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林业建设
・27・
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陈晨珠
(福清市林业局,福建福清350300)
摘要:介绍了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提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绿化苗木业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关键词:绿化苗木;生产现状;问题;建议
1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
1.3林木种苗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我国绿化苗木生产得到了长足发2000年12月1日《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初展,《种子法》颁布施行,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加步形成了以《种子法》为主体,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快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等。坚持依法治种,推动绿相配套的林木种苗法律体系,先后出台了《主要林木化苗木法治建设,强化了绿化苗木行政管理,加强绿目录(第一批)>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北京、化苗木质量监管,规范绿化苗木市场秩序;加大对绿河北、湖北等19个省(区、市)颁布了《种子法》实施化苗木建设的投入,完善绿化苗木生产供应体系,我办法或条例。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200多国绿化苗木生产迈上了新的台阶。
项配套规定和地方标准。种苗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1.1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不断完善
逐步完善。依法治种意识和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全国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建设的林木种子生政能力进一步提高。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产基地为骨干、非基地生产为补充的种子生产体系,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得到建立了以自主调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种子供应体维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率提高到系,以市场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共
80%以上。健全了全国性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制度,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全国平均每年提供各
种苗质量逐年提高,种子样品合格率2005年达到类林木种子2500万公斤,其中林木良种230万公90.4%,苗木合格率2005年达到95.4%。斤,优良穗条25亿根,提供各类合格苗木约300亿1.4科技兴种取得新的进展
株,确保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林业建利用基因工程技术育种,开展了杨树、落叶松、设的快速发展。
木麻黄等树种转基因研究,审定通过的741杨、世纪1.2林木种苗工程建设迅速发展
杨两个抗虫转基因杨树品种,在生产中得到推广应从1998年开始,国家累计投入国债资金40多用;高世代种子园遗传增益大大提高,油松二代种子亿元,建设了3000多个种苗工程项目。其中国家园种子遗传增益达37%。林木种质资源平台技术级、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项目33个,林木良种繁标准研制和共享试点建设初步完成,《林木种质资源育中心项目26个,林木良种基地和林木采种基地项收集、保存与利用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各600余个,国有苗圃项目1600多个,以及种质林木种苗生产和设备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快,细胞组资源、种苗基础设施等项目。通过种苗工程建设,提织培养技术、全光喷雾育苗技术、基质生产技术、容高了种苗生产、管理能力,大幅度改善了林木种苗生器育苗技术、生根粉应用等技术在种苗生产中得到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水平,带动了社会育苗发展,加速推广应用,容器苗年均产量达40亿株。“十五”期了种苗产业化进程,显著增强了林木种苗生产和供
间,开展了70多个主要造林树种和部分珍稀濒危树应能力。
种良种选育,审认定推广了903个林木良种,全国累
收稿日期:2009一01—12
万
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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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建设2009年
计审(认)定林木良种1924个,良种使用率提高到
40%以上。
1.5林木种苗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
国家林业局和31个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明
确了种苗管理机构的种苗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200多个地(市)、1200多个县(市)建立了林木种苗
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
执法体系。各级种苗管理机构适应市场经济对种苗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政策法规制定、种苗行政许可、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种苗基地监管、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良种推广、信息引导等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的行政职能作用,把种苗管理职能转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
1.6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得到加强
完善了林木种苗信息调度制度。建立了国家种苗网,北京、河北、等省区建立了种苗信息网站,为社
会各界了解种苗动态、政策法规以及市场行情提供
了查询和交易的平台。五年来国家种苗网发布市场
供求信息5万多条,网站注册会员人数增加到5.7万人,月均访问人次达到6万多,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山西、陕西等省相继成立了种苗协会,组织种苗生产经营者进行经验、技术与信息交流,为广大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不定期举办各类种苗博览会和苗木交易会,为林木种苗产、供、销搭建联系纽带,起到了积极作用,推动了苗木市场化发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林木种苗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现代建设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
2.1
林木种苗行政管理机构自身建设滞后。管理能
