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坡承包合同书
出包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覃茂林,身份证号5227261979 (以下简称乙
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事业和经济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集体荒坡现有面积 亩,经本组召
开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由乙方承包该荒坡经营权 年,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组位于 集体荒坡 亩出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双方已到现场明确四至界线。(东: 至 南: 至 西: 至 北:
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0年(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荒坡每年每亩 元。共计金额 元(大写: )。于每年 月按时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后现有荒坡上的树木一律归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改种其它作物,并且有经营权和转让权。
如国家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间:如因承包方荒坡的边界或权属与他人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将自己的树木等砍完后退还给甲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本组盖公章后生效,如单方违约并赔偿守约方投资经济损失,并则罚违约金 元,并支付守约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农户同意荒坡承包及户主领款签字:
荒坡承包合同书
出包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覃茂林,身份证号5227261979 (以下简称乙
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事业和经济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集体荒坡现有面积 亩,经本组召
开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由乙方承包该荒坡经营权 年,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组位于 集体荒坡 亩出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双方已到现场明确四至界线。(东: 至 南: 至 西: 至 北:
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0年(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荒坡每年每亩 元。共计金额 元(大写: )。于每年 月按时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后现有荒坡上的树木一律归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改种其它作物,并且有经营权和转让权。
如国家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间:如因承包方荒坡的边界或权属与他人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将自己的树木等砍完后退还给甲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本组盖公章后生效,如单方违约并赔偿守约方投资经济损失,并则罚违约金 元,并支付守约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农户同意荒坡承包及户主领款签字: