敢保证必胜?其次,就算胜了,朝廷若再派一个官文式总督下来,你还再次参劾他?更糟糕的是,朝廷若派下一个“励清操,勤庶务”的总督,他虽“不明远略”,却非要“专己自是”,另有一套,届时,你怎么跟他斗?若斗,最佳结果也不过两败俱伤,而东征大业俱付诸流水矣。这样有意思吗?你回头看看现实:官文不过中材,但他于军务吏治多能依你的意思去办,唯一恼人的只是贪财。毕竟不是大贪,就是每年给他花上十几万两银子,又何碍大局?至于他位置私人,买官卖官,你既为巡抚,有察吏之权,那么,“可容者容之,不可容则以事劾去之”,于公于私,必能得到体谅。“此等共事之人,正求之不可必得者”,哄好了他,你“不啻兼为总督”。而今竟想干掉他,你是不是脑子烧坏了?   敬铭是智者,林翼何尝不一点即通;闻言,击案大喜,赞曰:“吾子真经济才也。微子言,吾几误矣。”嗣后,林翼与官文和睦相处,再不讲半句闲话。官文做甩手掌柜,打了胜仗还由他挂头牌,请旨领赏,何乐不为?于是,他对林翼“亦敬服终身”。   当然,上述故事对官文有点“妖魔化”。吾人今日犹可见到他的亲笔信稿,文翰未必尽雅,识见未必高超,但自有一分从容儒缓的气度,以此悬揣,他或不是济急之才,但绝非搅事之棍。《清史稿》评价胡、官的关系,说:“林翼非官文之虚己推诚,亦无以成大功,世故两贤之”,窃谓能得其情。   (摘自《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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