力不强一是种苗执法良好的氛围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一些部门、生产经营者对《种子法》的认识依然不深,对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两证一签”存在着可有可无的思想,出现了检查时有平时不用的现象。二是
种苗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较弱,交通、办公等种苗行政执法、质量检验基础设施落后,加之执法配套法规政策有待完善,缺乏硬措施、硬手段,不能独立执法,造成管理被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抢采掠青、未审
先推以及虚假宣传误导等坑农害农的现象时有发
万
方数据生。三是缺乏必要的经费保证。目前很多省都未设立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出现了“两证”颁发“主管部门不愿发,生产经营者不愿领”的现象,部
分市县种苗执法机构为了生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
动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影响了生态环境建设。
2.2林木良种化建设基础薄弱。后劲不足
一是育苗生产常规树种数量过剩,新优品种仍不能满足生态林业、城市绿化建设需要。造林树种相对单一,造成部分地方出现了重数量、轻质量,重廉价、轻品质,重成活、轻优质乡土树种和轻商品用
材林树种的培育、使用和未来林分的生态效益和经
济效益的现象。二是种子生产主要造林树种仍有缺
口。一些地方热衷于上项目、争资金,基本没有考虑
如何科学合理配置林种树种结构。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滞后,促进林木良种化建设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2.3
促进林木种苗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一是政策保障体制。包括建立稳定的管理体
系、明确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执法等。二是法制建
设。完善法规,制定有关制度、规范、标准等。三是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种苗建设和生产补助投
入机制。
2.4
国有种苗基地改革滞后,经营机制不活
应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林木种苗产业的兴盛随之到来。但是,作为林业建设基础的种苗行业,由于其长期从属于林业
建设的服务、保障地位,致使种苗行业经营单一,产业化尚未形成。据调查,目前国有苗圃仅有30%盈利或微赢。如果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盈利
企业所剩无几。特别是绝大多数国有苗圃尚未摆脱
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市场意识差,缺乏内在发展动力,仍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发挥龙头和骨干作用,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的冲击和挑战。
3我国绿化苗木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3.1遵循市场供求规律.按照规模适度、产品适销、结构合理的要求.调整区域布局和种植结构
要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要坚持以公司和个体、私营企业为运销主体的原则,在大胆走出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现有
第1期陈晨珠: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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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营销企业和国外公司合作开辟市场的新路子。鼓励国内外公司、私营企业、个体运销户到福建省从事绿化苗木交易。总之,要多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开拓苗木市场。在转变观念的同时,先找目标市场,再投人种植;另外,苗圃之间最好分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种苗,养中大型树;再就是整合业内外资源,变以产促销为以销定产,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营销平台和物流体系;同时要发挥协会作用,对苗木种类结构和树木大小发展面积要科学,避免发展面积过大、产品严重重叠的恶果。
3.2要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城市园林苗木供应的主力军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注重苗木产业龙头企业和育苗大户的培育。要在现有林木种苗企业和国有苗圃中,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其创立品牌、培养核心竞争力,引导其引进、试验、开发科技含量高的苗木繁育新技术和绿化苗木新品种,注重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使其逐步成为产、供、销一条龙的经济效益好、知名度高、有发展后劲、辐射能力强、能够带动苗木产业发展的苗木培育龙头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发展苗木产业的引导,积极为企业和农户牵线搭桥,帮助、鼓励育苗户采用公司加农户或村民联合体等经营形式,吸引各种投资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苗木产业。要按照生态、优质、高效的原则,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和育苗大户,使苗木产
万
方数据业走上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道路,着力挖掘绿化苗木产业的经济潜力,不断开拓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的新途径。
3.3加强各级林业机关机构职能建设.增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苗木育植标准和水平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苗木生产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促进非公有制苗木业的发展。要增进苗木种植企业、农户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机构,加快建立各级苗木协会组织,使其在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成为沟通政府与企业、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林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组织林业技术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技术资料、到田间地头指导等多种形式,及时为苗木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参考文献:
[1]张运山,钱拴提林木种苗生产技术[M].北京:中国林业
出版社。2006.
[21]张梦欣.园林绿地设计[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出版社。2004.
[3]王意达.城市绿化苗木的选择[M].北京:人民出版社,
嬲.
[4]李立.绿化苗木发展的喜与忧[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
社.2005.
[5]辛可议.城市绿化的现状模式[M】.上海:上海交大出版
社.2002.
第1期林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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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陈晨珠
(福清市林业局,福建福清350300)
摘要:介绍了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提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绿化苗木业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关键词:绿化苗木;生产现状;问题;建议
1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
1.3林木种苗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我国绿化苗木生产得到了长足发2000年12月1日《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初展,《种子法》颁布施行,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加步形成了以《种子法》为主体,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快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等。坚持依法治种,推动绿相配套的林木种苗法律体系,先后出台了《主要林木化苗木法治建设,强化了绿化苗木行政管理,加强绿目录(第一批)>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北京、化苗木质量监管,规范绿化苗木市场秩序;加大对绿河北、湖北等19个省(区、市)颁布了《种子法》实施化苗木建设的投入,完善绿化苗木生产供应体系,我办法或条例。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200多国绿化苗木生产迈上了新的台阶。
项配套规定和地方标准。种苗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1.1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不断完善
逐步完善。依法治种意识和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全国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建设的林木种子生政能力进一步提高。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产基地为骨干、非基地生产为补充的种子生产体系,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得到建立了以自主调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种子供应体维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率提高到系,以市场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共
80%以上。健全了全国性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制度,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全国平均每年提供各
种苗质量逐年提高,种子样品合格率2005年达到类林木种子2500万公斤,其中林木良种230万公90.4%,苗木合格率2005年达到95.4%。斤,优良穗条25亿根,提供各类合格苗木约300亿1.4科技兴种取得新的进展
株,确保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林业建利用基因工程技术育种,开展了杨树、落叶松、设的快速发展。
木麻黄等树种转基因研究,审定通过的741杨、世纪1.2林木种苗工程建设迅速发展
杨两个抗虫转基因杨树品种,在生产中得到推广应从1998年开始,国家累计投入国债资金40多用;高世代种子园遗传增益大大提高,油松二代种子亿元,建设了3000多个种苗工程项目。其中国家园种子遗传增益达37%。林木种质资源平台技术级、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项目33个,林木良种繁标准研制和共享试点建设初步完成,《林木种质资源育中心项目26个,林木良种基地和林木采种基地项收集、保存与利用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各600余个,国有苗圃项目1600多个,以及种质林木种苗生产和设备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快,细胞组资源、种苗基础设施等项目。通过种苗工程建设,提织培养技术、全光喷雾育苗技术、基质生产技术、容高了种苗生产、管理能力,大幅度改善了林木种苗生器育苗技术、生根粉应用等技术在种苗生产中得到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水平,带动了社会育苗发展,加速推广应用,容器苗年均产量达40亿株。“十五”期了种苗产业化进程,显著增强了林木种苗生产和供
间,开展了70多个主要造林树种和部分珍稀濒危树应能力。
种良种选育,审认定推广了903个林木良种,全国累
收稿日期:2009一01—12
万
方数据
・28・
林业建设2009年
计审(认)定林木良种1924个,良种使用率提高到
40%以上。
1.5林木种苗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
国家林业局和31个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明
确了种苗管理机构的种苗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200多个地(市)、1200多个县(市)建立了林木种苗
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
执法体系。各级种苗管理机构适应市场经济对种苗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政策法规制定、种苗行政许可、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种苗基地监管、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良种推广、信息引导等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的行政职能作用,把种苗管理职能转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
1.6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得到加强
完善了林木种苗信息调度制度。建立了国家种苗网,北京、河北、等省区建立了种苗信息网站,为社
会各界了解种苗动态、政策法规以及市场行情提供
了查询和交易的平台。五年来国家种苗网发布市场
供求信息5万多条,网站注册会员人数增加到5.7万人,月均访问人次达到6万多,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山西、陕西等省相继成立了种苗协会,组织种苗生产经营者进行经验、技术与信息交流,为广大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不定期举办各类种苗博览会和苗木交易会,为林木种苗产、供、销搭建联系纽带,起到了积极作用,推动了苗木市场化发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林木种苗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现代建设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
2.1
林木种苗行政管理机构自身建设滞后。管理能
力不强一是种苗执法良好的氛围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一些部门、生产经营者对《种子法》的认识依然不深,对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两证一签”存在着可有可无的思想,出现了检查时有平时不用的现象。二是
种苗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较弱,交通、办公等种苗行政执法、质量检验基础设施落后,加之执法配套法规政策有待完善,缺乏硬措施、硬手段,不能独立执法,造成管理被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抢采掠青、未审
先推以及虚假宣传误导等坑农害农的现象时有发
万
方数据生。三是缺乏必要的经费保证。目前很多省都未设立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出现了“两证”颁发“主管部门不愿发,生产经营者不愿领”的现象,部
分市县种苗执法机构为了生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
动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影响了生态环境建设。
2.2林木良种化建设基础薄弱。后劲不足
一是育苗生产常规树种数量过剩,新优品种仍不能满足生态林业、城市绿化建设需要。造林树种相对单一,造成部分地方出现了重数量、轻质量,重廉价、轻品质,重成活、轻优质乡土树种和轻商品用
材林树种的培育、使用和未来林分的生态效益和经
济效益的现象。二是种子生产主要造林树种仍有缺
口。一些地方热衷于上项目、争资金,基本没有考虑
如何科学合理配置林种树种结构。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滞后,促进林木良种化建设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2.3
促进林木种苗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一是政策保障体制。包括建立稳定的管理体
系、明确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执法等。二是法制建
设。完善法规,制定有关制度、规范、标准等。三是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种苗建设和生产补助投
入机制。
2.4
国有种苗基地改革滞后,经营机制不活
应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林木种苗产业的兴盛随之到来。但是,作为林业建设基础的种苗行业,由于其长期从属于林业
建设的服务、保障地位,致使种苗行业经营单一,产业化尚未形成。据调查,目前国有苗圃仅有30%盈利或微赢。如果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盈利
企业所剩无几。特别是绝大多数国有苗圃尚未摆脱
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市场意识差,缺乏内在发展动力,仍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发挥龙头和骨干作用,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的冲击和挑战。
3我国绿化苗木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3.1遵循市场供求规律.按照规模适度、产品适销、结构合理的要求.调整区域布局和种植结构
要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要坚持以公司和个体、私营企业为运销主体的原则,在大胆走出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现有
第1期陈晨珠:我国绿化苗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29・
苗木营销企业和国外公司合作开辟市场的新路子。鼓励国内外公司、私营企业、个体运销户到福建省从事绿化苗木交易。总之,要多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开拓苗木市场。在转变观念的同时,先找目标市场,再投人种植;另外,苗圃之间最好分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种苗,养中大型树;再就是整合业内外资源,变以产促销为以销定产,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营销平台和物流体系;同时要发挥协会作用,对苗木种类结构和树木大小发展面积要科学,避免发展面积过大、产品严重重叠的恶果。
3.2要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城市园林苗木供应的主力军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注重苗木产业龙头企业和育苗大户的培育。要在现有林木种苗企业和国有苗圃中,选择一批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其创立品牌、培养核心竞争力,引导其引进、试验、开发科技含量高的苗木繁育新技术和绿化苗木新品种,注重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使其逐步成为产、供、销一条龙的经济效益好、知名度高、有发展后劲、辐射能力强、能够带动苗木产业发展的苗木培育龙头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发展苗木产业的引导,积极为企业和农户牵线搭桥,帮助、鼓励育苗户采用公司加农户或村民联合体等经营形式,吸引各种投资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苗木产业。要按照生态、优质、高效的原则,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和育苗大户,使苗木产
万
方数据业走上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道路,着力挖掘绿化苗木产业的经济潜力,不断开拓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的新途径。
3.3加强各级林业机关机构职能建设.增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苗木育植标准和水平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苗木生产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促进非公有制苗木业的发展。要增进苗木种植企业、农户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培育社会中介机构,加快建立各级苗木协会组织,使其在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成为沟通政府与企业、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林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组织林业技术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技术资料、到田间地头指导等多种形式,及时为苗木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参考文献:
[1]张运山,钱拴提林木种苗生产技术[M].北京:中国林业
出版社。2006.
[21]张梦欣.园林绿地设计[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出版社。2004.
[3]王意达.城市绿化苗木的选择[M].北京:人民出版社,
嬲.
[4]李立.绿化苗木发展的喜与忧[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
社.2005.
[5]辛可议.城市绿化的现状模式[M】.上海:上海交大出版
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